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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持电动工具

时间:2024-10-0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建筑施工中,手持电动工具常用于木材的锯割、钻孔、刨光和磨光加工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振捣作业等。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定符合要求,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还必须做保护接零。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建筑施工中,手持电动工具常用于木材的锯割、钻孔、刨光和磨光加工及混凝土浇筑过程中的振捣作业等。电动工具按其触电保护分为Ⅰ、Ⅱ、Ⅲ类。

Ⅰ类工具在防止触电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包含一个附加的安全预防措施,使可触及的可导电零件在基本绝缘损坏的事故中不成为带电体。

Ⅱ类工具在防止触及的保护方面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它还提供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附加安全预防措施和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Ⅲ类工具在防止触电保护方面依靠由安全特低电压供电和在工具内部不会产生比安全特低电压高的高压。其电压一般为36V。

1.安全隐患

手持电动工具的安全隐患主要存在于电器方面,易发生触电事故:

(1)未设置保护接零和两级漏电保护器,或保护失效;

(2)电动工具绝缘层破损而产生漏电;

(3)电源线和随机开关箱不符合要求;

(4)工人违反操作规定或未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

2.安全要求

(1)工具上的接零或接地保护要齐全、有效,随机开关灵敏、可靠。

(2)电源进线长度应控制在标准范围内,以符合不同的使用要求。

(3)必须按三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来设置相应的二级漏电保护,而且末级漏电动作电流分别不大于:Ⅰ类手持电动工具(金属外壳)为30m A(绝缘电阻不大于2mΩ);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绝缘外壳)为15m A(绝缘电阻为7mΩ);Ⅲ类手持式电动工具(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为15m A。

(4)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穿戴绝缘用品或站在绝缘垫上。

(5)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的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

3.预防措施

(1)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经过建筑安全管理部门验收,确定符合要求,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设备应挂上合格牌。

(2)一般场所选用Ⅱ类手持式电动工具时,应装设额定动作电流不大于15m 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采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时,还必须做保护接零。

在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构架上操作时,必须选用Ⅱ类手持电动工具,并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

在狭窄场所(锅炉、金属容器、地沟、管道内等)宜选用带隔离变压器的Ⅲ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防溅的漏电保护器;将隔离变压器或漏电保护器装设在狭窄场所外面,工作时应有人监护。

(3)手持电动工具的负荷线必须采用耐气候型的橡皮套铜芯软电缆,并不得有接头。

(4)手持电动工具的外壳、负荷线、插头、开关等必须完好无损,使用前必须做空载试验,运转正常方可投入使用。

(5)电动工具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拉着电源线拔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在断开位置,以防突然启动。

(6)使用电动工具的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立即修复,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搬动工具,并随时防止橡皮软线擦破、断和轧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

(7)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阻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Ω,否则须进行干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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