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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德与天刑综述

时间:2022-09-1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偏则废,是在霸治期内极为普遍的一种现象,而在治理学中仿天之道,更应当全面系统化地仿效天德与天刑的法理治则与规律。大道的天德与天刑,是人类治理国家最高层级的楷模和法式。天道治理万物的法则是运用天德与天刑,而人道的治理同样不可违背天德与天刑的法则和规律,应当以此为尊,制定人道中修身、治家、治乡、治邦、治国的人德与人刑之治,建立与天道具备相似性的规律、法则、秩序而进行全面治理。

天道具有的天刑能量,对人类万物而言具有耗损杀伤力量,因而人类万物都会自然地敬畏与主动躲避这种能量。天刑这种强大的阴性力量,并不会被众生万物所支持,因而处于孤力运化的状态。天德这种强大的阳性能量,却是舒缓而温煦地逐步生成旺盛,它本身并不存在刑罚而只是正向的赐予,对万物慈爱无比,一视同仁,故老子曰“道生之,而德畜之”,万物对天德能量具有自觉的热爱性,主动趋附于天德能量强大的凝聚力。

社会治理的法则,与天道阴刑阳德能量的原则相同,放弃霸道治理而取用王道治理于身内、家庭、事业、团队、国家的人,都应当顺天应人地掌握和应用,并且顺应天道在年度周期律中的这种天德与天刑能量变化的规律性,在治理人事、物事时,主动应用天道的强势能量帮助自己实施,事半功倍地取得良好的治理效果。

现代人由于私心与贪欲放纵,物欲横流,如果不能以强势威力使其产生畏惧心理,就会难以治理。而不似古代时,圣悊们仅仅运用道德的威力强大的能量进行治理,少用或不用皮肉筋骨方面的刑罚,就能实现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与生态发展。家庭与社会如果缺乏“正善治”教育,人们常道的意识不正,超常道的智识不善,就很难应用德治的力量实现治理乱象的目的,因而必须把握住德刑兼用,并行不悖。

法律刑罚治理只能存优汰劣,其本身并不具活力,不能直接化生长养万物,故法律的刑罚治理绝对离不开德治,只能居处辅助德治的地位,而不能倒置其位,只有霸治之愚才会以法律刑罚管理为主而弃德治于不用。

德治具有畜养促生万物、扶生益长众生的效果,所以人类仿效天道法则、规律、秩序时,一定要执两用中,不能单一化。偏则废,是在霸治期内极为普遍的一种现象,而在治理学中仿天之道,更应当全面系统化地仿效天德与天刑的法理治则与规律。修身与治事,皆同此理而不相违。

人类的修身与治事,大至治国,小到修身,皆可以应用幾学的喻析法和辟析法进行研究和认知。大道的天德与天刑,是人类治理国家最高层级的楷模和法式。正如古代圣贤所言:“天将兴之者,取象于德;将衰败者,取法于(刑)。”观察国家社会治理的变化趋势,如果治理者遵循的是天德能量输布的法则、规律、秩序,那么国家社会必定将会兴旺昌盛起来;而社会国家如果出现了衰弱败亡之象,就必定会采用刑法重典。天道治理万物的法则是运用天德与天刑,而人道的治理同样不可违背天德与天刑的法则和规律,应当以此为尊,制定人道中修身、治家、治乡、治邦、治国的人德与人刑之治,建立与天道具备相似性的规律、法则、秩序而进行全面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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