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撑竿跳高裁判工作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主裁判的带领下,保证撑竿跳高比赛的顺利进行。领导本组成员,确保《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条款的贯彻执行,顺利完成撑竿跳高比赛的裁判任务。撑竿跳高时限应架距移动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提前登记的架距调整好之后、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起跳时开始记起。

第三节 撑竿跳高裁判工作

一、任务

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有关条款的规定,在主裁判的带领下,保证撑竿跳高比赛的顺利进行。

二、人员设置与职责

(一)主裁判

主裁判设1~2人。其职责为:

1.全面负责本组的裁判工作。领导本组成员,确保《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条款的贯彻执行,顺利完成撑竿跳高比赛的裁判任务。

2.领导全组成员学习《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负责本组裁判员的工作分工,制订裁判工作细则。

3.组织全组裁判员在赛前检查场地和器材,进行裁判工作实习,熟悉器材的性能。

4.运动员入场后负责宣布比赛中的注意事项、起跳高度和升高计划以及架距登记等,组织运动员进行赛前练习。

5.掌握比赛进程,担任起跳点裁判员,负责测量横杆高度,判定试跳成功与失败;督促全组裁判员认真工作,处理比赛中的争议,如不能解决,及时报告田赛裁判长;如遇破纪录高度时,应在运动员试跳前,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审核高度的测量结果,当运动员成功越过后,应立刻请技术官员和田赛裁判长签字。

6.审批运动员请假事项。

7.审查成绩、录取名次并签名后报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并签名。

8.赛前负责做好与各裁判组之间的协调工作,包括: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竞赛秘书组、场地器材组、技术组(比赛中所使用的各种仪器、器材的技术维护人员)等。如设2名主裁判,比赛中一名主裁判担任起跳点裁判员,负责运动员试跳成功与否的判罚;另一名主裁判负责全面工作。

(二)时限员

时限员设1人,其职责为:

1.负责计取运动员每一次试跳的时间。

2.负责操作时限钟,应保证时限钟放置在便于运动员观察的位置。撑竿跳高时限应架距移动裁判员根据运动员提前登记的架距调整好之后、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起跳时开始记起。

3.当运动员的试跳时间只剩最后15秒时,应举黄旗向运动员示意并提示旗示(起跳点)裁判员注意;当时限到时,及时放下黄旗并通知旗示裁判员。

(三)横杆放置和撑竿接护裁判员

横杆放置和撑竿接竿裁判员设1人,其职责为:

1.负责横杆的放置、升降并协助主裁判判断运动员是否犯规。

比赛前应对场地、器材进行检查和调试。在检查和调试时,首先注意撑竿跳高的横杆支架与落地区之间至少应有10厘米的空隙,横杆托之间的距离应为4.30~4.37米。横杆托伸出支架的长度不超过55毫米,支架应高于横杆托35~40毫米,并在与插斗前壁顶端的内沿齐平,垂直于助跑道中轴线处,画一条1厘米宽的颜色鲜明的线,此线应通过落地区的表面,并尽量延伸到两侧立柱的外侧。

运动员在越过横杆之前,身体任何部分或所用的任何部位触及插斗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时,应主动报告给主裁判。

应运动员越过横杆中触及横杆造成颤动时,应在主裁判判定后迅速扶稳或重新放置横杆,使之处于静止状态,为后继运动员的试跳做好准备。

2.比赛中保证横杆的放置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与主裁判紧密配合,掌握升高计划和横杆下垂程度及放置方向,保证横杆的放置和升降迅速准确,横杆两端的各个面始终朝向各自原定的方向。

3.与主裁判、横杆升降裁判员和测距仪操作员一起完成横杆高度的测量。

4.负责运动员试跳时的撑竿接护。运动员试跳中,双手推离撑竿后,当撑竿倒向远离落地区或倒向撑竿跳高架的方向时,应及时做好撑竿的接护工作。但如果撑竿不被接触,将会碰落横杆时,则不应接触撑竿。因此,在工作中应认真观察,做好判断,既能保护运动员及其撑竿,又不造成“帮助”现象的出现。

(四)横杆升降和移动架距裁判员

横杆升降和移动架距裁判员设2人,其职责为:

1.横杆高度测量时,负责移动架距至“○”点位置,并操作横杆两侧高度的升降,与横杆放置裁判员、主裁判和激光测距员一起完成横杆高度的测量。

2.负责移动撑竿跳高横杆(移动架距)。比赛中,在记录员通知运动员试跳之前,根据各运动员登记的横杆架距调整好横杆的架距。《田径竞赛规则》规定运动员可要求向落地区方向移动撑竿跳高横杆,并可移动至(距运动员最近的横杆边缘)从插斗前壁顶端内沿向落地区方向80厘米之内的任意位置。

3.比赛中指挥服务员及时调整落地区,保证落地区的安全。

(五)记录员

记录员设1人,其职责包括:

1.在规定的检录时间前,与管理裁判员一起准时到达检录处,在检录处有关裁判员的协助下,负责运动员的检录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将运动员带入比赛场地。

2.比赛中负责登记各运动员的起跳高度和比赛中运动员申请免跳等信息,并在比赛开始前通知运动员登记架距(横杆距离)。

3.根据成绩记录单中的试跳顺序,宣布将要试跳的运动员号码,通知移动架距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登记的横杆距离移动架距,并正确记录其试跳成绩。

4.比赛结束后排定运动员的名次,与电脑记录成绩核对无误后,交主裁判审核签名,并请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签字。

5.比赛结束后,记录员将其比赛中的原始记录单送交竞赛秘书组,并由电脑终端打印两份成绩单,一份交主裁判留存,一份由管理裁判员交赛后控制中心。

(六)检查记录员

检查记录员设1人,其职责为:

1.检查记录员记录的成绩是否正确。

2.负责成绩公告牌的操作,及时显示横杆高度及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试跳次数以及试跳是否成功等信息。协助提醒横杆放置裁判员移动架距。

3.协助电脑操作员的成绩录入工作。

(七)管理裁判员

管理裁判员设2人,为了工作方便,最好为男女裁判员各1名,其职责为:

1.和记录员一起协助检录处完成运动员的检录工作。

2.负责运动员的管理工作,确保比赛中运动员的行为符合《田径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定,维持赛场秩序,检查运动员的助跑标志物是否符合规则要求(每名运动员最多放置大会提供的2个标记块)。协助主裁判组织运动员按比赛顺序进行赛前试跳练习。练习时,站在运动员助跑起点附近维持秩序。

3.操作号码显示器或小黑板,在前一个运动员试跳时,显示下一个试跳的运动员号码,提示运动员提前做好准备。

4.比赛中,当运动员结束比赛后或请假要求离开时,陪同运动员离开比赛现场。

5.比赛中提醒运动员做好试跳准备、登记架距和申报起跳高度。用小黑板或号码显示器通知下一个试跳的运动员提前做好准备。

6.监督运动员在比赛中有无犯规情况。

7.比赛中每个高度试跳结束后,将被淘汰的运动员送至赛后控制中心。全部比赛结束后,将运动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将运动员和成绩记录单交赛后控制中心有关裁判员。

8.应了解和掌握运动员情况,以及检录处、赛后控制中心、医务站和卫生间等位置,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和为运动员服务。

(八)电脑操作员

电脑操作员设1~2人,其职责为:

1.负责在赛前将高度登记表输入电脑,并通过电脑终端联网在检录结束后,及时打印4份成绩记录表(技术官员、主裁判、记录员、管理裁判员各1份)。

2.比赛中正确录入运动员的比赛成绩。

3.比赛结束后,与记录员核对无误后,及时通过网络提交成绩记录结果,并打印两份成绩单,一份在主裁判签字确认后留存,另一份交主裁判留存。

(九)激光测距仪操作员

激光测距仪操作员1~2人,其职责为:

1.比赛中负责横杆高度的丈量,确保横杆高度的精确。

2.确保仪器的精密度符合《田径竞赛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比赛前、后,测距员应与田赛裁判长、主裁判一起,共同使用一个经标定检验的钢尺对一组电子测量成绩进行检测,以确认两种测量结果相符。

(十)志愿者(助理裁判员)

志愿者设2人,其职责为:

1.在横杆放置裁判员的指挥下,负责整理比赛场地。

2.完成主裁判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三、撑竿跳高比赛的场地布置和裁判员工作位置

如图8-3所示。

图8-3中只是一种场地条件下的比赛场地布置图,实际比赛中应根据比赛场地条件和场地内的电源、网络线插头的设置进行安排。目前世界大赛中,撑竿跳高比赛场地一般设在两个直道外或两个弯道内靠近草坪处(东西向跑进),成绩显示器为便于全场观众的观看可摆放在中央草坪上。激光测距仪可根据场地条件摆放在助跑道的远端,也可摆放在助跑道的一侧。

img92

注:1、2:横杆升降和架距移动裁判员;3:时限员;4:记录员;5:检查记录员;6:电脑终端操作员;7、8:主裁判;9:横杆放置和撑竿接护裁判员;img93:技术官员;img94:田赛裁判长;10、11:管理裁判员;12、13:志愿者;14:测距仪操作员。

图8-3 撑竿跳高比赛场地布置图

四、撑竿跳高比赛的裁判工作方法

(一)撑竿跳高裁判工作流程图

img95

(二)撑竿跳高裁判工作方法

1.赛前。

(1)学习比赛规则和规程。全组裁判员在田赛裁判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比赛前,主裁判带领全体裁判员认真学习大会竞赛规程和《田径竞赛规则》有关条款,了解比赛的项目、时间、场地情况和参赛运动员的人数及水平等情况。

(2)明确职责与分工。主裁判根据各位裁判员的工作经验和能力进行分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做到定岗定位责任到人。

(3)制订工作细则。主裁判与全组裁判员一起,共同制订完成任务的详细工作计划,定岗定责,并落实本组间的协调配合以及与其他裁判组的联系。

(4)根据《田径竞赛规则》,检查场地器材,熟悉器材的使用性能,了解和掌握仪器操作的注意事项和工作特点。

赛前应注意核准测距仪和高度尺进行核准。如由大会技术人员负责操作仪器时,应使其了解和明确本项目的裁判工作任务和特点,并确定比赛时的工作方法。

赛前对撑竿、撑竿跳高支架、横杆托、横杆、插斗和落地区等进行检查,确认其设备和摆放位置是否符合《田径竞赛规则》中的有关规定,并检查横杆的下垂度、撑竿跳高架升降及移动的灵活性。赛前对运动员自备撑竿进行检查并封存,运动员撑杆的抓握处和下端可以缠上多层保护性胶布。然后对场地、海绵包及其他有关设备进行仔细检查,为运动员创造良好的比赛条件。

对其他仪器,如秒表、测距仪、高度尺、成绩显示牌和时限钟等进行检查并熟悉其操作方法。

(5)准备裁判工作所需的用品。

(6)进行裁判实习和各组联系协调,发现问题及时总结汇报,提出解决方案。当出现主裁判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有关单位汇报,使之得以妥善解决。

(7)由主裁判负责确定与各裁判组之间的联络和工作配合方法。

赛前应通过学习和实习,使每一名裁判员都对各自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做到心中有数。

2.赛中。

(1)准备比赛场地和器材。通常在比赛前1小时,领取比赛所需器材,布置好比赛场地。激光测距员应与田赛裁判长、主裁判一起,共同使用一个经标定检验的钢尺对一组电子测量成绩进行检测,以确认两种测量结果相符。

(2)裁判员入场。在主裁判的带领下按照规定的时间(一般为赛前30~50分钟)和路线整队入场。

(3)检录。按大会规定时间(通常在比赛前40~50分钟),主裁判指派记录员及管理裁判员到检录处检录,在检录处检录员的配合下,对运动员的号码、服装、钉鞋及所携带物品等进行严格的检查,确保其符合规定。检录结束后,经检录处完成检录结束确认后,将运动员整队按规定路线带入比赛场地。

(4)主裁判向运动员讲解比赛的注意事项。运动员被带到比赛场地后,由主裁判向运动员表示欢迎,并简要讲解有关比赛的注意事项,宣布有关起跳高度、横杆升高计划、架距登记要求等内容,并祝运动员取得好成绩。

(5)组织赛前练习,做好赛前准备工作。组织并监督运动员按比赛试跳顺序进行赛前练习。管理裁判员应注意每名运动员的标记物摆放是否符合规则规定,每名运动员可使用2块大会提供的助跑标志物。管理裁判员提醒运动员报起跳高度和架距。

(6)介绍运动员。比赛前5~6分钟,主裁判在得到现场指挥的通知后,示意管理裁判员停止练习,主裁判、运动员(按竞赛日程中的比赛顺序)、管理裁判员依次面向主席台站立,当大屏幕和广播开始介绍各参赛运动员时,运动员向前一步向观众举手致意。介绍结束后,比赛准时开始。

(7)裁判员升起跳高度,做好开始比赛准备。在介绍运动员的同时,横杆裁判员和激光测距员将横杆升至起跳高度。助理裁判员整理场地,做好比赛开始前的准备工作。测量时,测量高度应从地面垂直测量到横杆上沿的最低点。测量时应以1厘米为最小单位,不足1厘米不计。

升降横杆裁判员和移动架距裁判员应与主裁判紧密配合,掌握升高计划和架距,保证横杆的升降和架距移动迅速准确。

(8)准时开始比赛。高度测量完毕,比赛时间前1分钟,主裁判指示记录员及有关裁判员准时开始比赛。检查记录员开始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将要试跳的运动员号码、跳次和高度,移动架距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登记的架距(横杆距离)移动架距做好准备,待一切准备就绪,示意运动员可开始试跳,同时计时员开始计时。

运动员试跳中,只有在撑竿朝向远离横杆或架子的方向倾倒,而不会碰落横杆的情况下,撑竿接护裁判员才可以接护撑竿,否则不准接护撑竿。

(9)试跳成功与否的判定。

运动员每次试跳后,主裁判举旗判定成功与否,成功举白旗,失败举红旗。旗示需停留约3秒钟时间,以便观众和运动员观看。

如有下列情况者,应判为试跳失败:

①试跳后,由于运动员的试跳动作致使横杆未能停留在横杆托上。

②在过横杆之前,运动员的身体或所用撑竿的任何部位触及插斗前壁上沿垂直面以外的地面或落地区。

③起跳离地后,原来握在下方的手移握至上方的手以上或原来握在上方的手向上移握。

④试跳时,运动员用手稳定横杆或将横杆放回。

⑤无故延误时限。如果在比赛中再次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即取消该运动员的比赛资格,但在此之前的比赛成绩仍然有效。试跳时限:3人以上试跳时,每次试跳的时限为1分钟;只剩2~3人时,每次试跳时限为2分钟;只剩1人时,每次试跳时限为5分钟。此外,一名运动员连续两次试跳的试跳时限为3分钟(见表8-1)。

当时限只剩最后15秒时,计时员举黄旗示意,当时限到时,落下黄旗,主裁判应判定运动员该次试跳失败。如时限到的同时,运动员已开始试跳,应允许其进行该次试跳。

当裁判员通知运动员试跳开始后,运动员才决定免跳,如果限已过,应判为该次试跳失败。

无故错过该次试跳顺序应判为该次试跳失败。

⑥当裁判员根据运动员登记的架距调整好架距后,时限员已开始计时,运动员再提出调整架距,则再次调整架距的时间应计入运动员的试跳时间内。如因此而超出试跳时限,则应判定该次试跳失败。

⑦未有开放性伤口时,在双手或手指上使用带子。

⑧使用超过两个标记,则判定该次试跳失败。

⑨未通知该运动员试跳而进行了试跳,不管是否越过横杆,都应判该次试跳失败。

⑩试跳中,当撑竿不是朝远离横杆或撑竿跳高架方向倾倒时,如有人接触撑竿,而有关裁判长认为,如果撑竿不被接触,将会碰落横杆,则应判为此次试跳失败。

比赛中,如出现错拿别人的标记、无故离开比赛场地、无故延误比赛时间和与裁判争吵等情况,应由有关裁判长给予警告,并告诫,如再犯,将导致被取消比赛资格。

(10)记录员准确记录成绩。成功记录符号为“○”,失败记录为“×”,免跳记录为“—”,电脑终端操作员也应相应地录入比赛结果。检查记录员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试跳结果,并旋转成绩显示牌以便全场观众都能看到,同时,移动架距裁判员为下一个运动员准备架距。架距移动结束和成绩显示牌停止旋转后,检查记录员显示下一个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和所跳高度等信息,时限员开始计时,下一运动员开始试跳。

(11)提升横杆高度。一个高度上所有运动员结束试跳后,记录员与电脑操作员核对成绩,无误后,电脑操作员将成绩提交信息中心,同时,起跳点裁判员(主裁判担任)组织升横杆至下一个高度。高度测量结束后,检查裁判员显示下一个试跳运动员的号码、跳次和所跳高度等内容。比赛继续进行,直至最后一名运动员出现连续三次试跳失败或运动员放弃比赛为止。除非比赛中只剩下一名运动员,并且他已经获得该项目比赛的冠军,否则横杆升高幅度不得增大,也不得少于5厘米。

准备试跳的高度凡超过世界、亚洲及全国纪录时,主裁判应请田赛裁判长和技术官员,对横杆的高度进行审核。测量破纪录的横杆高度后,如横杆又被触及,必须再次测量。

(12)运动员退场。每一个高度结束后,管理裁判员应将已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及时送至赛后控制中心。

(13)判定名次。当所有运动员结束全部的试跳后,记录员应检查、登记并审核比赛成绩,判定名次。记录员应根据运动员的成绩判定名次。出现成绩相等时,在成绩相等的高度中,试跳次数少者名次列前。如成绩仍相等,在包括最后跳过的高度在内的比赛中,试跳失败次数较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涉及第一名时,应及时通知主裁判举行决名次赛,并由管理裁判员及时通知有关运动员准备参加决名次赛。首先在造成其成绩相等失去继续试跳权力的最低失败高度上每人再试跳一次。有关运动员都必须参加决名次赛。如有关运动员都成功越过或失败而仍不能判定名次时,则横杆应提升或下降5厘米,直至决出名次。涉及其他名次的判定,则成绩相等的运动员名次并列,后续名次相应后推,如第4名有三人并列,则后面的名次应为第7名。

决名次赛的成绩应被视为正式比赛成绩。

记录员判定名次后,应与电脑操作员录入的成绩进行核对,无误后签字,并分别请主裁判、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成绩和签字。电脑操作员将成绩提交信息中心,并打印两份成绩单,一份交主裁判留存,一份交管理裁判员转交赛后控制中心。

(14)比赛中,运动员不得在比赛场地进行练习,也不得接受他人帮助(规则许可的情况除外),否则裁判员应报告主裁判和田赛裁判长,由田赛裁判长或受田赛裁判长委托的主裁判予以警告。如重犯,则由田赛裁判长取消其比赛资格。

(15)比赛时,运动员不得离开比赛场地。特殊情况下,须在一名裁判员的陪同下才可以离开场地。

(16)运动员兼项。比赛中,有运动员同时参加多项比赛时,有关裁判长每次可以允许该运动员在某一轮次试跳中,不同于赛前抽签排定的顺序进行试跳。如果该运动员后来在轮到其试跳时未到,一旦该次试跳时限已过,将视其该次试跳为免跳。但当所有运动员都完成了比赛,该运动员还没有到场,并且给他的试跳时限已过,裁判长将视其为中退。

(17)及格赛。当分组举行及格赛时,各组应在相同时间和同等条件下进行比赛,否则应在上一组比赛结束后,立即进行下一组的准备活动。

及格赛中,没有因连续三次试跳失败而被淘汰的运动员,要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第181条第2款的规定继续比赛,直至及格高度上的最后一次试跳结束。但是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第180条第11款的规定达到了决赛的人数时除外。

(18)比赛受阻。运动员在试跳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而造成试跳受阻时,该项主裁判有权让该运动员补跳。

(19)安全。比赛中应随时注意比赛场地的安全,特别是助跑道、起跳点、落地区的平整与否,下雨天或地面有积水时的场地安全,以及大风天时的横杆放置是否能稳定停留等。

此外,还应注意比赛场地人员的安全,防止无关人员(如:记者、无关裁判员、工作人员等)的穿行等。

3.赛后。

(1)当所有运动员结束全部的试跳后,记录员应检查、登记并审核比赛成绩,判定名次,并与电脑记录成绩核对无误后,比赛成绩记录单由主裁判、田赛裁判长、技术官员审核无误签字后交竞赛秘书组。同时,电脑操作员及时将比赛结果提交信息中心。如电脑软件许可,比赛结束后,应根据比赛结果在成绩显示牌上显示相应运动员的名次。

(2)电脑操作员打印三份成绩单,一份交主裁判留存,一份送赛后控制中心(由管理裁判员转交),一份成绩交主裁判留存。

(3)管理裁判员将结束比赛的运动员带至赛后控制中心,并将1份成绩记录单交赛后控制中心,以便他们组织运动员。注意运动员经过混合区时记者的采访、运动员的控制与安全问题。

(4)根据《田径竞赛规则》第137条的规定,比赛结束后,田赛裁判长、主裁判应与激光测距员一起,再次用一个经标定检验的钢尺对一组电子测量成绩进行检测,以再次确认两种测量结果相符。

(5)全体裁判员整理场地器材,集体整队退场。

(6)全体裁判员进行工作小结。

五、撑竿跳高裁判工作要求

(一)精通规则,公平、公正、准确地执法

作为一名撑竿跳高裁判员应精通《田径竞赛规则》和大会竞赛规程及有关规定,并熟练掌握有关裁判方法。执法中应做到以《田径竞赛规则》、大会竞赛规程和有关说明为准绳,尽可能地按“是否与规则精神相符、运动员是否获利”的原则进行,对于一些规则以外的无法做出决定的问题,应及时向有关裁判长、技术代表等汇报。

(二)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整齐的着装

在比赛中,裁判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按大会要求穿戴整齐并佩带裁判员等级徽章

(三)场地布置和裁判员的站位应既利于执法,又利于观众的观看和教练员的指挥

世界大赛中,电视转播和观众的参与已成为了现代田径竞赛的一大发展趋势。比赛场地布置时,应考虑到以下几点:

1.成绩显示器的摆放应便于观众、运动员的观看;

2.时限钟和风袋的摆放应在保证运动员能方便观察的同时,也考虑到有关裁判员和观众、教练员的观察;

3.裁判员的站位和记录台的摆放既要便于执法工作的进行,又要考虑便于仲裁录像的拍摄和尽可能地不妨碍现场观众的观看;

4.执法中裁判员尽量取坐姿,并保持良好的身体姿态。

(四)裁判工作应认真、细致、耐心,尽可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各裁判员应在熟悉掌握本职工作职责任务的同时,对各自岗位上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情况,及时按照《田径竞赛规则》精神处理。如:运动员在试跳过程中,身体未触及横杆,横杆也未掉落,但出现横杆托下滑现象。造成这个问题的原因:一是器材质量问题,二是横杆托没有稳定固定且未认真检查。出现此类情况时,应按运动员受阻处理,即允许该运动员重新进行试跳。

大风天气条件下的准确判定。大风天气比赛时,应注意观察运动员试跳中横杆掉落是大风吹落的,还是运动员身体触落的。如果是前者,不能判为失败,应按运动员受阻重新试跳;如果是后者,应判该次试跳失败。主裁判应通过自己的细心观察作出公正的判决,防止造成误判。如果比赛时风确实很大,以致横杆根本无法在横杆托上稳固停留时,主裁判应及时请示田赛裁判长和技术官员、技术代表,决定是否更换比赛场地或延期进行,以确保运动员的安全和运动成绩的发挥。

此外,对运动员要耐心、有礼貌,尽可能地为运动员营造良好的比赛条件。

(五)严格检查比赛器材、场地设备,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赛前和比赛当天都应严格按要求对各种设备器材等比赛用品进行检查,确保比赛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电子设备的电源线和插座应尽可能摆放在隐蔽的地方,以防因误碰或雨天等原因而造成电源短路等现象,影响比赛的进程。

六、所需器材和物品

1.撑竿跳高海绵包、罩(1套);

2.撑竿跳高架(1副);

3.撑竿跳高横杆(6根);

4.横杆放置搁架、横杆叉(各1个);

5.高度尺(1把);

6.风标(1个);

7.助跑标记(应为参赛运动员人数的两倍)(最好同颜色、同图案的各2块);

8.成绩公告牌(1个);

9.裁判桌(若干),椅子(若干);

10.运动员休息凳(若干);

11.红、白、黄旗(各1面);

12.50米皮尺(1个);

13.钢尺(1个);

14.秒表(1个);

15.时限钟(1个);

16.笔(若干),粉笔(若干),板擦(1个);

17.带夹书写板(4块);

18.跳跃高度成绩记录表(若干);

19.架距登记板(1块);

20.镁粉、镁粉盒(1套);

21.号码显示器或小黑板(1块);

22.测距仪(1套);

23.电脑(1台);

24.“STOP”暂停墩(1个);

25.1厘米宽布带或胶布(8米);

26.遮阳伞(若干),扫帚、抹布(各2),小垃圾箱(1个),吸水海绵(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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