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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设计与身份认同

时间:2022-03-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鉴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秦汉时期丝织品消费文化的内涵,探讨当时丝织品消费文化的主要特征及其社会影响。丝织品消费已经成为制度设计的基本元素与身份地位的重要象征。以消费丝织品而彰显其贵族社会地位和区分身份贵贱。
制度设计与身份认同_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研究_丝绸之路暨秦汉时期固原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

温乐平  吴方浪

纺织业是中国传统行业之一,在秦汉时期已经成为最重要的手工业之一,大量的精美丝织品出土充分说明秦汉时期纺织手工业发展的成熟与成就。关于秦汉纺织业的研究,成果颇多,如孙毓棠《战国秦汉时代的纺织业》、魏明孔《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等。[1]以往研究成果主要关注纺织品生产工艺,而对纺织品消费研究不多,尤其对丝织品消费文化方面研究甚少。[2]秦汉丝织品消费问题,不仅仅是一种经济关系问题,而且是一种复杂的思想文化问题,对秦汉社会经济发展、消费文化的形成和社会结构的分层有着重要作用。鉴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秦汉时期丝织品消费文化的内涵,探讨当时丝织品消费文化的主要特征及其社会影响。

一、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的基本内涵

经济学理论表明,消费是一种联结经济与文化的社会活动,一切消费活动或消费行为所体现出人们的消费思想观念与消费价值取向,由此而形成了消费文化。狭义上消费文化是指人们的消费思想、观念与价值取向;广义上消费文化是指人类一切的消费活动与消费思想。本文所探讨的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是指人们在丝织品消费过程中所体现的丝织品消费思想、消费观念和价值取向以及社会意义,属于狭义上的消费文化。

先秦时期,丝织品逐渐成为日常生活的重要消费品,在礼制的框架下,丝织品尚专属贵族官僚消费的特供商品,平民百姓无权消受,史称“古者必有命,然后乃得衣缯丝而乘车马”[3]。丝织品消费已经成为制度设计的基本元素与身份地位的重要象征。《国语·齐语》载:“齐桓公曰:昔吾先君襄公筑台以为高位……陈妾数百,食必梁肉,衣必文绣。”《说苑》卷九载晋平公派叔向聘吴时,“吴人饰舟以送,左百人,右百人,有绣衣而豹裘者,有锦衣而狐裘者。”以消费丝织品而彰显其贵族社会地位和区分身份贵贱。

至秦汉,丝织品生产技术进步,丝织品越来越多,消费群体逐渐扩散至下层,有大众化消费趋势。上至皇室贵族,下至奴仆卑妾皆可以衣丝文绣,“富者缛绣罗纨,中者素绨冰锦”[4],“徒御仆妾,皆服文组彩牒,锦绣绮纨”[5],“今京师贵戚……皆服文组彩牒,锦绣绮纨”。[6]平民百姓仿效、追慕上层社会消费方式,亦“衣丝乘车”,“争于奢侈”。东汉王符曰:“今人奢衣服,侈饮食……穷极丽靡,转相夸咤。富者竞欲相过,贫者耻其不逮”。[7]婚丧嫁娶上更是“缇帷竟道,夹毂并引”,以致“一飨之所费,破终身之业”。[8]

综观秦汉四百余年历史,秦汉时期丝织品消费文化的内涵大致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

其一,丝织品消费差异化是等级制度设计的物化体现。受先秦以来礼制的影响,汉代统治者对丝织品消费有着严格的等级限制,汉初高祖“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9],对丝织品消费进行管制,有意识地划分社会阶层结构,打击商人阶层,维护贵族、官吏阶层的利益。东汉时,进一步制定了完备的舆服制度,以规范各群体阶层的服饰。据《后汉书·舆服志》记载:“夫礼服之兴也,所以报功章德,尊仁尚贤。故礼尊贵胄,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10]皇室宗亲、公卿大夫的服饰多以丝织品为主,乘舆刺史、公侯九卿以下皆织成,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官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皆纱縠单衣,虎贲将虎文绔,然则平民百姓只得穿着麻布衣服。

其二,蚕丝被赋予了宗教信仰的神秘性,成为丝织品高贵文化认同的基本载体。相传黄帝元妃——嫘祖最早发明了养蚕之术,使人们免受饥寒之苦,被世人尊为蚕神,号“先蚕”,开启了中国古代对蚕神的原始祭祀。此后,历经夏、商、周,至秦汉,无论官方或民间,遍布着各种对蚕神的祭祀。西汉“皇后春桑,群臣妾从……祠以中牢羊豕,祭蚕神曰苑窳妇人、寓氏公主,凡二神。”[11]东汉时在每年的三月份,皇后要率领着公卿诸侯夫人,“祠先蚕,礼以少牢”。[12]充分说明了汉人对蚕神的顶礼膜拜和对丝织品高贵性的认同。

其三,丝织品特殊价值使其成为汉人社会经济生活的实物货币。在制度设计和文化认同的双重影响下,将丝织品经济价值赋予了更多制度因素和文化价值,普通的商品经济价值转化为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符号身份、社会价值的物品,为此,丝织品的经济价值得以全面强化,完全转化为实物货币,充当一般等价交换物。汉代,丝织品代替金钱成为皇帝赏赐官僚、平民及周边各民族的重要实物。如《后汉书·儒林传上·欧阳歙》载:“书奏,而歙已死狱中……帝乃赐棺木,赠印绶,赙缣三千匹。”皇帝巡幸各地时,所过郡县则赐帛“百余万匹”。[13]为了安抚匈奴等周边少数民族及国家,仅西汉哀帝元寿二年(前1年)就加赐匈奴“衣三百七十袭,锦绣缯帛三万匹,絮三万斤”[14],其他时间更是“遗之甚厚”。[15]汉末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以缣为代表的丝织品逐渐取代五铢钱被用作货币,以资军用,如东汉灵帝建宁元年(168年)“敕中藏府调金钱彩物,增助军费”。[16]西北出土的汉代简牍也证明了此点,如简“95·7”:“不侵燧长高仁,桼月禄帛三丈三尺,八月甲寅自取。燧长孙昌取。”简“210·27”:“右庶士吏候长十三人,禄用帛十八匹二尺少半寸,直万四千四百四十三”等。[17]此外,丝织品还可以用来赎罪。建武初,“令天下系囚减罪一等,出缣赎罪”,明帝永平年间“诏亡命自殊死以下赎:死罪缣四十匹,右趾至髡钳旦舂十匹,完城旦至司寇五匹”。[18]章帝亡命赎曰:“死罪入缣二十匹,右趾至髡钳城旦舂十匹,完成旦至司寇三匹;吏人有罪未发觉,诏书到自告者,半入赎。”[19]以“缣”赎罪成东汉常制。

二、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的主要特征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丝织业工艺水平的提高,丝织品的使用已经遍及秦汉各阶层、各领域,丝织品消费行为逐渐成为秦汉社会阶层、身份地位、家赀富裕、文化品位的主导性象征。概括言之,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特征。

(一) 丝织品消费是等级制度设计的重要对象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典型的等级制度社会,从天子制度、官僚制度到日常生活普遍存在严格的等级结构,小不僭大,贱不逾贵。“昔先王之制,自天子公侯卿大夫士至于皂隶抱关击柝者,其爵禄奉养宫室车服棺椁祭祀死生之制各有差品,小不得僭大,贱不得逾贵。夫然,故上下序而民志定。”[20]在这种等级社会结构中,所有消费活动都具有等级性,所有消费品都是依等级而消费,丝织品在整个消费系统中成为显示身份地位、文化品位的商品符码。故董仲舒春秋繁露·服制》曰:“各度爵而制服……衣服有制……生有轩冕、(之)服位、贵禄、田宅之分,死有棺椁、绞衾、圹袭之度。虽有贤才美体,无其爵不敢服其服;虽有富家多赀,无其禄不敢用其财。天子服有文章,不得以燕公以朝;将军大夫不得以燕;将军大夫以朝官吏;命士止于带缘。散民不敢服杂采,百工商贾不敢服狐貉,刑余戮民不敢服丝玄乘马,谓之服制。[21]以制度的形式限制丝织品服饰的消费行为,有意识地进行社会结构分层,维护特权阶层和官僚地主的权益。

(二) 丝织品消费是身份认同的的重要象征

秦汉时期,等级制度深刻影响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丝织品、漆器、青铜器等重要消费品成为消费者身份贵贱、社会地位的象征。汉律规定“贾人不得衣丝乘车”[22],“爵非公乘以上毋得冠‘刘氏冠’”。[23]服饰成为彰显消费者的身份地位与社会荣耀的象征。贾谊《新书·服疑》云:“制服之道,取至适至和以予民,至美至神进之帝。奇服文章,以等上下而差贵贱。是以高下异,则名号异,则权力异,则事势异,则旗章异,则符瑞异,则礼宠异,则秩禄异,则冠履异,则衣带异,则环佩异,则车马异,则妻妾异,则泽厚异,则宫室异,则床席异,则器皿异,则饮食异,则祭祀异,则死丧异……贵贱有级,服位有等。等级既设,各处其检,人循其度。擅退则让,上僭则诛。建法以习之,设官以牧之。是以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使人定其心,各著其目。”[24]服饰成为社会阶层结构与贵贱等级的重要标识,令人明白“贵贱有级,服位有等”,“见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两汉执法官吏有很多种,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绣衣使者”,史称“绣衣使者,持节,专行诛赏事”。[25]“绣衣”是辨别“绣衣使者”的显著标志,“绣衣”表达的不止是官吏的某种服饰风格,更是丝织品消费文化在政治与权力上的表述,是执法者的身份标识和特权象征,致使在汉人的眼中,“绣衣”几乎是官方法律权威代名词。为此,汉代社会曾有胆大妄为的平民竟然借“绣衣”假扮“绣衣使者”身份,以假乱真,发动暴乱,如汉末广汉人钳子“衣绣衣”,“篡死罪囚郑躬,盗库兵,劫略吏民”[26]等。

(三)丝织品消费是财富多寡的标志

秦统一六国之后,以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统一发行半两钱为通行货币。至西汉,以五铢钱为国家通行货币,绢(缣)帛等丝织品几乎不作为货币来流通,但是与黄金、铜钱一样成为财富多寡的象征。特别是西汉后期至东汉,随着金属货币的贬值,绢帛丝织品逐渐取代了五铢钱而充当货币角色在商品流通领域使用。高档丝织品更是价比黄金,《释名·采帛》曰:“锦,金也。作之用功重,其价如金,故制字帛与金也。”扬雄《蜀都赋》云:“筒中黄润,一端数金。”《西京杂记》卷一云:“雷光妻遗淳于衍蒲桃锦二十四匹、散花绫二十五匹,绫出钜鹿陈宝光家,宝光妻传其法。霍显召入其第,使作之。机用一百二十镊,六十日成一匹,匹直万钱、又与走珠一排,绿绫百端,钱百万。”丝织品的多少逐渐成为财产富裕的标志。《盐铁论·散不足》云:“今富者鼲貂,狐白凫翁。中者罽衣金缕,燕代黄。”“今富者皮衣朱貉,繁路环佩。中者长裾交袆,璧瑞簪珥。”“今富者革中名工,轻靡使容,纨里紃下,越端纵缘。中者邓里闲作,蒯苴秦坚。”[27]王充《论衡·别通》曰:“富人之宅,以一丈之地为内。内中所有,柙匮所羸,缣布丝帛也。贫人之宅,亦以一丈为内。内中空虚,徒四壁立,故名曰贫。”[28]东汉光武郭皇后家,因数次得到皇帝宠幸,赏赐缣帛无数,丰盛莫比,京师号为“金穴”。[29]汉末董卓坞壁中所藏锦、绮、缋、縠、纨素“积如丘山”。[30]丝织品积蓄已经成为财富多寡的标志,由此形成了以丝织品消费为主体的炫耀性消费现象,富人嘉会到了“以绮縠覆墙屋”的地步,相互之间炫耀财富,以博得称誉。[31]

(四)丝织品消费是民俗文化认可的重要表现

丝织品消费文化在精神层面上的表现,主要通过丝织纹饰呈现出来。汉代丝织纹饰主要有云气纹、禽鸟纹、动物纹三类。云气纹是汉代器物装饰上极具代表性的纹样,常以单独或组合的形式出现,以形成大面积的装饰区。新疆民丰汉墓出土的万事如意锦 [32],即将云气纹与文字组合使用,表达了时人的世俗要求,祈求社会太平、生活如意,同时也反映了人们对仙界美好生活的渴望与向往。动物纹常与云气纹结合使用,这在汉代丝织品纹饰中也很丰富。新疆楼兰古城高台2号墓出土的长乐光明纹锦[33],整幅丝织品以云气纹为主,中间加带天马、怪兽、神人等,以烘托出仙境的神秘莫测,这是汉代道教神仙观在人们心中的集中表现,反映了汉人祈求延年益寿、羽化升天的世俗思想。此外,丝以其细长、连绵不断等物理属性,常被汉人视为辟邪长寿的象征。《风俗通义·佚文》载:“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以益人命。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五月五日以“五色丝”缠臂,可“辟兵及鬼”使人不病不瘟,亦可延长寿命。又《论衡·顺鼓篇》云:“攻社不解,朱丝萦之,亦复未晓。说者以为社阴,朱阳也。水,阴也,以阳色萦之,助鼓为救……投一寸之针,布一丸之艾于血脉之蹊,笃病有瘳。朱丝如一寸之针、一丸之艾也。”借“朱丝”以阳克阴,使阴阳相调。此处,将“朱丝”视如“一寸之针、一丸之艾”,反映了人们对生命健康的朴素追求

三、秦汉丝织品消费文化的重要影响

秦汉时期,在制度设计与身份认同的双重标准影响下,丝织品生产的背后,隐藏着深刻的丝织品消费文化,影响着秦汉时期商品经济发展、丝绸之路开辟与社会生活观念等。

(一)丝织品消费文化推动了商品生产的发展

(二)丝织品消费文化促进丝绸贸易的发展以及丝绸之路的开拓

消费文化引领消费和生产,贸易是架通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在丝织品消费文化的影响下,汉代丝织品贸易兴盛,遍及国内外。《东观汉记》引桓谭曰:“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船车贾贩,周于四方”[37],并由此形成了一些丝织品贸易专业市场,如长安、洛阳、成都、临淄、襄邑等。由于中原地区生产的高档精美的丝织品深受匈奴人民的喜爱,匈奴单于更是“好汉缯絮”[38],因此丝织品的贩运商往来于汉、匈之间,“骡驴馲驼,衔尾入塞”[39],“日食时贾车出,日东中时□过”[40],商贾来往络绎不绝,加强了匈奴草原地区与汉廷中原内地的联系,为此后民族融合做出了重要贡献。

秦汉时期,中国丝织品文化不断外传异域国家。汉人所生产的精美丝织品不仅深受外国异族人的喜爱,而将中国丝织品消费文化传播域外异族,加强中国汉文化的对外传播。从中国输入大秦(罗马)的丝织品“价等黄金”,故“(大秦王)常欲通使于汉,而安息欲以汉缯彩与之交市,故遮阂不得自达”。[41]丝织品以其自身轻柔、便于携带、易于保存、价值高、销路广、获利大等特点,逐渐成为汉代对外贸易的首先商品,直接导致了中西丝绸之路的开通与拓展。近年来在对西北丝绸之路的考古挖掘中又发现了大量的丝织品,其中大部分就是汉代商人运往西方的丝绸遗物,这说明了汉代丝织品在丝绸之路开拓上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三)丝织品消费文化改变了汉人的生活观念

先秦时期,由于地主制经济刚刚确立,社会生产不发达,物质生产主要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当时的消费观念以“尚俭”为主。[42]西汉初,承亡秦之乱,百业凋敝,物资匮乏,文帝“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43],汉人的消费观念同样以“尚俭”为主。西汉中期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汉人经济收入的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开始追求炫耀性、享乐性的生活方式,转向“崇奢”。公卿大夫纷纷“以奢侈相高”“婢妾衣纨履丝”[44],其嫁娶者“车軿数里,缇帷竟道,骑奴侍童,夹毂并引”[45],平民百姓亦“衣丝文绣”。在奢侈生活方式的驱引下,汉代的丝织品生产由注重实用,转向追求高贵、精美的丝绸装饰。“今世俗坏而竞于淫靡,女极织微,工极技巧”[46],“妇女饰微治细,以成文章,极伎尽巧”[47],以致“夫百人作之不能衣一人”。[48]富商大贾生活奢靡,追求丝织品所标识的“身份地位”,博得周边群体的社会认可,故“今富者缛绣罗纨,中者素绨冰锦。常民而被后妃之服,亵人而居婚姻之饰。”[49]富贵阶层十分注重丝绸衣服,蔡邕《女诫》说“当今之务在奢丽,志好美饰,帛必薄细,采必轻浅,或一朝之晏,再三易衣,从庆移坐,不因故服。”[50]这些富人过于追求丝织品文化品位,要求精美丽饰,轻薄细浅,同时丝绸服饰套数较多,一日三换衣,从不穿旧衣。这些奢僭、奢靡的丝织品消费行为日益滋长,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作者系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教授)

[1]孙毓棠《战国秦汉时代的纺织业》(中华书局,1995年)、魏明孔主编《中国手工业经济通史·先秦秦汉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吴文祺《从山东汉画像石图象看汉代手工业》(《中原文物》1991年第3期)、龙坚毅《从汉赋看汉代的手工业》(《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王晨《“汉绮”研究及丝织技艺探讨》(《丝绸》2008年第2期)、王文涛《汉代河北纺织业略论》(《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7期)、张家升《汉代丝织业发展的考古学观察》(《东南大学学报》2009年第11卷增刊),姜颖《秦汉时期山东的蚕桑丝织业》(《管子学刊》2013年第2期)、孙先知《蜀锦》(《四川蚕业》1999年第4期)、胡祉甡《蜀锦川丝》(《四川丝绸》2003年第2期)、徐畅《秦汉时期的“夜作”》(《历史研究》2010年第4期),等等。

[2]参见欧阳卫民:《中国消费经济思想史》,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4年。余涛:《丝绸文化与文化丝绸》,《浙江丝绸工学院学报》1993年第3期。温乐平:《秦汉时期生活消费的特点及其影响》,《中国经济史研究》2006年第2期。温乐平:《制度安排与身份认同:秦汉舆服消费研究》,《江西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6期。吴方浪:《丝织品消费与汉代城市经济》,《消费经济》2015年第1期。许大海、束霞平:《汉代丝织纹样中的文化密码》,《丝绸》2011年第7期。

[3]《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35页。

[4](汉)桓宽撰,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散不足》,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50页。

[5]④《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35页。

[6]《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35页。

[7]《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34页。

[8]《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635页。

[9]《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1153页。

[10]《后汉书》志第三〇《舆服志》,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64页。

[11](清)孙星衍辑,周天游点校:《汉官六种》,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

[12]《后汉书》志第四《礼仪志》,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110页。

[13]《汉书》卷二四下《食货志》,第1175页。

[14]《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第3815页。

[15]《汉书》卷九四下《匈奴传》,第3798页、3808页。《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第2944页、2947页。

[16]《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第2149页。

[17]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上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第162页、324页。

[18]《后汉书》卷二《明帝纪》,第98页。

[19]《后汉书》卷三《章帝纪》,第143页。

[20]《汉书》卷九一《货殖传》,第3679页。

[21]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新编诸子集成》,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221-225页。

[22]《史记》卷三〇《平准书》,第1418页。

[23]《汉书》卷一下《高帝纪》,第65页。

[24]《贾谊集》,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8页。

[25]《后汉书》卷八一《独行传·谯玄》,第2667页。

[26]《汉书》卷二七上《五行志》,第1341页。

[27]《盐铁论新注·散不足》,第194页、202页、204页。

[28](东汉)王充著:《论衡》,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205页。

[29]《后汉书》卷一〇上《光武郭皇后纪》,第403页。

[30]《后汉书》卷七二《董卓传》,第2332页。

[31]吴方浪:《丝织品消费与汉代城市经济》,《消费经济》2015年第1期。

[32]诸葛铠:《中国纹样辞典》,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72页。

[33]诸葛铠:《中国纹样辞典》,天津:天津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173页。

[34]吴方浪:《丝织品消费与汉代城市经济》,《消费经济》2015年第1期。

[35]《汉书》卷七二《贡禹传》,第3070页。

[36](汉)崔寔《政论》曰:“卖储峙,得二十余万,诣雁门广武迎织师,使技巧作机,乃纺以教民织,具以上问”。《潜夫论·浮侈》曰:“或裁好缯,作为疏头,令工采画”。《论衡·程材篇》曰:“牛刀可以割鸡,鸡刀难以屠牛;刺绣之师能缝帷裳,纳缕之工不能织锦”。

[37]《后汉书》卷九四《仲长统传》,第1648页。

[38]《汉书》卷九四上《匈奴传》,第3759页。

[39]《盐铁论校注·力耕》,第28页。

[40]谢桂华、李均明、朱国炤:《居延汉简释文合校》(下册),北京:文物出版社,1987年。

[41]《后汉书》卷八八《西域传》,第865页。

[42]温乐平:《战国秦汉消费经济研究》,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第46-59页。

[43]《汉书》卷四《文帝纪》,第134页。

[44]《盐铁论校注·国疾篇》,第334页。

[45]《后汉书》卷四九《王符传》,第1635页。

[46]《盐铁论校注·通有篇》,第42页。

[47]《盐铁论校注·通有篇》,第43页。

[48]《汉书》卷四八《贾谊传》,第2243页。

[49]《盐铁论新注·散不足》,第192-193页。

[50]《北堂书钞》卷一二九引,见严可均校辑《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8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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