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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欧气候变化三边关系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从历史上看,中美欧气候变化三边关系的特征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进程有着高度的正相关性。中美欧作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关键参与者,它们之间总体合作的三边关系特征,保证了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总体趋势是合作的,不断向前发展的。这个三边关系的开放性则成为影响其整体关系状态,进而影响全球气候变化多边治理进程的干预性因素。

二、中美欧气候变化三边关系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

从前文的分析可以看出,气候变化问题上的中美欧三边关系已经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产生了重要的影响,而且这种影响将会继续下去。

从历史上看,中美欧气候变化三边关系的特征与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进程有着高度的正相关性。中美欧作为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关键参与者,它们之间总体合作的三边关系特征,保证了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总体趋势是合作的,不断向前发展的。现有的全球气候变化机制,包括《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巴厘路线图”、《哥本哈根协议》(不具有法律地位)、《坎昆协议》和在德班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的一揽子协议,作为过去二十多年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具体成果,是与中美欧始终保持了合作的姿态分不开的,而这些制度安排又反过来加强了三方之间的合作意愿。此外,中美欧三边关系的开放性,使得中国在发展中国家阵营具有重大的影响,美国对“伞形国家集团”举足轻重,而欧盟有能力影响数目更多的国家。所以中美欧总体合作的三边关系,对于大多边层次上的气候变化合作,能够产生积极的、辐射性的影响。

与此同时,中美欧之间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竞争性,使得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进程充满曲折。虽然涉及190多个国家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本来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但是美国退出《京都议定书》、美欧对中国等发展中大国施加承担更多减排责任压力,都导致了全球气候变化机制的建立过程更加拖延冗长,虽然有所进展,但常常原地踏步,甚至有所后退。现有的全球气候变化制度安排对于有效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显然也不是足够的,存在着巨大的“承诺”差距。如果中美欧三方的相对国际地位发生变化——如美欧出现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中国经济和温室气体排放量同步快速增长,或者三方国内政治因素出现变化——如美国国内政治出现变化,中美欧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竞争性增强,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负面影响就会增大,难以使全球气候变化机制的制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虽然可能在技术性问题上取得突破。

从未来看,中美欧气候变化三边关系的基本特征及其对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影响不会发生大的改变。如果中美欧三边关系的合作性凸显,则这个三边关系可以推动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大多边进程取得长足进展。如果这个三边关系的竞争性过度凸显,则全球气候变化治理的进程将受到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个三边关系的开放性则成为影响其整体关系状态,进而影响全球气候变化多边治理进程的干预性因素。

事实上,虽然在德班气候变化会议上达成的一揽子协议就落实“巴厘路线图”和《坎昆协议》达成了一揽子成果,但是德班会议并未解决各方就全球减排的长期目标、发达国家减排力度、审评范围、资金来源等一些关键问题上的分歧;发达国家第二承诺期的量化减排指标也尚未得到明确,《京都议定书》第二承诺期的持续时间和具体形式还存在变数;议定书附件B修正案是否能够如期得以通过并获得各国批准仍然难以确定。虽然德班气候变化会议通过建立“加强行动德班平台特设工作组”来启动2020年适用于包括中美欧在内的所有缔约方的合作行动安排的进程,但是各方对于该进程谈判结果的法律形式的分歧依然明显,最终将取决于各方意愿和谈判成果的具体内容。另外,虽然德班会议要求该进程于2012年启动,最迟于2015年完成工作并自2020年开始生效实施,但是该时间表能否得到严格遵守,仍然充满了不确定性。在全球气候变化机制的新一轮变迁中,中美欧三方具体的谈判立场、谈判策略和它们之间的三边关系状态仍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这个进程的过程和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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