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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经人事部审批确定的受资助人选,资助额度为每人60万元,其中,人事部资助30万元,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30万元。

(京人发〔2005〕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力度,根据人事部《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人部发〔2003〕45号)和《关于继续开展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2号)有关要求,结合北京市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工作的实际情况,为组织好2005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人选从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中择优产生。经人事部审批确定的受资助人选,资助额度为每人60万元,其中,人事部资助30万元,市留学人员专项资金资助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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