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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第后入仕途径分析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全面考察唐代科举及第者的入仕途径,我们以两《唐书》有本传和附传的官员为对象进行统计分析。个别两《唐书》虽有传目,然仅载其及第而未载其他事迹者,因无法考其入仕途径,也可能终身未仕,不算官员,故不计入。因有些进士传文过简,未明确载其入仕途径,此表皆归入平选类,故实际上表中平选入仕栏中当也有一些其他途径入仕者。到了唐后期,进士入仕途径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请看下表。

为了全面考察唐代科举及第者的入仕途径,我们以两《唐书》有本传和附传的官员为对象进行统计分析。个别两《唐书》虽有传目,然仅载其及第而未载其他事迹者,因无法考其入仕途径,也可能终身未仕,不算官员,故不计入。按两《唐书》列传共载唐代官员1804名,科举出身者有634名,其中进士469名,明经102名[36]。下面就以明经、进士出身者来考察其入仕途径。首先看看明经入仕途径表:

唐代明经入仕途径统计表

由表中可见:

第一,唐代明经出身者主要以平选入仕,占明经总数的87.3%,这说明唐代规定科举考试特别优秀者可减选冬集入仕,对明经较为有利,加上明经及第出身品阶较高,因此大部分明经出身者不必通过其他途径入仕。

第二,制举对策、宏词试文皆非明经所长,故两《唐书》所载唐代明经以制科入仕者仅陆元方1人,以博学宏辞入仕者仅有“颇工文词”的李季卿1人。

第三,明经应吏部科目选者多从书判拔萃科,两《唐书》本传载以书判拔萃入仕者有王纬、孔戢、韦辞、元稹、颜真卿5人。两《唐书》以外的史料也载有明经以拔萃入仕的一些事例,如前引过讷明经擢第,守选时,“潜修拔萃。虚窗弄笔,研几自愧于雕虫;予夺在心,可否讵由乎甲乙”[37]

第四,藩镇使府多辟署“掌书记”的文士,而明经重于经学而拙于文辞,与擅长文辞的进士相比,明经从辟署入仕者很少,仅李叔明、韦绶、高重3人,且看来都有一些父兄背景关系而受辟。

第五,明经及第再举进士,然后从辟署者有王凝、李逢吉、牛蔚3人,且皆在唐后期,可见当时进士出身地位较高,也较易受到辟署。

第六,唐前期明经出身者72人,后期30人,后期明经出身仕宦显达而列入史传者已大不如前,说明明经科地位的降低。

第七,唐前期明经以平选入仕者有69人,占总数的95.8%;后期明经以平选入仕者20人,占总数的66.6%。这说明唐后期以非平选入仕者也较前期上升许多。

与明经入仕途径相比,唐代进士入仕途径差异颇大,且前后期也颇不一致。参照徐松《登科记考》,两《唐书》列传所载唐前期进士入仕途径有如下表。

唐前期进士入仕途径统计表

续表

因有些进士传文过简,未明确载其入仕途径,此表皆归入平选类,故实际上表中平选入仕栏中当也有一些其他途径入仕者。唐前期进士出身以平选入仕者占总数的绝大部分(80.8%),只是到玄宗时出现了明显的变化,从其他途径入仕者多了起来。到了唐后期,进士入仕途径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请看下表。

唐后期进士入仕途径统计表

续表

表中清楚地显示出,唐后期进士以平选入仕者此前期大为减少,只占40.1%;半数以上的进士是从其他途径入仕的,其中尤以辟署为多,占总数的37.8%,几乎与平选入仕相等,甚至还有进士及第再应制科和宏词、拔萃等科,然后再从辟署入仕者。若考虑到平选入仕栏中可能也有一些以其他途径入仕者,则通过平选入仕的进士所占比例将更小。下面我们即以进士为中心,依次分析唐代科举出身后的入仕途径。

(—)平选入仕

按唐代叙阶之法,进士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既获出身,且选限到后,参加吏部铨选,中选者大多即授予太子正字、弘文馆校书、中下县主簿、上县中县尉这类从九品上阶的官职,以及崇文馆校书、下州参军事、中下县下县尉、京县录事这类从九品下的官职。也有的进士释褐所任官职的职事品高于其出身本品,如任秘书省校书郎(正九品上)、正字(正九品下)即是。大历时,扬州刺史赵匡上《举选议》,建议进士出身者授紧县尉之类[38]。李揆以进士调集在京师参选时,曾去卜卦,卦者曰:“君非文字之选乎?当得河南道一尉。”揆自负才华,认为不宜为此色,而去应书判拔萃科,不中第,结果还是以平选补汴州陈留尉[39]。李建为吏部郎中时,曾对同僚谈到登第后的最佳入仕升迁途径说:“方今俊秀,皆举进士。使仆得志,当令登第之岁,集于吏部,使尉紧县。既罢又集,乃尉两畿,而升于朝。大凡中人,三十成名,四十乃至清列,迟速为宜。既登第,遂食禄,既食禄,必登朝,谁不欲也?无淹翔以守常限,无纷竞以求再捷,下曹得其修举,上位得其历试。就而言之,其利甚溥。”[40]这是一条理想的入仕升迁途径。但实际上大多数及第者都很难循此顺利的仕途青云直上,不得不“纷竞以求再捷”。平流入选不仅要等候守选年限,而且没有门路和家庭背景者较难如愿,因为铨选同科举一样存在着请托关节,而有资荫门第的进士又可加阶铨叙。

“国朝以进士擢第为入官者,千仞之梯;以兰台校书为黄绶者,九品之英。其有折桂枝、坐芸阁,非名声衰落,体命轲,不十数岁,公卿之府缓步而登之”[41]。校书郎、正字之职品级虽低,但因职近清华,名望稍优,故出现了“但沾科第,皆求注拟,坚待员阙,或至踰年”的现象,因此元和八年吏部奏说:“若无科条,恐长侥幸。起今以后,等第稍高,文学兼优者,伏望请量注校正。”[42]长庆、太和中,登科第者初宦不为秘书省官职,则将来不得任中书舍人、中书侍郎和列部尚书等重要职务[43]。因此,“校书、正字品秩至卑,而文学之人竞趋求者,盖以必取其人,无有尘杂故也”[44]。唐后期,进士出身以平选为校正者多属难能可贵,如《元稹集》卷五五《严公行状》说严公大历八年举进士,“吏部侍郎张谓妙选时彦,在选中。不数年,补太子正字”。卫次公举进士,“擢居上第,参选调。吏部侍郎卢翰嘉其才,补崇文馆校书郎”[45]。由于校、正之职难得,因此唐后期常称任此职为“得秘书省校书郎”[46]之类。有时,进士出身还须“限以登科,及判入等”[47]才能注拟校书、正字,白居易也曾说“俾进士非科第者,不授校、正”[48]。在当时,进士出身者为了早日入仕和较顺利地升迁,多再应制科、吏部科目选,以及从藩镇辟署,而不仅满足于进士一第。

(二)制科举入仕

唐代制举始于武德初年,两《唐书》崔仁师、张行成本传皆载其武德初应制举事。但作为有唐一代“盛事”、具有严格意义的制科,看来则始于高宗显庆三年(658)。《文献通考》卷二九载《唐登科记总目》所记,高宗永徽三年、四年不贡举,“应制及第三人”,六年“应制一人”;显庆三年开始有“诸科一人”,此后皆云“诸科”。《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也以“显庆三年二月,志烈秋霜科,韩思彦及第”起始。《册府元龟》卷六三九《贡举部·总序》叙唐代贡举也说:

又有制诏举人,皆标其目而搜扬知之,志烈秋霜、词殚文律、抱器怀能、茂才异等、才膺管乐、道侔伊尹、贤页方正、军谋宏远、明于体用、达于吏理之类,始于显庆,盛于开元、贞元。皆试于殿廷,乘与亲临观之。试已糊其名,于中考之,策高者特授美官,其次与出身。

“及第”与“登科”,在唐代有时皆用于明经、进士的登第,也可用于制科。但更多的时候还是有所区别的,“及第”通常指明经、进士擢第,而“登科”通常指登制科或宏辞、拔萃等科目。及第又登科,被称为“两枝仙桂一时芳”[49]。唐代规定草泽处士、及第已获出身者和在职官员都可应制科举,已有出身登制科后便可授官,因此有不少人进士及第后应制科举。唐前期进士以制科举入仕者占总数的12%,后期占6.4%,也有相当的比例。应制科举入仕不必受守选时间的限制,加上制举登科地位崇高,“为男子荣进”[50],应制科举是士人晋升的一块重要的跳板,故“今年及第明年登科”被视为很荣幸的盛事。《唐摭言》卷三《今年及第明年登科》载:郭代公十八擢第;其年冬,制入高等。何扶,太和九年及第;明年,捷三篇,因以一绝寄旧同年曰:“金榜题名墨尚新,今年依旧去年春。花间每被红妆问:何事重来只一人?”得意欣悦之情溢于言表。

《封氏闻见记》卷三《制科》说唐代宦途之士而历清贵有“八儁”者:“一曰进士出身制策不入,二曰校书正字不入,三曰畿尉不入,四曰监察御史、殿中不入,五曰拾遗、补阙不入,六曰员外郎、郎中不入,七曰中书舍人、给事中不入,八曰中书侍郎、中书令不入。言此八者尤为儁捷,直登宰相,不要历余官也。”这里规划了一条进士出身、制科入仕,从校、正、畿尉位极人臣的捷径。白居易《劝酒》诗也描绘了这条及第登科的理想仕途:“邻家儒者方下帷,夜诵古诗朝忍饥。身年三十未入仕,仰望东邻安可期。一朝逸翮乘风势,金榜高张登上第。春闱未了冬登科,九万搏风谁与继。不逾十稔居台衡,门前车马纷纵横。”[51]

制科举分为五等,一、二等历来虚设,第三等登科即为敕头,如“韩昆大历中为制科第三等敕头”[52]即是。登博学宏辞科榜首也称敕头,州府解试第一名在唐代称解头。唐代有数人连中三元,当时称为“三头”。《唐摭言》卷二《争解元》载:张又新京兆解头、进士状头、宏辞敕头,时号“张三头”。《唐语林》卷六《补遗》载:武翊黄府送为解头,及第为状头,宏辞为敕头,时谓“武三头”。《南部新书》丙卷则载:“崔元翰晚年取应,咸为首捷:京兆解头,礼部状头,宏辞敕头,制科三等敕头。”如此则崔元翰是连中四元了。

制科考试地点一般在殿廷,唐代皇帝常亲自临试。元稹《自述》诗描述制科考试情形云:“廷英引对碧衣郎,江砚宣毫各别床。天子下帘亲考试,宫人手里过茶汤。”[53]但制科这一代盛事,在唐文宗太和二年进士刘对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策抨击朝政后即衰废了[54],此后未见有进士出身应制科举入仕的记载。不过在文宗以前,制科举曾着实兴盛过一阵,考试科目也从变化多端逐渐凝定于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等数科。

从唐代进士及第后常应制科,解试、礼部试、宏辞和制科之首称为“三头”,以及制科举的考试形式和规格、地点、制科名目逐渐稳定诸方面来看,就德宗至文宗一段时期内,在一定意义上,唐代制科举多少具有宋以后殿试的性质。它为后来殿试的确立积累了经验,打下了基础。而制科举在唐代进士入仕途径中,也在相当程度上起到了宋以后殿试的作用。

(三)宏辞、拔萃等科目选入仕

科目选又称“科选”[55]、“吏部科”[56]、“吏部科第”[57]、“吏部取士科”[58],是由吏部主管、兼有科举和铨选考试性质的选举取士形式。唐代科目选将科举考试与铨选考试折中糅合,具有不拘选限、不次拔擢人才的用意。《唐会要》卷五四《中书省》载太和三年中书门下奏:

常人自有常选,停年限考,式是旧规,然犹虑拘条格,或失茂异,遂于其中设博学宏辞、书判拔萃、三礼、三史等科目以待之。今不限选数听集,是不拘年数、考数……

奏文明白地说出设置科目选是为了优待茂异之才不受守选年限的束缚。《册府元龟》卷六三九《贡举部·总序》论述唐代贡举说:

又有吏部科目,曰宏辞、拔萃、平判,官皆吏部主之。又有三礼、三传、三史、五经、九经、开元礼等科,有官阶者吏部主之,白身者礼部主之。其吏部科目、礼部贡举,皆各有考官,大抵铨选属吏部,贡举属礼部。

宋代陈彭年编《贡举叙略》同此说。科目选的科目三礼、三传、三史、五经、九经、开元礼、明习律令,还有学究一经,与礼部科举的一些科目基本相同,只是应试对象不同。凡未有出身未有官,只合于礼部应举;有出身有官,方合于吏部赴科目选[59]。但一般有出身者很少去应三礼、学究一经等科目选,许孟容、蔡京进士及第,学究登科,时号“锦袄子上着莎衣”[60],在唐人看来,进士出身后再应此类科目纯为赘疣,何苦多此一举。当时明经、进士出身应科目选者多择宏辞和拔萃两种。

日本学者松本明先生《唐代选举制相关诸问题——特别是吏部科目选》一文[61],谈到了科举及第者参加吏部科目选的情况,论述了博学宏辞和书判拔萃科的意义,文末并附录有此二科登第者一览表,考述颇详。根据笔者统计,唐后期进士出身应此二科入仕者占总数的10.5%,已有相当大的比例。开元二十一年孙逖为考功员外郎典贡举时,“精核进士,虽权要不能逼,所奖擢者二十七人,数年间宏辞、判等入甲第者一十六人”[62]。实际上,应宏辞、拔萃等科目者远远比登科者要多,赵匡《举选议》曰:“为官择人,唯才是待。今选司并格之以年数,合格者判虽下劣,一切皆收;如未合格而应科目者,才有小暇,莫不见弃。”登科者只能是应试者中的一部分,因为此二科尤其是宏辞科要求很高。博学宏词科是在已淘汰过大量入选的科举录取者中的择优考试,难度之大可想而知。

顾名思义,“博学宏辞”既要“博学”,又要有“宏辞”,一是渊博精深的学识,二是优美恢宏的文辞。关于博学方面,李商隐曾指出:

夫所谓博学宏辞者,岂容易哉!天地之灾变尽解矣,人事之兴废尽究矣,皇王之道尽识矣,圣贤之文尽知矣,而又下及虫豸草木、鬼神精魅,一物以上,莫不开会。此其可以当博学宏辞者耶?恐犹未也。设他日或朝廷、或持权衡大臣问一事、诘一物,小若毛甲,而时脱有尽不能知者,则号博学宏辞者,当其罪矣[63]

如此则似乎有关自然、社会的百科知识都应精通。当然,实际上应该不会对宏辞登科者这么求全责备,李商隐在应考后等待发榜,心理处于“私自恐惧,忧若囚械”的焦虑状态,因而对博学宏辞科的难度可能有所夸张,但这段话说明此科确有相当难度。

关于文词方面,博学宏词科的水准也不低。《文苑英华》和《全唐文》保存下来的唐代博学宏辞赋、论试卷,大多词藻宏丽。与祖咏省试《终南望余雪》诗二韵便止的著名典故类似,《唐摭言》卷十也记载了一则应宏辞不捷而声价益振的故事:乾符中,蒋凝应宏辞,为赋止及四韵,遂曳白而去。试官不信,逼请蒋完成全赋,凝如实告知情况。既而评卷,其试卷更佳,试官长久叹息,因不合凝规格而未能录取。此事顷刻之间,传遍京城,以至有人称道说:“臼头花钿满面,不若徐妃半妆。”宏辞科试诗也很严格,其对偶押韵必须合格,一般情况也不允许用字重复。大中十二年(858),中书舍人李藩知举。当时博学宏辞科考定陈琬等三位前进士的名第,及将诗、赋、论试卷送给宣宗皇帝过目后,宣宗召李藩问道:“所赋诗中重用字,何如?”藩答道:“钱起《湘灵鼓瑟》诗,有重用字,乃是庶几?”宣宗说:“此诗似不及起。”于是三人都被落下[64]。可见若非特别优秀,宏辞试诗也不允许用字重复。

以韩愈之才,两次应宏辞科皆未果,可见其登科之不易了[65]。虽如此,还是有许多进士及第者趋之若鹜。韩愈四举进士终于成功之后,未即得试,“闻吏部有以博学宏辞者,人尤谓之才,且得美仕就求其术”[66],主要是因为宏辞登科可立即授予较好的官职。

宏辞、拔萃科的考试内容,《通典》卷十五《选举》三说:“选人有选格未至,而能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亦曰‘超绝’。词美者得不拘限而授职。”试文三篇包括诗、赋、议论各一,因此宏辞科有时称为“三篇”,如前述何扶“捷三篇”;崔致远“登龙”(进士及第)后为县尉,“欲应三篇”[67],即指宏辞登科和应宏辞科。韩愈说宏辞所试文章,亦礼部之类,甚至“类于俳优者之辞”[68]。但“宏辞大国光华”[69],地位崇高,因此擅长文辞的进士轻车熟路,多应宏辞科。《大唐传载》云:河南冯宿之三子陶、韬、图,兄弟连年进士及第,连年登宏辞科,一时之盛代无比焉。柳宗元也曾说仕进之路多由“举甲乙、历科第(指宏辞),登乎表著之列,显其名焉”[70]

关于博学宏辞科的性质,徐松《登科记考》认为开元五年李蒙宏辞及第的宏辞犹为制科,而“岁举之”的博学宏辞科始于开元十九年,意为吏部科目选的宏辞科不属制科[71]。傅璇琮先生《唐代科举与文学》第十七章认为博学宏辞之别于制科者,就在于它由吏部的官员主持。我认为,如果说吏部科目选的性质是科举与铨选考试的结合的话,那么,其中的宏辞科却兼有制科举的性质。一方面,宏辞科确是吏部科目选中的一种,另一方面,我们又很难将宏辞科与制科截然区别分开。宏辞科可以说是吏部铨试与制科举的结合,换句话说,它是介于铨试与制科举之间的一种选举考试科目。《旧唐书》卷一四六《萧昕传》载:萧昕开元十九年“首举博学宏辞……天宝初,复举宏辞”。《唐语林》卷八《补遗》说:“开元十九年置宏辞。”而《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却将开元十九年博学宏辞科列为制举的一科,并收入了大中元年、十二年宏辞科考试的有关内容。《全唐文》卷七二○陈鸿祖《东城老父传》也说:“开元取土,孝悌而已,不闻进士宏辞拔萃为之。”天宝以后,宏辞科常被称作“吏部科”、“博学选”[72],但有时也称作“宏辞制策科”[73]。柳宗元在其文集卷三六《上大理崔大卿应制举不敏启》中说自己“应博学宏辞之举”,而题中却云“应制举”。宏辞登科第一名也与制科榜首一样称为“敕头”。因此,博学宏辞这个吏部科目兼有一定的制科性质。

书判拔萃是博学宏辞的姐妹科,但其性质却更贴近吏部的铨选考试。拔萃科起始于武则天时,《新唐书》卷一一一《王方翼传》附《王珣传》载:天授初年(690),王珣及进士第,“应制科,迁蓝田尉,以拔萃擢长安尉”。《唐语林》卷八《补遗》载:“大足元年(701年),置拔萃,始于崔翘……开元二十四年,置平判入等,始于颜真卿。”《登科记考》卷四大足元年据《册府元龟》资料,录有拔萃科崔翘等6人。但开元以前的拔萃同样难与制科严格区分。而且,书判拔萃科是属于吏部科目选的科目,但从文献记载中,有时还是难与吏部铨选试判严格区分,这主要是前人关于“书判拔萃”和“判入等”的记载确有含混之处。

《新唐书》卷四五《选举志》下说:“凡试判登科谓之入等,甚拙者谓之蓝缕。选未满而试文三篇,谓之宏辞;试判三条,谓之拔萃。中者即授官。”《文献通考》卷三七《选举考》十同此。《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则云:吏部铨选试判,“佳者登于科第,谓之入等,其甚拙者谓之蓝缕,各有升降,”后云宏辞、拔萃所试内容。这些文献所载试判“入等”是铨选考试判文合格,而书判拔萃则是选未满而试、中者即授官的科目选,“拔萃”与“平判入等”又是两码事。然而,史籍所载又常表明“判入等”即等于“拔萃”。张巡开元二十四年进士及第后,“三以书判拔萃入等”[74];元稹《同州刺史谢上表》说自己年十五得明经出身后,“年二十四,登乙科”,《旧唐书》卷一六六《元稹传》引此表作“登吏部乙科”,即书判拔萃科,而传文中却云“十五两经擢第,二十四调判入第四等”。《白居易集》卷四二《唐河南元府君夫人荥阳郑氏墓志铭》说:“稹既第,判入等,授秘书省校书郎。”可见“判入等”即书判拔萃登科。《旧唐书》卷一六六《白居易传》说白贞元十四年进士第后,“吏部判入等”,而新传却曰:“贞元中,擢进士、拔萃皆中。”《白居易集》卷六二《策林》一《策尾》三道之一也说明自己“始以进士举及第,又以拔萃选授官。”《旧唐书》卷一六八《韦温传》载,韦温两经举登第后释褐太常寺奉礼郎,“以书判拔萃,调补秘书省校书郎。时(韦温父)绶致仕田园,闻温登第,愕然曰:‘判入高等,在群士之上,除非交结权幸而致耶?’”这里前称书判拔萃,后云判入高等,可见两者确有共通之处。

诚然,“判入等”确实与拔萃科有混淆之处,不过,若标明“平选”,则可肯定属于吏部铨选考判而非科目选的书判拔萃。赵匡《举选议》所列选人条例云:“宏辞、拔萃以甄逸才,进士、明经以长学业,并请依常年例。其平选判入第二等,亦任超资授官。”可见拔萃与平选判入等显非一回事。欧阳詹说自己“四试于吏部,始授四门助教”,并注云:“某两应博学宏辞不受,一平选被驳,又一平选授助教”[75]。这里的平选并非拔萃科,而是到了守选年限,参加吏部铨选。王鸣盛认为欧阳詹的“平选疑即书判拔萃举”[76],不确。

总之,由于“博学宏辞,或书判特优,超越流辈者,不须定以选数,听集”[77],因此科举出身者常应此类科目选。科目选考试要求有时比明经、进士科还更严格,曾实行锁院法,“吏部将奏科目,奥密,朝官不通书问[78]。朝廷还常专门差遣大臣为考官考科目选人,有时因为应科目选多为科举及第者,甚至调派的考官“只考及第科目人”[79]。这些考官和临时差遣会同评阅吏部铨试书判、制科对策的考官和考策官一样,可以说是后代科举考试同考官制度的开端。

(四)辟署入仕

辟署是唐玄宗以后科举及第者、特别是前进士入仕的一条重要途径。唐后期进士从辟署入仕者占总数的37.8%,若加上再应制科或宏辞、拔萃科,然后从辟署入仕的5.2%,则共有43%,已超过平选入仕的40.1%之数,成为唐后期进士入仕的首要途径。宋人洪迈说,“唐世人初登科或未仕者,多以从诸藩府辟置为重”[80],这是符合唐后期实际的。

自从隋代罢九品中正制以后,选举权收归中央,吏部铨选对巩固国家的统一起过重要作用。唐高祖武德初年急需人才,曾允许州府及诏使赤牒授补官员,但很快便又将州府僚佐的任命权收回中央吏部,以维护中央集权制。随着唐代铨选制的发展,也出现了一些选任权过于集中而带来的弊病,不少官员也一再提出应允许地方官自辟佐官。《通典·选举典》载,武则天时,纳言魏元同曾上《请吏部各择僚属疏》,建议州郡自选佐吏,以分吏部之选;张九龄、刘秩也皆有此议;沈既济更是亟请行辟署之法。唐玄宗以后,辟署逐渐盛行,成为铨选制度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循资守选规定的补充和变通,它对进士出身者相当有利,因此唐后期进士及第者多从辟署入仕。

贞元元年、太和九年以前的一段时期,皆是及第便可从藩镇使府奏试官,辟署充从事;太和、会昌末,规定科举及第中选后四选,诸道方得奏充州县官职;大中二年,中书门下奏请自今以后,及第后第三年即任奏请[81]。唐后期藩镇奏荐与辟署官员是密切相关的,许多前进士便从藩镇辟署而释褐,摆脱了无所事事、沉浮人间的状况。李商隐《为山南薛从事谢辟启》云:薛杰逊进士及第后,“顷者湮沦孤贱,绵隔音尘。其后从事梓潼,经涂天汉,初筵末席,披雾覩天”,受到辟署时“感激惭惶,不知所喻”[82]。我们在唐后期人的文章中常可看到一些感谢辟署前乡贡进士的话语,也常可看见一些向藩镇节帅推荐前进士的书信,如《唐摭言》卷六《公荐》载崔颢《荐齐秀才书》云:“愚以为军中之书记,节度使之喉舌。指事立言而上达,思中天心;发号出令以下行,期悦人意。谅非容易,而可专据。窃见前进士高阳齐孝若考叔,年二十四,学必专授,文皆雅正,词赋甚精,章表殊健;疏眉目,美风姿,外若坦荡,中甚畏慎。执事倘引在幕下,列于宾佐,使其驰一檄飞书,必能应马上之急求,言腹中之所欲。”可想而知,执事见此推荐信,定是乐于辟用了。

唐后期进士及第后多从辟署以求早日入仕,以致唐政府有时不得不做出一些限制,如规定须满一定选限,或曾任过州县官职方许藩镇奏请辟署,而及第后“如曾诸色登科,超资授官者,不得在此限”[83]。所以,当时出现了不少进士在应制科、宏辞拔萃等登科后再从辟署入仕者。据两《唐书》各人本传,德宗时,崔元翰进士擢第,登博学宏辞科,又应贤良方正、直言极谏科,三举皆升甲第,年已五十余,李汧公镇滑台,辟为从事;德宗时还有刘禹锡、杜元颖、李程、崔琯,顺宗时进士及第的李宗闵,宪宗时的高锴、崔咸、王播、杨汝士、马植、郑肃,穆宗时的李回、裴休,文宗时的韦澳、杨汉公、崔慎由、毕诚共18人,皆是及第后又登科,然后从辟署入仕的。这是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它说明唐后期辟署在进士出身者的入仕途径中显得多么重要。

在中国古代实行科举制的1300年中,唐代科举出身不能随即入仕的制度是颇为独特的。礼部及第不一定能吏部中选,于是便产生了举人及第后各种与后世不同的情态,后世学者对其利弊也多有评论。马端临说,三代之时,举士与举官非二途,“往往当时士之被举,未有不入官者也。降及后世,巧伪日甚,而法令亦滋多,遂以科目为举士之途,铨选为举官之途,二者各自为防闲检校之法。至唐则试士属之礼部,试吏属之吏部,于是科目之法、铨选之法,日新月异,不相为谋。盖有举于礼部而不得官者,不举于礼部而得官者,则士之所以进身之涂辙亦复不一,不可比而同之也”[84]。而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八一《登第未即释褐》载:“东莱吕氏云:唐制得第后不即释褐,或再应皆中,或为人论荐,然后释褐,此条极为中肯。”顾炎武在《日知录集释》卷十七《出身授官》中也认为,唐时明经进士,初除不过县尉;宋以后进士释褐不试吏部,得之浅而贵之骤,“所以一第之后,尽弃其学而以营升纳贿为事”,并认为要革除此弊,“似宜仍用唐制”。

科举制是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基础,而铨选制则为选任登用官员的政治制度。科举出身获得一定的任职资格后,再学习一些从政知识和依据法律拟判的能力,多长进一些社会阅历,然后根据职位员阙铨选入仕,这种试士与试官、选才与任才互相联系又相对独立的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对我们现今完善公务员制也有可资借鉴之处。

【注释】

[1]《全唐文》卷三四八李白《与韩荆州书》。

[2]《欧阳行周文集》卷二《及第后酬故园亲故》。

[3]《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上宰相书》。

[4]参阅韩国磐:《科举制和衣冠户》,载《厦门大学学报》1965年第2期。

[5]《新唐书》卷一八四《杨收传》。

[6]《曲江集》卷十一《故太仆卿上柱国华容县男王府君墓志》。

[7]《刘禹锡集》卷四十《故荆南节度推官董府君墓志》。

[8]《全唐文》卷八一五顾云《代新及第人谢盐铁使启》。

[9]《元稹集》卷三十。

[10]《全唐文》卷八○二杜去疾《大唐故过少府墓志铭(并序)》。

[11]《册府元龟》卷六三五《铨选部·考课》一。

[12]《新唐书》卷四十五《选举志》下。

[13]《全唐文》卷九六六阙名《请更定三考奏改并及第人数奏》。

[14]《唐会要》卷七五《选部》下《杂处置》。

[15]《通典》卷十五《选举》三《历代制》下。《新唐书》卷四五称“大率十人竞一官”。

[16]《封氏闻见记》卷三《贡举》。

[17]《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四《熊望传》。

[18]《唐摭言》卷三《慈恩寺题名游赏赋咏杂记》。

[19]《元稹集》卷五《赠工部尚书李公墓志铭》。

[20]《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杨虞卿传》。

[21]《唐摭言》卷二《恚恨》。

[22]《唐摭言》卷九《好知己恶及第》。

[23]《樊南文集补编》卷八《献舍人彭城公启》。

[24]《欧阳行周文集》卷八《上郑相公启》、《送张尚书书》。

[25]《全唐文》卷七六一褚藏言《窦常传》、《旧唐书》卷一五五《窦群传》附《窦常传》、《太平广记》卷一七九《潘炎》引《嘉话录》。

[26]《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二《争臣论》。

[27]《旧唐书》卷一百五十八《韦贯之传》附《韦澳传》。

[28]《北梦琐言》卷八《裴相国及第后进业》。

[29]《新唐书》卷一百四十三《元结传》。

[30]《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七《李益传》载:李益“少有痴病,多猜忌,防闲妻妾,过为苛酷,而有散灰扃之谭闻於时,故时谓妬痴为‘李益疾’;以是久之不调,而流辈皆居显位。”

[31]《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五下《杨玚传》。

[32]《唐会要》卷七五《帖经条例》。

[33]《唐会要》卷七五《明经》。

[34]《唐会要》卷七六《三传》。

[35]《白居易集》卷四一《有唐善人墓碑》。

[36]刘海峰:《唐代教育与选举制度综论》,台北:文津出版社,1991年,18页。按毛汉光先生之高级研究生毕业论文《唐代统治阶层的社会变动》(1968年12月稿)之统计,包括两《唐书》所有言及科举者,进士出身达830名,明经及制科出身达268名(见254页)。然无法一一考其如何入仕及是否入仕。卓遵宏《唐代进士与政治》亦然。

[37]《全唐文》卷八○二杜去疾《大唐故过少府墓志铭(并序)》。

[38]《通典》卷十七《选举》五《杂议论》中。

[39]钟辂:《前定录》“李相国揆”条。《唐语林》卷六《补遗》略同。

[40]《唐国史补》卷下《李建论选集》。

[41]《文苑英华》卷七二六符载《送袁校书归秘书省序》。

[42]《唐会要》卷七六《开元礼举》。

[43]李冗:《独异志》补佚《犯讳得祸》、《太平广记》卷二六一《王初昆弟》。

[44]《全唐文》卷七四五孙革《请诸局郎勿用流外人疏》、《唐会要》卷六七《左春坊》。

[45]《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九《卫次公传》。

[46]《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马植传》、卷一百七十八《郑畋传》。

[47]《唐会要》卷六五《秘书省》元和三年诏。

[48]《白居易集》卷六三《策林》三一《大官乏人》。

[49]孟肇:《本事诗·高逸第三》。

[50]《云溪友议》卷下《琅玡忤》。

[51]《白居易集》外集卷上。

[52]《南部新书》甲卷。

[53]《元稹集》外集卷七。

[54]吴宗国:《进士科与唐朝后期的官僚世袭》,载《中国史研究》1982年第l期。

[55]《全唐文》卷五三三李观《上陆相公书》:“乃应科选,不自计量,幸去衣褐为吏。”

[56]《柳宗元集》卷二五《送贾山人南游序》:“吾长京师三十三年,游乡党,入太学,取礼部吏部科,校集贤秘书。”

[57]《白居易集》卷六十《论重考科目人状》:“今年吏部科第,不置考官,唯遣尚书侍郎二人考试。”

[58]《刘禹锡集》卷三九《子刘子自传》:“间岁又以文登吏部取士科。”

[59]《唐会要》卷七七《科目杂录》、卷七六《三礼举》、《童子》、《三传(三史附)》,《五代会要》卷二二《宏辞拔萃》,《全唐文》卷九六六阙名《请应诸科目并就吏部考试奏》。

[60]《唐摭言》卷九《好及第恶登科》。

[61]见《铃木俊先生古稀纪念东洋史论丛》,日本山川出版社,1975年,391~414页。

[62]《颜鲁公文集》卷五《孙文公集序》。

[63]《樊南文集详注》卷八《与陶进士书》。

[64]《唐会要》卷七六《制科举》。

[65]唐代有不少著名人士应宏词科试一再受挫,如韩愈、欧阳詹等文学家皆失望而归,白居易因为避祖讳而不应宏辞,但唐后期博学宏词科也选拔了不少人才,有许多还当上了卿相重臣,其中尤为知名的宰相如陆贽、裴度,文学家如刘禹锡、柳宗元等。因此,唐代的博学宏辞科虽有过于严格等局限,然而设置此特殊科目还是对选拔和任用人才起过积极作用。

[66]《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答崔立之书》。

[67]《桂苑笔耕集》卷十七《初投县大夫启》,同书卷十八《谢职状启》作“望应宏辞”。

[68]《韩昌黎文集校注》卷三《答崔立之书》。

[69]《唐摭言》卷十三《无名子谤议》。博学宏辞科在后唐时甚至被称作“重科”,见《五代会要》卷二二《宏辞拔萃》。

[70]《柳宗元集》卷三六《上大理崔大卿应制举不敏启》。

[71]1987年12月,日本学者槻木正,在《关西大学法学论集》37卷4号发表《博学宏辞·书判拔萃科的实施》一文,也认为开元十八年(730)侍中兼吏部尚书裴光庭制定循资格以后,次年才建立吏部科目博学宏辞科。该文对循资格与宏拔两科的接点、两科的实施意义、两科的创始时期和创始者等问题,都进行了颇有价值的分析。

[72]《白居易集》卷七十《范阳张公墓志铭》:“贞元中进士举及第,博学选登科。”

[73]《樊川文集》卷十二《上宣州高大夫书》。

[74]《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七下《张巡传》。

[75]《欧阳行周文集》卷八《上郑相公书》。

[76]《十七史商榷》卷八一《登第未即释褐》。

[77]《唐会要》卷二五《选部·杂处置》天宝十一载吏部尚书杨国忠奏。

[78]《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五《李实传》。裴廷裕《东观奏记》卷下,大中九年正月处分泄漏宏词科赋题的朝官,其中亦有“未试宏词,先缫考官,然后考文书”之句。

[79]《旧唐书》卷十五《宪宗纪》下。

[80]《容斋续笔》卷一《唐藩镇幕府》。

[81]《唐会要》卷七六《进士》。

[82]《樊南文集》卷三十。

[83]《唐会要》卷七九《诸使杂录》下,太和三年中书门下奏。

[84]《文献通考》卷三六《选举考》九《举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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