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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有尺度,有“舍”能“得”方成功

时间:2022-07-1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过早提出让步和妥协,会被对方认为是软弱可欺,致使对方得寸进尺,不利于谈判的成功。所以,在谈判中,只有“舍”才能有“得”,也就是先“阴”后“阳”。只有懂得先“舍”,才能够最终得到更多。这就是谈判中的“舍”和“得”,不“舍”就不能“得”。谈判是一个交换的过程,而舍得也是谈判的一个必要条件。中方认为日方削价的步子是不小,但离中方的要价仍有较大的距离,马上还盘还有些难。由此可见,对方的报价

鬼谷子认为,懂得开放与节制才能善始善终,何时开放、何时节制,需要考察万物。其考察的实质就是寻找事物的关键点,并找出解决或应对问题的最恰当方法。比如我们用谈判来举例说明,就是要把握“进攻和退却”的时机,及时进退。要根据谈判形势的细微变化,灵活地运用积极进取和消极防御这两种基本策略。

谈判的过程,实质上就是利益的博弈,就是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平衡,就是双方寻求妥协的过程。谈判要取得成功,达成协议,取决于双方的诚意,各自都有必要让步和妥协。当然,这种让步和妥协不是对等的。过早提出让步和妥协,会被对方认为是软弱可欺,致使对方得寸进尺,不利于谈判的成功。让步要根据双方的情况和谈判形势灵活决定。有时候需要一步到位,有时候需要分段让步。

总之,采取的方式要使对方感到你的妥协是通情达理的,对谈判是诚心诚意的,而不能让对方感到突然或不合逻辑。同时,要有一定的忍耐力,要学会巧妙地坚持和等待。要让对方知道自己做出让步是不容易的,而且在做出让步的同时,也需要对方付出相应的代价或者做出相应的让步,以获得自己认为有价值的东西,这样的谈判才是成功的。

所以,在谈判中,只有“舍”才能有“得”,也就是先“阴”后“阳”。只有懂得先“舍”,才能够最终得到更多。谈判中,付出的一定是我方所认为不太重要,而谈判对手认为非常需要的。这就是谈判中的“舍”和“得”,不“舍”就不能“得”。谈判是一个交换的过程,而舍得也是谈判的一个必要条件。谈判时要懂得怎么“舍”,然后才能够“得”。

为了做到这一点,可以在准备谈判的时候列出目标的优先顺序,分清哪些是可以让步的,哪些是不能让步的,同时要简要、清楚地用一句话来描述。因为谈判是一个十分注重时效的过程,如果写得很长就需要对方花很多的时间去理解,比较麻烦,也容易在不应该让步的地方做了让步,而该让的地方却没让步,使谈判陷入僵局。

明确什么是自己需要的之后,接下来要明确谈判对手需要的内容。例如,如果给街上的乞丐一张演出芭蕾舞的门票,他是不会要的。他最需要解决的是什么?他需要一碗粥,一床棉被,因为只有解决了温饱之后他才可能考虑其他的需要。

所以在确定谈判目标的时候,一定要分清自己想要的和需要的内容,把它们罗列出来。谈判中有很多常见的问题都会出现,包括价格、数量、质量、交货期、付款、折扣、培训、售后服务等。在谈判前,先列出自己谈判的目标,按优先级分出来,再列一个竞争对手的目标,考虑对方可能关心的内容,把它们一一地列出来。对待不同的客户,不同的谈判对手,所列出的目标也是有差别的。设定目标时,作为卖方,可能最关注的首先是价格、时间,然后是能够卖多少东西,卖何种质量、档次的产品给客户。客户买东西时,最关注的不一定是价格,也可能是售后服务、产品质量等。

但不管怎么样,谈判对手所列出的目标和自己所列出的目标一定是有差距的。这就需要通过双方的交流和谈判,使彼此的目标都尽可能最大限度地达成。作为卖方希望买方能够按照自己的目标来做,买方肯定也希望卖方按照他的要求来做,怎样才能达成共识呢?这需要双方沟通和交流,在沟通和交流时坚持原则性和一定的灵活性相结合,不能让的坚决不让,要坚守住自己的底线,而能够让步的不妨妥协,这样才能使谈判获得成功。

大家知道,日本商人深谙谈判之真谛,在谈判场上,他们手法多变,谋略高超,其谈判高手素有“圆桌武士”之称。

在上海著名的国际大厦,中国某公司正是面对这样一些“圆桌武士”,围绕进口农业加工机械设备,进行了一场斗智斗勇的谈判,迫使日商逐步退让,最终达成了交易。

日本生产的农业加工机械设备,是国内几家企业都急需的关键性设备。中国某公司正是基于这一需求,与日商进行购买谈判。

谈判开始时,按照国际惯例,由卖方首先报价。日方首次报价即为1000万日元,这一报价比实际卖价高出很多。

日方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以前的确卖过这个价格。如果中方不了解市场行情,以此为谈判的基础,那么日方就可能赢得主动;如果中方拒不接受,日方也能自圆其说,有台阶可下。可谓进可攻,退可守。

由于中方事前已摸清了市场行情的变化,深知日方是在放“试探气球”,于是便单刀直入,明确指出:这个报价不能作为谈判的基础。

对此,日方分析,中方可能对国际市场行情的变化有所了解,因而己方的高目标恐难实现。于是日方便转移话题,介绍其产品的质量特点和优越性,采取迂回前进的方法来支持己方的报价。

这种做法既回避了正面被点破的危险,又宣传了自己的产品,还说明了报价偏高的理由,可谓一举三得。

但是,中方一眼就看穿了对方计谋。因为谈判之前,中方不仅摸清了行情,而且还研究了日方产品的性能、质量、特点以及其他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于是中方明知故问:“不知贵国生产此种产品的公司有几家?贵公司的产品优于A国、C国的依据是什么?”

中方貌似请教,实则点明了对方两点。其一,中方非常了解所有此类产品的有关情况;其二,此类产品绝非对方公司一家独有,中方是有其他选择权的。中方点到为止的问话,彻底摧毁了对方“筑高台”的企图。

中方话未说完,日方便领会了其中含义,顿时陷入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的窘境。但他们毕竟是生意场上的老手,其主谈人为避免难堪局面借故离席,副主谈也装作找材料,埋头不语。

一会儿,日方主谈人神色泰然地回到桌前,他已利用离席这段时间,想好了对策。他一到谈判桌前,就问其助手:“这个报价是什么时候定的?”

他的助手早有准备,对此问话自然心领神会,便不假思索地答道:“以前定的。”

于是日方主谈人笑道说:“唔!时间太久了,不知这个价格是否有变动,我们只好回去请示总经理了。”老练的主谈人“踢起了皮球”,一下找到了退路。

中方主谈人自然深悟此种手段,便主动提出休会,给对方让步的余地。中方深知此轮谈判不会再有什么结果了,如果追得紧,有可能导致谈判的失败。

第二轮谈判开始后,双方首先漫谈了一阵,调节了情绪,融洽了感情。之后日方再次报价:“我们请示了总经理,又核实了一下成本,同意削价100万日元。”同时,他们夸张地表示:这个削价的幅度是相当大的。

中方认为日方削价的步子是不小,但离中方的要价仍有较大的距离,马上还盘还有些难。为了慎重起见,中方一面电话联系,再次核实该产品在国际市场的最新价格,一面对日方的二次报价进行分析,认为日方虽表明这个价格是总经理批准的,但根据情况来看,此次降价是谈判者自行决定的。由此可见,对方的报价水分仍然不少。鉴于此,中方确定还盘价格为750万日元。

日方立即回绝,断定这个价格不可能成交。中方与日方探讨了几次,讨价还价的高潮已经过去。中方认为该是展示自己实力,积极进攻的时候了。于是中方开诚布公地指出:“这次引进,我们从几家公司中选中了贵公司,说明了我们成交的诚意。此价虽比贵公司销往C国的价格低一点,但由于运往上海口岸比运往C国的运费低,所以你们的利润并未减少。

另外一点,诸位也知道我国的外汇政策,这笔生意允许我们使用的外汇只有这些。要增加,需再审批。那只好等待,改日再谈。”

这是一种欲进先退的手法,但中方仍觉这一招分量还不够,又使用了类似“竞卖会”的高招,把对方推向了一个与“第三者”竞争的境地。

中方主谈人接着说:“A国、C国还等着我们的邀请。”说到这里,中方主谈人把一直捏在手里的“王牌”摊了出来,把中国的外汇使用批文和A国、C国的电传递给了日方主谈人。

日方看后大为震惊,他们坚持继续讨价还价的决心被摧毁了,陷入必须竞卖的困境:要么压价成交,要么谈判告吹。日方一时举棋不定。握手成交吧,利润微薄,有失所望;就此回国吧,跋山涉水,兴师动众,谈判经费和精力投入不少,最后空手而归,难以向公司交代。

这时,中方抓住有利时机,运用心理学知识,称赞日方此次谈判的确精明强干,已付出了很大的努力,但限于中方政策,不可能再有伸缩余地,如日方放弃了这次机会,中方就只能选择A国或C国的产品了。

日方掂量再三,还是认为成交可以获利,告吹只能赔本。中日双方最终以750万日元的价格签订了成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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