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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传》的忠德观研究

时间:2022-03-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蕴藏在《左传》一书当中的忠奸之辨思想,以表述忠德观的内容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忠为令德”的忠德观,不仅在先秦忠奸之辨思想领域具有表述上的开风气之功,更为重要的是,给忠德观注入了要敢于向邪恶挑战的积极因素。《左传》以“君子谓”的形式,给予了“子囊忠”的高度道德评价。爱国与得到人民的仰望,成为《左传》宣传忠德观的核心内容,足以看出其中的进步性。
《左传》的忠德观研究_先秦忠奸之辩思想研究

蕴藏在《左传》一书当中的忠奸之辨思想,以表述忠德观的内容占有绝对优势地位。就表述的形式而言,有作为事件当中的人物直接表述出来的忠德观,也有以“君子曰”“《诗》曰”“仲尼曰”等旁观者的全知全能视角表述的忠德观。相比较而言,前者为绝对多数。后者是个例,可以录出几条供观览:

郑伯讨立君者,戊申杀叔申、叔禽。君子曰:“忠为令德,非其人犹可,况不令乎?”(《左传·成公十年·七》)

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左传·襄公五年·十三》)

楚子囊还自伐吴卒。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君子谓子囊忠,君薨不忘增其名,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诗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忠也。(《左传·襄公十有四年·十二》)

子产曰:“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吾岂敢谓子面如吾面乎?抑心所谓危,亦以告也。”子皮以为忠,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也。(《左传·襄公三十有一年·十三》)

(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可谓义矣。”又闻其命贾辛也,以为忠。(就说)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举也义,其命(吩咐)也忠,其长有后于晋国乎。(《左传·昭公二十有八年·七》)

郑驷歂杀邓析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于是不忠,苟有可以加以国家者,弃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弃其人。(《左传·定公九年·三》)

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越,吴人杀之(王子庆忌)。(《左传·哀公十有九年·二》)

上述几条虽然是表述忠德观在形式上以第三方全知全能的口吻出之的个例,但也表述出了比较完整的忠德观,可以代表《左传》的观点,有必要加以论述。

“郑伯(庄公)讨立君者,戊申杀叔申、叔禽”的事件,不能不说是一件引起震动的大事,当然会引起各种议论。叔申、叔禽在拥戴君主的人选上,有自己的私心,故招来了郑伯对他们进行讨伐的后果。《左传》的作者因此借助君子之口表述了自己对这个事件的看法,其中令人眼开的观点是,以“忠为令德”的忠德观,给郑伯的这种敢于遏制不良道德的举动以极高评价。“忠为令德”的忠德观,不仅在先秦忠奸之辨思想领域具有表述上的开风气之功,更为重要的是,给忠德观注入了要敢于向邪恶挑战的积极因素。由此可知,作为美德的忠德,需要有敢于向恶德伸出正义之剑的精神作为保证。这种忠德观将捍卫正义与讨伐邪恶的内容结合在一起,具有积极向上品质。

“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的忠德观,以君子述说季文子所拥有忠德精神的方式表述出来。这里的忠德观是以季文子“相三君矣,而无私积”的事实作为根据做出的判断。季文子的忠德事实是:作为国相“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将其忠德事实给予了高度抽象的理论概括——“无私”,即在具有充分权力的环境当中,表现出的“无私”。这种忠德观的进步性是不言而喻的,而且是针对不同事实所概括出来的忠德观,故具有独特之处。

楚国的子囊是楚庄王的儿子,名贞,曾为楚国令尹,讨伐吴国回来即死。“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临死的时候,给子庚留下遗言:一定要加强郢都的城池建设)。”《左传》以“君子谓”的形式,给予了“子囊忠”的高度道德评价。还以议论的方式,发出了“君薨不忘增其名,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的赞叹。最后还以引用“诗曰:‘行归于周,万民所望’”的方式,突出强调了子囊具有“忠也”高尚精神界的无可辩驳性。通过三个步骤的演绎,以4个“忠”字的高频率出现,构成了高度赞颂子囊精神境界的忠德观赞歌。“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临死的时候,给子庚留下遗言:一定要加强郢都的城池建设)”与“将死不忘卫社稷”是子囊忠德精神的集中体现,这是此处忠德观的重要内容之一。“忠民之望也(忠德是人民仰望的美德)”是此处忠德观的内容之二。爱国与得到人民的仰望,成为《左传》宣传忠德观的核心内容,足以看出其中的进步性。

“子皮以为忠”是全知全能表述忠德观的确切事实。这个忠德观是子皮用来评价子产所形成的。事情的原委是这样:“子皮欲使尹何为邑(子皮想委派家臣尹何做县大夫,治理县邑)”,子产当即发表了不同意见加以制止,认为尹何年龄既轻,又不懂从事政务的道理,只有先学习政事,然后才可以从事治理政务的工作,完全否定了子皮仅仅以“愿吾爱之,不吾叛也,使夫往而学也,夫亦愈知治矣”作为判断依据就委任以治理政事大任的观点。通过子产有理有据有情的劝说,子皮最终被说服,当场作出完全接受子产意见以及将所有大任委托给子产的表态,同时给子产以高度赞扬:“善哉!虎不敏,吾闻君子务知大者远者,小人务知小者近者,我小人也,衣服附在吾身,吾知而慎之,大官大邑所以庇身也,我远而慢之。微子之言,吾不知也。他日我曰:‘子为郑国,我为吾家,以庇焉,其可也。’今而后知不足。自今请虽吾家听子而行。”子产没有因此而洋洋自得,而是以极为诚恳的态度,向子皮说明自己表达不同意见是出于真心爱护,而不是出于私心意欲取代。通过如上交谈,子皮对子产的内心世界有了彻底了解,认为子产是真正的忠德拥有者,“故委政焉,子产是以能为郑国也”。子产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向子皮敞开了内心世界,表现出了非同一般的超人见识,使子皮充分认识到了子产对自己的一片忠诚,从而形成了“子皮以为忠”的忠德观。经过上述对过程的述说,能够看出子皮忠德观的内容,因此无需再一一费时赘说。

孔子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在人的道德建设上留下了诸多至理名言。对于忠德的建设,同样极为重视,对后世产生的影响,可以与他的仁义学思想相媲美。孔子的忠德观是一个庞大的话题,这在孔子专章论述当中已经有了充分论述,这里不去重说。可以看到的是,《左传》一书当中,有借助孔子对忠德的判断,来表述《左传》作者自己忠德观的记载。这需要从《左传·昭公二十有八年》记载魏献子(舒,当时在晋国担任“为政”职务,有举荐官吏的权力)推荐贾辛出任祁县大夫以及送别贾辛上任时的临别赠言说起。魏献子(舒)出于公心推荐“为有力于王室(为周王室出过力)”的贾辛出任祁县大夫以及举荐其他人出任新的职务,奉行“唯善所在,亲疏一也”的原则,成为政界广为称颂的开明之举。在所举荐的七位出任县大夫的人选当中,因为贾辛赴任前曾有过与魏献子(舒)话别的经过,所以魏献子(舒)向贾辛推心置腹地说出了推荐的理由以及到新岗位赴任需要注意的事项。魏献子(舒)的临别赠言是一段颇能感动人的肺腑之言(临别赠言不录),除其中所包含的哲理外,还充分表现出魏献子(舒)出于公心,为国家大政方针负责的高尚品德,成为人们广为传颂的政坛佳话。这个政坛佳话被儒家圣人得知后,同样给与了极高评价。《左传左传·昭公二十有八年》的详细记载如此:“仲尼闻魏子之举也,以为义,曰:‘近不失亲,远不失举,可谓义矣。’又闻其命(吩咐)贾辛也,以为忠。(就说)诗曰:‘永言配命,自求多福。’忠也。魏子之举也义,其命(吩咐)也忠,其长有后于晋国乎。”孔子分别以两次“义”字与“忠”字高度评价魏献子(舒)的“义”与“忠”,将其道德品质界定为义德与忠德,并且将二者和谐地统一成一个完美的整体,构成了具有进步意义的忠德观。孔子还满怀热情地为魏献子(舒)送上了祝福:“魏子之举也义,其命(吩咐)也忠,其长有后于晋国乎。”这等于给其忠德观注入了忠德必将迎来丰厚回报(长有后于晋国)的忠德回报论内容,实属于罕见之论。

以“不忠”的字样来论述忠德观的内容,并非鲜见之事,《左传·定公九年》即可见到,其他典籍也不乏可见记载。这种忠德观的表述形式以及以“君子谓”的形式表述的忠德观出现在邓析子被冤杀一事的记载当中。原文这样记载:“郑驷歂杀邓析子而用其竹刑。君子谓子然(驷歂)于是不忠,苟有可以加以国家者,弃其邪可也。《静女》之三章,取彤管焉。《竿旄》何以告之,取其忠也。故用其道,不弃其人。诗云:‘蔽芾甘棠,勿剪勿伐,召伯所茇。’思其人犹爱其树,况用其道而不恤其人乎?子然无以劝能矣。”邓析子是春秋末期郑国的大夫,具有法家意识的思想家,名辨之学的倡始人,名家学派的先驱,第一个提出反对“礼治”思想的政治家,与郑国的子产同时,但与子产的思想相左,因不满子产所铸刑书而私自造“竹刑”,还私自传授法律,帮助民间打官司而成著名的民间律师。这样一位在当时具有向旧秩序挑战意识,而且十分能言善辩的著名人物,因为激进思想招来了杀身之祸,成为当时著名的事件。《左传》因此给予了较为详细的记载,其他典籍也有大致相同的记载。所不同之处是,《左传》的作者在记事的同时,对事件有所评价。其评价明显带有替邓析子鸣不平的意味,而对于杀人的驷歂,明确地给予了“不忠”的道德界定。给予“不忠”道德界定的理由是,对于邓析子这样对国家有贡献的人,虽然有不为人们理解的超前意识(被统治阶级认为“邪”),但只要做到“弃其邪可也”,而驷歂却模仿其人之道的“竹刑”方式将邓析子杀掉。《左传》的作者认为驷歂的行为不是出于公心促进国家事业的发展,而是出于私心的报复,并且能够造成“无以劝能矣(不能鼓励有能力的人)”的恶劣后果,构成了对国家、对真理、对人才、对知识不忠诚的罪过,应该受到严厉谴责。《左传》的作者还以《诗三百》当中的《静女》《竿旄》与《甘棠》三首诗作为例证来表述自己所持忠德观的主旨,即对待邓析子这样的智慧过人之人,应该采取“用其道,不弃其人”的态度,而不是“用其道而不恤其人”。这种忠德观不是针对臣子对君主施行忠德而发,而是针对广泛的人对“道”与发现“道”的主体施行忠德而发。这种忠德观是超越了具体的人与人之间发生忠德的忠德观,因此是大忠德观,所具有的进步意义实属罕见,应该倍加重视。

以作者直接叙事的口吻所表述的忠德观,也属于全知全能表述的一种类型,在《左传》一书当中也可以见到。具体可以看如下记事:“吴公子庆忌骤谏吴子曰:‘不改必亡。’弗听,出居于艾,遂适楚,闻越将伐吴。冬,请归平越,遂归,欲除不忠者以说越,吴人杀之(王子庆忌)。”上述叙事里面的“欲除不忠者以说越”是《左传》作者的叙事语言,所叙事件的主语是王子庆忌,故“不忠者”是王子庆忌心目当中的对象。王子庆忌其人(吴王僚之子,阖闾杀吴王僚后为吴王,阖闾害怕王子庆忌替父报仇,故设法加以戕害)不必细说,是人所共知的敢言直谏忠臣,依此可以推测出来,“不忠者”当是坚持“不改”的那一部分依附吴王(阖闾)的人,杀王子庆忌的吴人正是这些人当中的个别人(要离)。这里所出“不忠者”的表述,对于忠德观来说,没有过多可以可追查的线索,也难以说清其中所包含的意义,故只当做《左传》一书当中显示忠德观的一种形式给予展示就为止了。

《左传》一书的文本大体量特征,预示着忠奸之辨思想话语流量庞大的特征。相比较而言,奸德观的话语流量要小于忠德观的话语流量,而且所呈现出来的比例非常悬殊。在奸德观论述结束之后,忠德观的论述就成了必须要完成的任务。

在《左传》一书当中,明确地将忠德视为美德的话不止出现过一次。这在先秦忠奸之辨思想领域,属于不可多得的明确表述。

“忠为令德”至少出现过两次,具体语例如下:

郑伯讨立君者,戊申杀叔申、叔禽。君子曰:“忠为令德,非其人犹可,况不令乎?”(《左传·成公十年·七》)

昭子(叔孙婼)语诸大夫曰:“……为人子不可不慎也哉。昔庆封亡,子尾多受邑,而稍致诸君,君以为忠而甚宠之。将死,疾于公宫,辇而归,君亲推之。其子不能任,是以在此。忠为令德,其子不能任,罪犹及之,难不慎也。”(《左传·昭公十年·六》)

还有以“忠”为吉德与“奸”为凶德同时出现的表述,这种表述所体现的对忠德的高度褒奖意蕴与“忠为令德”所包含的意蕴完全相同,其具体语例是:

季文子使大史克(里革)对曰:“……先君周公制周礼曰:……作誓命曰:毁则为贼,掩贼为藏,窃贿为盗,盗器为奸,主藏之名,赖奸之用,为大凶德。……孝敬忠信为吉德,盗贼藏奸为凶德。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宝玉矣。其人则盗贼也。其器则奸兆也。……高辛氏有才子八人:……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少皞氏有不才子,毁信废忠,崇饰恶言,靖谮庸回,服谗蒐慝,以诬盛德。天下之民谓之穷奇。”(《左传·文公十有八年·七》)

上述“忠为令德”与“孝敬忠信为吉德”的表述,为忠德的道德褒奖性质定下了基调,对人们的道德评价表述无疑起到了不可忽视的影响,《管子·形势解》当中的“忠者,臣之高行也”[4],完全有可能是受到影响的结果[5]。在认识《左传》为忠德的褒奖表述定下基调的基础上,再去论述《左传》一书当中的忠德观,对褒奖忠德底蕴的透彻理解以及理直气壮表述观点的底气就显得更为十足了。下面对如上有关材料当中涉及到的忠德观意义加以逐一论述。

鲁桓公六年,楚武王发动了侵略随国的战争。随国的军事实力等多个方面,都无法楚国相敌,所以派出了随国大夫少师与楚国讲求和平。为了达到战争的胜利,楚武王在接受了斗伯比的建议之后,故意将自己的军容弄得乱七八糟来接待骄傲、自满、不识大体的少师,以便给少师造成楚国军队疲弱的假象,从而激起少师回去请求随国主动追击楚国的野心,这样就可以利用楚国的精锐部队一举全歼主动送上门来寻找失败苦果的随国部队。少师果然被欺骗,在讲和未成的情况下,带着所收集到的假象而归,向随侯提出了不切实际而且是正中楚国“下怀”的“请追楚师”建议,随侯竟然“将许之”。季梁是随国著名的贤臣,对于少师收集回来的假象,早已看穿了其中的实质,于是果断地出来劝谏随侯,以便制止“追楚师”的不切实际冒险行为,从而摆脱被楚国欺骗的局面。季梁在劝谏辞当中,除了说到“天方授楚”云云之外,还使用明显的忠德观内容劝谏随侯,形成季梁的忠德观。季梁这样说:“所谓道忠于民,而信于神也;上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辞信也,今民馁而君逞欲,祝史矫举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左传·桓公六年·二》)其忠德观的内容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第一,对人民施行忠德是“道”体现的忠德观。君主对人民施行忠德是“民为邦本”思想的转换表述,已经成为先秦时期广为接受的进步思想,这里无需强调。所要突出加以强调的是,将对人民的忠德施行判断为“道”的体现,这从哲学的高度为忠德的生成找到了本源,“所谓道忠于民”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个结论的得出,使季梁富有哲学家头脑的政治家本色得以展示,与少师相比,高出的敏锐层次何止一重!第二,给人民造福是对人民施行忠德表现的忠德观。对人民施行忠德不是空泛的口号,而是需要解除人民的饥饿与遏制君主满足私人欲望的实际行动,“上思利民忠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由此可以看出,季梁除了具有哲学家的政治眼光,还具有务实亲民的政治家本色。季梁的这个忠德观里面所包含的内容,具有具体可操作的可行性,成为随侯“修政”的指南,产生了“楚不敢伐”的良好效果。

曹刿论战的事迹广为人知。曹刿本人表现的高超智慧被人们普遍推崇,事后曹刿得到的回报也颇为不菲,如被拜为大夫,得娶庄公女儿为妻等等,也是广为人知的事迹,这里不去过多追述。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曹刿论战时表现出来的军事家气质身上,能够将鲁庄公对人民施行忠德的亲民精神当成了自己的忠德观表述出来。引发曹刿表述忠德观的关键话是鲁庄公被曹刿问及“何以战”时所做出的一系列回答,下面将问答的内容摘录出来供观览:“(曹刿)乃入见,问何以战。公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对曰:‘小惠未徧,民弗从也。’公曰:‘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对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曰:‘忠之属也,可以一战,战则请从。’”(《左传·庄公十年·一》)由两个人的对话引出的“忠之属也(这可以归属为向人民施行忠德)”即是曹刿的忠德观。根据两个人的对话内容,可以知道,曹刿的忠德观是指“大小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也就是说,对于全民普遍推行政治清明措施,真正赢得民心,才可以视为忠德的体现。“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与“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所赢得的效果,只是“小惠未徧,民弗从也”与“小信未孚,神弗福也”,不能达到真正赢得民心的目的,所以不可视为忠德的表现。曹刿的这个忠德观,为君主向人民施行忠德指出了明确方向,也为击败齐桓公的强大军事入侵提供了可以取得胜利的理论指导,同时将下层人向上层人施行忠德的主流话语进行了反向改造,从总体上提升了忠德观所包含大容量内容的层次。

以“不忠”的否定句式表述忠德观的内容,在《左传》一书当中并不鲜见。《左传·僖公五年·二》即可以见到一例。以这种形式表述的忠德观出自于晋国人士蒍之口。士蒍是晋献公的臣子,在接受为重耳和夷吾在蒲地与屈地筑城的任务时,“不慎寘薪焉”。晋献公因夷吾告密得知后,以士蒍有违命之嫌而“使让之”,对士蒍草率做事的行为极为不满。士蒍理直气壮地说出了理由。《左传·僖公五年·二》这样记载:“士蒍稽首而对曰:‘臣闻之,无丧而戚,忧必讎焉。无戎而城,讎必保焉。寇讎之保,有何慎焉。守官废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诗云:怀德惟宁,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将寻师焉,焉用慎?’退而赋诗曰:‘狐裘尨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从士蒍的“对曰”当中,可以看出他内心世界的复杂性,也可以看出他政治嗅觉的敏感性以及敢于承认事实与善于解释的勇敢性。“守官废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与敬,何以事君”是士蒍忠德观的表述,其中说出了自己内心当中怀有“敬”晋献公与“忠”晋献公的情怀以及被误解的冤情。在士蒍看来,晋献公与重耳、夷吾虽为父子关系,但由于骊姬从中的挑拨,父子关系已经演化成敌对关系是明摆的事实,而晋献公还在做一些无谓的表演以便向外界释放烟幕弹加以掩盖。为重耳与夷吾筑城,是事实上的为寇讎加固防卫的行为。士蒍的“不慎寘薪焉”行为是有意为之,而且是出于对晋献公的忠诚之心。这就是士蒍要对晋献公说出“固讎之保,不忠”的真实动因所在。士蒍这个忠德观追求的目标是,要从更为长远的利益出发,为君主消除寇讎的实力,而不是就眼前的任务做表面文章以示唯命是从。晋献公对于忠德的理解明显存在着短视行为,只看到士蒍“不慎寘薪焉”的表面现象与“守官废命,不敬”的表面现象有着不二的相似之处,而看不到士蒍“固讎之保,不忠”的深层次意蕴。怀着对晋献公的深厚忠德情怀,是士蒍敢于说出“寇讎之保,有何慎焉”“逆命利君”之语的底气所在。士蒍近似于为自己辩解,而且带着锋芒的忠德观表述,是给昏君晋献公注射的一剂清醒良药,这种行为本身,就是士蒍忠德精神的良好注脚。

荀息是晋献公的忠臣,可以通过在威难面前不改接受献公辅佐奚齐成命誓死不改初衷的行动以及奚齐被里革杀戮以后,又因为接受他人的建议主动迎立为献公喜欢的卓子为君主再一次受到威逼之后,勇于效死的行动得以证明。荀息还在晋献公面前用自己的忠德观表白过,要以生命作为代价,来充当忠臣的誓言。这样的忠臣,确实可谓名副其实。《左传·僖公九年·五-六》对荀息的忠臣事迹与誓言有详细的记载:“九月,晋献公卒,里克丕郑,欲立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乱。初,献公使荀息傅奚齐,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诸孤(这个儿子比旁的儿子都小),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对曰:‘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贞。其济,君之灵也;不济,则以死继之。’公曰:‘何谓忠贞?’对曰:‘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送往事居,耦耕无猜,贞也。’及里克将杀奚齐,先告荀息曰:‘三怨将作(三个公子的党徒将要作乱),秦晋辅之,子将何如?’荀息曰:‘将死之。’里克曰:‘无益也。’荀叔曰:‘吾以先君言也,不可以贰。能欲复言而爱身乎?虽无益也,将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谁不如我(谁不像我呢),我欲无贰,而能谓人乎?’冬十月,里克杀奚齐于次(荀息居丧的地方),书曰:‘杀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将死之。人曰:‘不如里卓子而辅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杀公子卓于朝,荀息死之。”荀息以“不可以贰”的誓言,以及“死之”的行动捍卫自己忠臣的清名,这对晋献公、奚齐、卓子来说,是不可多得的良臣。而荀息的如上行动也为自己的忠臣追求做出了完整的诠释。晋献公与荀息的对话,则是荀息忠德观的理论诠释,即当晋献公问及“何谓忠贞”的时候,荀息对以“公家之利,知无不为,忠也”。由此观之,“不可以贰”与“死之”的行动,加上“公家之利,知无不为”的理论表述,构成了荀息忠德观的全部内容。能够看得出来,不背弃诺言,从一而终地侍奉君主,也成为荀息忠德观里面的重要成分之一。

狐突是晋公子重耳的外祖父,因为他的两个儿子狐毛与狐偃追随重耳在外地流亡,招来了晋怀公的无理逼迫。事情的起因是这样,晋惠公死后,晋怀公继位,上任初始就命令不许任何人追随重耳,已经追随在外的必须限期回来自首接受赦免,否则一律接受处罚。狐突的两个儿子恰好追随重耳在秦国逗留,未能按时召回,于是晋怀公就逮捕了狐突加以审讯,并且带有欺骗的口吻说:“子来则免。”晋怀公的险恶用心在于清除异己,狐突知道难以逃脱惩处,便给予了斩钉截铁的拒绝,并且在被审讯时带有浓重讽刺意味的口吻说:“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质(名字写在简策上,还要给主子送上进见的礼物),贰乃辟也(如果有随便改变所侍奉主人的三心二意打算就是犯罪)。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数矣,若又召之,教之贰也。父教之贰,何以事君?刑之不滥,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刑以逞,谁则无罪?臣闻命矣!”事后狐突遭到了杀戮,自然是不用追述的结果(《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四》)。在狐突的话里面,明显包含着忠奸之辨思想,即突出强调了忠德的表现,在于专一事奉一个主子的品行,并结合其他表述,形成了可以自成体系的忠德观。狐突的上述忠德观里面,至少包括如下内容:第一,“子之能仕,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的忠德观。从中可以发现重要信息是,在中国古代家庭教育当中,在儿子走上仕途之后,父亲给灌输的重要思想就是树立忠德精神。虽然这个古训是人所共知的道理,但以忠德观念给予直接表述的语例并不是随处可见。狐突这里所说的忠德施与对象是重耳,这就等于视晋怀公为不齿。可见,狐突以“古之制”教育儿子施行忠德于君,所选择的对象一定是具有高尚道德品质的明君,而不是“淫刑以逞(滥施刑罚,以快君心)”的龌龊之徒,直指的意味比较明显。第二,“父教之贰,何以事君”的忠德观。“贰乃辟也(如果有随便改变所侍奉主人的三心二意打算就是犯罪)”与“教之贰也”以及“父教之贰”当中的“贰”所表达的意义没有因为前后搭配的变化而发生变化,都是鼎力支持狐突忠德观的关键词,其意义都是以否定的语气展示出来的,因此这几个关键词都是为“事君”的忠德培养理论提供另一种说法的表现。正是如此,“父教之贰,何以事君”的正面表述意思当是,父亲教育儿子树立忠德,才能儿子事奉好君主。非常明显的是,狐突没有将晋怀公当成君主去看待。狐偃在追随重耳的事奉过程当中,历尽艰难险阻,恪守忠德,与其他几位随从一起,被楚王视为“忠而能力”(晋公子重耳流亡到楚国的时候,楚王对狐偃等人的评价,见《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六》》)的典型加以赞扬,最终取得王位不说,还能使重耳走上春秋五霸的霸主地位,这些铁一般的事实,充分证明了狐突忠德观的正确性。“晋侯无亲(晋惠公身边没有亲近他的人)”与晋怀公被杀的事实,同样可以作为狐突忠德观佐证的材料。

楚子曰“晋公子广而俭,文而有礼。其从者肃而宽,忠而能力”已经在上面论及,这里论述从略。

赵盾是晋国著名的忠臣,赵衰的儿子,是赵衰随从晋公子重耳流亡到狄地,娶从廧咎如俘获的女子叔隗所生,而且在狄地度过了童年与少年时代。因为这个缘故,赵盾便与狄地结下了深深的不解之缘,同时也给赵盾带来了增加了活动空间增大的方便。鲁文公六年冬天十月发生了这样一件赵盾与狄地有缘的事情:贾季即狐射姑,是赵盾的好朋友,在晋国受到迫害被迫逃往狄地避难。赵盾利用在狄地生活过的方便,加上狐射姑在狄地已经找到了安全生活的地方,就派自己的部下臾骈率领人马将家产与妻子儿女带到狐射姑所居住的地方。这个事情叙述完了以后,还需要叙述另外一件与赵盾间接相关的事情,那就是臾骈在夷地打猎的时候,曾经受到过狐射姑的侮辱。这一次臾骈奉赵盾之命去狄地与狐射姑相见,等于仇人狭路相逢。于是在臾骈这里就有了“臾骈之人欲尽杀贾氏(狐射姑)以报焉”的建议,按照实力的估量,臾骈一方可以取得绝对性胜利。但是臾骈出于对赵盾的忠诚,放弃了前嫌,并以充满了忠奸之辨思想的言辞说服了随从,因此臾骈成了名声更好的臣子,其事迹也被《左传·文公六年·九》记录了下来。尤其是对臾骈给部下的劝说辞给予了详细的记载:“臾骈曰:‘不可,吾闻前志有之曰:敌惠致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夫子礼于贾季,我以其宠报私怨,无乃不可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释此三者,何以事夫子(赵盾)?’”在上述臾骈对部下的劝说辞里面,“敌惠致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与“介人之宠非勇也,损怨益仇非知也,以私害公非忠也”两段话无疑具有重要地位。臾骈劝说辞里面包含的意思非常明确,即失去了忠德,就等于失去了事奉赵盾的原始动力。臾骈有关忠德观的表述,即饱含在如上所摘录的两段话里面。这就需要我们对臾骈的忠德观所包含的内容加以论述了。经过研阅可知,臾骈的忠德观至少有两层意思。第一,“敌惠致怨,不在后嗣,忠之道也”的忠德观。这是臾骈借助名言来代替自己忠德观表述的方法,目的在于增强自己观点的说服力,这是人们表述观点时的常见手段。其意思是:“与自己所事奉主人的朋友形成敌对关系从而生出怨恨与想要从自己所事奉主人那里得到恩惠,这些都与他们的后人没有关系,这就是臣子向主人施行忠德所体现的大道。”这个名言所讲述的道理与臾骈所面对的情况完全一样,尤其是部下所提出“欲尽杀贾氏以报焉”的建议,与“在后嗣”所包含意思的相同之处到了天衣无缝程度。臾骈引用如上名言是早有思想准备和明确目的,其目的在于向部下充分倾吐对赵盾所怀有的忠德情怀。第二,“以私害公非忠也”的忠德观。臾骈将“欲尽杀贾氏以报焉”视为“以私害公”,这里的“公”是指事奉赵盾的事业,所以“欲尽杀贾氏以报焉”所造成危害,等于直接侵害了事奉赵盾的事业,最终受到损失的是,臾骈无法完成向赵盾施行忠德的任务,从而使臾骈的忠臣美名受到玷污。将“以私害公”视为“非忠”的表现,是人所共知的道理,臾骈能够在得到报仇的良好机会,还能以忍辱负重的克制态度,将“公”家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足以能够证明臾骈所具有的忠臣本色。

晋国与楚国的战争时有发生,二者在角逐的过程当中各有胜负。发生在鲁宣公十二年的因为晋国营救郑国以击败楚国的入侵而引起晋国与楚国在邲的战争,是为著名的“晋楚邲之战”,则以晋国的惨重失败而告终。晋国失败之后,楚国的潘党向楚庄王建议:“君盍筑武军,而收晋尸以为京观(封土而成高大的建筑物)。臣闻克敌必示子孙,以无忘武功。”楚庄王没有因为小小的胜利以及潘党的建议而冲昏头脑,不仅没有接受潘党“收晋尸以为京观”的建议,反倒以“武王克商作颂”的历史事实,“又作《武》”诗的内容,“古者明王伐不敬,取其鲸鲵而封之,以为大戮,于是乎有京观以惩淫慝”的来历以及联系晋国“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的确切事实,说明了不可“为京观”的理由,最后“祀于河,作先君宫(造了一座先君的庙),告成事而还”。(《左传·宣公十有二年·三》)楚庄王“今罪无所,而民皆尽忠以死君命”是使用自己忠德观以说服潘党的典型表述。楚庄王站在君主的角度去认定人民忠德的表现,没有以无条件唯君主之命是从当作忠德表现的唯一标准,而是将向“罪无所”的君主或国家尽忠德作为界定的标准,这说明楚庄王认定忠德的标准是有条件的。楚庄王的这个忠德观排除了君主独尊的恶性,是明君判断事物的积极表现。

晋楚两国邲之战结束以后,荀林父作为晋国的败将,怀着无地自容的内疚心情,向晋景公请求自裁,以便通过这种极端行为显示自己的忠臣本色。恼羞成怒的晋景公不明白接受荀林父自裁会造成晋国实力自我削弱的后果,竟然“欲许之”。出于公心、忠心与良心,士贞子向晋景公勇敢地敬上了劝谏,成功地阻挠了荀林父自裁悲剧的上演,从而为晋景公留住了一位尽职尽责、勇于向君主效死的忠臣生命。士贞子的劝谏先以楚成王杀掉子玉导致楚国两世不能强大起来的事例,来说明晋国杀掉荀林父会产生与楚国杀掉子玉同样的后果说起,进而说到“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从《孝经》里面引来,已经有过论述,这里根据不同情境重新加以论述)”的忠臣品质,并许荀林父以“社稷之卫也”的崇高地位,而且将兵家战败的事由解释为“如日月之蚀也”,对于荀林父这样的人来说,不会因为一次的失败来否定他的光明俊杰人格。晋景公最终被说服,荀林父的官位得以恢复(《左传·宣公十有二年·六》)。在士贞子的劝谏里面,“林父之事君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是使用忠德观劝谏晋景公的话。在其忠德观表述的话语里面,“进思尽忠”与“退思补过”是两处重要的表述。前者的意思是,荀林父在岗位上的时候,能够向君主竭诚尽力,因故被罢免而退出工作岗位以后,能够承认自己的错误,时刻准备着以各种努力补救所犯错误,这些做法都是忠臣的品质体现。“进思尽忠”与“退思补过”是互文,是对荀林父在“进退”全程当中所能表现出来忠德的全面概括。士贞子的这个忠德观,将在岗位上的忠德表现与退出岗位的忠德表现合在一起加以整体关注,并给予了不同的分别表述,为事奉君主的臣子在“进”“退”的不同空间里面永葆操守提供了明确的指导意见。

楚庄王与大臣子反、尹襄老、尹襄老的儿子黑要、巫臣之间,因为都想得到从讨伐陈夏氏作乱时俘获的女子夏姬,而上演了一场多角恋闹剧。在上演闹剧的诸多人物里面,巫臣是一个玩尽手腕并最终将夏姬娶为妻子的风流人物。事情的过程如此:起初,楚庄王“欲纳夏姬”,被巫臣劝谏以“不可,君召诸侯以讨罪也,今纳夏姬,贪其色也。贪色为淫,淫为大罚”云云,“王乃止”。子反想要娶夏姬为妻,巫臣从中挑拨说“是不祥人也,是夭子蛮……天下多美妇人,何必是”云云,子反只好作罢。夏姬是一个闲不住的女人,所以由楚庄王做主,将其嫁给尹襄老为妻,不料尹襄老在晋楚邲之战时死亡,连尸体也留在郑国无法收回,夏姬只得守寡在家。尹襄老的儿子黑要便趁机与夏姬私通,不料却被巫臣窥得消息。巫臣这次使尽了浑身解数,以便背水一战,结果最终娶夏姬为妻。巫臣所采用的手段是,先派人传递了只要夏姬去郑国就会娶她为妻的消息,并告知夏姬,丢弃在郑国尹襄老的尸体必须自己亲自去人方可取回,以便将夏姬引诱到郑国来实现迎娶的目的,巫臣还亲自到楚庄王面前陈述了可以取回尸体的理由。楚庄王信以为真以后,就将夏姬派人送到郑国。这个结局正好中了两个人的下怀,夏姬与巫臣因此得以在郑国私自会面。巫臣随即暗地里派人到郑国给夏姬下了聘礼,并且得到了郑伯的认可。不久楚共王继位,踌躇满志的巫臣借着出使齐国的机会,先后由齐国辗转到郑国,带上夏姬最终逃亡到晋国,并且凭借郤至的介绍,做了晋国刑地的大夫。子反得知巫臣娶夏姬为妻后,本来就有吃醋情结,再知巫臣出逃晋国并得到官位以后,决心采取“以重币锢之(用重币贿赂晋国阻止巫臣做官)”,以便报复。一场多角恋的闹剧以巫臣娶到夏姬逃亡到晋国而告终。楚共王得知子反意欲施行报复行动后,加以了劝阻。《左传·成公二年·七》这样记载:“(楚共)王曰:‘止,其自为谋也则过也,其为吾先君谋则忠。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且彼若能利国家,虽重币将可乎?若无益于晋,晋将弃之,何劳锢焉。’”在如上劝阻子反的话里面,两次出现“忠”字,明显使用自己的忠德观来表述劝阻子反的意见。楚共王认为,巫臣娶夏姬为妻并携带逃往晋国也许出于两种考虑,一是出于追求个人切身利益的考虑,二是出于为晋楚两国修和睦关系考虑。两相加以比较,巫臣曾经是楚庄王竭诚尽忠的臣子,即使与现在被认为是为自己打算出逃晋国的行为相比,还是功绩大于罪过。这是忠德可以抵消过失的观点,可以作为楚共王忠德观的第一层含义来看待。楚共王忠德观的第二层含义是,“忠社稷之固也,所盖多矣”,即臣子对君主与国家尽力施行忠德,是国家政权得以巩固的根本力量,君主与国家可以从中得到诸多益处。第三层含义是,在楚庄王面前是忠臣,在晋国君主面前也会成为忠臣,这样的忠臣将会给晋国带去利益,虽然用重币贿赂晋国,晋国也不会按照行贿方的意愿去处理巫臣。这表明,在楚共王的忠德观里面,包含着一切君主都具有喜欢忠臣内在情怀的意蕴,而忠臣的界定,重要的标志之一,是以“利国家”作为硬性规定的。事后的结果证明,巫臣确实为晋国带去了不少利益。楚共王的如上忠德观,具有全面判断事物的优点,走出了一事一论的片面性,可以给人以启发。

随着赵衰与赵盾的去世,赵家在晋国的地位受到了严重挑战。尤其是在晋景公执政期间,奸臣屠岸贾诬陷赵氏族人,导致了晋景公做出了诛灭赵氏满门的决定。十五年后,晋景公为赵氏平反,唯独留下的赵家孤儿赵武得以封官。但在晋景公发现赵家灭门案有冤情而将“武从姬氏畜于公宫(赵武同他的母亲庄姬养在晋景公的宫殿里)”的时候,依然发生过剥夺赵家“田与祁奚”的事件。韩厥是自始至终维护赵家尊严的大臣,面对剥夺赵家田地事件的发生,勇于向晋景公敬上了劝谏,《左传·成公八年·六》这样记载:“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这期间难道就没有坏的君王吗),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赵家遭灭门与赵家孤儿赵武得以封官以及屠岸贾遭到报应的事件,虽然是震惊中外的大事,但不是这里要关注的重点。韩厥向晋景公敬上了劝谏才是这里关注的重点,因为韩厥以鲜明的忠德观向晋景公表述了不该做出“以其田与祁奚”决定的观点,符合这里研究忠奸之辨思想的命题要求。晋景公是晋文公的孙子,晋成公的儿子,其历史地位远远不及晋文公,在忠臣与奸臣的辨别面前,算不上是明察善断的明君。韩厥作为事奉晋景公的大臣,对于晋景公的人格境界有着清晰的了解。韩厥是一个有清醒头脑的大臣,对于赵衰、赵盾的忠臣品格有明确的判断,对于屠岸贾的奸臣德行也有明确的判断。对于晋景公这样于是非没有精准判断能力的君主,加上出于坚持正义的精神,韩厥面对赵武这样一个孤儿在历经艰难险阻得以存活之后,又要面临剥夺田地灾难折磨的时候,表现出了敢于澄清是非的勇气。其表现就是在如上劝谏晋景公的话语里面,首先表达了像赵衰、赵盾这样屡建奇勋的大臣就是忠臣的忠德观(“成季之勋,宣孟之忠”是互文,其意思在于说明成季与宣孟都是忠臣),目的在于向晋景公说明界定“忠”与“奸”的标准。晋景公得到启示以后,对于韩厥的这个界定标准,应该是认可了的,否则就不会有“平凡”的结果出现。其次,韩厥有意无意地表述了忠臣遭遇悲惨的忠德观。这是从赵家所面临的灾难以及赵武所面临的田地被剥夺的事实陈述当中概括出来的结论。“无后”是对赵衰、赵盾两位忠臣悲惨遭遇的具体表述,这等于一针见血地指出,造成两位忠臣现今遭遇的直接肇事者不是别人,正是晋景公你自己。接下来的暗示则是,解铃还须系铃人,需要以“明德”的方式来表现自己的开明与仁慈。晋景公正是在韩厥如此忠德观的感召之下,才做出了“乃立武而反其田焉”的决定。明示与暗示相结合,是韩厥向晋景公进谏时以忠德观打动对方的艺术手段。韩厥的这种手段,取得了预期效果,可以给臣子进谏君主起到示范作用。

晋国、郑国、楚国的版图自北而南构成相互接壤的邻里关系,三家时而和睦,时而冲突,大有一家鸡鸣,三家狗叫之势。一般的情况是,郑国夹在中间,受害与得利基本上都是处于近水楼台的状态。如晋国讨伐郑国,楚国就要出来援救。这样就由两方的矛盾演化成三方的矛盾。打仗毕竟是高成本的事件,所以在交战开始的那一刻,各方都有祈求和平的愿望。《左传·成公九年·十》记载了三家战中求和的事件。事情的大致过程如此:“栾书伐郑”,“楚子重侵陈以救郑”。晋国人得到了一个由郑国早先献来的楚国俘虏,因为施行五花大绑献上,所以楚国的这位俘虏被称为“郑人所献楚囚”,这个人即楚国的钟仪。晋景公见到钟仪之后,不仅命令卸下枷锁,还主动与钟仪对话,给予了诚挚的安慰。钟仪在内心里面所得到的感激之情,是自然不用说起的事情。在得知钟仪是一个著名的宫廷琴师,还是一个在晋侯面前以弹奏南音(楚地的音乐)以表达爱国情怀的忠臣之后,晋景公将所获有关钟仪的信息告诉了范文子。范文子给出了如下回答:“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事虽大必济。君盍归之,使合晋楚之成。”晋景公听了范文子的一席话以后,不仅给予诚挚的接受,还“重为之礼”,还给钟仪赋予了“使归求成(让他回去促成晋楚两国达成和平协议)”的使命。钟仪回到楚国以后,如实地向楚共王转告了晋景公的诚意,于是两国达成了休兵和睦协议。事件的过程与范文子向晋景公做出的解释,是一个密切不可分割的整体。而且在范文子的话里面,对钟仪的道德认定,能够打动晋景公的关键之处,就是通过忠德观的表述来实现的。范文子的忠德观至少包含如下两个层次。一是认定钟仪为忠臣,其具体表述是:“楚囚君子也。言称先职,不背本也;乐操土风,不忘旧也;称大子,抑无私也;名其二卿,尊君也;不背本,仁也;不忘旧,信也;无私,忠也;尊君,敏也。”范文子通过集钟仪一切优点的高度概括表述方式,既是对钟仪忠臣道德的界定,也是自己忠德观的表述,给忠德注入了丰富的内涵。二是将仁、信、忠、敏合称为“四德”,并且给出了“仁以接事,信以守之,忠以成之,敏以行之”颇有新意的表述,尤其是将“忠以成之(忠德是用来成就事业的美德)”当作忠德观的独立成分,给忠德追求的目标做出了明确规定,堪称为独具一格的忠德目标论,成为忠奸之辨思想研究的重要材料。根据范文子的如上忠德观来衡量钟仪后来的工作效果,充分证明了钟仪其人的忠臣本质与其忠臣美名达到了和谐的程度。

齐灵公的母亲声孟子是一个不安分守己的女性,曾经有过与齐庆克(齐桓公儿子无亏的后人)私通的风流韵事。鲍叔牙的曾孙鲍牵目睹了事情的前奏(“与妇人蒙衣乘辇而入于闳”),于是报告给名叫国武子的人。国武子将鲍牵“报告”又转回到当事人之一的齐庆克那里。齐庆克害怕事情被外人知晓后与自己不利,便编出了“国武子责备我”的谎言转告给声孟子,以便激起声孟子对国武子的怒气,从而借助声孟子的威力达到一并报复鲍牵与国武子的目的。声孟子得知齐庆克转告的来龙去脉后,果然大发雷霆。报复的机会终于来临:国武子作为齐灵公的相礼出国参加会见,高无咎与鲍牵为留守。待回国将要到达的时候,关闭城门检查过往旅客。声孟子抓住这个事件造谣说:“高、鲍二人关闭城门的目的是不打算接纳国君回国,而是打算拥立公子角为国君,国武子也参与了这个事件。”之后不久,鲍牵受到了砍掉双脚的惩罚,高无咎被驱逐逃到莒国。鲍牵被废以后,齐国人到鲁国召回鲍牵的弟弟鲍国立为大夫。齐国人之所以要从鲁国召回鲍国,是因为在较早之前,鲍国离开鲍氏家族来到鲁国给大夫施孝叔作家臣的时候,表现出了忠臣的才能与德行,致使施孝叔家原有的家宰匡句须主动将位置让给鲍国。这个原因追述完了以后,还要追述与忠奸之辨思想表述相关的问题。那就是在施孝叔对匡句须主动让贤的行为给与了极高评价之后,两个人有几句互相赞美的话,加上《左传》对鲍国的评价,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忠德观。《左传·成公十有七年·七》这样记载:“施孝叔曰:‘子实吉(你实在很吉利)。’(匡句须)对曰:‘能与忠良,吉孰大焉?’鲍国相施氏忠,故齐人取以为鲍氏后。”很明显,在如上文字当中,表述忠德观的主体一是匡句须,另一主体是《左传》的作者。匡句须忠德观的表述是“能与忠良,吉孰大焉”,既表现出对鲍国忠臣能力与道德的赞美,也表现出对施孝叔慧眼识忠臣的敬佩。匡句须表述忠德观的语言极为精炼,基本上没有理论色彩,只是以赞美忠德以及慧眼识忠臣的人来表述自己的忠德观,这正是其忠德观的独特之处。《左传》作者的忠德观,主要表现为追述齐国人召回鲍国立为鲍氏后人的原因,即“鲍国相施氏忠,故齐人取以为鲍氏后”。这个原因追述在客观上道出了这样的实情,忠臣在通常情况下,具有走遍天下受欢迎的命运。

子囊是楚庄王的儿子,名贞,曾为楚国令尹,讨伐吴国回来即死。“将死遗言谓子庚必城郢(临死的时候,给子庚留下遗言:一定要加强郢都的城池建设)。”《左传》以“君子谓”的形式,给予了“子囊忠”的高度道德评价。还以议论的方式,发出了“君薨不忘增其名,将死不忘卫社稷,可不谓忠乎?忠民之望也”的赞叹。子囊的忠臣品行在平时观察问题与分析的时候,也可以表现出来。《左传·襄公九年·五》记载了子囊勇于向楚王进谏的忠臣事迹。这个忠臣事迹的记载,充分表明了子囊在观察问题与分析问题上,具有敏锐的政治眼光以及与邻国为善的忠臣品行。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秦景公使士雃乞师于楚,将以伐晋,楚子许之。”作为令尹的子囊,在这个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没有故意装糊涂,而是想楚庄王敬上了观点鲜明的“不可”建议。在建议里面,以分析晋国“君明臣忠”的政治现实作为说理的切入点,在充分表述自己忠德观的同时,发出了“君其图之”的祈求。子囊这样说:“不可。今吾不能与晋争,晋君类能而使之,举不失选,官不易方,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韩厥老矣,知窑禀焉而以为政,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用佐中军,韩起少于栾黡,而栾黡与士鲂上之,使佐上军,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君明臣忠,上让下竞。当是时也,晋不可敌,事之而后可,君其图之。”子囊的建议以事实为根据来说服楚庄王,“事实”即“君明臣忠”的事实。子囊通过“臣忠”事实的叙述,亮出了自己的忠德观。“臣忠”的事实是:“其卿让于善,其大夫不失守,其士竞于教,其庶人力于农穑,商工皂隶不知迁业。韩厥老矣,知窑禀焉而以为政,范匄少于中行偃而上之,使用佐中军,韩起少于栾黡,而栾黡与士鲂上之,使佐上军,魏绛多功,以赵武为贤而为之佐”,这是与“忠”字分割开来的忠德观表述,需要仔细斟酌后方可识得。(士、庶人、商工皂隶严格说不是“臣”,但对事业的忠诚,可以归为忠德观的范围)子囊以忠臣的身份去表述忠德观,具有亲身体验的说服力,表现出别具一格的魅力。

晏婴是齐国著名的贤相,后人往往管晏并称。晏婴虽然在齐国以贤相著称,但所事奉的两位君主齐庄公与齐景公,都有不听劝谏的恶性,致使晏婴忠谏的精神实质得不到贯彻执行。《左传·襄公二十有二年·五》记载了晏婴在去世前一年向齐景公进谏不被接受的事件。事件始末如此:“秋,栾盈自楚适齐。晏平仲言于齐侯(齐景公)曰:‘商任之会受命于晋,今纳栾氏,将安用之?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君其图之。’弗听,退告陈文子曰:‘君人执信(做人君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信用),臣人执共(做人臣的人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守恭敬),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君主与臣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天之道也,君自弃也(君主自己舍弃自己),弗能久矣。’”晏婴面对齐景公背弃“商任之会受命于晋”的诺言而做出接纳栾盈入齐的决定,给予了“小所以事大信也,失信不立”的忠谏,这与忠奸之辨思想的表述没有关系。有关系的是晏婴“退告陈文子”的话。其中表述忠德观的关键话语是“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君主与臣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天之道也”。如上表述忠德观的话语至少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君主与臣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的忠德观。要求君主与臣子在同一个平面上共同遵守“忠信笃敬”的道德准则,具有为下层人挽回人格尊严的意味,同时也是对君主独尊的含蓄挑战。这种忠德观在先秦相同领域,实属罕见,其价值应该得到充分肯定。第二,将“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君主与臣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上升到“天之道也”的忠德观。“忠信笃敬,上下同之(君主与臣子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是人道,人道之母是天道,人道又是天道的体现。将天人合一的哲学原理,应用到忠德观的表述上,极大地提升了忠德生成的哲学层次,是晏婴在这里忠德观表述上的独有贡献。

子产是郑国著名的贤相,具有法家依法治国的精神(“铸刑书”,为清人王源称为“春秋第一人”),在政坛上留下了较多为人称颂的美好轶事,其中有“子产不毁乡校”的事迹被《左传·襄公三十有一年·十二》所记载,并广为后人所知。事件自身的过程记载文字并不多,多的是子产有关乡校不能毁掉的原因阐述。完整的事件记载如下:“郑人游于乡校,以论执政。然明谓子产曰:‘毁乡校何如?’子产曰:‘何为?夫人朝夕退而游焉,以议执政之善否。所善者,吾则行之,其所恶者,吾则改之。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岂不遽止,然犹防川。大决所犯,伤人必多,吾不可救也。不如小决使道,不如吾闻而药之也。’然明曰:‘蔑也今而后知吾子之信可事也。小人实不才,若果行此,其郑国实赖之,岂为二三臣?’”后续的记载还有“仲尼闻是语也曰:‘以是观之,人谓子产不仁,吾不信也’”,这与“子产不毁乡校”事件的发生、过程以及结果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不作为关注的重点。所要关注的重点,是子产在论述不毁乡校的原因时,所说“我闻忠善以损怨,不闻作威以防怨”的话。子产所表明的忠德观是对“郑人游于乡校”时,对执政者所施行忠德(“议执政之善否”)作用的发现,所以可称为忠德作用论。子产论述忠德作用论的开明之处首先在于,将然明心目当中的“谤议”即“以论执政(议论执政大臣的得失)”,视为“忠善”,这表明子产已经具备了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思想境界,超前意识明显。在前提设定正确的基础上,子产对于“忠善”的作用,自然就会做出正确的判断。“忠善以损怨”的忠德作用论,是对下层人有意无意之间,以议论执政大臣得失的方式,所表现出来间接关心国家大事热情的肯定。这种肯定是民本思想与亲民内心世界的展示,也是充分认识到下层人存在意义的体现。子产的如上忠德观表述,在相同领域所具有的进步意义是不用说的话题,在表述的独特上,同样具有不可忽略的启示意义。

赵武是经过磨难存活下来的赵氏孤儿,在得到平凡之后,赵武在晋国又得到了应有的尊重。赵武继承了先辈的忠臣品德,在处理政治事务上,也表现出了令人敬佩的忠臣本色。《左传·昭公元年·三》记载了这样一件与赵武忠臣品德有关的事件:“季文子伐莒,取郓,莒人告于会(向盟会报告),楚告于晋曰:‘寻盟未退,而鲁伐莒渎齐盟,请戮其使。’”这位鲁国的使者为叔孙豹,是一个“执事不避难,畏威而敬命”的贤能之士。赵武作为晋国的当事人,接到楚国要求杀戮叔孙豹的报告,又听到叔孙豹挺身而出拒绝向乐王鲋行贿以求得幸免的消息以后,表现出了敢于救人于危难的尚贤品德以及为楚国从长远计议的忠臣品德(赵武“子会而赦免有罪,又赏其贤,诸侯其谁不欣焉望楚而归之”的劝说是为了楚国的长远利益考虑,是忠于楚国的忠臣表现)。事件记载到此可以告一个段落。下面是赵武以表述忠德观为发话的主要内容,高度评价了叔孙豹的忠德高尚品格,其中包含着不可杀戮的意蕴:“临患不忘国,忠也。思难不越官,信也。图国忘死,贞也。谋主三者(将忠、信、贞三种美德结合在一起为主人谋划),义也,有是四者,又何戮乎?”接着赵武直接向楚国提出了“请免之”的要求,最终“楚人许之,乃免叔孙”。赵武以评价叔孙豹具有忠德的方式来表述自己忠德观的方法,在《左传》被记载的事例当中所见较多,不必深究。所需深究的是,赵武以“临患不忘国”当作忠臣标志的忠德观。这个忠德观是根据叔孙豹勇于面对屠戮所表现出来的大义凛然精神概括出来的。叔孙豹的大义凛然精神又是通过他拒绝通过贿赂乐王王鲋行贿以求得幸免的话表现出来的。赵武的如上忠德观表述,涵盖了叔孙豹品德——忠、信、贞、义的全部,几乎为忠德观注入了人类道德当中全部美德的内容,足以看出表述者自身的精神境界高度。

叔向是春秋后期晋国的贤能政治家、外交家,与子产、晏婴为同时代人。《左传》一书当中不止一次地记载了叔向的事迹及其忠奸之辨思想表述,《昭公二年·二》记载的则是叔向针对“叔弓聘于晋”只求突出完成使命而不求对方酬劳招待的高风亮节所表述的忠德观。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叔弓聘于晋,报宣子也。晋侯使郊劳,辞曰:‘寡君使弓来继旧好,固曰女无敢为宾,彻命于执事,敝邑弘矣,敢辱郊使,请辞。’致馆辞曰:‘寡君命下臣来继旧好,好合使臣,臣之禄也,敢辱大馆。’”叔向得知叔弓两次“辞曰”后,深有感慨地说:“子叔子知礼哉!吾闻之曰:忠信,礼之器也。卑让,礼之宗也。辞不忘国,忠信也。先国后己,卑让也。诗曰:‘敬慎威仪,以近有德。’夫子近德矣。”叔向的忠德观分为两个部分加以论述,第一个部分为“忠信,礼之器也”,第二个部分为“辞不忘国,忠信也”。第一部分忠德观论述的意思是“忠信道德,是礼的容器”,即叔弓通过知礼义来向自己的国君施行忠信道德,或者说叔弓对君主的忠信道德是通过知礼义来表现的。第二部分忠德观论述的意思是“两次‘辞曰’都没有忘记国家,是忠信道德的表现”,“没有忘记国家”就是爱国,这就是说,上下两句话表明了爱国就是向君主施行忠信道德的道理,这等于向人们明确地说出了忠君与爱国是不可分割整体的话。将知礼义、忠信道德、爱国结合成为一条完整的语链,从中突出忠信道德重要性的忠德观,其独特之处具有引领话题的意义。

叔向与子产属于政治见解不完全相同的两个政治家。叔向主张以礼义治国,子产主张以法律治国。由于依法治国的思想在先秦时期出现比较晚,所以在春秋后期出现了子产依法治国的举动,就会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引起广泛注意的依法治国的典型事件是子产“铸刑书”事件。晋国与郑国是邻居,叔向又是不主张依法治国的政治家,子产的“铸刑书”法治行为,理所当然地会引起叔向这样一位对他人的异样举动敏感者的关注。《左传·昭公六年·三》这样记载:“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得知后,十分敏感,于是写了一封具有明显抗议意味的书信派人送给了子产。书信里这样说:“始吾有虞于子,今则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因为叔向的书信比较长,况且有些话与忠德观的表述没有直接关系,只是起到陪衬作用,所以不宜全部录下。总的倾向就是否定“铸刑书”依法治国不可能使国家获得治理效果,根本的治理效果还是以礼义治国为尚,其中提到“诲之以忠”与“忠信之长”的话,是明显的忠德观表述。单就这两句话来看,没有多少忠德观的含量。这就需要在整体的书信语境当中寻找其表述内容。“故诲之以忠,耸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涖之以强,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这样的长句,构成一个因果复句,即前面大量措施的使用,最终一定会获得“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的治理效果。其中之一的措施即“诲之以忠”,其意思即使用忠德建设的方法来教诲人民。根据上述可知,这种措施的施行会获得“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的治理效果。这是叔向忠德建设可以获得社会治理效果的忠德观,也可以称为忠德效果论或忠德作用论。“忠信之长”与“诲之以忠”出现在同一个大的语链当中,但在所表达意思的层次与语法结构上看,可以将“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看成一个独立的单元。“忠信之长”是“具有忠信道德长官”的意思,直接充当“犹求”的宾语。叔向说这个话的目的,是要求官方使用具有忠信道德的长官来影响与教化人民。这里透漏出了这样的信息,要想让人民树立其忠信道德观念,首先需要官吏树立忠信道德观念。叔向的这个忠德观体现了正人先正己的观念,对社会治理具有指导作用。

鲁国的南蒯是鲁国正卿季平子(季悼子之子)的家臣(或称为季孙氏费邑的宰),因为受到了这位在鲁国善于专权主人的不礼貌待遇,便生出了报复的念头。其做法首先是以挑拨离间的方式,告诉公子慭:“吾出季孙氏而归其室于公,子更其位,我以费为公臣(我带着费地作为公臣)。”两个人的谋划因为能够满足各自的私心需求,所以达到了一拍即合的程度。在紧锣密鼓策划的过程当中,由于同谋者子仲的配合出现了问题,再加上心里有鬼的不光彩行为以及听到家乡人所唱歌曲里面包含的讽刺意味,所以在打算叛变之前,就占卜过吉凶,结果得到了“黄裳元吉”的吉卦。带着欣喜若狂心理的南蒯,拿着占卜卦样前往易学大师子服惠伯那里求教,以期得到心满意足的解释。《左传·昭公十有二年·十一》完整地记录了子服惠伯解释的话语:“吾尝学此矣,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外强内温,忠也。和以率贞,信也。故曰:黄裳元吉。黄中之色也,裳下之饰也,元善之长也。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外内倡和为忠,率事以信为共,供养三德为善,非三此者弗当。且夫易不可占险,将何事也,且可饰乎?中美能黄,上美为元,下美则裳,参成可筮,犹有阙也,筮虽吉未也。”子服惠伯解释的话语里面,“外强内温,忠也”与“外内倡和为忠”是直接表述忠德观内容的话,“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与“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也是与忠德观联系密切的表述。能够看得出来,子服惠伯对南蒯的行为所持有的态度是明确的,对占卜卦样里面所包含意蕴的解释也是合理的,而且其解释直接针对南蒯的行为而发。子服惠伯所做出的解释,其核心话语之一,即是通过自己忠德观的表述,来判断南蒯行为结果的。所以在这里论述子服惠伯的忠德观,符合论题的要求。“外强内温,忠也”的字面意思是“外表强盛,内心里面温和,是忠德的表现”。这个忠德观虽然是针对占卜卦样所说,实际上是针对南蒯的行为而发。其所指十分明确,即南蒯不是主人的忠臣。“外内倡和为忠”的字面意思是“表里如一才是忠臣”,这个话是直接针对南蒯的行为而发,即给南蒯定下了奸诈之徒即奸臣的结论。根据如上论述可知,子服惠伯以“外表强盛,内心里面温和”与“表里如一”构成自己忠德观的核心内容,其中除了具有伸张正义的内容,还包含着批判邪恶的意蕴。“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除开与南蒯占卜挂样的联系也可以构成独立的忠德观表述,即怀着忠信道德去事奉主人,所谋划的事情可以获得成功,否则就必然会失败。这个忠德观可以视为忠德效用论。“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饰,事不善不得其极”当中所包含的内在意蕴,与“忠信之事则可,不然必败”完全相同,这里不需要赘说。子服惠伯所持有的忠德观,除了表述的出新,还具有弘扬正气的精神,其思想意义与文献意义均颇为重要。

郑国的子产是有远见的政治家,表现在除了大是大非问题上具有超人的敏锐政治眼光之外,在一些貌似微小的问题上,也能够看出蕴藏在其中的重大政治隐患。《左传·昭公十有六年·五—六》所记载子产拒绝晋国人韩起从郑国商人手中买回一只玉环的事件,就可足以证明子产所具有的超人敏锐政治眼光。事情的过程如此:“宣子有环,其一在郑商,宣子退而谒郑伯,子产弗与,曰:‘非官府之守器也,寡君不知。’子大叔子羽谓子产曰:‘韩子亦无几求,晋国亦未可以贰,晋国韩子不可偷也。若属有谗人交斗其间,鬼神而助之以兴其凶怒,悔之何及?吾子何爱于一环,其以取憎于大国也,盍求而与之。’”子大叔与子羽是两位热心肠的人,但也不过是只知就事论事的臣子而已,对子产拒绝的深刻意味当然不可能理解,满以为子产是出于“爱于一环”所做出的决定。子产为此向子大叔、子羽与韩起分别说明了拒绝的善意,最终使问题得以妥善处理。由于子产拒绝了韩起买玉的要求,致使韩起未能走向犯罪的深渊。韩起后来对子产充满了感激之情,私下里主动以玉与马作为礼品敬赠了子产。上述具体事件的发展过程,不必过分细究。需要细究的是,子产向子大叔与子羽说明拒绝韩起理由的话。在听了子大叔与子羽的善意苦心劝说之后,子产这样说:“吾非偷晋而有二心,将终事之,是以弗与,忠信故也。”这里所说的拒绝理由是出于对晋国所怀忠信道德所致,是直接针对子大叔与子羽所云“晋国亦未可以贰,晋国韩子不可偷也”而发,没有丝毫含蓄因素。接着子产说出了之所以是对晋国怀有忠信道德的原因,这与忠德观的表述有直接关系,故录下供观览:“侨闻君子非无贿之难,立而无令名之患。侨闻为国非不能事大字小之难,无礼以定其位之患。夫大国之人令于小国,而皆获其求,将何以给之?一共一否,为罪滋大。大国之求,无礼以斥之,何餍之有?吾且为鄙邑,则失位矣。若韩子奉命以使,而求玉焉?贪淫甚矣,独非罪乎?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韩子成贪,将焉用之?且吾以玉贾罪,不以锐乎(不也是太犯不上了吗)?”也许子产在向子大叔与子羽说如上话的时候,韩起不在场,或许韩起故意不听善意解释(《左传》对此没有明确记载),所以有“韩起买诸贾人,既成贾矣,商人曰:‘必告君大夫’”的结果。韩起接受商人的建议,与子产进行沟通的时候,子产出于忠告的善意态度依然如故,其言辞的真诚感动了韩起。同样与忠德观的表述有直接联系,故录下供观览:“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今吾子以好来辱,而谓敝邑强夺商人,是教敝邑背盟誓也,毋乃不可乎?吾子得玉,而失诸侯,必不为也。若大国令而共无艺(无限制地供给),郑敝邑也,亦弗为也。侨若献玉,不知所成,敢私布之。”从子产的上述两段对话当中可以看出,子产将忠信道德的施与对象给予了比较大规模的扩展,即将通常的施与对象为自己的君主、自己的国家、自己的使命、自己的人民、自己的同事等,扩展为他国的君主、他人的国家、先君的盟约、他国的大臣、他人的前程等。在施与忠德的对象扩展以后,子产所表述的忠德观,在内容的含量上,也随之而扩展。这就促成了子产忠德观的表述,远远超出了“忠信故也”字面的牢笼。如“出一玉以起二罪,吾又失位,韩子成贪”将忠德的施与对象既设定在自我的使命上,又设定在韩子的身上,而这些都包括在“忠信故也”的意蕴里面。但这个意蕴如果不从子产的全部表述里面寻找精神内涵,光从“忠信故也”的字面入手,是考察不出其中所涵括的忠德实质的。子产这里的忠德观,将以忠德事奉晋国的充分给予与“弗与”晋国的拒绝,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成功地处理好了“利”与“逆”的关系,可谓是一个以最小的面积融入了特大思想含量的大容量忠德观系统,在先秦忠奸之辨思想领域有其独特之处。

有关晏婴表述忠德观的事迹在《左传》一书当中有一定量的记载,除上述已经提到的,《左传·昭公二十年·七》所记载的相同事迹也值得关注。这个事迹在《晏子春秋》一书当中称为《景公有疾梁据丘裔款诛祝史晏子谏第七》。二者所记大体一致,细小的差异可以忽略不计。其中有关忠德观的表述话语完全相同,这里坚持的原则是,《左传》置于本书的前面,故有关晏婴的这个论述就不放在《晏子春秋》里面。实际的大致过程是这样,齐景公得了疟疾病,长时间治不好,有好多诸侯派人来探望,也不见好转。齐景公两位非常受宠爱的大臣梁据丘与裔款,于是颇为自我感觉良好地向齐景公提出敬谏说:“吾事鬼神丰于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史祝之罪也。诸侯不知,其谓我不敬(恐怕还说我们不敬仰鬼神)。君盍诛于祝固史嚚以辞宾。”糊涂的齐景公听了以后竟然喜形于色,打算征求晏婴的意见以后,立即加以施行。晏婴因此敬上了具有否定意味的劝谏,否定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否定杀戮史祝的谏议,二是否定史祝祭祀天地鬼神可以祈福的说法。否定杀戮史祝的谏议与忠德观表述没有关系,故不去论述。否定史祝祭祀天地鬼神可以祈福的说法当中包含着忠德观的内容,是需要关注的话题。“否定”是在得到齐景公“据与款谓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诛于祝史,子称是语(齐景公第一次征求晏婴的意见,晏婴所说的包含着史祝不可杀意蕴的话)何故”的问话以后做出的答复。晏婴带有“否定”意味的话如此:“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于鬼神。”晏婴如上说的是,史祝遇上“信君”的时候,也随着“国受其福”的幸运而沾光,这纯粹属于偶然现象。当“其适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餍私,高台深池,撞钟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不思谤讟,不惮鬼神,神怒民痛,无悛于心,其祝史荐信是言罪也。其盖失教美,是矫诬也。进退无辞,则虚以求媚,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祝史与焉”。在“淫君”面前,同样是史祝,所得到的结果却是“国以祸之”,与“国受其福”形成鲜明的对比。难道史祝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的应验品?晏婴的上述话语揭穿了梁据丘与裔款“诛于祝固史嚚”的荒诞性以及用欺骗齐景公的本质来充当其尽忠德的虚伪性,晏婴的这种行动本身就是自己忠德观的显示。与此同时,晏婴的如上话语也道出了这样颇为耐人寻味的实情,那就是同样对鬼神施行忠信道德,施行的主体——史祝,或因此而得福长寿,或因此而得祸短命,起决定性作用的人是所事奉的君主,而不是鬼神与自身。这说明,忠信道德的施与,所换来的回报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晏婴的这个忠德观是对齐景公发出的敬告,对挽救史祝被宰割的命运起到了决定性作用,同时也具有广泛的参考意义。

《左传》是体量宏大的史学著作,将记载事件、人物语言与作者对事件的评价结合在一起。其中保留下来的忠奸之辨思想话语流量,宏富而明显,具有思想价值与文献参考价值,是宝贵的进步文化遗产,值得我们重视。从基本数据上看,《左传》一书当中至少出现“忠”“奸”字数99次,其中“忠”字至少60次,“奸”字至少39次。从字数的差距上看,二者之间的差距比不是很大,但从话语表述的分量上看,忠德观表述的分量要远远大于奸德观表述的分量,这就决定了在论述的篇幅上,前者所占有的篇幅要明显多于后者,而且比例悬差不可能与字数之间的比例相适应。“奸”字出现字数以单位篇幅核算最多者为5次,为《左传·僖公七年·四》所记管仲与齐桓公的对话,“奸”字主要出自管仲之口。其次为4次,为《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三》所记富辰劝谏周襄王的话、《左传·文公十有八年·九》所记里革与鲁宣公的对话,“奸”字出自于里革之口。“忠”字出现次数以单位篇幅核算最多者为4次,为《左传·文公十有八年·九》所记里革与鲁宣公的对话,“忠”字出自于里革之口,这个篇目是“忠”字与“奸”字各出现4次的篇目,为忠奸近距离对称表述的代表,而且对称表述均出自里革一人之口,另一个“忠”字出现4次的篇目是《左传·昭公十有二年·十一》所记子服惠伯与南蒯的对话,“忠”字出自于子服惠伯之口,还有《左传·襄公十有四年·十二》所记“君子谓子囊忠”一事,也是“忠”字出现4次的篇目,“忠”字出自于《左传》作者之口。“忠”字出现3次的篇目分别是《左传·僖公九年·五》和《左传·昭公二十有八年·七》,前者为荀息与晋献公的对话,二人各自均有表述,后者为《左传》作者借仲尼之口说出。《左传》表述忠德观多于奸德观的倾向与孔子基本一致,这也可以认定是儒家思想的体现。《左传》明确表述“忠为令德”的观念,是重视忠德建设的体现,而且在表述忠德观的时候,以正面树立忠德为主,是德治与礼治相结合治国思想的产物。《左传》的这种忠奸之辨思想表述倾向,与法家的表述倾向不完全相同。但因为《左传》记事的时候,也记载具有法家等思想倾向人物的事迹,所以在忠奸之辨思想记载的时候,就带上了不完全是孔子表述忠奸之辨思想倾向的色彩,这也许是《左传》给奸德表述留下相当空间的原因。《左传》一书当中的忠奸之辨思想表述,犹如《左传》自身的优点给后人所带来的影响一样,深深地印在人们的脑海之中,这一点是我们必须要认识到的。

【注释】

[1]李宗侗注译,叶庆斌校订:《春秋左传今译今注》,新世界出版社,2012年,第69页。以下材料均使用同一版本,下文不再提示。

[2]沈玉成译:《左传译文》,中华书局,1981年,第78页。

[3]李宗侗注译,叶庆斌校订:《春秋左传今译今注》,新世界出版社,2012年,第219页。

[4]孙中原撰:《管子解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11页。

[5]说明:管子其人的事迹在《左传》一书当中有所记载,说明管子其人早于《左传》的成书时间,而《管子》一书明显包括着“后学搜集整理他(管仲)的言论、观点、事迹、思想,历代相传并加以阐发”的内容,从而“形成了庞大的管理学体系”。(见张小木编著:《管子解说》,华夏出版社,2009年,前言第38页。)这样就不会出现表述上的时间错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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