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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枚举和辨析

时间:2022-02-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专题一 特征枚举和辨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包括哪些内容?而社会主义社会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是反资本主义而生的社会形态,反对剥削、反对压迫,追求平等,追求共同富裕。中国人喜欢以龙凤作为中国文化的标志,但在西方文化中龙却是凶恶和丑陋的东西。
特征枚举和辨析_变量共生、组合创新与意识形态

专题一 特征枚举和辨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包括哪些内容?特征是什么?与其他文化类型相比有什么不同?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比较清晰的解答,我们就无法自信地说我们的事业有了坚实的文化根基。要全面地回答这些问题显然非笔者能力所及,这里结合前辈同行的研究,从意识形态建设的角度,谈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和想法。

一、先进性——以主体性和社会历史进步为重点

笔者认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建设过程中,有两个理念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那就是先进与和谐。早在2004年,李德顺教授就对先进文化发表过很有见地的文章(1)。没有先进性,无法体现社会主义的性质;缺少和谐,无法体现中国文化特色。从先进的角度去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我们就会有新的认识和理解。在人类整个文明演进过程中,有六大价值被逐步认可,即自由、平等、博爱、真、善、美。就资本主义发展的历史进程来看,如果必须要从这些价值中选择一个作为核心价值观,那么应该是自由。自文艺复兴以来资本主义社会更加强调的是自由,最能说服人的是个人自由。博爱和平等相对于自由而言,在顺序上不具有优先性。因为核心价值是自由,更加主张自由竞争,所以从理论上分析,贫富差距、两极分化尽管也要避免,却不是完全不可接受的。而社会主义社会无论在理论还是实践上都是反资本主义而生的社会形态,反对剥削、反对压迫,追求平等,追求共同富裕。最牵动中国人民神经的是公平和正义,没有这一点,我们就不可能理直气壮地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有了这最核心的价值,我们才比资本主义优越。马克思主义提供的关于共产主义远景的理想之所以在绝对的意义上值得追求,与这种伦理优越性是紧密相关的。所以从先进的角度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阐释就离不开公平和正义,这也是社会主义继续前行的稳定性力量。那么究竟如何来认识先进文化?换句话说如何说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先进文化?

文化的定义不下三百种,含义有很多方面,也可以从很多层次加以理解,但目前来说要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先进性,特别需要注意这样两个问题:

1.作为过程和方式的文化

也许我们更容易理解的是文化产品、文化成果和文化机构,但容易忽视作为过程和方式意义上的文化。文化产品有其产生的过程和方式,文化活动本身包含一些潜在的反映人的思想方法、思想感情、价值取向的东西。整个人类历史的活动,从最根本的意义上说总离不开生产、生活、衣食住行,但是我们依然能非常清晰地感受到风格迥异的文化特色。差别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无非是因为同样的事情采取了不同的方式,进而产生不同的文化。当然这个做法和方式不是偶尔为之,也是各种各样的自然历史因素造成的。所以文化的特征和差别,固然要通过做什么加以体现,通过机构和成果来落实,但更重要的在于怎么做,在于做的具体方式和过程。同样一件事情,可以做得非常经济,也可以做得非常有文化的味道。而明明是一项严肃正经的文化事业,也可以弄得非常没有文化品位。这里面就有一个方式和过程及其艺术化的问题。

2.作为主体权利和责任的文化

文化是人的生活,文化是人的生存样式,文化的状态和文化发展的动因,都来自于人的生活实践本身,是人的生存本身造就了文化。不但造就了文化,而且离不开文化。既然如此,我们在理解文化之间相互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强调:文化是主体生存发展的权力和责任之所在。一种文化是什么样子,应该是什么样子,不能忽视和回避文化的主体是谁。在多元文化历史背景下,考虑文化的交流融合,前提就是必须承认文化主体对自己文化的权利和责任。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来说,要说清楚它的内涵和特点,就要说清楚广大干部群众作为群体主体本身的内涵和特点。

关于多元文化背景下究竟如何看待先进文化的问题,国内外学术界长期以来一直有争议。有人认为文化只有不同的样式,没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唐诗和宋词谁优谁劣几乎无法回答。一些从事所谓纯艺术的人甚至嘲笑先进文化的提法,认为这纯粹是一个假问题。中国人喜欢龙凤作为中国文化的标志,但在西方文化中龙却是凶恶和丑陋的东西。反过来我们也很难理解驴为什么能成为一个政党的标志?确实,历史形成的文化,首先是这种文化的主体自己的权利和责任,是他们历史地积累起来的东西,就此而言,无法比较优劣。那么究竟如何理解文化的先进和落后?这里面实际上就涉及到承认不承认社会历史进步原理的问题。

首先,先进性应该不是抽象的、绝对不变的尺度。何谓先进何谓落后,不应该脱离了文化的主体作抽象的判断。文化的先进和落后,本身是有主体性的相对尺度。在不同主体之间的文化,涉及到自己主体形成的生存方式和生活样式,都有自己各自的根据,简单直接的比较,当然是不合适的。必须要经过一个新的环节——把一种文化和它本身的主体联系起来,看这种文化对主体的意义到底怎样。换句话说,一种文化如果是这个主体的生存样式,那么对这个主体的生存发展是否有利、是否合适,这里面就有先进落后之分。云在青天水在瓶,该是夏天了,该穿短袖了,你偏偏穿着棉袄洗澡,这个棉袄所代表的文化就落伍了,就有可能导致主体生存状态的恶化。简而言之,衡量一种文化是否先进,这个先进性是指是否有利于主体的生存和发展。

我们要以文化主体的生存和发展为根据来判断文化的先进性。是否能够反映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能为社会进步、为人的解放和自由全面发展提供最大的资源,包括精神资源(含道义资源、智力资源等)和制度资源(含体制空间、机制活力等)等等就是判断的客观标准。对于一个国家或民族而言,能够反映它的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并能够为这个国家民族发展提供最大资源的文化,就是他们的先进文化,反之则是落后的或腐朽的文化。相对比较宽容和开放的文化,允许主体进行各种探索、创新、尝试和失败,这种文化就能够帮助这个主体,使这个社会更加有活力地向前发展;如果一种文化道德上比较僵化、比较腐朽、比较黑暗,任何离经叛道的东西都不能允许,都要扼杀,那么这个文化主体在道义上可能就是僵化的,最后受害的就是这个文化自身了。所以,理解文化先进性的时候,一定要有一个主体的尺度,先进和落后在它有一个统一方向的时候,互相才可以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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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4 《文化价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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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5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研究》

为什么我们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是先进文化?是因为这个文化的主体是人民群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落实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充分实现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让文化成为人民生存发展富有活力的积极因素。这才是真正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实际上就是以人为本的一种综合化,这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的选择,体现一种文化的方向。用具体的主体性的历史分析方式,用动态的分析方式来理解先进与落后,才能防止先进与落后问题上的简单化和抽象化。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不在我们现实的文化之外,不在天上和外面的某个地方,而就在我们现实的文化生长之中,在我们现实文化生长发展的趋势要求之中,不能离开这个主体的现实去谈论什么叫先进和落后,更不能离开这一点奢谈前进的方向。脱离了主体现实的条件和能力,拔得越高可能越不先进,因为它并不能为主体提供更大的资源、更强的道义空间和智力空间,反过来会束缚我们的手脚。要从我们的现实条件出发,寻找生长点,在生长点的前方,就是我们的发展目标。归结到一点,就是在理解先进文化上同样需要实事求是。

任何文化都不是孤立生存的,需要一定的环境,不同时代有不同文化特征的要求,别人已经出现的文化模式,可能会成为我们先进文化的一种模式,但是具体是什么形态,不可能照搬别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作为先进文化,就是指对我们中华民族的生存和发展来讲,目前最需要最合适的一种文化形态。比起过去已有的东西,应该也是更有益的文化形态。我们在实践中掌握文化先进性的标准和尺度,需要把握文化精神实质的一贯性与文化形式多样化的统一,防止文化观的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等简单化倾向。党的十六大报告中用了几个词具体界定,就是面向现实、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就是我们现在的先进文化形态。文化的民族性,是指在多民族文化基础上的中华民族文化的整体性。它要求在全球化背景下,既要尊重和保持中华民族文化的特色,积极弘扬和培育整个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抵制各种不良文化渗透,又要积极吸收和利用国内外一切先进文化资源,为我所用。我们要高度警惕和反对各种文化霸权主义和文化奴隶主义、文化沙文主义和文化分裂主义;文化的科学性,要求加强文化与先进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内在联系,以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理论为指导,反对和防止各种形式的封建迷信、伪科学、邪教等反科学倾向;文化的大众化,要求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始终把反映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满足大众的文化需要、落实群众的文化权益放在首位,面向群众,面向实际,反对和防止一切违背人民利益,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的倾向,避免低俗、病态、畸形等不良文化泛滥。而三个“面向”是上述要求所共同具有的、为先进文化必须具备的开放进取精神,也是发展先进文化的必要条件。在当今时代,只有面向现代化才能巩固先进文化的现实根基,只有面向世界才能增强先进文化的活力,只有面向未来才能保持文化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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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6 《阅读的故事》

文化的先进性是一个动态的历史尺度。一种文化的先进性,不仅要表现为它的思想理论科学,群众基础广泛,资源配置合理,产品富有凝聚力、感召力和创造力等,而且要表现在这一文化体系本身具有扩展潜力和更新活力,表现为它的创新机制健全,富有与时俱进的开放精神,能够不断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超越。文化先进性的来源,有历史积累和现实活力两个方面。从历史基础看,五千年历史是中华文化自身的积累,不断前进的人类文明是世界性的历史积累,它们都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基础和资源。没有历史积累的文化是“化而不文”,没有现实活力的文化是“文而不化”,单纯向外看的“西化论”是邯郸学步,单纯向后看的“复古论”是刻舟求剑。我们要批评和防止民族虚无主义和文化复古主义等倾向,坚持“向前看”的发展论、创新论。在吸收和借鉴中外传统文化时,要以我们当前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为根据,坚持立足现实,着眼发展,以我为主,“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推陈出新”。

从现实活力看,与时俱进的创新活力是先进文化的生命线。形成这种活力的内部机制,在于文化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活力和它们之间的相互协调、良性循环。我们要着眼于文化体制的改革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整体高度处理好文化建设各方面的深层关系。从先进性的角度去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就是要积极建构中华民族的当代文化思想体系,用以塑造和弘扬民族精神,并抵御一切落后腐朽思想文化的渗透和干扰。

二、和谐——文化和谐与社会和谐的合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具有先进性的同时,还追求全面、可持续的和谐境界。胡锦涛同志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段论述中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生态等各个领域的和谐,更指出各个领域和谐之间共同的、内在的条件和特征。就是说,我们所要实现的社会和谐,是在经济政治文化不断发展基础上实现、同时又覆盖经济政治文化领域,从而具有基础性、普遍性的社会和谐。显然,这是一种全面的、可持续的社会和谐。而全面的、可持续的社会和谐,总体上就是广义的文化和谐。对于我们来说,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文化和谐。只有造就深层的文化和谐,才能造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全面的、可持续的社会和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所追求的和谐,可以有两个层面的内容。一个是精神文化系统的和谐问题。按照刘小枫的研究,这个系统可以分为思想学问和社会文化两个主要区域(2)。前者由大论述、中层理论、经验研究三个分领域构成,后者由品鉴文化和消时文化组成。这些区域和分区域当然存在互动关系。大学既是思想学问的基本建制,又是两个主要区域的中介机制,所以是枢纽。没有什么大论述不是从大学的职业知识人那里寻找到基本样式的,至少在形式上是“学官言”。所谓大论述指关涉人心秩序和社会制度的正当性的论述,谈论大问题。中层理论则不谈大问题,而是研究局部性的可操作范围的学术论题,在阐释框架上有的直接依傍大论述,有的依傍具体学科的学术积累及其认知结构。经验研究则基本上是学科的经验性积累,可能受大论述支配,也可能拒绝这种支配。品鉴文化属于公共论域的基础领域,各种报刊电视既流行着各种思潮又出现情绪和生活问题的涌动,是大学知识人和社会文化人既共生又发生矛盾的地方。消时文化是指市民消磨时光、交流趣味和情绪信息而在市场上流通的各种符号品。各种大论述会在品鉴文化中徜徉,但鲜有影响消时文化。但是品鉴文化和消时文化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大论述和中层理论。对于自由平等的文化秩序来说,重要的是承认文化区域的划分各有其意义和尺度,承认各分区的自主性以及在其中发生的个体或群体的不同思想情绪和趣味之争。文化秩序的正当性在于维护各种价值诉求、不同情绪和趣味之间的交往和论争。而李德顺教授把精神文化系统分成以下几个方面:

精神生产领域:主要指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和文学艺术创作等;

文化传播领域:主要指教育、新闻和大众媒介等;

群众文化生活和文化消费领域:主要指休闲娱乐等;

文化资源领域:指民族历史和民间遗产等;

国际文化交流领域(3)

我国当前在精神文化领域进行的体制改革的任务,就是要以改革和发展解决好文化思想内容与价值取向上“一元与多样”的关系问题,文化建设的两大基本形式——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关系问题,文化发展的两大环节——精神生产与精神消费的关系问题等,实现精神文化系统内各个领域的发展及其相互之间的和谐,精神文化系统与经济、政治等整个社会系统之间的和谐,从而打造一套全新的社会主义“和谐文化”,并用它来促进和保障完整全面的社会和谐发展。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所追求的和谐,第二个层面就是指渗透于社会各个领域的共同思想、组织和行为方式的和谐问题。也就是要我们在“做法”上下功夫,讲究“做法”艺术,提升社会和谐程度。这一层更具有普遍深远的意义。“做法”是普遍典型意义上的“文化”,它比“做什么”更能代表一种文化的性质和面貌。所谓“做法”的社会表现,包括依据一定理念而形成和执行的一套制度、体制、机制,运行的方式、程序、方法,行为的规则和规范,以及相应的作风、习惯和风格等。我们构建和谐社会不仅要保持任务和目标的和谐与先进性——即“做什么”的和谐与先进性;还要有工作方式即“怎样做”的“做法”的和谐与先进性。从这个层面上打造和谐文化,意味着我们在努力做好一切事情时,都要自觉地注意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去改善、提高“做法”的合理性、先进性、有效性,克服困难,解决矛盾,寻求富有成效的一套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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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7 《文化的重要作用——价值观如何影响人类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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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8 《跨文化对话》

如果在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上没有更新,就有可能达不到和谐的境界。无论是哪个部门、哪个领域的事情,和谐追求的是工作方式上的调整。当前,国家发展了,人民的生活好了,改革开放起步阶段的“打拼”精神如何赋予更多的文化内涵、如何实现精神文化层面的再次飞跃?这里面就有一个方法调整和艺术提升的问题。现在来看,实际上我们的打拼才刚刚起步,组织合理的、文明规范的打拼才刚刚开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法治文化都还在建设完善当中,有些还在探索、摸索阶段。打拼不是乱干、蛮干,而是要规则有序、合法、合理、有效、可持续,需要在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保障下,实现决策民主化、管理科学化。作为个人的打拼,有明确的目标,合理的途径,同时就要有大家都尊重的公共规范来保障人们健康地、合理地、文明地打拼。所以我们的打拼不仅仅是简单的意义上的物质生产、经济发展上的打拼,还有精神文化体系、社会管理治理机制等方面的打拼(4)。只有这样,打拼才是文明的、和谐的。

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主要特征的和谐,既有传统文化因素的继承,又与中国古人所追求的和谐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古代社会的和谐,是建立在维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长幼有序,尊卑有别”的等级制度基础之上的,所以它更多的是依赖和表现为人们的道德文化面貌。而现代社会的和谐,则只能建立在民主和法治的基础之上。民主是以人民为主体的、平等的政治制度,法治则是民主的程序化及其规则的实现,民主和法治二者不可分离。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既然以人民民主为其主体根基,就意味着它必然也是要以法治为其主导的政治形式。以此为基础的社会和谐,就是要更多地依赖社会制度、体制、机制、规范和程序来保证和实现。这样的和谐才是一种更加深层次的、持续的、稳定的和谐。所以,社会主义的和谐文化,应该还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5)。对于社会和谐与和谐文化的理解和追求,不应仅仅着眼于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特别不应仅仅停留于道德方面的要求和期待,而应主要着眼于社会深层结构和秩序的调整与维护。要将我们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切良好愿望,逐步落实为制度化和程序化即法治化的措施,健全法制并充分落实,在全社会形成真正依法办事的风气和习惯。只有我们的规则和程序体系本身是合理与和谐的,并且让人们都能够做到对规则信任,对程序放心,一个新型的现代和谐社会才能够构建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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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09 《大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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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0 《现代中国哲学的追寻——新理学与新心学》

在如何理解和贯彻法治原则的问题上,由于传统文化的影响,在我国还有如何看待“德治”的问题。在中国讲德治和法治,不能离开中国的文化背景。一方面必须看到,在古代中国和传统文化当中,并没有现代法治的概念,古代的法治其实只是“刑治”,而古代的“德治”则有过三种形态:第一种叫“德政”,即统治者、当权者采取一些宽松的、惠民的政策;第二种叫“德教”。孔子强调在国家治理方面要重在道德教化,统治者要“为政以德,示教于民”,从而提供了一条主要通过道德教化来治理社会的主导思路;德治的最后一种模式是“礼教”。宋明理学提出“存天理,灭人欲”,把仁义道德不仅作为文化思想来提倡,而且借助于行政权力进行强制和灌输。这种德治模式打着道德的旗帜,灌输一种僵化的封建等级纲常观念,是一种黑暗腐朽的意识形态。

德治主义,是一种模糊了道德主体界限,将国家社会的各种经济、政治、文化问题都这样或那样地归结为人们个人的道德修养,并认为社会的治理归根到底要靠“德治”的理念,造就了国人浓重的道德化情结和道德主义传统。它似乎不知道社会生活、国家治理还有别的甚至更为根本更为重要的方面,也从不反思道德的本质和功能界限,只是一味地“泛道德化”和“道德至上”。在目前的“国学热”中,不难感觉到那种欲“以德治天下”的狂热和自信。

儒家把和谐社会的理想建立在人的道德修养提高的基础上,修身不仅仅为了修身本身,而是为了齐家、治国、平天下,所以修身乃经国之盛事,不朽之伟业;按照这种思考方式,治理社会要靠人来治理,究竟让谁来治理则要看这个人的道德修养。这个逻辑,如此这般,就把社会治理问题最终变成管理者个人的道德修养问题,视之以为当然。其实这里恰恰包含了常被忽视的诸多问题和误区。例如:为什么要建设和谐社会就一定要把主要目光对准人们的道德修养,而不是社会的经济制度、政治体制、法治体系等等呢?为什么人们的道德“修身”,不是为了使自己的人格更完善、精神更高尚,而是为了用去“齐家”、“治国”、“平天下”,即做给别人和大家看呢?如果从这个角度提出问题,我们就不难发现,在国家社会治理的问题上,儒家的“道德修身主义”即是主张国家社会的“德治主义”,它总是与“人治”密切联系着的,它的社会理念,终究要以“人治”而不是以“法治”为基础、前提和归宿。这是它的根本弱点。

有鉴于此,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我们特别需要有一点自觉的现代法治意识。所谓自觉的现代法治意识,就是要首先在理论上划清“法治”与“人治”的界限,并依此来辨明传统道德主义和儒家“德治主义”理念的得失,进而充分地认同并坚定不移地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法治”和“人治”绝不仅仅是政治上的两种方法或手段,而是国家政治体系的整体本质。不能因为社会终究要由人来管,就以为只能实行人治;也不能因为凡人必有伦理道德属性,就以为可以把政治变成道德之治。“法治”的本意,恰恰是说任何人都要“依法”而治。人治和法治的根本区别,并不在于国家社会是否由人来治理,也不在于是否建立了法制系统,而在于一切法律法规和治国原则本身,最终究竟是体现着谁的利益和意志?由谁来掌握?凡属最终以统治者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意志为转移、并由少数个人掌握的,就属于人治;而最终取决于共同体、全体公民或者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共同意志、并以民主的方式来掌握的,才是法治。所谓共同体或公共意志的体现,在社会上叫做契约或者规则,也就是法制体系,其中也包含一定的公共道德内容。“依法治国”就是遵照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和意志,遵照共同认定的规则和程序来管理国家,任何个人和团体不得超越于法律之外或之上。在我国,这正是人民当家作主即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和根本体现。

道德是人所特有的社会生命形式。做人就要讲道德,建设和谐社会也一定要有相应的道德支撑,这些本无可置疑。然而,一旦把道德建设提升为“德治”,并且把它与“法治”相并提,或者要求它们在同等层次上“相互结合”,那么这种提法就意味着回到了人治主义的框架。我国古代的法治其实是刑治,那时就有“德主刑辅”的政治方略,算是“德治与法治相结合”了。然而“德主刑辅”的实质却是人治。因为这里的“德治”和“法治”都只是统治者的手段,人民群众只是其对象。这与现代的社会主义法治有着根本的区别,甚至是对立的。因为现代的社会主义法治,是要贯彻以人民群众为主体而不仅仅是对象的理念。不懂得这一点,就意味着尚未理解和接受真正的法治理念。至今仍把“德治”当成可行的治国方略,就意味着仍然没有摆脱人治主义的情境。

社会的道德建设和个人的道德修养从来都是重要的,但在不同的政治(人治或法治)框架下,它们却有不同的意义。例如,儒家重视人们的“修身”,但从未理解和区分人们不同的主体身份,而是主张“人人皆可为尧舜”,无条件地要求人人都成为圣人;并且似乎只要个人修身好了,就有资格、有能力去“齐家、治国、平天下”。反之,如果家国天下出了乱子,那么自然也就应该主要追究个人的道德责任。这其实是一种原子主义与道德主义相混合的社会观。这种思路使它非但不能产生经济、政治、文化的制度化、法治化的理论和实践,甚至在道德领域内,它也未能产生诸如“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这类分析化的概念,而永远保持着一种不分层次的道德普遍主义姿态。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把握其和谐特色,不能离开对德治和法治的辩证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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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1 《在边缘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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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2 《国家、市场、社会: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

三、科学性——中国特色与学问取向

文化科学性的首要标志,是有一个先进的思想理论基础。从马克思主义到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是历史地发展起来的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科学理论体系。它们不仅提供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同时也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内容和原则。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科学文化,首先就要学习和应用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形态。文化科学性的第二个标志是有一套合理先进的价值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要在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下,正确认识世界大势、认识自己的国情、认识人和社会发展的规律,并从中国人民的实际需要出发,形成一套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先进的人文价值目标和价值标准,包括经济、政治、道德、文艺、科学、教育以及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活的价值取向、精神动力、言行准则,使他们成为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社会理想信念,成为凝聚、动员和激励人民为民族振兴和祖国事业英勇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成为蔚然成风的社会习俗,成为新世纪中华传统文化走向复兴和繁荣的崭新形态。文化科学性的第三个标志,是有一种宝贵的科学精神得以发扬光大。毋庸讳言,科学理性、科学精神、科学态度的不足,曾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弱点。近几十年虽有改进,但与世界文明的发展相比,我们仍然比较落后。因而在原有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倡导科学、弘扬科学精神,不能不成为我国文化现代化的重要课题。这里不仅指要大力发展科学事业,普及科学知识,更在于要实现以科学的理性态度和方法去对待我们生活中的事物,让科学精神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规范,以克服各种旧的情感化、意志化等非理性传统的影响,使我们的文化达到现代文明的先进水平。

中国特色看起来是一个随时根据时代和条件变化而不断改变内涵的词汇,体现中国文化的包容性、模糊性和不确定性。凡是不能用西方的或通行的原理或规范加以阐释的地方,都可以以中国特色加以搪塞。事实真的这样吗?我们的文化真的是一个可以牵强附会、随便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中国特色吗?在这个问题上笔者非常赞成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李德顺教授的观点,他对“中国特色”能成为一种“学问”有自己独到的见解。首先,中国特色,讲究的是“中学”,是中国自己的学问。当然西方学者一般不大把自己的文化叫做“西学”,而是一贯强调他们的东西就是“科学”,是代表真理与人类价值的先进文化。表现为一种普遍主义的自信。显然,“学无中西之分”是代表西方文化姿态的一个核心观念;“学分中西”则是倡导中国特色的一个逻辑起点。那么“学”究竟有无中西之分?孰是孰非?这是一个在科学上必须回答的问题。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不能不对“学”或“学问”一词有所分析和界定。简单地说,“学”有“学科”与“学说”之分。这种区分是把握科学真理与价值观念(或意识形态)关系的前提。而不懂得或不尊重这种区分,则是已往和今天许多文化混乱或错位的重要根源。遗憾的是,所谓“中西学”之辩从一开始就没有注意这一点。

一般说来,科学的本质是求知求真,而“学科”和“学说”是科学的现实形态。“学科”是代表科学本质的公共形式。学科的根本特点在于体现人类认识的公共性、知识和真理的普遍性。因此,广义的科学,无论自然科学还是社会科学,甚至哲学,它的“学科”都是只有一个,没有第二个,不能因主体不同而作多元的划分。可见,正是在、也只有在科学和学科的意义上,“学无中西之分”才是成立的。

但在现实中,“学科”要通过一个个具体“学说”来实现自己的存在和发展。“学说”是对学科问题的一定解答或反应系统,它们都是由现实的人在一定条件下创建的。现实的人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域和不同生活条件下,都有一定的权利和责任创立自己的学说,并使每一学说都不可避免地带有自己的鲜明的主体印记,包括时代特征、地域特征、民族特征、思维个性和价值取向等在内。这样,“学说”就成为一定知识与特定主体价值体系的综合体,既有学科的共性又有文化的个性。“学说”的多元化实属必然。因此我们看到,在全世界的哲学和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除了有史以来各种各样的学派经典、冠以姓名地域的一套套理论、“主义”等之外,几乎无处寻找那个“纯正、唯一”的“学科”所在。可见,正是在、也只有在学说的意义上,“学有人我(中西)之分”才是成立的。

简言之,在科学及其学科的层面上,“学”本无中西之分,唯以“真为体,实为用”;在学说层面上,中学西学乃人我之分,自当“以我为主,以人为鉴”。

把握学科与学说的区分,对于理解什么是中国特色,思考如何优化中国特色,是十分必要的。因为这不仅意味着强调中国特色有了一个科学的逻辑前提,更意味着对中国特色的把握要有一种自觉的科学意识。所谓自觉的科学意识,就是要科学地对待“中国特色”,首先不要把“中国特色”与“科学”相对立,相反,在倡导中国特色时,我们更要高举“科学”的旗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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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3 《学者的人间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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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4 《社会科学方法论》

在“学分中西”这个前提下,“中国特色”就一种文化、理论系统而言,与“西学”、“东(方之)学”、“阿(拉伯之)学”等之间,都是一定的学说或学说系统之分,而不是学科之分。任何学说系统都不能遮蔽整个学科,或凌驾于科学之上。当然,“西学”≠“科学”,“中国特色”≠“非科学”。我们不能以任何方式制造或接受别人制造“中国特色就是超科学、或与科学发展无关”的谬言假象。“中国特色”不应在珍重自己学说的“人文情怀”或“道德精神”等价值导向的时候,将其片面夸大,并曲解科学的性质和功能,从而导致轻视科学、背离科学精神。事实上,科学和它的全部学科门类,是人类共有的成果、财富和精神舞台,其中从来就有、并将继续有中国文化的贡献。决不应仅仅因为现代科学来自西方,就把它与“西学”混为一谈,拱手让人,放弃我们探究发展人类各门科学的权力与责任。

作为一个学说系统,中国特色更多强调我们中华民族自古以来不断传承的文化体系,强调在革命和建设时期逐步形成的新的文化特点,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文化现代化交融统一所达到的新境界。百多年来“中西、体用”之辩中所讨论的多半是外来的科学技术与我国固有的人文价值之间的关系,所涉及的科学知识问题,远不如其中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问题那么多而重要,所以只有讨论才能深切地唤起人们强烈的民族情感和人文情感。这就表明,强调人文价值,重视价值理念和价值导向,就是一种中国特色。那么对于价值问题,我们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心态来对待呢?是以非理性的意志主义态度,认为价值问题就可以完全随自己所好,主观任意、盲目自负地对待之?还是以理性化的科学态度,用科学的眼光加以自我审视、分析、批判和超越,不断寻求更加合理、先进的理念和境界?“以人文价值关怀见长”也未必一定是合理而先进的,这里同样有科学不科学之分。我们在强调自己所长的时候,不应忽视科学理论、其中包括价值理论的研究和装备。然而迄今为止,我们对价值和价值观念的问题,只是满足于一味地宣示和呼吁,仍然缺少理性的和批判性的思考意识。即使是对于注重人文关怀来说,这也属于落后的、失效的方式(6)

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同样需要尊重和弘扬人类的科学精神,更加自觉地遵循科学的实质和规范,保持和发扬科学批判的精神和方法,力求在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中证明自己的优越性。反之,如果借口“中国特色”而把过去一些非科学、反科学、愚昧落后、在科学面前不思进取的东西,重新当作了“国粹”和宝贝,那么中国特色与先进文化就会背道而驰。

四、大众性——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和宗旨

即使着眼于意识形态视角,我们也不能否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大众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全体中国人民共同的伟大事业,是全体中国人民参与着、实践着的文化理想,理应具有大众文化的特点。大众文化实际上是从文化主体和功能的角度对我国文化总体价值取向所作出的基本定位。

“大众的文化”是面向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服务于人民群众的文化。使我们的文化植根于中国人民大众的生活实践,成为大众自己的生活方式,这既是中华民族文化、现代科学文化本身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文化本质和宗旨的要求。因此我们需要注意在思维方式和实际工作中避免精英与大众之间的分离和脱节。世界上的文化从来就有不同时代、不同民族或阶段、阶层等等的不同类型和风格,其样式多元、复杂而多变。我们承认每一文化体系中都有“文化精英”与“文化大众”之分,却不赞成所谓“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的划分。我们强调“文化精英”是从属于、服务于一定文化的杰出代表,是自己大众中的一员,在于肯定精英与大众之间不可分离。相应的,也就需要防止生产与消费之间的分离和脱节。所谓“大众的文化”,应该是指面向大众生产,以供大众消费的文化,即以大众需求为生产的主要引导和动力、并接受大众选择检验的文化。我们的文化生产和创造要以“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宗旨,就必须体现在以人民为主体的生产与消费有机结合、良性互动中,而不能使它们彼此脱节。我们的精神文化创作,要着眼于广大人民群众思想感情的发展,满足人民的精神需求,并以有利于人和社会健康、全面的发展为标准,不断增加反映生活变化的有益品种和风格,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影响力等,以启发和造就新的更加合理的消费需求和消费能力,使文化生活质量处于不断上升过程中。文化生产与消费之间是否进入良性的循环,不仅反映和受制于人(生产者与消费者双方)的素质与态度,更在于文化体制的合理和健全。要充分调动和保护文化创新的活力,除了使文化生产更深入广泛地与大众生活实践相联系之外,没有别的更好途径。与此同时,还必须防止提高与普及之间的分离和脱节。大众的文化消费本身具有一定历史必然性和现实合理性,不承认这一点就会脱离实际。处理好提高与普及之间的关系,是使大众的文化始终保持其生命力和进步性的重要条件。但提高与普及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单一方向的关系。所谓真正意义上的提高,不是指仅有宣教性质、自身却缺少研究和创造的各种操作,而是指文化的生产创造本身不断前进,兴旺发达,风气端正,人才辈出,能够及时地提供社会和大众所需要的成果,其内容科学合理,其观念切实有力,其形式为人喜闻乐见,其效果具有可持续的潜力等等。只有当文化的生产处于不断上升的创新循环之中时,大众文化生活的不断提高才会成为现实,而整个文化的发展也将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源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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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5 《解读大众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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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6 《物质文化与大众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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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17 《超越雅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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