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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传统安全研究

时间:2022-02-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思路研究中用于概括文化与安全关系的概念也有所变化。胡惠林结合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与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相关成果,认为可将国家文化安全划分为传统文化安全与非传统文化安全两类。传统文化安全主要是指冷战时期以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文化安全,非传统文化安全是相对于传统文化安全而言的一种文化安全情势,网络文化安全正在成为威胁国家文化安全最主要的形态。
非传统安全研究_国家文化安全研究导论

五、非传统安全研究

非传统安全是指“由非政治和非军事因素所引发、直接影响甚至威胁本国和别国乃至地区与全球发展、稳定和安全的跨国性问题以及与此相应的一种新安全观和新的安全研究领域”[71]。目前国内对于文化安全研究的非传统安全研究的范式主要有两种研究路径,一种是将文化安全视为非传统安全研究的一个子项,多采用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理论框架对其展开研究;另一种是将文化安全视为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从价值取向和实质内容上对关涉安全的文化事项进行分类,从而区分出传统文化安全与非传统文化安全。

(一)从非传统安全到文化安全

一定意义上讲非传统安全即是人的安全。区别于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在行为主体上主要指“非国家行为体”(non‐state actor)所带来的安全挑战;在范围上主要指向“跨国家”(trans‐state/transnational)的安全互动,以及国家内部(intrastate)产生的安全威胁;在议题上主要研究“非军事安全”(nonmilitary security);在安全主体上以“人”为安全主体和实现安全的目的。[72]1994年联合国《人类发展报告》提出了人的安全(human security),并阐述了七大安全问题:经济安全、粮食安全、健康安全、环境安全、人身安全、共同体安全和政治安全。此后学界对这一研究领域的研究对象有泛化的趋势,例如中国现代国际关系所2003年出版的《非传统安全论》中研究了17种“非传统安全”现象。关于“人的安全”的理论争议在《人的安全与联合国:一部批判史》有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书中提出“人的安全”泛化的三种陷阱——错误的优先权、混淆的不安全归因、解决方案的军事化。英国学者巴里·布赞认为,“人的安全”把国际安全的理解推向一种理想主义立场,缺乏作为分析框架的理论价值。“人的安全”指涉对象如果是“集体”或“集体性”,那么安全问题则是“社会安全”或“认同安全”;如果指涉对象是“个体”或是作为整体的“人类”,那么与人权议程无太大区别。[73]

由此可见,非传统安全中“共同体安全”、“政治安全”、“社会安全”、“认同安全”都是一种广义的文化安全范畴,因而,非传统安全成为文化安全研究的一个理论来源。文化安全因此被看作是“当代国家安全体系中国家安全构成要素中非传统的安全要素、派生的安全要素”[74]。基于传统与非传统安全的思路研究中用于概括文化与安全关系的概念也有所变化。20世纪初常用的“文化侵略”一词即是当时对文化与安全问题的分析核心词。它指向“利用文化进行侵略”的行为,侵犯对象是国家而不是文化,因此它更应是一个国家安全的范畴;近年来,这一词渐渐被“文化渗透”所代替,事实上表述的是一种对于“对文化的侵略”的担忧,即是目前“文化安全”所研究的范畴。这种以文化渗透为特征的新文化安全问题以非传统安全为议题本身也存在“安全”问题。有学者认为,非传统安全成了国际社会广大中小型国家摆脱大国政治的支配,按照人权、全球治理等新理念来“改造世界”的重要步骤。[75]非传统安全命题如果不小心处置,在全球范围内将会带来越来越多的干涉主义诱惑,从而对传统的国际法和国家主权原则形成严峻挑战。[76]王逸舟提出因亚洲国家的类似文明基因、共同的现代化目标、相似的发展阶段和全球化形态区域内一体化协作的强烈动力,有必要探索非传统安全问题的“亚洲式”处理方式。这些观点事实上都是从一种较为广义的意识形态安全关注出发来思考,因而属于文化安全研究的理论范畴。

(二)从文化安全到非传统文化安全

同时,在这一领域出现的另一种研究取向是从安全认知(事实上指涉安全观)出发研究传统与非传统安全观和安全议题。林宏宇最早提出文化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深层主题。在余潇枫、潘一禾、王江丽著的专著《非传统安全概论》中,将文化安全定义为“价值受到威胁”,他们基于这一前提分析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中的文化安全(价值)问题,认为传统安全观上的“基本价值”指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国家政治独立等,威胁主要来自于国外敌对势力;非传统安全观的视野拓宽至由文化与军事、经济、社会、政治、环境等的关系构成的不同领域,即“各个领域是一种多样的、不同价值(主权、财富、认同、可持续能力等)的安全话语领域,它们同样可能是权力斗争的会聚地”,全球化时代维护本土文化安全和建设普遍认同的未来世界文化已经逐渐成为各国共同关注的两大安全话题。[77]

以上两种研究路径出现的原因在于,文化安全之于国家安全施动意图、影响程度本身是难以明确界定的。胡惠林结合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与非传统安全研究的相关成果,认为可将国家文化安全划分为传统文化安全与非传统文化安全两类。传统文化安全主要是指冷战时期以意识形态为主要内容的国家文化安全,非传统文化安全是相对于传统文化安全而言的一种文化安全情势,网络文化安全正在成为威胁国家文化安全最主要的形态。他同时提出“第三种安全”的概念,即在“传统”与“非传统”安全基础上的第三次划分,把并不直接以威胁国家安全为目的的,涉及整个人类社会安全的那一部分安全问题列入“第三种安全”。[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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