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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流失加剧

时间:2022-01-3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一)水土流失加剧明清时期秦巴山区森林资源急剧耗减的结果,已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水土流失现象及相关的各种连锁问题,时人对此已有初步认识。秦岭北坡及相邻山区的环境变化可以表明这一共同趋势。宁强县的代家坝地区森林覆被率18.5%,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966处;巴山区森林覆被率31.65%,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361处,前者为后者的九倍。而农业垦殖又必然破坏其森林植被,于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几乎是耕垦这类山地的必然结果。
水土流失加剧_明清长江流域山区

(一)水土流失加剧

明清时期秦巴山区森林资源急剧耗减的结果,已导致各地不同程度地出现了水土流失现象及相关的各种连锁问题,时人对此已有初步认识。

明嘉靖间上津知县胡岗在其《疏浚水道记》中指出:

津邑东山近城一带旧有水道,宽广称之……先是山有林木,及时疏浚,居民安堵。其后,因民图利,陆续开垦,锄种麦黍,骤雨淋冲,则石泥滚壅,年复一年,失于浚导,以致漫没,为害非细。(67)

胡氏所记为嘉靖年间的事,乃秦巴山区较早较明确记述森林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以及河道淤壅、水溢为灾诸关联的文字。郧阳山地是明清时期集聚流民数量大、开发相对早的地方,水土流失现象较为显著实属可能。(68)可以肯定,这绝非郧西一县所独有的现象。

到了清代,有关记载俯拾皆是,一方面是由于这类现象愈益突出、普遍,为世人所注目;另一方面也表明人们对问题的认识水平在提高。嘉庆《汉南续修府志·风俗》:

山民伐林开荒,阴翳肥沃,一二年内杂粮必倍。至四五年后,土既挖松,山又陡峻,夏秋骤雨冲洗,水痕条条,只存石骨,又须寻地垦种。

道光《西乡县志·水利》:

彼时北山尚多老林,土石护根,不随山水而下,故沟渠不受其害。乾隆以后,山尽开垦,水故为患。

同治《房县志》载《查核民田被水漂没议》一文,对问题讲得已经比较透彻:

房居万山中,林木阴森,刚卤交错。自国初以来,日渐开垦,小民择高陵大阜凡可树艺处,几至无地不毛。而山地之凝结者,以草树蒙密,宿根蟠绕则土坚石固,比年开垦过多,山渐为童,一经霖雨,浮石冲动,划然下流,沙石交淤,涧溪填溢,水无所归,旁啮平田。土人竭力堤防,工未竣而水又至,熟田半没于河洲,而膏腴之壤,竟为石田。

水土流失的程度是很严重的,记载中多见“浮石冲动,划然下流,沙石交淤”、“只存石骨”、“土浮石松”之类的现象,可知一些地方已非一般的水土流失,而是水土流失恶性发展至泥石流的程度。

秦岭北坡及相邻山区的环境变化可以表明这一共同趋势。咸宁县:“乾隆以前,南山多深林密嶂,溪水清澈,山下居民多资其利。自开垦日众,尽成田畴,水潦一至,泥沙杂流,下游渠堰易致淤塞,是又古今异宜。”(69)渭河的水文变化非常显著,“咸宁、高陵旧以(渭)水为界,今渭日移而北,高陵遂有渭南地。水浊且泛涨无常,不可以渠”(70)。华州:“予尝闻州耆言:数十年前华渠之水无泥沙,今乃壅塞,何也?昔山中无耕稼之民,草生于土,水出于草,故清而无滓,未闻有害。今则楚豫及商於之民,来藉山乡力垦者,不知凡几。遇大雨水,遂兼泥沙而出。”(71)

关于水土流失的恶性发展及滑坡、泥石流灾害与森林植被破坏之间的关联,今人的有关研究成果可供参考。以1981年的陕南水灾为例,当年汉中地区共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19411处,其中较大者2689处。留坝森林覆被率58.8%,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3979处;宁强县森林覆被率26.1%,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7288处,后者为前者的两倍。宁强县的代家坝地区森林覆被率18.5%,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2966处;巴山区森林覆被率31.65%,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361处,前者为后者的九倍。发生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的多少、规模、程度等统计指标,在林区与无林区、多林区与少林区都大不一样。(72)

水土流失恶性发展与山内山地的自然特性也不无关联。山内“石杂土中,不相连属,夏秋之际,霖雨经旬,土成浮泥,力不能以缀石,巨石由山巅径滚而下”(73)。这样的土壤结构,一方面是山中“无不可种之山,此其所以为利也”,但是,另一方面,一旦植被遭到破坏,水土流失便一发不可收拾,土石交下,愈演愈烈。而农业垦殖又必然破坏其森林植被,于是,严重的水土流失几乎是耕垦这类山地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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