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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措施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今年年初,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若干意见》还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③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④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措施_时事热点问题聚焦

今年年初,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提出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中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为我国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若干意见》中指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基本国情,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发展中调整收入分配结构,着力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环境,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坚持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调节并重,继续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为重点,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逐步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若干意见》还提出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目标:①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倍增。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实际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力争中低收入者收入增长更快一些,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②收入分配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区域和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较大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扶贫对象大幅减少,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橄榄型”分配结构逐步形成。③收入分配秩序明显改善。合法收入得到有力保护,过高收入得到合理调节,隐性收入得到有效规范,非法收入予以坚决取缔。④收入分配格局趋于合理。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逐步提高,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明显提升。

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深入推进“十二五”规划实施纲要,完善收入分配结构和制度,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一、继续完善初次分配机制

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扩大就业创业规模,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获取收入能力,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深化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决定和增长机制。推动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生产要素价格的机制。具体来讲就是:

(1)促进就业机会公平。政府要大力支持第三产业、小型微型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更好的就业岗位。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税费减免和公益性岗位、岗位培训、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等政策,围绕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扶持项目以及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的措施,帮助弱势群体尽快就业。制定和出台更多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等鼓励自主创业的方针政策,开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新路径。借鉴推广公务员招考的办法,完善和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在国有企业全面推行分级、分类的公开招聘制度,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2)提高劳动者职业技能。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足额提取并合理使用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职工带薪最短培训时间。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建立健全向农民工免费提供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制度。完善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考核、鉴定、认证体系,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提高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

(3)促进中低收入职工工资合理增长。要建立反映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的工资制度,杜绝人为干扰因素,切实保证职工工资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同步增长,实现企业收益的共享。要加快建立工资指导制度,建设统一而且规范的企业薪酬体系与信息发布制度。此外,还需要及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基本生活品物价变动等情况,相应调整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积极稳妥地推行非公有制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促进工资集体协商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的落实,加快解决部分行业企业职工工资过低的情况。

(4)加强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管理。加快落实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双重调控政策,对那些收入过高的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进行严格监管,从而逐渐缩小行业工资收入之间的差距。建立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根据企业领导人职位与贡献的不同,综合考虑当期业绩和持续发展,以及企业经营管理绩效、风险和责任来确定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此外,对那些通过行政任命的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应该实行最高限制,并逐步在企业内部推广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为了缩小国有企业内部的收入分配差距,还应该使企业高管人员薪酬增长的幅度小于企业普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

(5)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通过调查和比较,适当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使公务员工资与一般企业职工工资水平大致处于同一水平,并且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的工资待遇,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改革工资结构的不合理现状,一方面要适当减少各类津贴、补贴所占的比例,另一方面要提高基本工资所占的比例;另外,对于艰苦边远地区的工作人员,要提高津贴标准,提高福利待遇。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使工资待遇与岗位绩效和职位类别挂钩。

(6)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机制。建立健全以实际贡献为评价标准的科技创新人才薪酬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对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分配政策,探索建立科技成果入股、岗位分红权激励等多种分配办法,保障技术成果在分配中的应得份额。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特殊津贴制度。允许和鼓励品牌、创意等参与收入分配。

(7)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是居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完善资本市场的分配制度,推进上市公司股利分红制度化,并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督力度和监管措施,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利率的市场化改革,允许存贷款利率在更大范围内浮动,增强资本市场的活力。加强对银行收费行为的规范,加大对违规收费的处罚力度。丰富资本市场的产品,完善金融交易制度。拓宽居民租金、股息、红利等增收渠道。

(8)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收益分享机制。全面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合理分配和使用国有资本收益,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交范围。适当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十二五”期间在现有比例上再提高5个百分点左右,新增部分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

二、加快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

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健全公共财政体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大税收调节力度,改革个人所得税,完善财产税,推进结构性减税,减轻中低收入者和小型微型企业税费负担,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继续完善各类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加快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并适时在全国实行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制度。具体措施和办法如下:

(1)加大财政对改善民生的保障。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弱势群体和偏远地区的资金扶持,提高对教育、就业、住房、医疗卫生等事关民生方面的支出水平,让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此外,还需加大对中西部经济落后地区尤其是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和贫困山区的财力支持,缩小地区之间的差异。严格控制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逐步减少中央和地方机构编制总量,减少领导职数,降低行政成本。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全面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2)加大促进教育公平力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重点向农村、边远、贫困、少数民族地区倾斜。全面落实九年义务教育免费政策,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逐步提高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提供补助。切实解决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当地中考、高考问题。

(3)加强个人所得税调节。加快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征收范围,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到应收尽收。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4)改革完善房地产税等税收制度。要充分利用税收对经济的调节作用,在现有改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国推广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并进一步细化住房交易差别化税收政策,加强对存量房交易的税收征管。另外,还可以逐步扩大资源税征收范围,适度提高资源税的税赋水平。依照我国居民实际收入水平,及时调整相关商品的消费税税率,对于高档娱乐消费和高档奢侈消费品也要纳入到征收范围,并调高相应的税率。

(5)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省级统筹过渡到全国统筹,分类推进事业单位和公务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工养老保险参保率。健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养老保障待遇确定机制和正常调整机制。发展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补充性作用。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筹资渠道,建立社会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6)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和待遇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门诊统筹,逐步缩小与实际住院费用报销支付比例的差距。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现统筹区域和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增加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

(7)加大保障性住房供给。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

(8)加强对困难群体救助和帮扶。健全城乡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孤儿集中供养,建立其他困境儿童生活救助制度。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9)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培育慈善组织,简化公益慈善组织的审批程序,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举办医院、学校、养老服务等公益事业。落实并完善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加强慈善组织监督管理。

三、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长效机制

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加快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促进公共资源在城乡之间均衡配置、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平等交换和自由流动,促进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要建立和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逐步提高主要农产品的最低收购价格,对大宗农产品还需建立临时收储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利益。此外,要大力推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积极在农村地区发展农民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着力培养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对规模经营给予大力支持,提高农民经营效率;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产销对接和农超对接的绿色通道,使农民能积极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中的增值收益。此外,对部分地区还可以因地制宜地培育特色高效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2.健全农业补贴制度

农业发展缺乏激励和资金扶持,为此有必要建立健全农业补贴机制,现有的良种补贴、粮食直补政策和农资综合补贴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使之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增长。此外,要在农业中引入现代保险制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树立保险意识,积极参保,使农业有所保障,另一方面要逐步扩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并逐步提高政府对保费补贴比例,进一步细化农村金融奖补政策,发挥金融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3.合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等相关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切实保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按照依法、自愿和有偿原则,支持和鼓励农民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并确保农民能从流转中分享应有的收益。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征地制度,依法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制定公开透明的各类城市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把有稳定劳动关系、在城镇居住一定年限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重点推进解决举家迁徙及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实施全国统一的居住证制度,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

四、推动形成公开透明、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秩序

大力整顿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法律法规,加强执法监管,加大反腐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实行社会监督,加强基础工作,提升技术保障,保护合法收入,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

1.加快收入分配相关领域立法

出台社会救助、慈善事业、扶贫开发、企业工资支付保障、集体协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转移支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完善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税收征管、房产税等方面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财产登记制度,完善财产法律保护制度,保障公民合法财产权益。

2.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健全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将拖欠工资问题突出的领域和容易发生拖欠的行业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完善与企业信用等级挂钩的差别化工资保证金缴纳办法。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3.清理规范工资外收入

严格规范党政机关各种津贴补贴和奖金发放行为,抓紧出台规范改革性补贴的实施意见。加强事业单位创收管理,规范科研课题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使用,严格公务招待费审批和核算等制度规定。严格控制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管人员职务消费,规范车辆配备和使用、业务招待、考察培训等职务消费项目和标准,职务消费接受职工民主监督,相关账目要公开透明。

4.加强领导干部收入管理

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各级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对隐报瞒报、弄虚作假等行为,通过抽查、核查,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继续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或退(离)休后的个人从业行为,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条件和要求办理兼职任职审批事项。

5.严格规范非税收入

按照正税清费的原则,继续推进费改税,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项目,收费项目适当降低收费标准。建立健全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6.打击和取缔非法收入

围绕国企改制、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堵住获取非法收入的漏洞。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偷税逃税、内幕交易、操纵股市、制假售假、骗贷骗汇等经济犯罪活动。严厉查处权钱交易、行贿受贿行为。深入治理商业贿赂。加强反洗钱工作和资本外逃监控。

7.健全现代支付和收入监测体系

大力推进薪酬支付工资化、货币化、电子化,加快现代支付结算体系建设,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推广持卡消费,规范现金管理。完善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发票管理和财务报销制度,全面推行公务卡支付结算制度。整合公安、民政、社保、住房、银行、税务、工商等相关部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收入信息监测系统,完善个人所得税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城乡住户收支调查一体化制度。

五、加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

1.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机制,把落实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缩小收入分配差距、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作为重要任务,纳入日常考核。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认真总结经验,及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2.突出重点,强化实施

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要与国有企业、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体制等相关重点领域改革有机结合、协同推进。各有关部门要围绕重点任务,明确工作责任,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方案和实施细则,及时跟踪评估政策实施效果。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鼓励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先行先试,积极探索。

3.深入宣传,注重引导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全社会从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正确认识当前存在的收入分配问题,深入宣传坚持科学发展是解决收入分配问题的根本途径,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坚定不移的目标。切实做好各项改革政策的解读工作,加深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艰巨性、复杂性的认识,引导社会预期,回应群众关切,凝聚各方共识,形成改革合力,为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总目标,这一目标的设定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利益调整,不可能一蹴而就,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出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克难攻坚、有序推进。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收入分配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石?

2.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原因表现在哪些方面?

3.如何建立健全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

【注释】

[1]周明海,肖文,姚先国.中国经济非均衡增长和国民收入分配失衡[J].中国工业经济,2010(6).

[2]白暴力,傅辉煌.收入分配差距偏大的主要因素和消费需求牵扯[J].改革,2011(7).

[3]李培林,李炜.农民工在中国转型中的经济地位和社会态度[J].社会学研究,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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