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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经验与若干思考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为我国在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不断进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指明了正确的方向。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抓手”与基础性工程。
基本经验与若干思考_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研究

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种空前的社会变革,在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问题,从而加剧我国当前社会治理的困境。近年来,以瓮安事件、孟连事件、宜黄事件、乌坎村事件为代表的一系列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更是暴露了我国社会治理体制,尤其是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出现了比较严重的问题。自2007年来,世界性的金融危机则进一步加剧了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困境。加强城乡基层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由千百万计城乡基层社区构成的,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与发展,是我国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前提与基础。社区是构成社会的最基本单位,是承载社会生活的基本载体。社会治理与社会和谐的基础是社区治理与社区和谐。城乡社区被赋予社会稳定的“减压器”与基层民主“推进器”的功能,更是党和政府的形象向基层群众心目中渗透的具体通道。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专门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为我国在现代国家建设进程中不断进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进而探索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层社会治理模式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十二五”规划的新要求,积极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健全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不断完善治理机制,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通过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有着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

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是城乡和谐社区建设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抓手”与基础性工程。改革开放以来,成都不仅是经济体制改革的试点和先驱城市之一,也是基层民主政治的试验田,尤其在村级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机制创新方面一直走在全国的前列。2007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推动了成都市村级治理机制创新。成都市按照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要求,在统筹城乡的过程中,在积极稳妥地推进“三个集中”的基础上,打破了城乡“二元”分治的壁垒,以统筹城乡和“全域成都”的城乡一体化治理不断开创成都农村(涉农)社区治理的新局面。近年来,成都市在城乡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的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在农村(涉农)社区的基层民主建设中,以建立和完善村(居)民议事会为突破口,以村级公共服务资金的使用为“抓手”,通过村级民主治理机制创新,调动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治理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广大村(居)民通过村(居)民议事会、监事会等新兴村级自治组织在实现利益维护和愿望表达的同时,也接受了基层民主运行的系统训练,从而撬开了一度裹足不前的村级民主,进而带动了整个村级治理模式的创新,初步形成了以“131N”村级治理模式为代表的基层社会多元合作治理的“成都模式”。以此为基础,成都市广大农村(涉农)社区因地制宜地践行具有区域特色的“公民治理”模式,从体制、机制上保证了人民当家做主在农村基层社会的现实性与可操作性。作为西部重镇和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成都市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鲜活实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基层社会多元合作治理新模式,在全国新农村建设和城乡基层社会治理方面都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在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的基础上,以成都市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基本构建起了以“法律机制、自治机制、服务机制、评估机制、合作机制”为核心的农民权益保障机制体系。

成都城市社区在实践“居站分离”与“一站多居”的社区治理机制创新基础上,也形成了城市基层社会合作治理的基本架构与运行机制,并在居委会“直选”与居民“直评”社区“两委”干部等方面开创了具有中国区域城市特色的公民治理模式。此外,成都等川内城市在基层社会“模拟拆(搬)迁”、居民自主性旧城改造、社区内生社会组织的培育、基层群众文化建设、基层社会风险评估、基层干部选任与评估等方面也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成都模式”,有力地推动着中国特色城市基层社会公民治理模式的发展与完善。

实践证明,广大城乡基层社会在党的领导下,在充分调动广大城乡基层群众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基层社会多元合作治理新机制、新模式,有效化解了统筹城乡中的深层次矛盾,彰显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是构建社会主义区域和谐社会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理性路径选择。

当然,一些城乡基层社会,在以基层社会多元合作治理机制创新调动基层民主,以此推进中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依然存着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一些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固有缺陷和运行中的障碍,还需要随着国家治理的“顶层设计”以及城乡地方政府与基层社会自治组织一体化改革不断发展、完善。笔者将一如既往地持续追踪中国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的创新实践,为实现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真正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的公民治理,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在基层社会当家做主,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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