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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思考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基本着力点。这就需要创新文化投融资机制,发挥投融资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把资金配置到有利于打破行政壁垒,培育市场机制,推动文化产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链完善方面来,促使文化产业升级换代,从粗放式经营转变到内涵式发展的轨道。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是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互动发展、合作共赢的实现途径。
创新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思考_齐勇锋集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按照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的精神,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创新和完善文化投融资体系,实现金融与文化产业无缝对接,为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提供强劲的金融支持。

一、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意义

构建文化投融资体系是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必然选择。文化产业以非物质文化资源为加工对象,为市场提供文化意义消费,对自然资源依赖程度低,需求弹性大,产品附加值高,价值链长,是典型的绿色经济。作为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我国是世界上唯一历史文化传统没有中断的四大文明古国,历史文化资源积淀之丰厚举世罕见,且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和利用,与自然资源匮乏,过度开采和后续资源不足对我国经济发展形成的严峻约束相比,形成了鲜明对照,发展文化产业的比较优势和优越条件极为明显。这一国情特点,决定了在产业选择方面,应当把文化产业作为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支柱性产业,在产业政策上给予重点扶持,通过构建适应文化产业特点的投融资体系,以投资推动创意人才培养和文化资源开发,促使文化产业超常规发展,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是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产业结构优化、转变文化产业发展方式的基本着力点。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脱胎于计划经济时期的事业体制,其基本特点是国有资本单一投资主体;排斥市场机制,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严重的条块分割而导致的资源碎片化,结构很不合理。文化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全社会的文化创新活力,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繁荣提供制度保障。经过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和“十一五”时期的深化改革,我们在对社会资本开放投资准入门槛、推动国有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和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等方面已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市场机制在文化资源和要素配置中的作用开始显现,文化市场初步形成了日益发展繁荣的可喜局面。然而,由于文化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传统文化体制的惯性仍然在一些领域发挥作用,行政壁垒严重和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仍十分突出。当前,在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的进程中,我们既面临要通过深化改革,把传统的以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方式转变到市场配置资源的轨道上来,同时,还面临着把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式从依靠投资和资源开发而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发展文化产业新兴业态、改造传统文化行业以及对文化资源进行创意转换方面来。这就需要创新文化投融资机制,发挥投融资的导向和杠杆作用,把资金配置到有利于打破行政壁垒,培育市场机制,推动文化产业的结构优化和产业链完善方面来,促使文化产业升级换代,从粗放式经营转变到内涵式发展的轨道。

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是促进文化产业与金融产业互动发展、合作共赢的实现途径。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文化发展长期游离于市场经济的轨道,依赖于国家财政的单一投资支持方式在体制内封闭性发展,与社会资本和金融市场处于“两张皮”的脱节状态,致使我国极为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得不到有效的开发利用。一方面,体制僵化导致生产能力低下,文化产品与服务极度短缺,致使人民群众长期处于“文化饥渴”的状态;另一方面,投资不足,缺乏市场机制和赢利动力,造成我国极为丰厚的文化资源长期闲置,以致巨大的文化财富与我们擦肩而过,如《花木兰》《三国志》等民族题材由美、日等国创意开发为电影和动画作品,赚得盆满钵满。推动民族文化资源创意开发和现代转化,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投资就像一根指挥棒,引导着文化资源的市场配置和结构优化。与此同时,文化产业作为新兴产业,其快速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也为金融业务创新、扩大产业规模、提高赢利水平提供了广阔的市场。这一点,目前已为金融界有识之士所认识,并初步达成了共识。

二、构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进展和问题分析

随着近年来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我国文化产业快速起步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成就卓越,举世瞩目。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据,2010年,我国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达到11052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75%。其中,2004—2008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3.3%,高于同期现价GDP年均增长速度近5个百分点;2008—2010年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年均增长24.2%,继续较大幅度高于同期GDP的现价年均增长速度。[1]

但由于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目前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一是文化市场主体规模小,竞争力不强,专业化水平低;二是市场环境不完善,绝大多数文化企业由于受传统文化体制“条块分割”的制约,产业链不完善;三是依靠行政和政策推进的色彩浓厚,导致粗放式发展,集约化程度低;四是文化产业资本化、证券化水平低下。由于产业特点和体制约束,目前文化产业还难以实现与金融和资本市场的有效对接,导致资金严重不足,从而不仅影响了中小及微型文化企业的生存发展,同时也制约了我国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后劲不足。随着《“十一五”时期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一系列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公布实施,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和创新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产品和形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累了一些经验。

在直接融资方面,文化类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的步伐明显加快。目前我国A股市场有文化产业上市公司近30家,博瑞传媒、新华传媒、省广股份、皖新传媒、南方传媒、华谊兄弟、华策影视、天舟文化、光线传媒等一批优秀的文化公司陆续实现上市。有多家文化公司登陆国际资本市场,在海外上市的地点主要集中于美国和香港。比如在美国NASDAQ上市的有百度、麦考林、当当网、优酷网、博纳影业等;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有北青传媒、新华文轩、腾讯、A8音乐等,均获得大量融资。截至2010年6月末,各类文化公司通过银行间债券市场累计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55只,募集资金428.2亿元。

在间接融资方面,各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创新符合文化产业特点的信贷产品。如北京银行推出的“创意贷”,包含文艺演出贷款、出版发行贷款、影视制作贷款、动漫网游贷款等10项子产品,可满足文化企业不同项目的融资需要;工商银行推出的“融慧贷”,为中小文化企业开通审批的绿色通道;民生银行针对中小型企业而开发“商贷通”信贷业务;还有交通银行的版权质押贷款等,这些对文化创意企业走出“很差钱”的困境都有很大帮助。据央行相关数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各项贷款余额916亿元,同比增长23.58%,比同期金融机构全部贷款同比增长高4.38个百分点。其中,中长期贷款648.46亿元,同比增长59.61%,比同期金融机构全部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高26.39个百分点。[2]

此外,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以及北京市等政府部门与银行签署授信协议或联合召开银企对接会,签署了一批投资项目协议。如文化部与中国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分别签署了部企合作协议,其中,中国银行给予文化部所属企业授信额度200亿元。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与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工行北京分行每年为北京文化创意企业提供100亿元的专项授信额度,重点支持文化创意企业集聚区和重点文化项目发展;2009年12月,民生银行北京管理部与中国电视剧导演工作委员会举行了“中国电视剧导演集体授信签约仪式”,通过对优秀导演的批量授信,共有23名电视剧导演获得1亿多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用于投资制作电视剧。

综上所述,金融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探索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一批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在获得资金支持后快速成长,对促进文化产业迅速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总体来看,金融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的进程才刚刚开始,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力度还不够大,远远不能满足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形势及其对资金的需求。一些中小及微型文化企业仍然主要依靠自身积累或以政策性融资为主,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为辅,甚至难以融资。其中,既有金融机构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有文化产业发展阶段和自身的原因,而且相关配套政策还不完善。实现金融与文化产业有效对接,还有一些难点问题有待继续破解。

第一,文化产业投资风险高。文化产业是高投入、高风险、高回报的行业,不仅生产周期长、制作成本高、资金回收慢,而且大部分文化企业属于民营中小型企业,缺乏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财务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缺乏抵押物,投资风险高,致使金融机构不愿意介入前期内容和创意的开发,而把注意力集中于项目相对成熟或有地产抵押和担保的项目。

第二,融资渠道不畅。金融市场上融资渠道有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直接融资即股权融资,是企业通过出让一部分股权,不增加债务而获得资金的行为,一般渠道有上市融资以及行业内外的产业投资;间接融资则是指债务融资,是企业不改变股权结构而通过增加债务获得资金的行为,其主要渠道通常是银行信贷。在现行金融体制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文化企业由于其自身规模、经营模式和运行状况等原因,即使在创业板的规则下也难以通过证券主管部门的审查而上市融资。而文化企业普遍具有固定资产较少的轻型化资产结构特点,缺乏厂房、土地、设备等银行认可的传统抵押物,虽然拥有创意、智力、版权等无形资产,但由于缺乏专业化的中介评估机构,其价值难以得到确认。因此,文化企业在争取银行信贷过程中往往面临资产抵押不足的障碍

第三,金融产品创新不足。长期以来,文化属于公益性的事业部门,与金融机构缺乏业务关联。金融机构也对文化行业关注不足,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观念淡薄,导致相关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缺少针对文化产业的信贷产品安排和多层次的金融服务体系,特别是对固定资产抵押要求较少、申请手续灵活便捷的小额信贷产品。随着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已经展开,亟待金融机构在杠杆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

图1 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示意图

第四,缺乏专业化的文化投融资人才。我国文化产业是在缺乏人才储备的情况下起步发展的。文化企业的人才结构大多数是从事文化艺术工作的专业人员,缺少投融资的基本知识和运营能力,也不熟悉金融和资本市场。文化企业融资,除了向银行贷款外,对创投、风投、产权交易、上市等融资方式还缺乏了解。而对于银行来说,也缺少一批既懂金融专业又懂文化创意及其开发和运作的专业化人才。二者人才结构的不合理和信息不对称,成为影响金融与文化产业实现有效对接的难点之一。

三、创新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的政策建议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迈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实现文化产业发展社会化、资本化、证券化、国际化和与相关产业融合化发展的关键阶段。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创新和完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把文化产业发展置于金融和资本市场的平台之上,促使二者融合发展、无缝对接、合作共赢,从根本上改变长期以来文化产业与金融和资本市场平台脱节的局面。

应当看到,从2003年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以来,随着投资准入门槛的逐步开放,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目前,虽然经历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但我国经济发展态势依然良好,金融产业运行稳健,民间资本充裕,境外流入国内的资金数额巨大,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态势和广阔的发展前景,对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和外资有着很强的吸引力。因此,在“十二五”期间,要发挥我国的经济优势,根据文化产业的特点、文化市场和文化体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国家《文化产业振兴规划》重点强调的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进行金融创新和政策扶持,拓展投融资渠道,完善金融服务,形成金融与文化产业系统、完善的对接体系和制度安排,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提供强劲的金融支持。

(一)针对文化创意企业投资风险大、抵押物少的特点,通过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以及综合配套的财税政策,加强对文化创意和新兴业态的支持力度

文化产业在本质上是内容产业,文化产品和服务不同于物质产品的最大特点在于它是满足人类的精神需求,具有价值内涵和审美偏好。因而,只有对文化资源进行创意开发和现代转换,才能创作出无愧于时代的优秀的作品,得到消费者的青睐,赢得市场。创意开发作为文化产业的上游,具有显著的高投入、高效益、高风险的特点,并且往往和高新技术应用及文化产业新兴业态紧密结合,需要财税政策扶持和具有风险偏好的金融支持。为此,要借鉴英、美等发达国家发展创意产业、版权产业的经验和我国发展高科技产业的经验,通过政府投资设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文化发展基金及财税优惠政策扶持,鼓励文化产业园区和高等院校大力发展创意孵化器;鼓励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大力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具有风险偏好的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鼓励商业银行创新小额贷款机制,探索专利权、著作权以及经过评估的文化资源项目、销售合同、门票等现金流量等作为信贷抵押的途径和方式;建立多层次的信用担保机构,形成从创意孵化到产业化的一条龙的金融和政策的综合服务,同时建立顺畅的风险资本退出通道。

(二)针对文化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传统文化产业改造和产业升级换代资金需求量大的特点,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产业投资基金的资金支持作用

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起步晚,基础设施落后,同时传统文化产业面临技术改造和产业升级的迫切任务,这无疑会产生巨大的资金需求。目前,为适应人民精神文化的需求,各地都在规划建设电影院线、剧场院线、书店、博物馆、图书馆等基础设施,并对广电、出版、报刊、演出等传统文化产业进行数字化改造,同时结合城市化进程中传统产业搬迁改造,建设各种类型的文化产业园区和集聚区。从南到北,从东到西,从政府到民间,从城市到乡镇,一个文化建设和投融资的高潮已经在神州大地悄然兴起。顺应这一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在财税优惠政策的扶持下,发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融资规模大的优势,把间接融资与直接投资紧密结合起来,鼓励大型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种类型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传统文化产业改造提供通畅、持续的资金支持。

(三)根据文化产业跨地区、跨行业重组,完善产业链和提高产业集中度的要求,创新金融杠杆产品,并通过上市融资给予积极支持

如前所述,我国文化市场“条块分割”严重,微观主体规模小,产业链不完善,集约化水平低,竞争力不强,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突出问题。为此,要顺应文化产业融合化发展的要求,借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发展的经验,把文化产业跨地区、跨行业的战略性重组,培育大型文化传媒集团和文化市场上的战略投资者,完善产业链,提高集中度和竞争力,作为“十二五”期间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任务。这就要求与此相适应的财政引导政策以及与此相配套的金融创新和金融服务,如商业银行提供利率优惠的杠杆融资,同时由政府设立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为之提供贴息;鼓励和规范文化企业产权交易行为,鼓励有竞争力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利用产权交易所和证券市场的投融资平台开展跨地区、跨行业的战略性重组,从而逐步提高我国文化产业的资本化、证券化水平。

(四)根据加快发展国际文化贸易,推动中华文化国际化发展的要求,创新金融产品,提供灵活多样的金融服务和支持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意味着我国文化产业不仅要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而且最终要进入国际市场,实现中华文化发展的国际化,通过文化软实力的大幅提高,引领国际文化发展潮流,塑造良好的国家文化形象。然而,由于我国文化产业竞争力不强,目前我国文化贸易特别是版权贸易的逆差问题尽管近年来已经明显缩小,但截至2010年,仍然存在着3∶1的逆差,与我国货物贸易多年来的顺差相比,落差巨大,亟待通过产业政策优惠扶持和金融保险支持,从根本上加以扭转,包括出口退税和进出口信贷,海外展览和人才培养中的财政补贴和奖励,国际市场拓展和投资中的银行信贷及组合投资支持,跨国收购兼并中的杠杆融资支持,航运、海运中的保险和再保险支持,以及国际化的法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中介服务,形成灵活多样、综合配套的跟踪政策扶持和金融服务,促使我国从文化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与我国的经济大国地位相适应。

(本文系笔者应《中国金融》杂志社约稿而撰写,文中的《金融与文化产业对接示意图》由研究生彭楷涵帮助制作。原载《中国金融》2011年第22期)

【注释】

[1]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网站。

[2]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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