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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与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创新

时间:2022-03-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媒体以技术为支撑,以渠道特点与功能为载体,是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各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都起着不同的作用。特别是在以渠道、终端为王的传播阶段,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几乎改变了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的形态和变革轨迹,成为产业竞争之间的关键元素。而新媒体的功能恰恰放大了这些特质,从而影响了听象类艺术产业的发展。
新媒体与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创新_新媒体与文化艺术产业

基于数字技术之上的信息传播媒介发展日新月异,从网络时代进入到移动终端的新媒体时代,最大限度地融合了多元的传播手段,给予受众集视觉、听觉、触觉为一体的文化产品体验。新媒体作为一种相对的概念,指与传统媒体相对而言的新兴媒体,传统意义上我们将新媒体理解为除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的网络、手机等新形态媒介。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则指以音乐为核心的产品生产、销售、服务为一体的产业化形态,包括音乐艺术教育;音像产品、音乐剧、音乐类电视节目生产制作;以音乐为核心要素的物质类与精神类产品的销售传播等。

信息时代到来后,媒介本身及传播内容已经渗透和影响着社会发展的各个层面,甚至改变了人类的生活方式和一代人的价值理念。新媒体以技术为支撑,以渠道特点与功能为载体,是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各个链条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其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对各个环节都起着不同的作用。特别是在以渠道、终端为王的传播阶段,新媒体的出现和发展几乎改变了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的形态和变革轨迹,成为产业竞争之间的关键元素。产业链条中的主要部分由生产者、生产过程和产品组成。听象类文化产业具有一般的产业属性,也具有其特殊性。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归属广义的文化产业范畴,具有物质消费与精神消费双重属性,结合了服务社会与商业价值的两重功能;同时,听象类文化艺术的个人创意与大众审美情趣密切相关,既是一种艺术的创作,也是一种产业化的批量生产。与其他文化产业相比较,听象类文化艺术产业更追求作品的情感共鸣、多元素类别间的联系以及个性化的体验。而新媒体的功能恰恰放大了这些特质,从而影响了听象类艺术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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