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珞巴族藏族

时间:2022-10-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的成立,彻底废除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中国已经确立并不断发展,各民族正为祖国大家庭的繁荣富强而共同努力。团结互助是珞巴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的相互影响在两个民族的接触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更多地体现为藏族文化对珞巴族文化的影响上。
积极促进民族团结_中国珞巴族

第一节 积极促进民族团结

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本特征和核心内容之一,也是党和国家所追求的目标。在中国的发展历史上,长期存在着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政策。新中国成立后,从根本上废除了这些,开辟了民族平等团结的新纪元。此外,党和政府还运用行政和法律等手段禁止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歧视行为。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进步的必要前提。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中华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大好山河,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形成了谁也离不开谁的密切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今天,56个民族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这一关系,团结一致,形成强大的合力,共同推进中国的现代化进程。民族团结的原则要求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维护统一、反对一切破坏团结、分裂祖国的活动。各民族团结友爱,是中华民族的光荣传统,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生动体现,也是中华民族繁荣发展的重要保证。旧中国的民族关系是不平等的,民族之间的隔阂、矛盾非常突出,许多民族内部也是不团结的。新中国的成立,彻底废除了历史上的民族压迫和民族剥削制度,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中国已经确立并不断发展,各民族正为祖国大家庭的繁荣富强而共同努力。

自1990年开始,西藏把每年的9月定为“民族团结月”,从此,西藏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西藏先后在门巴族、珞巴族、纳西族聚居区设立了8个民族乡,推动当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

民族团结包括民族内部的团结,也包含着不同民族之间的团结。

一、民族内部的团结

民族内部团结主要表现在团结互助上。团结互助是珞巴族传统美德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居住在西藏的珞巴族人很少,因此民族内部的互助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团结互助,才能不断地发展进步。自古以来,珞巴族无论是在狩猎、农忙、盖房,还是婚丧大事,亲朋邻里之间都会互帮互助,且大部分是自发的。例如,婚丧大事,几乎全村都会前来相助。办红事时,有的帮忙打扫、有的帮忙接待客人、有的帮忙做饭、有的帮忙端菜倒酒、有的帮忙洗餐具等;办白事时,亲朋邻里也都会前来探望,直到逝者下葬,村民都会陪伴在逝者家属身边,打理各种事宜,并安慰家属;村里有妇女生孩子时,亲友都要登门祝贺,如果是男孩,会送弓箭作为礼物等。在他们的观念中,邻里之间世代共同生活在一处,无需防备,家门只是用来防止牲畜进入屋中,珞巴族人传统观念中,盗窃行为无异于将自己孤立于整个村寨成员之外,因为博嘎尔人只要发现某人有偷盗的行为,那么全村成员都会拒绝该家庭成员或者该人参与本村寨的各种祭祀聚会等活动,对他们予以排斥,这在一个村寨中是很羞耻的一件事。当然,在村中路过别人的黄瓜地或者果园,因口渴而摘上几个,这不算偷的,因此,即便是在你采摘的过程中被主人发现,也会用一两句玩笑话打发,无需付费。邻里之间可以为一些琐碎的小事情相互指责两句,这不妨碍他们继续和谐相处下去,不妨碍他们按照传统的习俗互相帮助,珞巴族谚语说:“路上的陌生行人有时候也会发生碰肩的事情,亲兄弟有时也会拌嘴。”以此说明邻里之间偶尔发生一些小口角是正常的。因此吵归吵,但不使坏心眼,比如隔壁家的鸡跑到自己家的鸡窝下蛋,他们仍然会把母鸡和鸡蛋一起送回主人家。这是他们做人的道德底线。家中长辈出门,无人看管孩子的时候,村中的长辈们会主动承担义务保姆责任,绝不会有要求报酬之类的说法和想法等。

从以上叙述中可见珞巴族十分看重本民族内部的团结,因为搞好内部团结进步早已经内化为他们的价值观

二、民族之间的团结

珞巴族聚集的地区虽然较为闭塞,但仍与周边其他民族,尤其是藏族有较多的往来,藏文化的传入为珞巴族的文化注入了新的活力。珞巴族传统文化虽然有着自身的浓郁特色,但由于该民族从一开始在地理位置上就与藏族为邻,因此在部落形成的初期就与藏文化有着必然的联系。珞巴族同藏族最初发生交往和联系都是从经济活动开始的。文化的相互影响在两个民族的接触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更多地体现为藏族文化对珞巴族文化的影响上。例如,珞巴族的传统木屋在构建和形式上与藏式传统民居有很大的相似性,重视火塘也与藏族相一致;饮食方面,部分珞巴族受藏族影响较深,习惯吃糌粑、喝酥油茶;节庆习俗方面,部分的珞巴族也过藏历新年等。珞巴族、门巴族和藏族在经济上存在着很大的互补性。这种经济上互通有无的活动是藏族、门巴族、珞巴族民族发展的需要,并形成了藏族、门巴族、珞巴族人民之间互相依赖的经济关系和密切往来的友好联系,也为藏族、门巴族、珞巴族之间进行大规模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流奠定了基础,促进了民族团结。

在1959年西藏和平解放前,珞巴族被藏族封建领主统治的时期,与藏族统治阶级的关系是统治与被统治、被剥削与剥削的关系。在被统治的时期,珞巴族种地、盖房、打猎、捕鱼、交易和过路等都要向领主交租。而与别的民族之间的联系也主要限于简单的物物交换,很少涉及到其他层面。在过去珞巴族盛行部落内婚制的同时严格禁止与外民族通婚,所以传统的珞巴族社会与其他民族的联系很少是通过婚姻来缔结的。有的人仅仅因为在藏区待了较长的时间,就被怀疑与藏族人有染,而被人看不起,如果确定发生了性关系则会受到惩罚甚至被贬低等级。正到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后,这种民族交往关系才发生了彻底的改变。1965年8月,国家正式确定珞巴族为单一民族,如今珞巴族与各兄弟民族之间建立起了新型平等的民族关系,除了与藏族和门巴族交往外,还同汉族等民族开始了交往,不断有人来到珞巴族地区生活,也有越来越多的珞巴人走出深山,到内地学习、生活等。在婚姻方面,传统的部落内婚制和严禁与外族通婚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再是禁忌,一些珞巴族开始与藏、门巴、汉等族通婚。

这种新型的民族关系使得相互的交往日益频繁,实现了民族间的大融合,改变了珞巴族人民原始的生产模式,使他们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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