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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转型与社会“空心化”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65岁以上老年空巢家庭1561.64万户,占65岁及以上有老年人家庭户的22.83%;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2339.73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6.51%。未来我国空巢家庭将成为老年甚至中年人口的家庭主要形式,所占的比例也将不断升高,未来社会空巢家庭所涉及的人群面将更为广泛。一些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空巢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缺
社会转型与社会“空心化”_中国人口之殇

第二节 社会转型与社会“空心化”

一、“空心化”下的农村家庭的养老

传统家庭养老制度对中国社会来说,无疑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对现阶段的中国农村。然而,生育率的下降和持续的低生育率都使农村家庭规模和家庭结构发生着剧烈的变化。另一方面,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青壮年人口的流出,农村家庭呈现“空心化”趋势,更加剧了农村家庭养老问题。由于长期的城乡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二元格局,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先天不足。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老龄化速度更快、程度更高,它所带来的问题更多、范围更广、影响更深远。首当其冲的无疑是数量、规模如此之巨的老年人口赡养问题,特别是农村家庭养老问题。从表5-5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农村人口的老年抚养比大于城市地区人口的老年抚养比,中国农村人口老龄化不论从现阶段状况,还是从预测趋势来看,都比城市更加严重,养老难度更大,因此我国农村家庭的养老问题更值得关注。

表5-5 2009年全国及部分城乡抚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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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中国人口年鉴2010》,第324~327页。

家庭养老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由家庭或家族成员对上一辈老人提供衣食住行及送终等一系列生活安排的养老方式,实际上是一种以个人终身劳作积累为基础的,在家庭内部进行代际交换的“反馈式”养老方式。20世纪80年代初期,费孝通教授将我国家庭养老模式概括为“反馈模式”。从理论角度看,西方的“接力模式”和东方的“反馈模式”虽然形式不同,但都贯彻了社会均衡互惠的原则。“接力模式”是乙代取之甲代,而还给丙代,取予之间是均衡的,反馈模式是乙代先取之甲代,然后返还给甲代,取予之间也是均衡的(费孝通,1983)。可以清楚地看到传统的“反馈式”养老模式,突出表现为“养儿防老”。家庭养老一直是中国以及东方国家的文化传统,在以孝为基础的伦理秩序中,强调尊老、敬老。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加速,我国农村特别是中西部农村地区的养老已成为我们无法回避的严峻而紧迫的问题。

目前,我国家庭规模和结构的急剧变化,大大弱化了家庭养老的保障功能。人口转变和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导致了较低的生育率,在农村地区造成了较为普遍的“四二一”或“四二二”家庭结构,在本质上,这与传统农业社会的“养儿防老”、“多子多福”的养老观念是完全相悖的,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大家庭在现阶段已经不再,而依附于大家庭的养老功能也相应地消失。在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较为贫困的中西部农村地区,农民有限的经济收入使得这种“少子化”家庭结构反而不如传统的高生育率家庭更能承担起家庭养老的经济责任。在经济发展落后、社会保障严重缺位的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农村地区,养老严重依赖家庭,使老人生活常处于缺乏固定保障的循环之中。

另一方面,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大量外流,使农村家庭呈现空巢化趋势,全方位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中国经济发展的区域不平衡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使得处于弱势经济地位的农村青壮年劳动力为谋求更多的经济利益,离开本乡本土向城市大量外流,造就了农村空巢家庭的普遍化。人口流动削弱了欠发达地区农村家庭养老功能,留守农村的老人除了在经济方面可能获得外出打工的子女的微弱且不稳定的支持之外,其劳动、生活负担加重,在身体、精神方面都缺乏照料。农村家庭的家庭养老功能在子女外流之后被全方位地削弱了。

此外,家庭规模和结构的急剧变化,不仅使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弱化,也极大地影响到了家族宗族及姓氏文化的延续和传承。在研究我国传统社会中的“养儿防老”的反馈式养老方式中,费孝通指出,中国人上一代以“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为训,下一代以“荣宗耀祖”为奋斗目标,每个中国人心目中都上有祖宗、下有子孙,而自己仅仅是生命上下相连的一环,这种家族观念与以自我为中心的西方文化精神完全不同(费孝通,1999)。事实上,正如费孝通所强调的,家庭家族式的反馈模式,不仅解决了家族养老继嗣的问题,而且对稳定和延续家族,从而稳定社会、传承社会的传统文化有着积极意义。

二、城乡空巢家庭

空巢家庭(empty-nest family)是家庭生命周期中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子女长大成人后从父母家庭中相继分离出去后,只剩下老年一代人独自生活。“就像鸟儿孵化鸟蛋一样,直到小鸟破壳而出、长大、飞走”(Rose Oliver,1988),只剩下一个“空巢”(empty nest)。并且经验研究表明,一旦子女离家,一般意义上讲,他们就很少再返回家庭并和父母住在一起了(Modell et al,1976),只有极少数情况例外,比如子女婚姻解体(Bane,1976)。因而,一般从有家庭这种形式开始,作为家庭生命周期之中的一个阶段的“空巢”便有了存在的可能。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生活方式的形成,家庭居住方式也发生了巨大变化。据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我国有65岁以上老年空巢家庭1561.64万户,占65岁及以上有老年人家庭户的22.83%;生活在空巢家庭中的老年人2339.73万人,占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26.51%。其中,农村老年空巢家庭户1117.90万户,占老年空巢家庭总数的71.58%,农村空巢家庭老人1632.90万人,占空巢老人的69.79%(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2002)。未来我国空巢家庭将成为老年甚至中年人口的家庭主要形式,所占的比例也将不断升高,未来社会空巢家庭所涉及的人群面将更为广泛。两大类空巢家庭现象值得关注:一类是在农村,即我国由农村向城市大规模的人口流动所造成的“留守型”空巢老人和空巢老人家庭;一类是在城市,即因城市较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所诱发出来的“新型”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由于这两类空巢家庭恰好处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划分的两个相互区隔的地域当中,因而出现了两类不同的空巢家庭问题。

农村空巢家庭问题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养老保障不稳定。从经济支持的维度看,大规模的农村向城市的人口流动对农村空巢家庭和空巢老人是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的。由于中国农村的生产力水平、经济生活水平较于城市更为低下,使得中国农村老人主要依赖子女养老和提供照料,这种情形在短期内不太可能发生大的变化(曾毅、王正联,2004),而外出子女打工支持养老模式并不稳定。第二,生活照料和基本医疗保障匮乏。一些不发达地区的农村空巢家庭的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的日常生活“照顾缺位”现象日趋增多。“照顾缺位”主要是客观上由于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而无法在老人身边亲自服侍造成的(姚引妹,2006)。老年人生活照顾将成为农村家庭养老的核心问题,成为农村空巢家庭的一大社会问题。第三,心理、精神处于亚健康。与生活缺乏照料相对应,农村留守老人的心理、精神状况由于长期的代际分离、生活单调而表现出普遍的孤独感。新近一些农村地区的“空巢老人”现状调查再次显示,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存在“四难”——生活难、看病难、办事难、得到情感慰藉难[2]

对于我国城市中的新型空巢家庭而言,由于目前这些独生子女父母还未进入老年期,因而谈论其养老问题似乎为时尚早。因此,从经济支持的维度、父母或子女方面、生活照料的维度看,我国城市新型空巢家庭目前不会遇到太大问题。从家庭外部环境来看,城市的养老保障机制相对完善、医疗水平相对优良,即使空巢家庭夫妻双方都需要生活照料,也会有所保障。但随着高龄化的到来,城市新型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照料和医疗将会遇到不小的困境。从精神慰藉的维度看,我国城市新型空巢家庭将同时面对困境。西方研究结果表明,情感支持比生活照料和经济支持更能促进老人的精神健康(Silverstein & Bengtson,1994)。而由于独生子女的唯一性,独生子女因意外死亡给独生子女父母空巢家庭带来的风险也更大,“老年丧独子”完全断送了独生子女父母从代际间寻求情感慰藉的可能,数量众多的失独家庭引发的一系列社会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由此可见,我国城市新型空巢家庭在面对更多选择去满足自身精神方面的兴趣时,亦承受着更大的情感与精神慰藉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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