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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全区各级党委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途径和形式,使协商民主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制度更加完善。这些文件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多党合作、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载体、程序不断深化,可操作性不断增强。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是实现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
协商民主制度的完善与发展_修史资政育人研究. 2015 年卷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中发〔1989〕14号文件)明确提出,各民主党派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实际上是以社会主义劳动者为主体的、具有政治联盟特点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党,这个论断为各民主党派热烈赞成和接受,标志着多党合作、协商民主进入了新阶段。1992年,党的十四大把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之一。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载入宪法,成为国家意志。党的十五大和十六大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写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和必须长期坚持的10条基本经验,并把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中央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和200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都对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做出规范。2011年,中办下发的《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正式明确提出“协商民主”。根据中央指示精神,全区各级党委积极探索协商民主的途径和形式,使协商民主的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制度更加完善。

1.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

中发〔1989〕14号文件颁布后,自治区党委先后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范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与政协工作联系的决定》等重要文件;中发〔2005〕5号文件下发后,自治区党委又制定了《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11年年底,自治区党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这些文件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多党合作、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协商民主的内容、形式、载体、程序不断深化,可操作性不断增强。全区普遍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工作机制,形成了党委与各民主党派协商、座谈和情况通报会制度,“双月座谈会”制度,各级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邀请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人员制度,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职务制度等;形成了重大问题协商于决策之前的制度,凡是涉及全区政治经济重大事项决定,包括党代会、人代会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发展计划,长期规划及重要产业规划等重大事项都事先提交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讨论;自治区重要人事变动和换届拟任人选都事先征求民主党派意见;定期向民主党派通报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情况,认真倾听民主党派的意见。全区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负责人积极参加各级党委、政府和政协等召开的情况通报会、协商会、座谈会等,并就重大问题发表意见建议,为自治区党委决策提供依据。

2.参政议政工作成果丰硕

各级党委统战部门坚持以大团结大联合为主题,积极引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自觉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参政议政职能。

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各级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是实现多党合作、协商民主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区各级党委积极推荐政治上靠得住、有一定组织领导能力、有真才实学的民主党派人士担任领导职务。至2008年年底,全区担任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党外人士有3280多人,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外干部有419人(其中省级干部5人,地厅级干部44人,县处级干部370人),市、县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中,党外干部的配备基本达到了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

自治区党委统战部积极推动实施“党委出题、党派调研、政府采纳、部门落实”的工作模式,协助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就国家大政方针、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要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成果,以意见、建议和提案的形式向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作了反映,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了参考。其中,民盟区委会报民盟中央信息《民间治沙呼唤激励机制》被全国政协以“单篇”形式编发,时任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作了批示。民建区委会报民建中央信息《听证会制度亟待完善》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民革区委会提案《建设大银川应重视的几个问题》,受到自治区党委重视;民建区委会《关于尽快组织实施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估的建议》,被自治区环保局列为年度重点办理提案,邀请民建区委会负责人现场办理。农工党区委会《关于尽快搬迁石嘴山区二矿塌陷区居民的建议》提案,受到国家发改委和自治区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发改委下达了《关于宁夏石嘴山市采煤沉陷区治理有关问题的批复》,下拨专项资金9亿多元,使一项惠及1.26万户困难居民的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落户石嘴山市惠农区。九三学社区委会和民进区委会共同提出的《关于尽快修订我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提案,受到自治区财政厅重视,修订和完善制定的新管理办法已实施。农工党区委会《关于宁夏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现状及对策》《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建议》等提案,为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提出了建议,自治区政府据此确定了合理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加大乡村卫生人员培训力度,实施城镇医疗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等工作方案。民盟区委会提案《用好党外人才服务建设大局》和《关于“五一”黄金周等两个长假有关问题》分别被《人民日报》和《人民政协报》登载。

3.民主监督迈出新步伐

开展检察、监察、审计、教育部门特约人员的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民主党派实行民主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1992年,全区开展特约人员工作,至2008年年底,各民主党派成员中担任自治区特约监察员、检查员的有113人。特约人员多次对全区教育、物价、财务、税收等方面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议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为促进政府各部门廉洁自律、提高工作效率和改善工作作风发挥了作用,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4.民主党派自身建设不断加强

各民主党派以“思想建设为基础、组织建设为核心、制度建设为保障”,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特别是2008年,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协助指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成功开展了政治交接学习教育活动。全区各民主党派6个省级组织、24个市级组织、7个县级组织、305个基层组织共5203名成员参加了学习教育。通过学习教育,民主党派领导班子及广大成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提高,参政议政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民主党派组织整体功能进一步增强。

各级党委不断加大对民主党派的支持力度,积极帮助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在历次机构改革中,民主党派的机构和编制不但没有削减,还有所加强。在自治区财政紧张的情况下,从1989年至2004年的15年间,各民主党派经费增加了4.8倍,办公经费人均增加到2000元,年均递增20%以上。从2005年起,财政划拨每个党派的调研经费达8万元,2008年增加到10万元。2008年,自治区党委、政府安排专项资金建设民主党派办公楼,改善了民主党派的办公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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