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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关系与正义实现

时间:2022-10-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区分所有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认识现实,还在于所有制对正义实现有着至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公民来说,自由和平等的实现不仅体现为法律上的实现,还应体现为事实上的实现。在私有制下,个人权利的普遍实现只是一种错觉。为此马克思主义提出只有废除私有制,才有可能获得全面彻底的解放,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21]但我们也不应得出私有制无益于正义实现的结论。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前私有制的存在有助于正义的最终实现。
经济关系与正义实现_在理想与现实之间 正义实现研究

经济关系又称生产关系,它是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其他关系都受它的制约。在经济关系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关系是最基本的关系,它是人们进行物质资料生产的前提,也是区分不同生产方式、判定社会经济结构性质的客观依据。[19]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可把经济关系分为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关系,一种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关系。上述划分只是理论层面上的划分,就现实而言,公共所有和私人所有并非泾渭分明。比如民营股份公司,其财产归股东所共有,那么为什么还要称其为私人所有呢?因此,我们还必须走出私有和公有的表象,从中找出更为本质的区别。对于私人持股的公司来说,其财产虽然为共同所有,但存在特定的持有人,并且有明确的持有数额,因此可称为私人共有。而公有制则在于财产为共同体所有,但其财产并非是特定人所拥有的特定数额财产的简单相加,而是共同体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而对财产行使所有权。国家所有是典型的公共所有,另外还存在集体所有。个人所有是典型的私人所有,另外还存在私人共有。就财产的所有权来讲,每个国家都存在公有财产和私人财产,因此是否拥有公有或私有财产并不能成为判别一个国家所有制关系的标志。我们所要观察的是一国之内的经济活动主体,看它是公共主体还是私人主体,如果是公共主体则为公有制,如果是私人主体则为私有制。当然很少有国家只存在单纯的公有制或私有制,更多的是公有制和私有制并存,差别在于是公有制占主体还是私有制占主体。

区分所有制的意义不仅仅在于认识现实,还在于所有制对正义实现有着至为重要的意义。对于公民来说,自由和平等的实现不仅体现为法律上的实现,还应体现为事实上的实现。马克思认为,个人权利的实现并非法律规定的结果,而是被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在私有制下,个人权利的普遍实现只是一种错觉。“这种把权力归结为纯粹意志的法律上的错觉,在所有制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情况下,必然会造成这样的现象:某人在法律上可以对某物享有权力,但实际上并不拥有某物。例如,假定由于竞争,某一块土地不再提供地租,虽然这块地的所有者在法律上享有权利,包括享有和滥用的权力,但是这种权利对他毫无用处:只要他还未占有足够的资本来经营自己的土地,他作为土地所有者就一无所有。”[20]不仅如此,私有制还造成了人的异化,人不再是一个自主性的人。人的目的与手段被颠倒过来,人谋生的手段被当成了目的,人自身却成为了工具。为此马克思主义提出只有废除私有制,才有可能获得全面彻底的解放,实现真正的自由和平等。“人类全部力量的全面发展成为目的本身。在这里,人不是在某一规定性再生产自己,而是再生产出他的全面性。”[21]

但我们也不应得出私有制无益于正义实现的结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正义的实现是一个历史的过程,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而不是人为建构的结果。私有制的出现适应了生产力的发展,它的存在有其历史必然性,任何人为的否定都违反了历史发展规律。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指出,不能一下子废除私有制,“正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现有的生产力扩大到实行财产公有所必须的程度一样……只有创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产资料之后,才能废除私有制”[22]。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并没有把私有制和公有制放在同一个历史时空下进行正义性评判,而只是把它们看作是生产实践的结果,各自适应了不同的阶段。就当前来说,由于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私有制的存在仍有其合理性。从历史的角度来看,当前私有制的存在有助于正义的最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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