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时间:2022-10-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优秀运动员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力军,为直中国竞技体育快速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因此,应从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研究和解决优秀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可以研究并制定退役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建立并强化训、教一体化制度;建立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制度。它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也是有效解决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效率与效益矛盾的重要途径。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_中国竞技体育崛起研究

第二节 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竞技体育必定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见第六章第一节)。为充分发挥竞技体育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不断增强竞技体育综合实力,保持竞技体育在数量维(广度)、质量维(高度)、时间维(持续度)三个层面上的完美统一,在崛起的高度上实现中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还必须考虑积极主动地正视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加强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

后备人才是竞技体育发展之源,各国竞技体育的兴衰均与后备力量状况紧密相关,后备人才培养受到一些竞技体育强国的普遍重视。近年来青少年体质与健康状况下降已成为严峻的事实,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是成为制约运动训练选材的“瓶颈”之一。而且,随着中国体育管理体制改革,原专业体制下由业余体校培养后备人才的制度受到极大冲击,业余训练和体校队伍呈现萎缩的趋势。这些都给中国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带来很多不利因素。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关系到中国竞技体育能否在崛起的高度上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各级体育部门应与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推进体教结合,在学校深入开展阳光体育活动,发现和选拔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应加强国家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高度重视教练员队伍建设;协调好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学习与生活;建立科学的竞赛机制;制定符合项目发展趋势的规划;应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创办各种形式的体育后备人才培养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逐步形成政府与社会共同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格局。

二、切实做好优秀运动员的退役安置工作

优秀运动员作为竞技体育发展的主力军,为直中国竞技体育快速崛起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国家争得了荣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了突出贡献。他们奉献了青春,忍受和承担着经年累月训练和比赛带来的伤病痛楚,而且许多还错过了人生的最佳学习时机,在其运动巅峰过后,更是面临着“第二次就业”的严峻考验。近年来,国家及各省市区都想了一些办法,采取了一些措施,但均无明显效果。而且,随着国家人事制度、企业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优秀运动员的招收和退役安置工作越来越困难,如不积极妥善地解决,将带来种种弊端:一是严重影响在役运动员的训练和稳定;二是造成人才浪费和进出不畅的困境,优秀后备队员难于补充;三是在役运动员和退役运动员同住一地,造成生活、训练管理等困难;四是退役运动员长期积压,给社会带来诸多不稳定因素。因此,应从中国竞技体育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研究和解决优秀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问题,可以研究并制定退役运动员就业培训制度;建立并强化训、教一体化制度;建立退役运动员经济补偿制度。

三、协调竞技体育战略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

在肯定中国竞技体育取得辉煌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在实施奥运战略的过程中,省(区、市)及市、县都围绕上一级综合性运动会分别制定了全运战略、省运战略和市运战略。由于中国行政管理的分级管理模式、竞技体育训练、竞赛经费投资主体的不同、地方行政部门考核的不同层次、从地方到国家队各个训练系统的目的与任务不同,决定了中国竞技体育不同战略同时存在的客观现实。这些战略之间缺乏有效的组织与协调,各种战略偏离奥运争光总战略的问题和相互间的矛盾比较严重,力量分散甚至力量抵消,并由此导致竞赛目的和手段的异化,赛风赛纪不正屡有发生,严重地阻碍了中国竞技体育的健康发展。因此,应在奥运争光总战略下,合理地调控不同战略中不同利益主体(省、市、县)的利益,从各种战略的目标定位、评估体系、项目设置、重点项目布局、竞赛安排、成绩评定、人才选拔、资金资助等方面进行研究与干预,协调奥运战略、全运战略、省运战略、市运战略,形成合力使不同战略与国家奥运战略的目的任务相一致。

四、加强竞技体育法制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进入体育,体育进入市场,二者互相结合,互相影响。这一方面促进了竞技体育的发展,加剧了竞争的激烈程度,使得竞技体育越来越吸引社会公众的眼球,但同时也导致了竞技比赛中的“假”、“黑”、“药”等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警示我们必须加强体育法制建设。完备的体育法制不仅仅是静态意义上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存在形式,也包括司法、执法等动态法律活动。因此,首先应建立以《宪法》为指导,以《体育法》为龙头,以行政法规为骨干,以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为基础、结构合理、层次衔接有序的体育法规体系,通过立法对中国竞技体育的发展进行控制、监督与调节。其次要强化执法手段,严格执法程序,建立健全体育执法及执法监督工作制度、体育行政复议制度、行政诉讼制度和其他促进依法行政的基础性制度,完善体育执法监督体系,严格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法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实现依法治体。

五、变竞技体育科研攻关为科研先导

现代竞技体育发展已呈现出“科技信息——体育研究——成果应用——提高运动水平”线性发展模式的新特点。而以往中国采取的运动训练科技攻关手段处于被动从属的地位,往往是在训练中发现问题之后才组织专家学者攻关研究,具有明显的“时滞”特征,不利于让科技成果直接及时应用于运动训练实践,给科研开发和运动训练都带来一些不利影响。因此,必须用发展的眼光预知运动训练实践的发展趋势,充分发挥科技的主动、先导作用,改变目前体育科研与训练实践之间的“滞后”效应。

六、积极培育体育市场

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要求竞技体育逐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它符合现代体育发展规律,也是有效解决中国竞技体育发展效率与效益矛盾的重要途径。国家应加强体育市场培育的基础工作,应逐步建立完善的体育产业管理制度和政策体系,为健身服务业和体育用品业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扶持,推动社会力量办的健身服务业和体育用品业进一步发展;加大以竞赛资源、体育组织为重点的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保护力度,促进体育竞赛表演业的健康发展;积极培育中国的体育资本市场,依托体育证券、体育基金、体育保险、银行信贷、体育赞助以及体育彩票等诸多渠道进行融资,国家可以考虑对体育产业实行适当的产业投资倾斜政策。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