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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文化利益协调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在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中,文化体系各层面接受冲撞的程度和反应的强度所存在的差异,将引发各要素之间的不协调。因此,地区文化利益协调必须根据文化体系各层面的特性来进行。要进行文化利益协调,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发展起来后,又要做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协调地区文化利益,不妨以农村与城市间的文化利益协调为例。

二、地区文化利益协调

“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创造出来的精神财富总和,它是由各类文化要素组成的综合体,而文化要素是指人类创造的各类文化内容,如语言、信仰、宗教、习俗、社会组织形态等。这些文化内容在不同地区都有所表现,并各有其特点,在其基础上构成了不同的文化综合体和文化体系。“地区”是一个空间的或地理的概念,“地区文化”实际上是指分布在某一空间区域的文化综合体或文化体系。中国幅员辽阔、风土各异,早在先秦时期中国的区域文化格局就大体形成,虽然其后这些区域文化不断得到整合和演化,但文化的区域差异性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由于文化是由文化要素组成的,地区之间不同的文化要素构成了各地区相异的文化特征,这种文化差异性不仅体现在少数民族地区以及东北、华北、西北、西南、华东、华南等较大区域之间,还体现在省及省以下较小的区域之间和农村与城市之间。一个地区的人群文化具有统一的特点,地区文化的共同性是本地区人群在相互间的不断交往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地区文化是本地区人群拓展生存领域的反映。

地区文化作为反映一定地区社会规范、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的历史范畴,是随着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时期有着不同与之相适应的地区文化。吴文化是以苏锡为中心的长江下游沿线平原水网地带形成的地域文化,它形成的历史久远,早在司马迁《史记》中就有记述吴国、吴人的篇章。吴文化至今已有万年历史,先后经历了先吴文化、吴国文化和吴地文化三个阶段,有着共同文化特征的河姆渡文化是其源头。自越灭吴,楚兼并越,到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吴地成为大一统下的一个地区,吴地社会在政治、经济、军事、宗教、信仰、心理、礼仪、语言和民风民俗等方面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文化特色。由于历史和经济发展的缘故,在长江下游三角洲不大的区域内产生了一批城市,城市对人口和工商业起到了集聚作用,自然成了吴文化发展的沃土,城际间的文化交流也促进了吴文化的整合。吴文化用一句话来概括,就是水文化。水文化的特点具有较强的包容性和务实性。吴文化地域在历史上就重农、重工和崇文、崇技,使得这一地区人才辈出,工商业发达,成为全国有名的富庶之地。岭南文化也是一个比较有特点的地区文化,岭南文化在思想层面表现为重商性和远儒性,人们乐于经商,崇利的价值观念渗透到生活的每个角落,而愿意当官的人却寥寥无几。这是由于五岭以南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商业贸易比较发达的地区:珠江三角洲在明代即已成为商品性农业区,经济作物生产已经很发达,手工业生产也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在清中晚期已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商业贸易中心。

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文化差异很大,历史上由于几大民族的分分合合,随之带来了文化冲突和融合。文化冲突有横向冲突和纵向冲突之分,文化的横向冲突是指同一社会历史时期并存的不同文化体系之间的矛盾冲突,其中又分为中外文化的冲突和地区之间文化冲突,而文化纵向冲突则是指不同社会历史时期文化间的矛盾冲突。在五胡内迁和北魏统一北方的过程中,北魏孝文帝进行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文化变革。进入中原以后,鲜卑族逐渐从“畜牧迁徙,射猎为业”的原始公社状态向奴隶制转变。北魏统治者非常注意与汉族大地主的合作,先后颁布均田制、推行三长制(即五家立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迁都洛阳、禁止胡服、以汉语为正音。此外,孝文帝还尊孔崇儒、改官制、修律法,最终成功地实现了胡族文化的汉化以及民族融合。在北魏文化汉化的过程中,文化系统的各个层次有着不同的表现,北魏文化由游牧文化为主的状态向农耕文化为主的状态的演变,在物质层面上为制度层面的文化变革奠定了基础,随后进行的制度变革消除了文化空间冲撞中的不协调,使各文化要素在新的系统中重现和谐。

在文化的冲突和融合中,文化体系各层面接受冲撞的程度和反应的强度所存在的差异,将引发各要素之间的不协调。文化体系各层面存在着惰性差异,文化的物质层面是最活跃因素,它交流方便,较易改变;而制度层面是最权威的因素,它规定着文化整体的性质,它的反应较之物质层面要缓慢得多;而心理层面的惰性最强,它最初的反应必然是对外来文化的反抗。因此,地区文化利益协调必须根据文化体系各层面的特性来进行。在文化的物质层面,文化属于精神范畴,它是由物质所决定的。要进行文化利益协调,首先要大力发展经济,在经济发展起来后,又要做到文化发展与经济发展相协调。对经济发展落后地区,上一级政府要加大对其文化事业的投入,使该地区人民的文化需求也能公平地得到满足。在文化的制度层面,地区之间的文化利益协调就是彼此取长补短,相互融合,在不同文化的碰撞中,建立起以发展水平较高的制度文化为主体,发展水平较低的文化体系中的某些进步因素为补充,从而使双方文化中各自有价值的因素在新的环境中得到融合。至于在现实生活中如何协调地区文化利益,不妨以农村与城市间的文化利益协调为例。自20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改革以来,城市经济发展较快,城市文化建设也取得了显著的成就,其表现为大众文化空前活跃、文化消费日趋多元化、文化产业蓬勃发展、城市文化日益全球化等。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文化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与城市文化建设相比较,则要明显落后于城市,存在较大的差距。目前全国还有一部分县、乡没有建立自己的图书馆、文化馆(站),相当一部分的图书馆(站)有名无实。乡村文化活动没有场所和器材,加之农村基层干部的文化观念陈旧落后,缺乏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形式,使农民的文化活动无人过问。由于农村电影、戏曲等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化市场发育不足,以电子游戏、桌球、麻将为主的赌博活动得以盛行,封建迷信活动重新抬头,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农民健康的文化需求是不可能得到充分满足的。针对农村文化建设滞后、城乡间文化利益失衡的状况,为了协调城乡间文化利益关系,首先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文化设施的投入,图书馆(室)、文化馆(站)等基本文化设施都要尽快达标。其次,要实行向农村倾斜的文化经济政策,可以采取国家扶助,社会、个人参与的办法开发文化市场、兴办文化产业、开办多种文化活动方式,努力达到“以文养文”,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结合。再次,农村文化建设要积极吸收城市文化的特质,改变乡村文化观念落后、封闭等特性,在文化建设中既要弘扬传统、保持其文化特色,又要借鉴、吸收城市文化,使农村文化不断获得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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