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规范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道路

规范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道路

时间:2022-10-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1978年底,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企业和个人先富起来的思想。兼顾社会公平,才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其次是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利用税收杠杆和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改善,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平等。

二、规范收入分配,走共同富裕道路

1.让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道路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实现共同富裕。1978年底,邓小平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中,提出了让一部分地区、企业和个人先富起来的思想。邓小平这一观点,不仅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按劳分配原则的准确阐发,同时也表现出了一个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胆识和勇气。

邓小平的允许一部分地区和人先富起来,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包含三层含义: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是从理论上和政策上否定把平均主义和社会主义混同起来的错误观念和政策;先富起来的手段是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不能用非法手段谋取暴利;允许一部分先富起来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共同富裕,先富要帮助带动后富,不搞两极分化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允许在走向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富后富,存在富裕程度的差别,不但是根据国情而做出的一种现实选择,而且从社会经济发展规律角度讲,也有其客观的必然性。

第一,坚持按劳分配原则,必然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按劳分配原则以劳动为惟一尺度,在劳动面前人人平等,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但它默认不平等的个人天赋,默认不平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由于劳动者的体力、智力不同,勤奋程度不同,因而劳动贡献有大有小,每个人得到的劳动报酬有多有少,即使所得的劳动报酬相同,也会因为家庭负担不同,而出现富裕程度的差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实现特点还会扩大这种差别。

第二,实行多种所有制经济和多种分配方式,必然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其他分配方式会产生收入上的更大差别。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然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无情法则。这种结果反映在个人收入分配上就是收入差距和生活富裕程度的不同。

第四,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必然会使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城乡差别和地区之间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城市和农村、不同经济发展地区之间的不平衡和不同产业之间的发展差别,也会导致人们之间的收入不同。

第五,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任何事物的发展过程,不平衡总是绝对的,平衡是相对的。实现共同富裕,也不可能同步同等程度地富裕起来,同样有一个不平衡的发展过程。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带动人们走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至少有以下几个作用:(1)示范作用。先富起来的人,影响左邻右舍,带动其他地区、其他单位的人们向他们学习。这样就会使国民经济不断地波浪式地向前发展,最终使全体人们都走向富裕。(2)帮助作用。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通过向国家缴纳各种税金,或者通过各种途径和措施支持或帮助左邻右舍、落后地区和人们走上致富之路,走向共同富裕。(3)带动作用。为落后地区和还没有走上致富道路的人们提供经济发展的空间、机会和手段。

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所产生的生活富裕程度的差别,同在阶级社会里由于剥削而造成的两极分化有着本质的不同。(1)两极分化是私有制和私有制基础上商品经济的产物,其内容指一极是资产阶级财富的积累,一极是无产阶级贫困的积累,它和阶级分化联系在一起。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为克服平均主义而提出和实施的政策,其内容是在共同富裕道路上有先有后、有快有慢的差别,它不包含阶级分化的内容。(2)实行这一政策的目的是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政策所允许和鼓励的是劳动致富、守法致富;对那些非法侵犯他人利益,以非法手段牟取暴利的,要依法严厉制裁。(3)对合法的正当途径取得的过高收入,国家也要采取措施进行调节,防止个人收入过于悬殊;同时,还要采取各种措施,先富带后富,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

从根本上说,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避免两极分化提供了条件和基础。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和根本原则,但又不能使全体人民同时同步实现同等程度的富裕,只能通过让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先富和共富是目标和手段、目的和途径的关系,不能把两者割裂开来。如果离开先富谈共富,在目前的生产力水平上,只能回到平均主义的老路上去,导致共同的贫穷;如果离开共富谈先富,就可能导致两极分化,偏离社会主义的目标。

2.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处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是一个难题。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处理分配的原则。

效率,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人们获得的劳动成果与所耗费劳动成果的比率。公平,是指在一定社会中人们之间利益或权利分配的合理化。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都与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目标紧密联系,因而为解决二者之间的矛盾奠定了基础。

一方面,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坚持效率优先,才有利于经济发展,为公平创造必要的物质基础。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承认差别,合理拉开个人收入的差距,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发展,体现的是效率优先。效率优先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增加社会财富,为在更高层次上实现社会公平,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创造物质条件。另一方面,公平又是效率的保证,也是提高效率的社会目的和意义所在。强调效率优先,不是不讲社会公平。公平问题解决得不好,不仅影响社会稳定,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效率的提高。兼顾社会公平,才能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邓小平说:“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鼓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高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对一部分先富裕起来的个人,也要有一些限制,例如,征收所得税。”[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兼顾公平首先是力求起点平等的公平,为个人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给人们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依据市场效率原则进行初次分配,多劳多得,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最大限度地促进劳动者积极性主动性的发挥,尽可能多地增加生产总量。其次是通过政府对国民收入再分配,利用税收杠杆和社会保障制度,缩小收入差距,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都有所改善,以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水平条件下的平等。

总之,我们要在提倡效率优先的同时,注重社会公平,采取各种措施,防止两极分化。

3.以共同富裕为目标,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收入悬殊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范围内依然存在着产生两极分化的经济条件,非公有制经济尤其是私有制经济的存在使一部分人可以凭借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无偿获取别人的劳动成果,激烈的市场竞争产生的优胜劣汰自发地趋向两极分化。特别是在体制转型的过渡时期,由于法制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存在着许多漏洞,有人就乘机大发不义之财,成为暴发户。因此,我们必须始终注意防止两极分化。江泽民在十四届五中全会上,针对贫富差距问题指出,必须认真对待,正确处理。他还说,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后果,因此要把防止两极分化作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

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同时并存的制度,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规范收入分配,使收入差距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规范收入分配的具体措施有:(1)依法保护合法收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护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所获得的一切收入。(2)坚决取缔非法收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同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对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必须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加惩处。(3)整顿不合理收入。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从根本上消除产生不合理收入的因素。(4)调节过高收入。调节过高收入的手段主要是税收,目前主要是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开征遗产税、赠与税等税种。此外,还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健全,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需要。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