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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公平正义视野下的国企伦理建设

时间:2022-09-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国企的成功改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升了综合国力,而且完成了人民生活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向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使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惠及每个国民。

社会公平正义视野下的国企伦理建设

On the Construction of State‐owned Enterprises’Ethics on the Basis of Social Equityand Justice

洪 明

作为决定国家的社会主义属性的经济基础,国企的行为应符合社会的公平正义,否则会危及党和政府的执政合法性。在我国的国企伦理建设中,国企不仅要搞好经济建设,高度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始终具备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政治意识,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对国企伦理建设的时代诉求。唯有如此,才能有效地推进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促进人的全面和自由的发展。

一、我国国企的起源、发展、改革及伦理蕴含

国企在国民经济中居核心地位,搞好国企的改革和发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关键。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阐述,也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的题中之义,即在高度发展生产力的同时,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显然,要实现这个目标,就必须实现国企经济实力的大发展,同时更需要积极构建国企伦理,使之成为营造社会公平正义的道德氛围的带头人。

新中国成立后,在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的过渡过程中,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有化的方式不断扩大国营经济比重,逐步掌握了工矿企业、铁路、银行等国民经济的命脉。显然,我国的第一批国有企业,首次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基本上消灭了几千年来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阶级剥削制度,使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获得人身的解放,为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迈开了坚实的第一步。

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我国的经济发展模式表现为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的国企完全成了国家行政部门的附属物,只是计划执行单位。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正义被异化为“赶英超美”式的“大跃进”,超越历史阶段,片面强调生产关系的改造。国企内部形成绝对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现象,生产效率和效益低下,既没有有效推进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也没有致力于消除城乡两极分化,更没有促进全国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从农村到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全面展开。而增强企业的活力,特别是增强全民所有制的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搞活大中型企业,国家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政企分开,承包责任制和租赁制,产权改革以及在宏观层面上对国有经济的布局进行战略性调整,抓大放小,有进有退,提高国有经济控制力等。这些改革使国企改革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一是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减少,但资产总量大幅增长,运行质量不断提高,控制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截至2008年底,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为21 313家,工业总产值却高达143 950.02亿元[111]。二是国有经济的结构和布局得到显著改善,竞争性领域的国有经济比重显著下降,一批历史遗留的困难企业,通过政策性破产退出了市场。三是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的框架已基本建立,国有企业的产权主体逐渐明确,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这些成绩取得的根本原因,在于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成功结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探索并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国企的成功改革,不仅有力地促进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持续增长,提升了综合国力,而且完成了人民生活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正向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迈进,使社会主义社会的公平正义实实在在地惠及每个国民。

二、国企伦理的核心是坚持社会的公平正义

2005年,胡锦涛总书记曾指出:“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改革开放30年来国企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改革与转型的内在动力来自于对各主体利益与公共利益交汇处的共同利益的寻找与塑造。只有从满足最广大人民的迫切需要出发,找准共同利益并持续创造出使各个利益主体产生一致性预期利益的条件,才可能最大限度地把潜藏在不同利益主体的改革需求转化为推动改革的持续动力,才可能实现我国社会的成功转型和科学发展。

在当今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积极建设好国企伦理,具体而言,需要深刻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内涵。

(一)国企的经济伦理

按照恩格斯的预计,“只有在生产资料或交通手段真正发展到不适于由股份公司来管理,因而国有化在经济上已成为不可避免的情况下,国有化——即使是由目前的国家实行的——才意味着经济上的进步,才意味着达到了一个新的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的阶段”。[112]显然,这与我国国企的诞生情况并不相符。我国国企是在旧中国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不可能经历股份公司难以组织社会生产的经济高度发达阶段再产生,这说明我国国企需要同时完成两种经济伦理的构建:一是承担起国家对生产的领导的工具,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经济的高度发达;二是要不断改造自身,提高生产效率,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创造出比股份公司更先进的经济组织形式。

作为高度发展生产力的工具,国企是保证国家经济发展的中坚力量。它从满足人民生活不断增长的实际需要的基本目的出发,不仅为社会提供公共品,也提供私人品。把国企仅仅限于提供公共品的生产定位,是机械地照搬西方的经济学理论,不符合中国的具体实际。根据2006年国资委对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部署,国有经济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保持绝对控制力,具体是国有资本要对军工、电网电力、石油石化、电信、煤炭、民航、航运等七大行业保持绝对控制力,在装备制造、汽车、电子信息、建筑、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勘察设计、科技等九大行业保持较强控制力。在这些领域,我国国企已经培育和形成了许多世界一流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在提升综合国力、促进经济发展、保障财政收入、改善民生、营造健康稳定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2008年的全球性经济危机中,国企有力地落实了中央政府制定的四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主动进行投资扩张,稳定了我国的宏观经济形势,也为化解世界经济危机作出了我国的贡献。

作为经济组织自身的改革和发展,国企面临着更加艰巨的挑战。一方面国企要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劳动生产率,这样才能保持面对私企、外企等非公经济成分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要不断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选择聘用道德高尚的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克服内部人控制的道德风险,有效实现国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良好运转,才能创造出比股份公司更先进的经济组织形式。作为社会主义社会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国企要体现出人民公有的发展意志,正确处理好公平与效率之间的矛盾。既不能片面地、绝对地追求利润最大化,又不能违反经济规律,导致国有经济的停滞和萎缩。这就需要从维护好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在当前,要特别着力解决好看病难、住房贵、上学难等民生重大问题,努力生产和提供价廉物美的产品和服务,不断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成本和生活压力

(二)国企的社会责任

国企作为具有大量责任和义务的意义广泛的社会组织,理应是发挥社会主义道德表率作用的表现良好的公司。这就要求国企在经营过程中应该做到遵纪守法,尊重社会习俗和文化遗产,尊重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就业机会,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坚持可持续发展,通过员工参与、慈善等方式支持社会事业的发展,维护社会主流价值观,反对商业贿赂及反腐败等。

在我国,落实国家的宏观调控政策,承担并完成抗击非典、抢险救灾等政策性的业务要求,也是国企社会责任的另一种主要体现。如在2008年经济危机中,国有电力企业在煤炭成本高企的情况下承受着巨大亏损,却坚持不提高社会用电价格,稳定了市场和居民的消费信心;2010年各大国有银行为了配合中央政府对楼市的调控政策,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压缩和停止了部分房贷业务,坚定了住房市场的调控预期;在汶川地震、舟曲泥石流等特大自然灾害中,国企代表各地政府奔赴灾区,积极援建,使得灾区恢复重建工作得到有序展开。这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部署的行为,有力地保障了国家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的正常运转,极大地增进了国企的社会效益,赢得了群众的赞誉。

(三)国企的政治意识

在社会主义国家,国企天生就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因为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从经济基础上决定着国家的社会主义属性。国企的最大政治就是要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起主导作用,始终维护社会主义国家公有制经济基础的稳固性和健康性,以增进社会共同利益为目标,不断提高群众的福祉。

除了全心全意进行经济建设外,根据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运用国企来服务于一些特定的具体目的,如为促进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建立国企,调节有效率的市场造成的不公平问题;为解决普遍失业问题而建立一些劳动密集型的低技术国企;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建立国企,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对涉及人民生活安定以及整个社会经济生活安定的一些重要经济部门或重要企业实行国有,保持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等。这些行为都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的利益,必然会增进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执政认可。

三、结语和建议

我国国企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探索和实践,终于明确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调整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指导思想,逐渐找到了一条科学发展的道路。进入新世纪以来,国企经济实力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国企伦理建设的问题日益凸显出其重要性,如果国企的行为有失伦理规范,就会有损国企工作的顺利开展,违背社会的公平正义,严重的时候甚至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在国企伦理建设中,国企不仅需要搞好经济建设,而且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并始终具备为人民群众利益服务的政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期待国企伦理建设获得更大进步,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深入研究和讨论社会主义制度下国企伦理的理论体系,规范国企的行为,摒弃片面追求效率的发展观,使之更好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贡献。

第二,国家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国企伦理建设。目前国资委等单位针对央企制定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但远不能满足国企伦理建设的实际需要,还需要继续投入大量的工作和努力。

第三,对国企的管理人员不断进行国企伦理教育,包括构建国企伦理所需要的经营管理能力、社会责任、政治意识等,培养出适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职业经理人队伍。

(作者为华东理工大学人文科学研究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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