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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本财末”与人格境界的塑造

时间:2022-09-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道德中心主义总是强调个人对社会的义务,代表个体利益的“利”、“欲”则毫无立足之地。“义”与“利”、“德”与“财”两对范畴在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义与使用基本上是同一的。“义”,一是指道德行为和物质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就是指人裁断事务、节制行为,要合理适度、符合道义。

中国的先哲们一开始就把义与利、德与财放在对立的两极上思考,思考的结果是把人的目光引导到对义、德的追求中,对利、财不屑一顾。这与人类生活所需不协调,于是出现了诸多不和谐现象。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的今天,如何构建适合时代需要的新型的义利观,是摆在国家的领导者和知识分子面前的重要任务。

有人把中国传统文化概括为社会本位的价值系统、义务本位的规范系统、角色本位的人格系统三大特征,即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文化的重要特征是以道德为核心的。道德中心主义总是强调个人对社会的义务,代表个体利益的“利”、“欲”则毫无立足之地。传统文化中由于过于重视道德价值而抹灭功利的意义,把道德作为衡量、评判一切人与事物好坏的主要依据和标准,在对待道德与财富的关系上的价值取向必然是重义轻利、德本财末。

“义”与“利”、“德”与“财”两对范畴在以儒家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含义与使用基本上是同一的。“义”,一是指道德行为和物质利益的关系。“义者”,“宜”也,所以“义”具有规范人的思想言行使之符合一定的道德准则的含义。具体而言,就是指人裁断事务、节制行为,要合理适度、符合道义。二是指动机和效果的关系,“利”是指物质利益、功利和个体欲求等。

重义轻利、德本财末的思想倾向,自孔子明确义利关系始一直到中国现代社会,其中虽经历了几次大规模的义利之辩,也提出过与重义轻利、德本财末相左甚至完全对立的观点,但其基本思路却是一以贯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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