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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

时间:2022-09-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一般说来,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来把握的那种心理能力。至于在艺术活动方面,把一个对象拟人化更是一个基本的创作原则和欣赏原则,没有对象的人化或拟人化就没有艺术和审美。

二、审美心理学的哲学原理

在艺术发生学中,通过实践和生产劳动的观点,马克思已经为我们打开了人的感性的心理学这本巨大的书卷,肯定了人的本质在于自由自觉的生命活动。他向我们指明,人的在一定程度上拥有独立自主性的精神世界,包括艺术和审美的世界,正是物质生产劳动的精神方面的升华,是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发展而历史地形成起来、分化出来的。而在纯粹艺术通过异化而从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以后,它的内在结构也就来了一个颠倒,它作为精神劳动,不再是物质生产中的主观统一于客观,而是客观统一于主观了。这样的结构就是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结构,它导致对象意识同一于自我意识之中。对此,马克思克作了深入的论述。

1.作为劳动意识的自我意识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如《博士论文》中就已表现出对自我意识问题的密切关注,并在《手稿》中从经济学和哲学的角度再次考察了这个在德国古典哲学中热烈讨论的问题。与黑格尔相反,马克思不是把劳动作为自我意识的一个环节,而是把自我意识作为劳动的一个环节。在他看来,自我意识本质上就是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当作“对象”来看待的那种意识,而这正是人的生命活动和动物的生命活动的本质区别。他指出,动物是和它的生命活动直接同一的,它没有自己和自己的生命活动之间的区别。它就是这种生命活动。人则把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这不是人与之直接融为一体的那个规定性。只是由于这个缘故,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106]这说明,人的意识在其产生出来的时候,就已经不是费尔巴哈所说的那种动物式的“自保本能”或“情欲”了;但也不是黑格尔所说的那种哲学家头脑中的抽象的“纯粹意识”,而是“劳动意识”,即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自觉性和目的性。

自觉性是人在劳动中的自身关系(自我意识):人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变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识的对象;目的性是人在劳动中与对象的关系(对象意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107]劳动的自觉性和目的性是人的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最初体现,它们一开始就显示了相互的不可分性。人只有预先意识到自己的生命活动的最终目的,才能以这个目的“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108],控制和支配自己的生命活动,使之去完成那个既定的目的,才能把生命活动变成自己意志的对象;反之,人只有在具有了把自己的生命活动当作一个对象加以控制和支配的意志能力时,才能确信自己可以把自然对象作为自己的对象也加以控制和支配,从而在想像中预先提出自己的目的观念。这两者都是把作为精神自我的主体和作为自然界对象(包括肉体的我)的客体区别开来的意识,是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即劳动的不可缺少的环节。正是由于意识(自我意识和对象意识)的加入,人才在他的生命活动中把这个活动与人自身直接的肉体需要区别开来,因而能“自由地与自己的产品相对立”[109]

综观劳动的整个过程,在劳动的两个本质环节即“有意识”和“生命活动”中,人“不仅像在意识中所发生的那样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而且在实践中、在现实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且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110]。人与自然界在劳动中结下了不解之缘:一方面,“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是一种对象性的存在;另一方面,“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11]。人不是同自然界的某一部分打交道,而是与整个自然界打交道。正因为整个自然界在与人的这种能动关系中都成了人的“无机的身体”,因此,它作为精神的对象则成了“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成了“人的精神的无机自然界”,也就是说,成了由人的科学性和艺术性的生命活动(包括最初的劳动技艺)所生产出来的“精神的食粮”[112]。正如人在现实的劳动生产中把自己化分为二,并把自然界变成人的无机身体这种活动是主观统一于客观的物质实践活动一样,人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并把整个自然变成人的精神的无机自然界这种活动是客观统一于主观的精神实践活动。前者是无机的自然通过人的有机自然(肉体活动)而被同化,后者是对象意识通过自我意识而被建立起来。

一般说来,自我意识就是把自我当对象来把握的那种心理能力。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人必定是能够全盘规划自己的生命活动的人,他能把自己的生活变成自己意志和意识的对象。反之,真正的对象意识则是把对象当自我看待的那种意识,也就是将对象“似人化”的心理功能。这样一种人所特有的功能恰好构成了一切科学和艺术活动的前提。恩格斯指出:“人的思维最本质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单独是自然界本身”。[113]例如,因果性、力等等概念就是类比于人自己的活动所建立起来的:“由于人的活动,就建立了因果观念的基础,这个观念是:一个运动是另一个运动的原因”[114];“力的观念对我们来说是自然而然地产生的,这是因为我们自己身上具有使运动转移的手段”[115]。人的确是通过实践在“为自然界立法”,而建立起整个自然科学来。至于在艺术活动方面,把一个对象拟人化更是一个基本的创作原则和欣赏原则(即移情原理),没有对象的人化或拟人化就没有艺术和审美。

不过,对象意识本质上的这种拟人性,又要从自我意识得以形成的那种社会机制上来理解,在这种社会机制中,对象意识同时也就是自我意识。人类自我意识是人的现实的社会生活的产物,只有当人们结合在一个共同的社会中进行劳动生产时,人的普遍自我意识才能真正形成。马克思说:人到世间来,没有携带镜子,也不像费希特派的哲学家那样,说“我就是我”。既然自我意识无非是人把自己当作一个对象来看待的意识,而“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116],那么自我意识的产生就必须以这样一个现实地、感性地存在于实际生活中的对象为前提,这个对象必须有和他自己同样的社会本质,能够像镜子一样地反映出他自己的面貌,因而可以被他所理解,被他看成另一个自己。他只有在直观中把一个对象看作他自己,才能在思维的抽象中把他自己看作一个对象,而“在精神上把自己化分为二”。这个感性的“另一个他自己”在现实的生产劳动中站在他面前了,这就是他在劳动中的伙伴。自我和对象的关系实质上是自我和另一个自我的关系,是在劳动中的人与人的关系;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和对象的人化只是同一个人的社会关系的不同表述方式。通过在劳动中共同制造和享受劳动产品,一个人在别人身上看到了自己的本质力量,把握到他自己的自我;而正因为这个自我是他在别人身上把握到的,因此他也就把握到了别人的本质力量,看见了另一个自我;所以他所把握到的这个自我就是一个普遍的自我,是社会的人或人的社会性,是超越个人肉体存在之上的“类本质”。正如马克思说的:

假定我们作为人进行生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每个人在自己的生产过程中就双重地肯定了自己和另一个人:(1)我在我的生产中物化了我的个性和我的个性的特点……(2)在你享受或使用我的产品时,我直接享受到的是:既意识到我的劳动满足了人的需要,从而物化了人的本质,又创造了与另一个人的本质的需要相符合的物品。(3)对你来说,我是你与类之间的中介人,你自己意识到和感觉到我是你自己本质的补充,是你自己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在我个人的生命表现中,我直接创造了你的生命表现,因而在我个人的活动中,我直接证实和实现了我的真正的本质,即我的人的本质,我的社会的本质。[117]

在这里,对象意识由关于物的意识还原为它的本质,即关于人与人的关系的意识;自我意识则直接呈现出它的本质的社会普遍性和关系性。如果说,现实的、作为人的对象(劳动伙伴)的存在是人的自我意识(把自己视为这些对象中的一员)的前提的话,那么,人在精神上把一切对象(包括那些非人的对象)也视为拟人化的对象,这种对象意识最终却必须看作自我意识的结果;人只有在拟人的基础上才能(科学地或艺术地)把握一切非人的对象(自然界),这是因为,人只有把自己当作对象来把握,才能把对象也当作自我来把握。这就是在“自然向人生成”的过程中产生的一个大的飞跃,即以自我意识为轴心出现了一个逆转:由非我决定自我转为了自我决定非我。这就是人的精神的主体能动性的秘密之所在。

而审美心理学也只有在将这一自我意识—对象意识结构弄清楚了的前提下,才有可能获得自身坚实的哲学基础。

2.作为自我意识的美感

马克思本人并没有完成自己的美学体系,但他在建立自己的实践唯物主义的人学理论时大量地涉及了审美和美感问题,而在这方面,对他影响最大的人就是费尔巴哈。众所周知,1841年出版的费尔巴哈《基督教的本质》对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起了决定性的作用,马克思1844年所写的这部手稿,其思想渊源很多都来自费尔巴哈这本书。作为感觉论的唯物主义者,费尔巴哈在这本书中特别强调人的感性(感觉和感情),因而涉及了大量美学方面的问题。在费尔巴哈看来,审美、欣赏和艺术都是人的“族类本质”的需要,这就是,人必须把自己的本质在一个对象上显现出来,同时又在自己的这个对象上看到自己的“公开的本质”,[118]而在艺术和审美中则表现为人的感情的寄托、表达和对象化的过程。在这里,费尔巴哈举得最多的例子是音乐,例如他在第一章“概论人的本质”中说道:“谁没有经验过音调之动人心弦的威力?可是,音乐的威力,不正是感情的威力吗?音乐是感情的语言,音调是有声的感情,是表达出来的感情。”[119]

那么,音乐所表现出来的美的无法抗拒的魅力(威力)究竟是怎么回事?人在音乐中所看到并加以欣赏的美究竟是什么?根据费尔巴哈的看法,音乐是人的感情的对象。他说:

如果你对于音乐没有欣赏力,没有感情,那么你听到最美的音乐,也只是像听到耳边吹过的风,或者脚下流过的水一样。那么,当音调抓住了你的时候,是什么东西抓住了你呢?你在音调里面听到了什么呢?难道听到的不是你自己的声音吗?因此感情只是向感情说话,因此感情只能为感情所了解,也就是只能为自己所了解——因为感情的对象本身只是感情。音乐是感情的一种独白……

感情的对象就是对象化的感情。[120]

对照费尔巴哈上面这段话,我们看看马克思的说法。马克思认为,只是由于在生产劳动中人的类本质的全面展开,人的“内在固有的尺度”才形成和完善起来,“主体的、属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即感受音乐美的耳朵,感受形式美的眼睛,简言之,那些能感受人的快乐和确证自己是属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或者发展起来,或者产生出来”,而这些“感觉”也包括“所谓的精神感觉,实践感觉(意志、爱等等)”[121]。与此同时,人也就能以不断扩展的规模和越来越细腻的程度,用自身固有的尺度去“衡量对象”和“塑造”对象,使对象成为“人的对象”,成为对人来说凝聚和证实着他自己的本质的对象。正是从这种意义上,马克思说:“只有音乐才能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不辨音律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音乐对他来说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本质力量之一的确证,也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因为对我说来任何一个对象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都以我的感觉所能感知的程度为限。”[122]显然,在马克思看来,音乐是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是人运用自身内在的尺度到对象上去的结果,去掉这一点,音乐便不是人的对象;而如果对所有的人都不是对象,那么它就不是音乐。

从这一比较中可以看出,两人的共同之处是很显然的。实际上,马克思和费尔巴哈都认为,音乐的美正在于它体现和表达了人的感情(或情感),美就是体现在音调中的那种“对象化的感情”。因此音乐的美决不能脱离人的感情而孤立地存在于空气的振动中,在他们看来,任何人也感觉不出来的那种存在于客观对象中的“美”纯属无稽之谈。马克思所说的最美的音乐“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对我存在”,这里的“我”是泛指人类而言的。最美的音乐可以对某个没有音乐感的人没有意义而同时却对其他人有意义,但倘若对全人类都没有意义,那么它实际上就根本不存在,存在的只是声学所研究的对象——音调(声音),而不是“最美的音乐”。但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推进在于,他把人的音乐感觉、美感建立在对“人的本质力量”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解释中、即生产劳动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中,而不是建立在关于人的本质的抽象的“理性、意志、心”的规定中。

可见,人在“按照美的规律塑造物体”、或者“艺术地掌握世界”的时候,他在对象上所确证的不是音高和音低、红色和黄色、弧线和直线等等这些凭天生感官即可感知的客观属性,而是根据他的想像力而对象化了的他主体中的社会性本质力量,即通过五官感觉的媒介而互相传达着的人类普遍性的情感。音乐中的美固然要借助于音调才能表现出来,但它本质上却是人的一种本质力量、精神力量即人的情感的表现;“美的规律”决不是空气振动的规律,而是感情的规律;音乐的美决不是空气动力学研究的对象,而是人学和社会心理学的研究对象。“既然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那他就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真正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也不应当以单个个人的力量为准绳,而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123]人的这种社会性的感觉,即人类的感情,作为人的“社会力量”的成分,是随着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首先是生产劳动过程)而产生、发展出来的;而人类感情通过物质媒介在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交流、传达,培养了人对于他人感情的最细腻之处的感受能力、移情能力,也就是说,培养了人的审美能力、美感。艺术和美就是通过人与物的关系所表现和实现出来的人与人的关系,并且是一种精神关系,即情感关系。

所以,马克思是从人和对象统一的角度来看待人的对象的,这种统一首先表现在人的社会实践中。随着人的社会生产对自然界的改造,使自然界成为“人的对象”,人就有可能不仅在生产劳动中使自然对象现实地肯定自己,即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而且也在思想和全部感觉(包括感情)中使自然界从精神上肯定自己,即满足自己的精神需求;自然界不仅成了人的生产对象和生活资料,而且同时成为了人的感情的表达工具和物质外壳,因此音调就成了音乐美的载体。人在生产劳动中是“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把自己的全面的本质据为己有”[124]。人的本质的对象化活动(实践、劳动)不仅使对象方面人化,成为人的对象(在实践和理论两方面),而且使主体方面的全部丰富的本质力量(包括认识、情感、意志)产生和发展出来,因而使人的审美能力也产生和发展出来。这就是“劳动创造了人本身”这一唯物主义原理最初的表达,也是马克思实际上大大超越了费尔巴哈的证明。虽然马克思和费尔巴哈在对“最美的音乐”或音乐的美本身的理解上是一致的,可是对于美的起源、对于作为人的本质力量之一的审美的现实基础的理解却有分歧。在费尔巴哈看来,人的审美能力是自然天生的,自然“给予我们两只耳朵,专门欣赏那无私发光的天体”[125],“美学上的口味,不是以物理学上的口味为前提吗……人所是的,不是依赖于人所吃的吗?”[126]相反,马克思则好像处处都在和费尔巴哈这种对人的自然主义观点争辩,他认为:“五官感觉的形成是以往全部世界历史的产物。囿于粗陋的实际需要的感觉只具有有限的意义。对于一个忍饥挨饿的人说来并不存在人的食物的形式,而只有作为食物的抽象存在;食物同样也可能具有最粗糙的形式,而且不能说,这种饮食与动物的饮食有什么不同”,“已经产生的社会,创造着具有人的本质的这种全部丰富性的人”,为了形成人的感觉,“无论从理论方面还是从实践方面来说,人的本质的对象化都是必要的”[127]

一年多以后,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有更明确的表达:“每个个人和每一代当作现成的东西承受下来的生产力、资金和社会交往形式的总和,是哲学家们想像为‘实体’和‘人的本质’的东西的现实基础。”[128]马克思的美学观和费尔巴哈的美学观最根本的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把人的精神上的审美能力,包括将人自己的情感对象化和在对象上感受到自己的感情的能力,亦即艺术创造能力和审美欣赏能力,都建立在人的感性的物质活动即生产劳动的实践基础之上,建立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本质的“现实地展开”之上。正是由于这一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美学观点已经深刻地奠基于历史唯物主义之中,并成为了它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马克思的上述思想,为我们今天在实践唯物主义基础上建构一种新的美学体系搭建了一个基本的框架。

【注释】

[1]即把人心看作一块没有写字的“板”,所有的知识都是后天获得的。这种机械的反映论最早来源于亚里士多德,它有利于古代客观美学,而不适合人文美学的要求。

[2]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16—217页。

[3]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18页。

[4]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22页。

[5]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427—428页。

[6]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23页。

[7]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23页。

[8]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39页。

[9]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40页。

[10]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43页。

[11]参看洛克:《人类理解论》,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第101页。

[12]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39页。

[13]休谟自己曾明确宣示了这一点,这对后来康德的人本主义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见《人性论》上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04页。

[14]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09页。

[15]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34页。

[16]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226页。

[17]休谟:《人性论》下册,关文运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第334页。

[18]北京大学哲学系编:《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507页。

[19]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32页。

[20]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上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296页。

[21]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38页。

[22]见《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10、12页。

[23]《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6页。

[24]《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5页。

[25]《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1页。显然,这个定义过宽了。狄德罗紧接着马上补充一句:“我说‘一切’,其实我排除那些与味觉和嗅觉有关的品质。”但即使如此,这个定义仍然过宽。凡是唤起“关系”概念的就是美,那就没有什么东西不是美的了。

[26]《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5页。

[27]参看《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4—35页。

[28]《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4页。

[29]《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5页。

[30]《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5页。

[31]《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3页。

[32]《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34、40页。

[33]《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40页。

[34]《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1页。

[35]见《狄德罗美学论文选》,张冠尧、桂裕芳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4年,第25页。

[36]参看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56页。

[37]参看汝信:《西方美学史论丛续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91页。

[38]转引自В.П.舍斯塔科夫:《美学史纲》,樊莘森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第200页。

[39]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58页。

[40]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41页。

[41]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59页。

[42]克罗齐:《作为表现的科学和一般语言学的美学的历史》,王天清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60—61页。

[43]参看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导言第一、四、七等节。

[44]参看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30页。

[45]关于“先验人类学”的提法,参看拙文:《批判哲学的归宿》,载《德国哲学》第2辑,1986年。

[46]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53页。

[47]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200页。

[48]参看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201页。康德在此提出了美和德性的四点区别。

[49]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137页。

[50]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149页。

[51]鉴赏、趣味、口味三者皆为德文Geschmack一词。

[52]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136页。

[53]康德:《判断力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2002年(精装本),第204页。

[54]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76页。

[55]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11封信,冯至、范大灿译,载《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94页。

[56]席勒的“形象”(Gestalt)主要是指各种抽象的形式,排除了内容的考虑。

[57]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15封信,冯至、范大灿译,载《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10页。

[58]席勒:《美育书简》(即《审美教育书简》)第15封信,徐恒醇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第87页;又参看《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10页(冯至、范大灿译文)。

[59]见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10封信,冯至、范大灿译,载《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291页。

[60]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15封信,冯至、范大灿译,载《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10页。

[61]席勒:《美育书简》,第26、27封信,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社公司,1984年,第133、139页。

[62]席勒:《美育书简》,第27封信,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社公司,1984年,第142页。

[63]席勒:《美育书简》,第27封信,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社公司,1984年,第143页。

[64]席勒:《美育书简》,第27封信,徐恒醇译,中国文联出版社公司,1984年,第145页。

[65]转引自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445页。

[66]朱光潜:《西方美学史》下册,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第445页。

[67]席勒:《审美教育书简》第13封信,冯至、范大灿译,载《外国美学》第1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305页。

[68]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22—23页。

[69]谢林:《先验唯心论体系》,梁志学、沈真译,商务印书馆1977年,第15页。

[70]谢林:《艺术哲学》,转引自汝信:《西方美学史论丛续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86页。

[71]谢林:《艺术哲学》,转引自汝信:《西方美学史论丛续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92—193页。

[72]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12页。

[73]鲍桑葵:《美学史》,张今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第412页。

[7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人民出版社1962年,第531页。

[75]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60页。

[76]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14页。

[77]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00页。

[78]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96—297页。

[79]参看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297—298页。

[80]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26页。

[81]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48页。

[82]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52页。

[83]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54页。

[84]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77页。

[85]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78页。

[8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87]黑格尔:《美学》第2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02页。

[88]黑格尔:《美学》第3卷上册,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6—17页,译文有改动。

[89]黑格尔:《美学》第1卷,朱光潜译,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102页。

[90]参看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17页。

[9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4页。

[9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页。

[9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9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7页。

[95]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80页。

[96]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162页。

[97]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9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1页。

[9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9页。

[10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1页。

[10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35页。

[10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525页。

[10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53页。

[10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10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6页。

[10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页。

[10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202页。

[10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202页。

[109]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0页。

[110]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51页。

[11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0、131页。

[11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9页。

[113]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09页。

[114]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08页。

[115]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人民出版社1971年,第260页。

[11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第29页。

[11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37页。

[118]《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王太庆、刘磊等译,三联书店1962年,第30页。

[119]《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王太庆、刘磊等译,三联书店1962年,第28页。

[120]《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下卷,荣震华、王太庆、刘磊等译,三联书店1962年,第34页。

[12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9页。

[122]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9页。

[1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7页。

[12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刘丕坤译,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77页。

[125]《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王太庆、刘磊等译,三联书店1959年,第84页。

[126]《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王太庆、刘磊等译,三联书店1959年,第291页。

[12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126页。

[128]《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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