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卦爻辞的结构和写作特征

时间:2022-09-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卦爻辞的创作,是我们先人思维方式的一次重大飞跃,是见证意象思维向逻辑思维过渡的一个化石。卦辞往往是全卦的主旨,且大多是归纳本卦各爻辞的要点。《小过》卦是有关越权管理的教诲。卦爻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带有浓厚的卜筮色彩,其中含有大量的吉凶占语,前人多以此认为《周易》本是占筮之书,称这些为“占验辞”。在《周易》中,“勿”有二十六见。“田”在《周易》中出现5次。这些卦爻辞大多可理解成:做某事有利。

《周易》古经除卦象外,更重要内容的就是六十四卦的卦辞以及诸卦各爻的爻辞。笔者认为,卦象是先贤最初使用的文字表象,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对这些表象符号进行归纳、选择、提炼,保留为六十四别卦的形式。卦爻辞的创作,是我们先人思维方式的一次重大飞跃,是见证意象思维向逻辑思维过渡的一个化石。在大量的卜筮案例的基础上,将纷繁杂乱的“象”抽象为基于“阴爻”和“阳爻”的八卦、六十四卦,昭示了“卜”与“筮”这两种原始的宗教巫术政治活动,上升为更加理性的用图像与文字表述的政治积累,并赋予其教化与道德意义。人类从“幼年期”的以蓍筮占问,逐渐有了“文化”,变得有“理论”可依,思想水平明显提高,古代哲学体系由此初步构成。

卦爻辞大多具备以下八个特点:

1.每个卦都有一个主题,卦爻辞之间存在有机联系

在六十四卦中,每个卦都有一个鲜明的教诲主题,喻示特定环境、条件下的处事方法、人生哲理、自然规律等。卦辞往往是全卦的主旨,且大多是归纳本卦各爻辞的要点。各爻辞之间存在文意和逻辑上的联系,在对某条爻辞解读时,往往要结合其他爻辞综合诠释。如《讼》卦:

讼:

(卦辞)讼,有孚窒,惕。中吉,终凶。利见大人,不利涉大川。

(爻辞)初六:不永所事,小有言,终吉。

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无眚。

六三:食旧德,贞厉,终吉。或从王事,无成。

九四: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九五:讼,元吉。

上九:或锡之鞶带,终朝三褫之。

全卦的主题就是戒“讼”,卦辞提纲挈领。为什么要戒“讼”?爻辞中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讼”的缺点及解决矛盾的态度、方法与途径[3]

再如《渐》卦:

渐:

(卦辞)渐,女归,吉,利贞。

(爻辞)初六:鸿渐于干。小子厉,有言,无咎。

六二:鸿渐于磐。饮食衎衎,吉。

九三: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

六四: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九五:鸿渐于陵。妇三岁不孕,终莫之胜。吉。

上九: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渐》卦用诗歌中的起兴手法,从水域浮游—尝试登陆—登上稍高一点的磐石—飞到大树上站稳脚跟—飞到高山上—能胜任长途迁徙。通过鸿雁从步履蹒跚到鹏程万里的成长过程娓娓道来,寓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的哲理于其中。全卦主题鲜明,层次清晰,说理形象透彻。

再如《小过》卦:

小过:

(卦辞)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大吉。

(爻辞)初六:飞鸟以凶。

六二:过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九三:弗过,防之,从或戕之,凶。

九四: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

六五:密云不雨,自我西郊。公弋取彼在穴。

上六:弗遇,过之,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

《小过》卦是有关越权管理的教诲。允许“小过”,但不能失控。卦辞中的“可小事”与六二爻相对应;“不可大事”与九三爻相对应。“飞鸟遗之音。不宜上,宜下”与初六爻和上六爻对应。“亨,利贞”与爻辞中的“无咎”“勿用永贞”“公弋取彼在穴”相对应[4]

从《小过》卦可看出,卦辞是各爻辞的归纳、提炼与升华。

2.爻辞自下而上,文义上存在明显的递进关系

初爻是事件的开始,由二至五爻逐步递进;上爻是全卦的归纳或告诫。这个特点在首卦《乾》中最为明显:

乾:

(卦辞)乾,元亨,利贞。

(爻辞)初九:潜龙勿用。

九二:见龙在田,利见大人。

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

九四:或跃在渊,无咎。

九五:飞龙在天,利见大人。

上九:亢龙有悔。

从初爻至五爻,“龙”自水下到地面,再到上下飞跃,最后飞天。到上九爻话锋一转,不是教“龙”还要做什么,而是警告,身处高位,如果趾高气扬,目中无人,则会走向反面[5]

3.大量使用比喻:借用当时习见常闻的事例[6]或常识来打比方

如《泰》卦六五爻和《归妹》卦的六五爻辞都曾提到“帝乙归妹”。据考证,这是一个史实,是商王帝乙为了避免腹背受敌,决定将女儿嫁与姬昌,采用和亲的办法来缓和商周矛盾,史称“帝乙归妹”。在《泰》和《归妹》中均是以此举例,《泰》卦是说要“舍”才有“得”;《归妹》卦则是说商王嫁女做出了垂范[7]。在当时,“帝乙归妹”可能是上层社会家喻户晓的事件。

再如:

《既济》九三爻: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小人勿用。

《未济》九四爻:贞吉,悔亡。震用伐鬼方,三年,有赏于大国。

据考证:鬼方是夏商时居于我国西北方的少数民族(方国),商周甲骨卜辞中记载了多次讨伐鬼方的大规模战争。

如果不把每卦当成一个整体,不了解《周易》借喻的特点,孤立地去读爻辞,确实会让人一头雾水。如《师》卦六五爻“田有禽,利执言”,《恒》卦九四爻“田无禽”都是以人们熟悉的打猎为例。前者说,有成绩才有发言权;后者是说无恒心,连猎物都打不到的。

4.卦爻辞中有大量占筮用语

卦爻辞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带有浓厚的卜筮色彩,其中含有大量的吉凶占语,前人多以此认为《周易》本是占筮之书,称这些为“占验辞”。

据统计,排在前十位的“占语”是:

①吉,147个。

②利,119个。

③贞,111个。

笔者认为,在《周易》形成时,可用的文字数量有限,这些占语,也是当时口语和最初文字记录(如甲骨文)中的高频字。

卦爻辞中有大量占筮用语,反映了《周易》与占筮的继承关系。但《周易》并不是有些学者所说的原始占筮实录,而是经过精心编辑、抽象而成的表述。一些所谓的断语,其实是针对本卦或本爻所述而作的评判。》 例如:

《泰》卦卦辞:小往大来,吉,亨。初九爻:拔茅茹,以其汇,征吉。

《否》卦卦辞:否之匪人,不利君子贞,大往小来。初六爻:拔茅茹,以其汇。贞吉,亨。

这两个卦的卦辞和初爻很相似。初爻都是说事物之间是相互联系的,认识这个规律,为“吉”;卦辞中,前者“小往大来”,后者“大往小来”。不难理解,前者吉,后者不利。从其余爻辞的分析可知,其中的“吉”“亨”“不利君子贞”都是在说理,而不是与主题及上下文无关的占语。

5.简短明快、意味隽永

易经全文不到五千字,卦爻辞中最长的仅二十九个字(《坤》),其余二至五个字居多,口语化现象明显。在一些甲骨卜辞和《周易》某些卦爻辞中,从内容到形式比较接近于诗歌的特点[8],与其后的《诗经》有很多类似之处[9]。如《屯》卦,二、四、六爻中用“乘马班如”,以诗歌唱和的比兴手法,循序渐进,说理透彻。

六二:屯如邅如,乘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贞不字,十年乃字。

六三:即鹿无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几,不如舍。往吝。

六四:乘马班如,求婚媾。往吉,无不利。

九五:屯其膏,小贞吉,大贞凶。

上六:乘马班如,泣血涟如。

孔颖达在《周易正义》中说:“凡易者象也,以物象而明人事,若诗之比喻也。”宋朝的陈睽所著《文则·丙一》中也说:“易之有象,以尽其意;诗之以比,以达其情,文字作也,可无喻乎?”

6.卦爻辞文字存在多义性

在《周易》成文的时代,文字简略,往往一字多义,况且年代久远,有些字义已发生转变,这些是解读《周易》的难点之一。如“勿”,现在的基本字义是“不”,但在甲骨文中,勿字像一树旗,右边是柄,左边是飘带,如图4所示。查阅较早的字典可知,勿的本义是旗帜。在《周易》中,“勿”有二十六见。笔者认为:在泛指群体行为时,“勿”作“聚众”解,如“潜龙勿用”“勿用取女”“小人勿用”“勿用师”“勿用有攸往”等;在动词之前,“勿”作“多”“屡”解,如“勿恤”“勿逐”“勿问”“勿恒”等。在《井·上六》:“井收勿幕,有孚元吉”中,“勿”似乎作“不”解为好。当代,已很少见“勿”作“聚”用。

图4 勿字的演化(据汉典网www.zdic.net)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如“次”在《周易》中有5见,即:

《师》六四:“师左次,无咎”。

《夬》九四:“臀无肤,其行次且。牵羊悔亡,闻言不信”。

《姤》卦九三:“臀无肤,其行次且,厉,无大咎”。

《旅》六二:“旅即次,怀其资,得童仆,贞”。

《旅》九三:“旅焚其次,丧其童仆,贞厉”。

“次”在《夬》《姤》中为“趑”的通假字,形容行路困难。在《师》《旅》卦中,“次”则是“位置”“居所”之义。

“田”在《周易》中出现5次。在《乾》九二爻中“见龙在田”的“田”是田野,而在《师》《恒》《解》《巽》卦中,则是“狩猎”的意思。

7.卦爻辞中常见倒装、省略现象

《周易》为上古时期的古汉语,可能出于在口语或唱和时对韵律的要求,常见卦爻辞之间存在递进等内在联系;在卦爻辞中常见主谓、主谓宾语的省略或倒装现象。如出现较多的“利”:“利贞”“利牝马之贞”“利君子贞”“利女贞”“利武人之贞”“利居贞”“利艰贞”;“利用恒”“利用禴”“利用行师”“利用刑人”“利用宾于王”“利用狱”“利用为大作”“利用为依迁国”“利用享祀”“利用祭祀”;“利建候”“利出否”“利御寇”“利涉大川”“利执言”“利见大人”“利有攸往”……这些卦爻辞大多可理解成:做某事有利。

除倒装外,省略现象也很常见,如《同人》卦:

(卦辞)同人于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贞。

(爻辞)初九:同人于门,无咎。

六二:同人于宗,吝。

九三: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三岁不兴。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

九五:同人,先号咷而后笑,大师克相遇。

上九:同人于郊,无悔。

卦辞中的“同人于野”,“野”是泛指,有广泛的意思。从初九爻至上九爻,“同人”的范围逐步扩大,从卦辞、各爻辞可推断,九五爻虽没有具体指向范围,但可推断,同人的对象是比“宗”要大,比“郊”要小。

再如《恒》卦:

(卦辞)恒,亨,无咎。利贞,利有攸往。

(爻辞)初六:浚恒,贞凶,无攸利。

九二:悔亡。

九三: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贞吝。

九四:田无禽。

六五: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

上六:振恒,凶。

综合分析后不难看出,九二爻和九四爻均省略了“恒”或“不恒”,守恒才能无悔;不恒,狩猎怎能有结果。

除作者所为外,在数千年的传承过程中,尤其在古代,刻印抄本时难免有所添加和遗漏,如在马王堆出土的《帛易》应该比今本受改造程度要低,其内容与我们现在看到的版本已有不少差异。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研究[10]

8.《周易》的“时”“位”观

“时”与“位”是所有研究《周易》者都关注的两个非常重要的概念。君子“终日乾乾,与时偕行”“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先天而天弗违,后天而奉天时”(《易传·文言》)等解读已成为中华传统文化中的经典。

如前述,在每个卦中,初爻是事件的开始,由二至五爻逐步递进,上爻是全卦的归纳或告诫。这些“时”与“位”关系被演绎成“阳位”“阴位”“当位”“不当位”“中位”“吉位”“凶位”等。各爻之间的关系又用所谓“乘、承、比、应”“互体”等来为释义或占断自圆其说。

笔者认为:《周易》古经对“时”“位”的思想是基于对天时、农时、人事的长期实践与研究后所作的哲学思考,是朴素的唯物主义。

在《周易》中可见,相同的行为在不同的语境(时间、位置)中寓意有别,如:

《同人》卦,六二爻:同人于宗,吝。而上九爻为:同人于郊,无悔。

《渐》卦,九三爻:鸿渐于陆。夫征不复,妇孕不育。凶,利御寇。而上九爻为:鸿渐于陆,其羽可用为仪。吉。

《节》卦,初九爻:不出户庭,无咎。而九二爻为:不出门庭,凶。

在《既济·初九》中:曳其轮,濡其尾,无咎。而在《未济·初六》中为:濡其尾,吝。

学习《周易》有关“时”“位”的教诲,就是要“与时偕行”,不但要随着时间和外界环境作出相应的计划或调整,还要根据自身的情况,“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孟子·尽心上》)。在修齐治平中,切不可形而上学,僵化地对待某种既成的精神产品(包括理论、观点、教义乃至只言片语)。

【注释】

[1]爻,音yáo;过去读作xiáo。

[2]另一传说是伏羲氏临摹龙马背上的图案而得八卦。

[3]详见本书下篇第六卦《讼》。

[4]详见本书下篇第六十二卦《小过》。

[5]详见本书下篇第一卦《乾》卦。

[6]顾颉刚.周易卦爻辞中的故事.燕京学报,1929,12.

[7]详见本书下篇第十一卦《泰》、第五十四卦《归妹》。

[8]详见本书下篇第三卦《屯》。

[9]陈良运.周易与中国文学.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9:166.

[10]邓球柏.论《帛书周易》.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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