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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的场心理学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之花如此笔墨来描述“场”,意在指出“场”概念和“场”观念产生给人类生存所带来的巨大意义。格式塔即“场”,所谓格式塔心理学,就是场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用一种“场”的眼光来打量来审视人类心理现象,发现以前的各种心理学,尤其是元素分析心理学理论的种种的或根本的缺陷,因而特别强调心理现象的整体组织作用与功能。主张部分相加不等于全体,这是格式塔心理学区别于元素分析心理学的根本所在。

我之花如此笔墨来描述“场”,意在指出“场”概念和“场”观念产生给人类生存所带来的巨大意义。我将再一次指出,在人的世界和人所关注、探索的世界上,一切物理事物都将被场合化为一种合乎人的主观生存情趣的(物理或精神的)事实。场观念的产生,改变了我们所生存着的整个世界的事实,它赋予我们另一种眼光和另一种方式与方法来重新勾勒世界图景。因此,物理事实的世界图景在物理学家那里一旦获得彻底改变,将势必带来整个人类对世界图景(当然包括人自己的心灵图景、精神图景、思维图景)的重新看待,这大概是现代格式塔心理学思潮产生的最深层的动因,也是“场”概念被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用来描述心理现象的根本原因。但可惜的是格式塔心理学思潮那种企图对人的世界图景予以崭新描述的努力并没有真正得到他人的理解、认同和继续开拓,哪怕是这一方式的接受者(如格式塔美学)也仅得其皮毛而把这种方式引向了肤浅的道路。

格式塔心理学中的“格式塔”是个什么东西?能够先从总体上去理解它,这对理解格式塔心理学是大有帮助的。什么叫格式塔?格式塔即“场”,所谓格式塔心理学,就是场心理学。格式塔心理学家们用一种“场”的眼光来打量来审视人类心理现象,发现以前的各种心理学,尤其是元素分析心理学理论的种种的或根本的缺陷,因而特别强调心理现象的整体组织作用与功能。主张部分相加不等于全体,这是格式塔心理学区别于元素分析心理学的根本所在。格式塔心理学创始人维台默指出:“人们在曲调、空间图形等方面,必然会看到除了所有孤立的内容(孤立的感觉、观念、动作等等)的总和而外,还附加有别的东西;有人曾断言,曲调、图形大于孤立内容的总和。[13]曲调、空间图形是作为一个整体而生成而呈现,无论是曲调还是空间图形,它们都不是由若干元素胶合而形成的东西,而是恰恰相反,曲调、空间图形等东西都是先构成它本身的各部分而存在并具有制约其各部分的性质和意义。冯·厄棱费尔就这样表述过:如果让12名听众同时倾听一首由12个乐音组成的曲子,并规定每个人只听取其中的一个乐音,其真实的结果是这12个人的音乐鉴赏经验相加起来的和绝不等于仅有一个人听了整首曲子之后所得的经验。这就是格式塔心理学所讲的整体大于各部分之和的基本理念的实践论依据。格式塔心理学认为,整体不等于所有构成它的各要素之和,而是经由人的知觉组织从原有构成的成分中“凸现”出来的全新整体。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每种心理现象都是一个格式塔,因为每种心理现象都是一个“被分离的整体”。这个整体恰恰是通过知觉而直接生成的组织活动的产物。艾伦费尔·柯勒进而指出:“按照格式塔的最概括的定义来看,学习过程、复呈过程、努力过程、情绪态度的过程、思维过程、动作等等,就它们都不是由若干独立的元素所组成,而是决定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情境而来的这一点来说,都可以被包括在格式塔心理学说的范围之内。”[14]格式塔心理学特别强调:(1)心理现象的格式塔性,即形式、形态的整体性,认为每一心理现象都是一个格式塔,都是一个被分离的整体。(2)这个“被分离的整体”恰恰是来源于一个已有的更大的整体。(3)这个已有的更大的整体先于任何(被分离的整体)部分而存在并制约着部分(即被分离的整体)的性质和意义。

既然格式塔是先于部分而存在的整体,那么,这一先于部分而存在并制约部分的更大的“整体”又是个什么“东西”呢?最早的格式塔心理学家(奥地利的)艾伦费尔(1890)认为它是一种形式性的基体(格式塔),这种形式性的“基体”具有位移的不变性。他说:“正方形是由四条直线所组成的一种形式,这些直线的感觉是正方形知觉的基础,因此就一知觉来说,它们可以称为基因(Fundamente);这些基因结合起来,便组成一个基体(Grundlage),可是,正方形的性质并不附丽于任何元素性的基因之内,只有当它结合为一个基体之后,正方形的性质才会出现。”如我们把一个正方形的四边按照相等的比例加以延长或缩短之后,尽管具体的基因发生变化,但正方形的性质(基体)却保持不变,空间的格式塔如此,时间的格式塔仍然这样。例如任何曲调的性质都不会因其音阶的升高或降低而有所改变。

柯勒则认为这个先于部分而存在并制约各部分的“更大的整体”却是“场”(Field)。“场”的真正的部分是一些被分离的整体和集团,在这些整体和集团内,它们的真正的“部分”又是一些附属的整体和成分。“按照格式塔的最概括的定义来看,学习过程、复呈过程、努力过程、情绪态度的过程、思维过程、动作等等,就它们都不是由若干独立的元素所组成而决定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情境的这一点来说,都可以被包括在格式塔学说的题材范围之内。[15]考夫卡则进一步把它分为“心理场心理场”、“物理场”、“行为场”、“生理场”、“心物理场”、“环境场”等,他指出:“我们的心理学的假定之一,即认为心理学是科学的。所以让我们寻找一个能够应用于我们的工作的科学基本概念。我们稍稍测览一下科学史,就会获得这一发现。……马克斯威尔采用了法拉弟的观念,予以加工,并赋予数学的形式,他又引进两个更一般的术语:电场和磁场,作为力的传递者……在爱因斯坦的引力学说中,超距作用已行消失,正如它们以前早已从电磁学消失了那样,而且引力场取代了它们的地位。作为纯粹几何学的一无所有的空洞的空间已从物理学灭迹,而代之以应变和应力(Strains and Stresses)的明确分布系统,应变和应力是属于引力的和电磁的,这个应变和应力的系统决定空间的真正几何学。在一个已知的环境内应变和应力的分布将要决定某种组织的物体在那个环境内的活动。反之,当我们知道这一物体并且观察它在某一环境内的活动时,我们就能及时推断出那个环境内的场的特性。……因此,场与一个物体的行为是相关的。因为场决定物体的行为,而这个行为则可用作场的特性的指示者……我们能把场的概念引入心理学之中,用它来表明一个应力和应变的系统,将会决定真正的行为吗?如果我们能够,那么我们就为所有我们的一切解释找到一个普通的和科学的范畴。”[16]由此可以看出,考夫卡对心理问题的探讨,虽然借用了“场”这个物理学概念,但并不是生硬的搬用,而是看到了人的行为和环境之间现实地构成了物理世界的那种“应变和应力的系统”,而人的任何心理现象和行为都必须受制于这个“应变和应力的系统”,或者说他的“应变和应力的系统”首先存在于他的行为中并支配和制约着他的行为,并导出他对环境的改变。因此,在考夫卡看来,人只有在行为环境中的行为才算是真实意义的“行为”,他把真实的行为分为:(1)真正的行为(即物理的运动);(2)外观的行为(即我在别人的行为环境中的行为);(3)现象的行为(即我在我自己的行为环境中的行为或别人在他自己的行为环境中的行为)。

另一位格式塔心理学家勒文则认为:“一种‘场的学说’在动作、情绪、人格等领域内的可能性已被坚实地加以肯定。场的学说的基本陈述是:(1)行为必然是由一些共存事实的总体导演出来的,(2)这种共存的事实具有一种动力场的特性,也就是说,这个场的任何部分的状态都依存于场的其他每一个部分……”[17]按照场的学说来说,行为既不依存于过去,也不依存于未来,而是依存于现在的“场”。这个“现在的场”是什么呢?勒文进一步指出,这“现在的场”是“指一个人在某一时间内的行为所由决定的全部事实”——即“心理生活空间”(Psychuio gicailifespace)。这个“心理生活空间”是人和环境所交互作用而呈现的某种生存状态,勒文又把它称为“情境”。

当我们简单地介绍了格式塔心理学的几个主要人物的主要心理学观点时,不难看出,格式塔心理学在这些不同的主潮人物身上是朝着不断深化的方向发展的:从艾伦费尔的基体至维台默的能动现象,不仅是获得了一种动态的眼光,而且从生理学转向了行为学。而从维台默的能动现象到柯勒的“场”概念的产生,他在指出了人的心理现象的整体性的同时,更强调了这一整体性的状态性。考夫卡则对“场”问题做了深入一步探讨,指出了这种整体性和状态性的“场”恰恰是人的行为和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应变和应力的系统”,或者说是人应变现实生存和产生应对生存之力的某种属人的动力系统。因此,考夫卡的“场”概念具有了动力学意义。而勒文的功劳恰恰在于他揭示了“场”的本质状态和产生的源泉问题。勒文认为,在人的心理世界里,“场”实质上就是人的现实生存的“心理生活空间”,人不仅生存在客观的物理空间之中,更生存在心理化的精神生存空间中,并且人还主要地生存在一种心理化的精神生存空间之中。他的行为,人与环境相构成的关系都必须是现实地接受这心理生活空间的限制。但这种心理空间化的“场”本身的生成,却恰恰是人的生存历史本身,用勒文的话来讲叫作“在人和环境方面是以影响行为的一切事实,这全部的事实包括:1)准物理事实;2)准社会事实;3)准概念事实。“从动力学的观点看来料加工,我们必须认为整个的情境是对于有关的个体所能发生的影响的事物的全体。由此推论起来,我们可以说,‘实在的就是有影响的’可用为存在的标准。”[18]这即是说,这一全部的事实则是人所面对的自然(物理事实)、社会(社会事实)和个体(包括人类)精神(概念事实)的整合。于是我们可以看到,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场”观念发展到勒文那里已经具备了整体性、状态性、生存的动力性和生长的历史性等内涵。但格式塔心理学中的“场”概念却最终仅仅是一个比喻性的概念,它直接从现代物理学中借来,却并没有赋予它基本的内涵,格式塔心理学家们并没有发现“场”的生命凝聚力是什么,以及人类心理现象为什么可以“场”化,其基本的依据是什么?比如物理空间中的“场”相对于实物,物理空间的“场”产生的依据是一物体相对另一物体运动的引力,而格式塔心理学的“场”呢?它相对什么而产生,并相对什么而存在?这些问题在格式塔心理学家的理论中并没有得到真正的正视,当然就谈不上真实的解决。正是因为有如此的忽视与局限,所以才导致了格式塔心理学往往遭到许多误解、批评,以至最终难以波澜壮阔于人类精神世界。但格式塔心理学思潮的积极意义远非我们的那些学者们的那种自以为是的盖棺定论的论调所能定义和涵盖的,格式塔心理学思潮是第一次用“场”的眼光来打量人文世界,来打量人,这在人文科学发展史上是一壮举,它之没有取得全面胜利,不在于格式塔心理学的场理论之受到随意性的误解和轻率的批评,也不完全在于他们把物理学中的“场”概念引用进了心理学,更重要的是因为:

第一,人们的某种偏见看待。这一偏见看待来源于支撑旧有世界图景的思维方法和思想方法以及与之相呼应的人伦情感太强大、太根深蒂固;更来源于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孤立静止的分解性思维定势,即人们总是持一种本能的态度,认为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存在着某种无法逾越的鸿沟,自然科学的“律令”来源于自然自身的规律,而只适应于解说自然现象和自然世界;与此相反,人文科学的“律令”来源于人类生活,而只适应于应对人类生活。这一分解性思维定势又来源于一个更为深厚的意识和情绪,即自然与人从根本上讲是两种不同的属性,恪守两种根本不同的运动法则。因此,物理学的“场”理论只适应于解释物理事件,根本不适应于解释人的心理事件。第二,在人们的思维定势中,语言只是人们运用于生活的现成工具,而不理解任何对语言的运用行为都是创造性行为,都是融进了运用者的特殊语义情感、倾向。正如爱因斯坦对“场”语言的运用,已超越了麦克斯韦的电磁现象的数学表达方式范围,而赋予以相对引力和重力内涵。格式塔心理学的“场”概念则主要强调其知觉运动的整体性和这个整体状态的自我生长性。第三,由于以上的原因,人们总习惯于在看待对象时,采取一种绝对客观的虚幻情绪,寻求一种外观比譬的透视方法,而这种方法却并不对什么都灵,有时可能是导致谬误的开始。格式塔心理学开始采用外观比譬透视方法来研究人类心理现象,如果被视为不可避免的话,那么最终没有走向以内省辐射的方法来探索来审视他们所提出的全新心理课题。诸如此类的因素不仅桎梏着成千上万的普通人庸俗蒙昧,同时也铸造着一代又一代人类圣贤的智慧悲剧,对于这种智慧悲剧,就是那样鼎力革新的弗洛伊德也没有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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