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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历史谈法家思想的利与弊

时间:2022-09-05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后向秦国君游说,却为同门李斯所陷,自裁身亡。法家思想以国与君为主体,个人之道德与权利均在否认之列。儒家主“礼治”,法家主“法治”。他是想以法家之长补儒家之短,探索儒法合璧的儒家外王思想,以服务于现实的政治。儒法两家都强调尊君,但目的不同。

在谈到李觏对儒学的贡献时,谢善元先生认为,李觏是第一位把道德原则政治化并注入生机的人,他把五德(仁义礼智信)系统化并分别赋予了一系列固定不变的政治意义[58]。这一点我们在李觏的礼学思想中能够明显看出。此外,我认为,李觏思想中最明显的突破是建立了礼本论,并以此为基础探求儒法合璧的政治制度。

“法家”一词首出于司马迁《史记·太史公自序》,约在公元前90年,但法家运动在此前早已进行了约五百年之久。前期法家人物,大都是政治的行动者,分别在各国推动了变法运动,其著名的代表人物有管仲、李悝、吴起、商鞅和申不害

管仲(公元前645年卒)是首位杰出的法家学者,他曾为齐国宰相,深得孔子赞美。《管子》一书,号称管仲所作,但自晋代傅玄以来学者怀疑为伪托,以为出战国法家之徒所纂辑,但此书确有法家观念。

李悝,又有写作“李克”,传说是孔子门人子夏的弟子,为魏文侯相。他的政策是以“尽地力”为中心,结果是“庶人之富者或累巨万,而贫者或不厌糟糠[59]

吴起,是卫国人,据传曾师事过曾子和子夏。他原在鲁国,后事魏文侯,任西河守。因受馋而到楚国任相,主持变法,打击宗室贵族,“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与法”。楚悼王死后,吴起被宗室大臣所杀(公元前381年)。

法家运动至商鞅、申不害与慎到之时,盛势已甚可观。商鞅(卒于公元前338年)是卫国的庶公子,又称公孙鞅,为秦孝公相。他宣称“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厉行变法,与大臣甘龙、杜挚等展开斗争,甚至“刑公族以立威”。孝公死后,商鞅被车裂而死。然而,他的变法却奠定了秦国富强的基础。《商君书》是否为其所作,还未能定。

申不害(卒于公元前337年),为韩国宰相,重“术”。慎到(即慎子,约公元前350—前275年)则重“势”。两人的著作都只有一些断简残篇存留下来。

韩非,原为韩公子,荀子的门人。后向秦国君游说,却为同门李斯所陷,自裁身亡。韩非著有《韩非子》一书,融合诸派而集法家思想之大成。

法家为先秦最晚出的学派,法家思想纯以战国时代的新环境为对象而提出维新之主张。在先秦儒、墨、道、法四大家思想中,就对于政治的态度而言,法家最激进。他们以非公族的身份而能窜居高位,除了个人的才能之外,最重要的原因是由于他们完全走入现实主义的路线,摆脱传统的一切束缚,不尚空谈,不讲道德。法家思想以国与君为主体,个人之道德与权利均在否认之列。在论治国之术方面注重富强,讲求君人南面之术,以兵农政策为扩张君威国势之途径。

儒法两家各有一套含容量甚广的立场,而这些立场中有些是不约而同的(尤其在《管子》中),可是,就他们立场的重点而论,他们还是有相当明确的歧异。儒家主“礼治”,法家主“法治”。孟子猛烈抨击法家,兼及兵、农、纵横,主张“善战者服上刑,连诸侯者次之,辟草莱,任土地者次之”[60],反对法家主张的兼并战争。反之,商鞅则把儒家提倡的“礼乐”、《诗》、《书》、“孝悌”、“仁义”等斥之为足以“亡国”的“六虱”[61]。韩非也直斥儒家学说是“疑当世之法而贰人主之心”的“邦之蠹”[62]。儒家亲亲而尚仁,宣扬德教;法家尊尊而尚功,强调法治,在社会变革时期两者似乎冰炭不相容。

萧公权先生说:“儒家贵民,法家尊君。儒家以人民为政治之本体,法家以君主为政治之本体,正如泾渭殊流,入目可辨。儒家诸子中,孟子最能发贵民之旨,荀子虽有尊君之说,而细按其实,尊君仅为养民之手段而非政治之目的,固孟贵民而轻君,荀尊君以贵民,以今语释之,儒家之政治思想皆含‘民享’‘民有’之义。孟荀相较,程度有差而本质无别。至于商鞅、韩非诸人,则君民地位完全颠倒。尊君至极,遂认人民为富强之资,其本身不复具有绝对之价值。其甚者或视民如禽兽之愚顽,必待君长之鞭策而后定。其立说与儒家恰相反背,无可调融。”[63]诚然,法家否认儒家的道德标准,也否认墨家的宗教规范,它只相信权力。除了人君以外,不相信任何权威,更不承认任何传统。可以完全不顾虑民心的向背,法术并施。对邦国臣民,严刑密法,重赏酷惩,以达成政治目的。然而,如就现实历史的观点看,法家对当时历史的作用是巨大的。从周代的封建政治转变到秦代的专制政治,是春秋、战国间社会变迁的一个主要部分,促使这一变迁,各家都有程度不同的贡献,而全力推动这一变迁,并直接有助于完成这一巨变的是法家。政治是以处理权力问题为中心的,法家以外的各家对这个问题都没有切入核心。儒家所讲的政治乃是道德的延伸,墨家的尚同主张,不过是一个乌托邦的政治构想,道家的无为之治,也只是因任自然的理想的一部分。只有法家,尤其是韩非,能直捣政治问题的核心,发现了政治的独特领域,奠定了中国政治哲学的基础。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由于现实主义观点使然。从这个观点出发,才能把政治当作政治看,划道德于政治领域之外。现实主义的政治,它的目标只有一个,那就是成功。在民主政治没有出现以前,政治要求成功,重心必须落在国君身上,使国君能够独揽大权,因此,必须尊君[64]

儒家王道、仁政的政治理念,虽与法家冷酷无情的政治理念不相容,但儒家政治的某些具体施为完全可以吸纳法家的做法。李觏并不是要在治国理念上调合儒、法两家,而是欲借鉴法家的某些治国方法和具体措施为儒家所用,以矫儒家外王的不足。他的立足点和基本价值观仍是在儒家,他始终保持了儒家民本和人性论的基本立场。他是想以法家之长补儒家之短,探索儒法合璧的儒家外王思想,以服务于现实的政治。促使李觏倾向于法家的另一个直接原因就是宋朝的边患。公元1038年,西夏国君元昊正式叛宋后,宋夏之间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军事行动,宋朝都以失败而告终。当时宋朝全国上下都为之沮丧不已。这更加促使李觏对法家思想的重视。现据《李觏集》,将李觏对法家思想的吸收列举如下。

一、强化尊君

儒法两家都强调尊君,但目的不同。法家重视君位、君威。《管子·法法篇》曰:“君之所以为君者,势也。”韩非更说:“慎子曰: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螾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贤者,则权重而位尊也。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慕也。”[65]此所谓“势”。李觏对此也很重视。他说:“人君在位,苟不能独断,而牵于臣下,权时则可矣,以之为常,则非君之道也。”[66]又曰:“民可与乐成,难与虑始,非断而行之,不足以有为矣。”[67]也强调君主要“威武成命”。纵然李觏尊君有现实的针对性,但他反复强调绝不可以“以下制上”,显然受法家影响。又如李觏说:“上欺下则民心惑;下制上则君权轻。民既惑则不听,君既轻则不威。上不威而下不听,其渐亦足忧也。”[68]君王不应该为了讨好百姓而放弃自己的判断:“日月之行则有冬有夏,月之从星则有风雨,谓政治不可偏从民欲耳。”[69]从统治术而言,君王应该帅民以法令,而不可依赖自身的仁道榜样:“民之所从,非从君也,从其令也。君之所守,非守国也,守其令也。”[70]

二、富国强兵

法家特别重视富国、经产,深知民生为政治条件。《管子》曰:“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又:“民不足乃令辱,民苦殃令不行。”因为“民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则易治也。民贫则危乡轻家,危乡轻家则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则难治也。故治国常富而乱国常贫。是以善为国者必先富民,然后治之。”[71]

李觏也同样认为物质是礼教和政治的基础,他也认识到“食饱居安,人情所不免”,并反复说明富国的重要性:“食不足,心不常,虽有礼仪,民不可得而教也。尧舜复起,末如之何矣。”[72]

法家认为,富国强兵必先重农:“百人农一人居者王,十人农一人居者强,半农半居者危。故治国者欲民之农也。国不农,则与诸侯争权,不能自持也,则众力不足也。”[73]如何重农?商鞅以为:“官属少,征不烦,民不劳,则农多日。农多力,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74]赋敛轻而徭役少,使民有充分的时间,耕耘土地。商鞅由重农而轻商,即“能事本而禁末者富”[75]

李觏的平土重农思想,薄赋均役,强本抑末以及节用储蓄之策与法家思想并无二致,此第四章已述,不再赘言。

三、一致于法

法家主张以法治国,在行法时极力反对以私乱法。《管子·重令》曰:“令之行也,必待近者之胜而令乃行。故禁不胜于亲贵,法不行于便嬖,法禁不诛于严重而害于疏远,庆赏不施于卑贱二三,而求令之必行,不可得也。”因此,“明君圣人亦不为一物枉其法”[76]。商鞅更主张壹刑:“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有功于前,有败于后,不为损刑。有善于前,有过于后,不为亏法。”[77]

李觏继承了法家“法不阿贵”、“刑无等级”的思想,提出了“一致于法”的法治主张。针对宋王朝“法禁怯而不禁豪”的现象,李觏写道:“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共也。如使同族犯之而不刑杀,是为君者私其亲也。有爵者犯之而不刑杀,是为臣者私其亲也。……故王者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78]“持法以信,驭臣以威。信著则法行,威克则臣惧。法行臣惧,而后治可图也。”[79]

四、实效用人

法家在用人方面最讲实效,“任其所长,不任其所短”,如何考察人的才能呢?“言者责之以其实,誉人者试之以其官。”“明主之择贤人也,言勇者试之以军,言智者试之以官。试于军而有功者则举之,试于官而事治者则用之。”[80]

李觏也主张以事功、实效为标准考核官吏,有功者授以爵禄,无功者退其爵禄。他说:“凡贤者、能者,皆先试以事,久而有功,然后授以以爵,得禄食也。爵以贵乎人,天下之人共贵之;禄以富乎人,天下之人共富之。……苟非试其事考其功,而遽与之爵禄,则旷天官败公事,何足道哉?”[81]也提倡用人之长,避其所短,他说:“人莫不有才,才莫不有用。才取其长,用当其宜,则天下之士皆吾臂指也。”[82]

以上撮举大要,以明李觏对法家的借鉴,当然《荀子》的富国思想对他也有很大影响。荀子开源节流、节用裕民的儒家式富强理论,以礼义为富强之本的儒家价值观,也为李觏所继承。需要指出的是,李觏借用法家的思想是有选择性的,他的基本价值仍是儒家的。对此,谢善元先生评论道:“从某个角度看,他也许可以被视为一位有创造性的儒家学者——他尝试着把法家及儒家的哲学综合起来,以便使儒家哲学能应付国家危机,而他所用的方法,是以儒家的价值作为基本的架构,然后把法家的学说附加到这个架构上去。”[83]李觏的做法是否能成功,是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但他大胆的探索精神应值得肯定。

有学者认为,中国历史上的正宗思想并非儒门一系而是儒法合流,这个趋势始于荀子。汉初的儒生一方面总结秦政得失,另一方面又不得不继承秦制,融涉法家。以至于建立起“杂霸、王道用之”或“阳儒阴法”的“汉家法度”,并一直沿袭下去,成为历代封建专制的轴心。王夫之曾指出:后世之所谓君子儒,言治道者,“于老庄则远之唯恐不夙,于申韩则暗袭其所为而阴挟其心”,“言则圣人而行则申韩也”,他称之为“以申韩之酷政文饰儒术”的“申韩之儒”,并痛切揭露:“后世之天下死于申韩儒者,积焉!”[84]至清末谭嗣同更怒斥两千年皆“大盗”与“荀学”相勾结,造成“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85]。此似乎说儒法不能融合。

对于李觏崇霸的主张,北宋后期的二程曾从重视君主心术的角度也对李觏提出过批评:“李觏谓若教管仲身长在宫内,何妨更六人。此语不然。管仲时,桓公之心特未蠹也。若已蠹,虽管仲可奈何?未有心蠹尚能用管仲之理。”[86]极有可能,富国强兵之主张一旦落实在实践中,必然过分强调富国、尊王、尊君,相应地,“安民”、“贵民”、“富民”,甚至道德问题都可能会悬置。这是功利、实用的思维路向常常遇到的问题。

笔者以为,历史问题固然与学术有关,但原因很复杂,不能全都归到学术头上。数千年的专制之弊也不是荀子可能承担得了的。固然,尊君在荀子思想中占用很重要的地位,若就荀子“性恶”、“尊君”两点看,荀子确实略变孔孟而接近申韩,韩退之谓孟子承正统,而谓荀学“小疵”,诚不为无据,史称韩非、李斯并出荀门,也实有缘由。然荀子虽然重国,但并不否认道德修养之必要(观《修身》、《不苟》等篇可知);虽尊君,但不废贵民,也曾说:“天之生民,非为君也,天之立民,以为民也。”此可见荀子仍不失为儒家学派。至于汉儒援法入儒,失掉儒学精神,理应归咎于汉儒。另外,儒法合璧,是不是必然倒向“阳儒阴法”,造成苛政?也未必。就如同吃鱼时,被鱼刺卡了喉咙,不能说吃鱼一定会卡喉咙。法家的治国方法,正视现实的改革精神,对实际功用的强调,不但有助于丰富儒家思想,也有助于任何时代的社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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