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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觉生成的心理学依据

时间:2022-09-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直觉之所以具有如此功能,不仅仅是因为直觉是统合的,是生态整合的,更重要的是因为直觉是来自于心灵律动,而不是来自于意识的要求。心灵与意识,是各不相同的两个领域。人作为全体的人,他应该是一个拥有身体、心灵、精神并使三者达成统一的人。身体、心灵、精神,此三者构成了人的生命的完整性。二是通过身体的行为,而使人成为世界主义的人。人的精神构建起了属人的精神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由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构成。

直觉是思维的基本形式,直觉也是认知的基本方法。以此来看,一切的思维形式和一切的认知方法,都无法避开直觉而单独展开工作;换言之,所有思维方式的展开,一切认知方法的运用,都必须得启动直觉,并以直觉为动力。所以,无论是经验智慧,或是超验智慧,还是先验智慧,都生成于直觉。对感觉经验的直觉,并通过对其所直觉到的东西予以经验的逻辑证明,而生成经验智慧;对经验的超越性直觉,并通过对超越性的直觉所把握到的东西予以超验的逻辑证明,则生成超验智慧;对先于经验的东西的直觉,并通过对所先验直觉到的东西予以先验的逻辑证明,就生成出先验智慧。

直觉是一种思维方式、一种认知方法,也是一种思维和认知的行为;并且,直觉的成果是智慧,所以直觉创造智慧。对直觉到的智慧的证明,比如经验证明、超验证明或先验证明,就形成知识,故而直觉产生真理。

直觉的常新,表明智慧的不断充盈、不断完美;直觉活跃于经验活动、超验活动或先验活动之中,构成其启动力、内搏器。以直觉为参照,人们才发现经验、观念、知识、智慧的缺陷。“直觉能使我们看到智慧材料的不足,能使我们隐约看到补充智慧材料的方法。一方面,直觉利用智慧的机制本身,以指出智慧的框架在这里为什么不再适用;另一方面,直觉通过自己的工作至少使我们产生取代智慧框架的东西的朦胧感觉。因此,直觉能使智慧认识到生命不完全处在‘多’的范畴,也不完全处在‘一’的范畴,机械因果关系和目的性都不能解释生命过程。直觉通过它在我们和其他生物之间建立的感应联系,这个领域是相互渗透的,有无止境的连续创造。但是,虽然直觉因此而超越智慧,但帮助直觉达到目前高度的动力还是来自智慧。如果没有智慧,直觉将处在本能的形式中,受制于实际上与它有关的对象,并通过该对象外化在运动中。”[51]因为在直觉中,“我们不再从我所处的外部来了解运动,而是从运动所在的地方、从内部,事实上就是从运动本身之中来了解运动”[52]。直觉之所以具有如此功能,不仅仅是因为直觉是统合的,是生态整合的,更重要的是因为直觉是来自于心灵律动,而不是来自于意识的要求。

心灵与意识,是各不相同的两个领域。心灵是生命的原动力场,而意识却只属于人的精神范围,是精神构成的表层内容。要了解心灵与意识在生命结构上的区别和生命功能上的不同,必须先整体了解生命。从根本上讲,每个人都应该是一个全体的人。人作为全体的人,他应该是一个拥有身体、心灵、精神并使三者达成统一的人。身体、心灵、精神,此三者构成了人的生命的完整性。在人的完整生命结构中,身体主行动,心灵主动力,精神主生存导向和知识生成。

在人的完整生命结构中,身体的功能最为重要,它敝开为两个方面:一是行动的功能;二是思维的功能。身体的行动功能具体敞开为两个方面,即外在行动和内在行动。前一种行动就是身体行动,如走路、吃饭、劳动、睡觉、说话、谈情说爱等日常化的生命行动即是;后一种行动是就是身体体验,比如感受、体会、内省、反思、领悟、觉解等日常化的生命行为。身体的思维功能,则表现为习惯、思考、认知、观念、思想、体验、领悟、情感等等行为的展开与习惯、观念、情感、思想、体验、领悟的生成。

人的身体行动的基本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身体行动,而使身体本身健康,具有生气,充满活力,获得生生不息的年青状态。二是通过身体的行为,而使人成为世界主义的人。首先,通过身体的外在行动,使生命与他人、生命与生命、生命与事物、生命与自然、生命与宇宙联系起来,或者说身体行动让我们每人彰显出与自然宇宙、生命世界、地球生命的原始关联性,使自己成为一个现实的世界性存在者,成为一个生成中的整体主义者。其次,通过身体的体验行动和身体的思维行动,我们的生命与自己的内在精神世界、心灵世界形成一个动态生成的有机整体。

身体的体验行动和身体的思维行动,往往只能通过直觉而展开。如果单纯地以身体本身的体验或思维而敞开的直觉,多是感觉经验直觉。如果身体体验和身体思维以意识为导向,则多是超验直觉,因为以意识为导向,就是以观念、思想为导向。如果其身体体验和身体思维接受精神和心灵的整合导向,则生成出先验直觉,或者说统合直觉。

从人的生命的完整性构成及其运作功能敞开角度看,身体体验和身体思维必然是直觉的,或者说启动身体体验或身体思维的必然方法是直觉方法,并且只有启动心灵和精神对身体体验和身体思维予以整合导向时,才是统合直觉,或者说统合直觉方法启动的身体体验或身体思维活动,必然是心灵和精神的整合导向行为。然而,统合直觉方法的运用,还存在另外一种形态,这种形态就是意识的敞开,接受心灵和无意识的整合导向时,必然启动统合直觉方法来运作思维—体认。

(此图引自作者《生境伦理的心理学原理》导论)

客观地看,意识属于人的精神范畴,并构成精神的显要部分。意识的功能即是意识的生命功能,它主要敞开为两个方面:一是意识的身体功能;二是意识的精神功能。意识的身体功能,就是意识启动由无意识所锻造的、并经由前意识所输送而来的观念、思想、理智、技术、方法来发动、调控身体行动,使身体行动本身实现其预期的目标。意识的精神功能,就是意识启动由无意识所锻造的、并经由前意识所输送而来的观念、思想、理智、技术、方法,来展开思维,或者对观念、思想、智慧、方法的求证(证实或证伪),或者对观念、思想、智慧、方法的因革、创造。在意识对精神发挥功能的领域,主要出现对两种方法的选择,一种是对观念逻辑方法的选择,即选择归纳推理或演绎推理的方法,来展开意识观念、思想、智慧、方法的求证或因革或创造工作;第二种是选择统合直觉的方法来进行观念、思想、智慧、方法的判断或创造工作。如果选择前一种方法,无须启动无意识和心灵;如果选择后一种方法,必须启动心灵和无意识,并且必须对心灵和无意识进行整合启动时,才可充分释放统合直觉方法来展开思维。

(此图引自作者《生境伦理的心理学原理》第1章)

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就在于独有人的精神。人的精神构建起了属人的精神世界。人的精神世界由意识、前意识和无意识构成。其中,无意识是人的精神的创构的动力机制,是人的全部经验、思想、观念、价值观、情感、技术、方法的创造工场。无意识这个精神的创造工场,展开其对经验、思想、观念、价值观、方法、技术、方法的创造工作,必须以身体的内化体验为诱因,以心灵为动力,以人的存在态度和历史倾向为导向。

在一般情况下,身体行动总是由意识直接发动,但健康的和成功的身体行动,总需要以心灵为原动力。然而,共同指涉向身体行动的意识与心灵这两种动力之间却构成一种生成关系,而且这种生成关系并不是直接的:心灵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间接关系,因为意识不是心灵的产物,而是直接由无意识铸造的成果,经验、思想、观念、价值观、情感、技术、方法等等构成其基本内容。这些内容可以大致归为两类,理智与理性。理智是基于特定的功利目的而形成的审时度势、利害权衡的方法;与此相反,理性则是超越功利羁绊而追求合法——即合宇宙律令、自然法则、生命原理、人性要求——的一种认知方法。意识的功能发挥,无论是采取理智的方式而展开,还是采取理性的方式而展开,它都同时具有两个特点:一是必须指涉具体的对象;二是都将直接指涉身体行动,或者身体的内化行动,或者身体的外化行动。如果是内化的身体行动,意识功能发挥所获得的最终成果,是认知的成果,这种认知成果始终是求证性的,或者是证实的成果,或者是证伪的成果。如果是外化的身体行动,意识功能发挥所获得的最终成果,是(对某项事情)实施的完成。但无论是内化的身体行动,还是外化的身体行动,其意识功能的发挥如果是以理智的方式而展开,则是对具体而明确的功利目的的实现;反之,其意识功能的发挥如果是以理性的方式而展开,却是追求超越功利的合目的性实现。

意识对行动功能的发挥,无论属于哪种情况,都需要观念逻辑工具的运用。换言之,观念逻辑是意识功能充分发挥的真正的思维工具和认知规范。所以,意识功能的发挥,不是操作性的,就是求证性的,却缺乏发现性、创造性。意识的功能发挥要获得发现性、创造性,则必须启动心灵的原动力功能,并发挥直觉的作用。哪怕就是经验、技术或操作方法的具体运用,一旦在运用过程中生发出发现性、创造性意向或诉求,就表明心灵的原动力被启动,统合直觉的功能得到畅通的释放。

意识功能的发挥所指向的身体行为,无论是内化行动还是外化行动,直接的目标是使其行动获得预期的良好效果,而这却需要心身协调。意识对行动功能的发挥要真正做到其心身协调,单靠意识本身的力量是做不到的,因为意识指向目标的单纯行动,客观地存在着两个局限:一是这一行动及其完成,只能是操作化的和求证性的,而非发现性、创造性。也就是说,单纯由意识推动而展开的行为及其行为结果,不能产生新知、获得新识;二是它可能实现理智的目的或符合理性的要求,但并不一定符合心灵的要求,而达到身体、精神、心灵三者的动态协调与内平衡,即心身共生化和一体化。因而,单纯的以意识为直接动力而发动的身体行动,当然在更多的时候会获得目的性成功,然而也可能在更多的时候会伴随着这种成功的行动而带来心身的不协调、不平衡,比如焦虑、自卑、张狂、傲慢、利欲熏心,比如,或只讲目的不讲手段,或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等等,在实际的生存世界里却是普遍的现象;再如,物质生活水平提高了,有钱了,但抱怨却多了,普遍了。又比如改革三十多年后的今天,其实每个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受益了,但几乎没有一个人感觉到自己是赢家,几乎人人都觉得自己是改革受益最少的人、受益不多的人。这种认知状况和情感感受状况,当然可以做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等方面的分析,但如果从思维—认知方法生成与运用的心理学角度看,恰恰是单纯的意识主宰了人的精神、人的生活,也主宰了整个时代和社会所造成的。因为当单纯的意识主宰人的精神和生活时,其思维认知所带来的内外身体行动,都是倾斜的,也就是心身始终处于非协调、非共生状态。疾病心理学、精神分析心理学等思潮的涌动和泛滥,其实就源于此。意识的单纯行动导向人的心身的非协调和非共生性,其根本原因恰恰是以现代心理学为支撑的哲学,没有为人们提供真正达到心身协调、心身共生的普遍方法。这种状况出现的最终原因有二:一是各种现代心理学和哲学没有真正找到其心身协调共生的依据;二是现代各种心理学和哲学没有为其构建起心身协调共生的内在运行机制。生态理性哲学面对此人类生存的内在窘迫境况,探究生态化综合思想,为从根本上解决如上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普遍方法。

概括地讲,生态化综合思想既为人的心身共生提供了普遍的方法,同时也为心身协调共生提供了内在的运行机制。首先,在宏观层面,人是与他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宇宙处于共在互存、共生互生的生态场域之中的;从微观层面看,人的心灵、精神、身体的存在与运行,同样构建起一个共在互存、共生互生的生态场域。而且这一宏观的生态场域和微观的生态场域之间也是互为生生的。因而,心身协调共生的最终依据,恰恰是生命存在的生态整体性和生命敞开其存在的生态场域化。从生态整体角度看,人的心身协调共生之所以可能,首先在于人的身体、精神、心灵三者共同构建起生命的实在。其次在于身体、精神、心灵的协调必以人、社会、地球生命、自然的协调共生为前提、为动力场源。其三,心灵始终具有对精神的原动力功能,具体地讲,心灵对意识功能的发挥,不仅具有原动力作用,而且具有矫正作用。心灵对意识功能发挥的矫正作用,集中体现在心灵启动统合直觉而引导和激励意识获得发现性、创造性的同时,引导和规范意识达向自我超越之途,回返心灵世界,接受心灵的洗礼。这一双重功能的发挥所达到的实际效果,就是身体行动——无论是内化的身体行动,还是外投化的身体行动——不仅追求功利目的的实现,还要追求超越性的合目的性;不仅满足于合利,更要乐于合生。因而,合利与合生的统一,构成了心身协调共生的内在生命运行机制,这一运行机制敞开的感性而具体的行为状态,就是统合直觉状态。

【注释】

[1][宋]赜藏主编:《古尊宿语录》卷三十二,《冯友兰集》,群言出版社1993年版,第391页。

[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苗力田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129页。

[3][英]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72页。

[4]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67页。

[5]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643页。

[6][英]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编著:《西方哲学英汉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10页。

[7][英]尼古拉斯·布宁、余纪元:《西方哲学对照辞典》,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009页。

[8]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1册,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09页。

[9][魏晋]王弼:《诸子集成·老子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0页。

[10][魏晋]王弼:《诸子集成·老子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10页。

[11][魏晋]王弼:《诸子集成·老子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9页。

[12][魏晋]王弼:《诸子集成·老子注》,中华书局2006年版,第29页。

[13][英]W.C.丹皮尔:《科学史及其与哲学和宗教的关系》,李珩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9页。

[14]罗志希:《科学与玄学》,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17—18页。

[15][法]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4页。

[16][法]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5页。

[17][美]莫里斯·克莱因:《西方文化中的数学》,张祖贵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18][美]莫里斯·克莱因:《数学基础》(下),《自然杂志》1979年第5期,第306页。

[19][法]彭加勒:《科学与假设》,李醒民译,商务印书馆2006年版,第54页。

[20][美]乔治·萨顿:《科学史与人文主义》,陈恒六、刘兵、仲维光译,华夏出版社1989年版,29页。

[21][美]莫里斯·克莱因:《西方文化中的数学》,张祖贵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9页。

[22][法]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6页。

[23]A.黑丁:《直觉主义:一个介绍》,引自夏基松、郑毓信:《西方数学哲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82页。

[24][美]莫里斯·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4册,张理京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版,107页。

[25][美]莫里斯·克莱因:《古今数学思想》第3册,张理京等译,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79年版,289页。

[26]夏基松、郑毓信:《西方数学哲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6页。

[27]夏基松、郑毓信:《西方数学哲学》,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77页。

[28][美]莫里斯·克莱因:《数学基础》(上),《自然杂志》1979年第4期,第229页。

[29][美]莫里斯·克莱因:《西方文化中的数学》,张祖贵译,复旦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ⅹⅵ。

[30][法]彭加勒:《科学的价值》,李醒民译,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年版,第8页。

[31][英]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93页。

[32]车文博:《西方心理学史》,浙江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47页。

[33][德]康德:《纯粹理性批判》,蓝公武译,商务印书馆1960年版,第103页。

[34][法]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2页。

[35][法]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29—30页。

[36][法]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3—4页。

[37][法]柏格森:《形而上学导言》,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2页。

[38]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北京大学出版2001年版,第93页。

[39][德]胡塞尔:《现象学与哲学的危机》,吕祥译,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42页。

[40][英]怀特海:《科学与近代世界》,何钦译,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第187页。

[41][英]怀特海:《思维方式》,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32页。

[42][日]田中裕:《怀特海有机哲学》,包国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7—218页。

[43][英]怀特海:《思维方式》,刘放桐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33页。

[44][日]田中裕:《怀特海有机哲学》,包国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5页。

[45][日]田中裕:《怀特海有机哲学》,包国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67—68页。

[46][日]田中裕:《怀特海有机哲学》,包国光译,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216页。

[47][法]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98—199页。

[48]转引自洪万生:《从李约瑟出发》,台北九章出版社1985年版,第13页。

[49]转引自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152页。

[50][美]里夫金:《熵:一种新的世界观》,吕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21页。

[51][法]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9页。

[52][法]柏格森:《创造进化论》,姜志辉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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