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现代实践哲学的一种偏颇

现代实践哲学的一种偏颇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三、现代实践哲学的一种偏颇但实践哲学之视生活实践为根本性的,并对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予以极大的重视,强调实践对于理论的决定作用,并不意味着此一问题只要简单地将二者的优位顺序颠倒一下,就会自动地获得一种合理的解决。显然,实用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合一的关系观是有严重问题的。

三、现代实践哲学的一种偏颇

但实践哲学之视生活实践为根本性的,并对理论与实践关系问

题予以极大的重视,强调实践对于理论的决定作用,并不意味着此一问题只要简单地将二者的优位顺序颠倒一下,就会自动地获得一种合理的解决。正如马克思对于黑格尔哲学的克服并不是简单地将其唯心主义颠倒就能解决问题一样,实践哲学对于理论哲学的克服也绝非一个简单的关系倒置问题,而是在解决了实践的优位性问题之后,还存在着一些极为重要的问题需要解决。马克思作为现代实践哲学的开创者,在理论哲学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情况下,主要强调了实践对于理论的优先性,而对于理论与实践的差异性问题未多论述,但后来的实用主义却将这一差异性完全抹杀,从而使得在此问题上重新陷入了另一种理论困境之中。而且,值得注意的是,这方面所遇到的困难在传统教科书认识论中也有所表现。

我们先以杜威的理论为例来看在实用主义哲学中问题何在。在杜威看来,“认知不是一种外在旁观者的动作而是参与在自然和社会情境之内的一份子的动作,那么真正的知识对象便是在指导之下的行动所产生的后果了”[23]。而“人类实际的经验,就是采取动作、从事操作,就是切割、区分、分隔、扩大、堆垒、接合、聚集于混合、积累与分派;总之,就是选择和调整事物,使之成为达到后果的手段”[24]。显然,杜威是把他所理解的自然科学活动作为实用主义作推崇的活动典范的。这就意味着“从操作的方面理解的自然科学,从一开始就旨在获取技术上有用的知识。对杜威来说,技术上的成功使这些科学成为不容置疑的解题行为模式”[25],而支撑所有这些理论的则是实用主义的“真理即效用”的真理观。詹姆士所倡导的这一真理观虽然对理论哲学或旧形而上学构成了一种超越,但却也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简单化、庸俗化了。为避免人们的责难,杜威对詹姆士的真理论作了修正,认为“其实,所谓的真理即效用,就是把思想或学说认为可行的拿来贡献于经验改造的那种效用。道路的用处不以便利于山贼劫掠的程度来测定。它的用处决定于它是否实际尽了道路的功能,是否做了公众运输和交通的便利而有效的手段。观念或假设的效用所以成为那观念或假设所含真理的尺度也是如此”[26]。但是,尽管有这些修正,尽管把效用的主体从个人置换成了公众,杜威所主张的实用主义的真理观仍然是问题多多。基于这种真理观,理论与实践不仅高度一致,而且简直可以说是高度合一了。“杜威主张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这固然是不错的,但他对此强调过分,以至于认为一切概念、理论的意义都必定由行动、实践来决定,这就大有问题了。”[27]既然“大有问题”,那么就很难说是“不错的”了。其错误,不仅在于“高度抽象理论的来源和性质,对于实用主义来说,一直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难题”[28],而且更为根本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合一,将不可避免地导致否定实在的相对主义[29]。显然,实用主义的理论与实践的高度合一的关系观是有严重问题的。

导致实用主义在真理观上陷入困境的问题,也以某种方式在传统教科书中以另一种方式表现了出来。尽管传统教科书对马克思哲学作了一种实体性哲学的阐释,但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对理论与实践关系问题的高度强调,后来的教科书体系还是在认识论范围内保留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并在某种程度上强调了实践对于理论的意义,特别是强调了实践对于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意义,而这就在真理观问题上在某种意义上超越了理论哲学,并与实用主义有了某种相近之处。但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学理之内和学理之外的原因,传统教科书对于实用主义哲学又是持一种坚决拒斥态度的。于是,这种相近与拒斥之间便构成了一种极其复杂的关系,并导致了一些非同寻常的理论后果。一方面,以哲学教科书为代表的相当多的著述认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一种认识,一种理论,是否为真理性的东西,其判定的唯一标准便是实践,而别无他者。另一方面,为了区别于实用主义,又强烈肯定,真理性认识是对于客观物质世界的正确反映。本来,在西方哲学传统中,这两个方面是不能相统一的。正是传统的真理符合论不能提供如何确定思想与其对象符合的手段,才有了实用主义的真理即效用论。而所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无非也是说我们无法直接确定一种认识是否符合于其对象,而只能求助于实践的检验,只能以实践中的是否成功作为该项实践指导理论是否为真理性认识的唯一标准。但是,现在人们却在这两种不能相统一的真理理论之间强行建立了一种统一关系,即宣称实践中获得成功的理论即为正确反映了客观事物的真理。于是,实践中的成功便等同于对客观事物的正确反映,反过来说也一样。但这样一来,实践的成功就负载了比在实用主义那里更重得多的东西,从而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便具有了一种比在实用主义那里更强得多的理论与实践高度合一的理论。这种过强的理论与实践合一理论,在理论上除了必须在更大程度上像实用主义一样承受无法合理说明高度抽象理论的来源和性质的困局之外,还无可避免要承受无法说明实践成功与正确反映的等同性的难题。此外,从理论对于生活实践的影响来看,这种理论与实践高度合一的理论在现实生活中还可能导致抹杀理论与实践各自的特性,将二者混淆起来,或者将理论直接导入实践,用抽象、一般的理论强行框架各个特殊的、活生生的实践,造成生活中种种不良甚至灾难性后果;或者以实践的方式从事理论活动,把实践中所必需的折中、含混、模糊带进对其避之唯恐不及的理论之中,使理论失去其确定性。当然,我们不能如波普、伯林一类学者那样,把现实生活中的种种灾难归之于某种理论——这种简单化的归结以另一种方式表明归结者仍然深陷在理论与实践高度合一的泥沼里而不能自拔——这样就太低看了实践自身的自主性和夸大了理论的作用,但无论如何,这种理论与实践的合一论总是给现实生活中的理论活动的僭越和实践活动的僭越提供了某种理据,使之具有了某种合理性。

我们看到,实践哲学尽管在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上颠覆了理论哲学或旧形而上学的传统,将实践放置在了首要地位,但却可能无意中从理论哲学那里继承了理论与实践高度同一的理论遗产。尽管与理论哲学以理论为基础的同一不同,实践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同一,但只要是同一,就在某种意义上取消了关系问题,从而就有可能在现实生活中带来问题。因此,便有必要对这种理论与实践合一的理据进行探讨,并进而探讨对理论与实践关系的一种更具合理性的理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