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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伦理学在美欧兴起的背景

时间:2022-08-3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 应用伦理学在美欧兴起的背景应用伦理学是一门发展最为迅速、最具生命力的新兴学科。应用伦理学最先起源于美国,随后传播到欧洲及世界各地。元伦理学的失效自然为应用伦理学的产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应用伦理学虽起源于美国,但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叶起便在欧洲大陆兴盛起来,成为英美与欧洲大陆伦理学界的一个共同的研究对象。

§1 应用伦理学在美欧兴起的背景

应用伦理学是一门发展最为迅速、最具生命力的新兴学科。应用伦理学的产生,既是导源于伦理学本身发展的内在逻辑,更是外在的实践中需要解决大量的伦理问题的必然结果。应用伦理学最先起源于美国,随后传播到欧洲及世界各地。

从20世纪初开始,分析哲学在英美哲学界占据了支配的地位,元伦理学从狭义上讲就是分析哲学在伦理学领域的一种表现形式,它不研究某一行为、某一规则及规则的标准在道德上的善恶内涵,而仅仅关注道德陈述的语言形式及道德词汇的意义,关注对道德概念与判断的内涵与逻辑的分析。其结果,必然是将事实问题与语言问题混为一谈,用后者消解了前者,走进了与实质性的道德和政治问题、与现实生活严重脱节的死胡同。元伦理学的失效自然为应用伦理学的产生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契机。与此同时,美国20世纪60年代末期政治文化氛围的变迁及科技的迅速发展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挑战,也为应用伦理学的诞生创造了重要的实践前提。除了60年代引发了对公民权利的道德基础、少数族群的平等权利等政治伦理问题的反思的公民权利运动及妇女运动之外,促使哲学家们关注现实社会问题的最重要的因素,是有关越南战争的争论。纳格尔(Thomas Nagel)指出,越南战争引发了人们在道德理解上的变迁。美国参与了一场肮脏的战争这一事实,使他对自己所从事的理论问题的探究的荒谬性有了更深的感受。这理论与实际之间的强烈反差所造成的震撼,促使他以及越来越多其他的哲学家从60年代末期起转向对诸如平等、公众的不顺从、战争、堕胎等现实的公共问题的研究。

从20世纪70年代起,在美国出版了大量的探讨政治、社会、科技领域中各种各样的道德问题的论著,1971年罗尔斯《正义论》的发表,是哲学界出现的向实践哲学转向的一个重要标志,之后出现了《哲学与公共事务》杂志。与此同时,一系列由哲学家组建的应用伦理问题研究中心也纷纷成立,如1969年建立的“哈斯丁(Hastings)社会、伦理与生命科学研究所”,1976年在华盛顿建立的“哲学与公共政策中心”,同年在麻省建立的“经济伦理中心”,1977年在特拉华大学建立的“价值研究中心”等等。

应用伦理学虽起源于美国,但从20世纪80年代后半叶起便在欧洲大陆兴盛起来,成为英美与欧洲大陆伦理学界的一个共同的研究对象。从伦理学本身发展状况来看,尽管按照从亚里士多德、经过托马斯·阿奎那直至休谟的伦理学发展传统,理论伦理学与实践伦理学并非表现为截然分明的两个领域,然而从近代开始,欧洲哲学的特点就是强调普遍的规则与原则及其抽象的论证。伦理学的研究将所有的道德思想都设定在一个以绝对命令或有用性原则为基点的由论据构成的等级系统之中,仅依据该系统的演绎结构,就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产生所有相关的道德判断,并保证这些道德原则与判断的有效性,依靠它们就可以解决所有的道德问题。这样一种规范伦理学在欧洲一直到20世纪70年代都占据着支配的地位。然而后来,这种规范伦理学却遭遇到了严重的危机:伦理规范的普遍化要求一直都未能实现,将伦理规范通过演绎的方式转换成重要的行为准则的尝试,也一直没有成功,这种状况人们再也无法容忍下去了。于是出现了马尔夸特(OdoMarquard)的“告别原则”、“告别规范”的呼吁,出现了以里特尔(J.Ritter)及其学派为代表的新亚里士多德主义试图回归西方伦理学源头的努力,其目的就在于改变理论与实际严重脱节的状况,寻求实践的明智,使伦理学能够为人们的现实行为提供可行的方案。

与此同时,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有关原子能利用的讨论,80年代关于核威慑的伦理问题的争论,以及后来出现的与全球人口爆炸及未来人类的命运相关的生态问题的争论,关于堕胎、安乐死及“体外受精”的伦理问题的争论、关于基因工程的伦理问题的争论、关于全球普遍伦理问题的争论等等,均表明近代以来的规范伦理学在当代社会中出现的一系列新的伦理问题面前可以说是束手无策,因此伦理学本身要想保持其生命力和体现其应有的价值,就必须发生一场变革,必须离开纯粹规范伦理的立场,研究现实的社会问题,探讨技术伦理、科学伦理、生命伦理、伦理法典、伦理委员会等课题,从而在某种程度上实现向应用伦理学的过渡。于是,从80年代后半叶起,有关应用伦理学的论著在欧洲大量出现。1987年瑞士的圣伽伦(St.Gallen)经济与社会科学高等学校设立了欧洲第一个经济伦理讲座教授的职位。马堡大学“应用伦理学研究中心”、哥廷根大学“医学伦理科学院”、图宾根大学“科学伦理中心”、波恩“科学与伦理研究所”、波鸿大学“医学伦理中心”、苏黎世大学“伦理中心”、萨尔茨堡大学“应用伦理研究所”、欧洲生命医学伦理网络、欧洲企业伦理网络及欧洲科技发展后果之研究科学院等也纷纷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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