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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勝敵者不争,

时间:2022-08-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善勝敵者不争,嚴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與”。〔22〕夫對鬥交争而後勝敵人,非善也;善勝敵者,師旅不與,兵刃不接,而敵降服,故曰“善勝敵者不與”也。

善勝敵者不争,

嚴可均曰:“不争”,河上、王弼作“不與”。

河上本“争”作“與”,劉師培曰:與當作舉;舉,即舉兵,猶古籍“大舉”之省“兵”字也。

高亨曰:古謂對鬥爲與,《左傳》襄二十五年傳:“一與一,誰能懼我?”言一敵一也。故“與”者,對鬥交争之意。〔22〕夫對鬥交争而後勝敵人,非善也;善勝敵者,師旅不與,兵刃不接,而敵降服,故曰“善勝敵者不與”也。

嚴靈峯曰:此云“善勝敵者不與”,即《孫子·形篇》所謂“故善戰者能爲不可勝,不能使敵之可勝”,《謀攻篇》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

古棣曰:傅奕本作“善勝敵者不争”,唐以來有十多種刻本作“不争”,蓋沿傅奕本而誤。此四句,句句爲韵,“武”、“怒”“与”、“下”爲韵,作“争”則失韵。且作“不争”,失之太泛,不能表現戰争特點。不與,即不鬥,不交戰,這樣才與“善勝敵”相應。

案:嚴本、河上本及王本“不争”俱作“不與”,河上《注》曰:“不與敵争,而敵自服也。”王弼《注》曰:“不與争也。”皆訓與爲相與,又添“争”字以爲説解;恐非老子本義。後人知其説之欠允當,又因下文有“争”字,自唐以後,乃易“與”字爲“争”,卒又失其韻讀矣。前賢劉師培及高亨修正河上及王弼之説解,近人嚴靈峯又引《孫子》爲補充,本文“不争”當作“不與”,蓋已無庸置疑。今檢出土帛書,甲本“争”字殘,乙本正作“與”,與嚴本、河上本及王本諸系統合,可知此字本當作“與”。今本作“争”者,乃河上及王《注》説解不當之影響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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