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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到“创造”

时间:2022-08-28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传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创造的区别见表2-1。传统的专利申请将专利管理部门作为成本中心来看待,认为专利的作用限于品牌效应,是研发的总结,专利申请和维持对公司来说都是巨大的成本支出; “专利创造”则将专利部门作为利润中心看待,积极运用专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开展对外的合作、专利并购、专利联盟工作,并将这些活动与专利申请和规划联系起来。

传统的专利申请和专利创造的区别见表2-1。

表2-1

传统的专利申请采用的是先有发明成果再规划申请专利的方式,也就是滞后申请的方式。这样做的好处是发明已经定型,专利保护的技术范围和技术细节确定,专利申请文件一次完成,不需要补充和修改。不利之处一是容易泄密,使发明失去新颖性; 二是容易被竞争对手抢先申请专利; 三是影响相关产品上市进程。“专利创造”的方法强调专利规划和申请工作与发明过程同时进行,在时机成熟时抢先申请专利,在与发明技术相关的产品上市前就完成专利布局。可以说,与传统的方法相比,“专利创造”的方法对企业的正常经营来说是“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中国企业传统的研发方法是志在产品,有创新发明与否不会过问,很多企业的技术情报工作都非常落后,重复研发在所多有,即使有创新也已经是国外现有技术,谈不上发明。所以笔者认为,即使有发明也是“即兴”之作,专利申请也是“即兴”的,没有计划和规划。“专利创造”的方法则不同,强调根据企业的需要创造专利,有计划地申请和布局专利。

传统的专利申请是“千亩地里一棵苗”,一个大项目申请一两项核心专利,专利布局非常稀疏,藩篱尽开,不足以保护自己的创新成果。“专利创造”的方法强调有计划地组合布局,将有关的创新成果全面保护起来,一项创新用一个规划完善的专利组合来保护。专利申请的数量也数倍甚至数十倍于传统的专利申请。

传统的专利申请将专利作为研发活动的副产品,可有可无。“专利创造”的方法则将专利的申请作为主产品之一或者是唯一的产品,如果没有专利产出,没有相应技术秘密的产出,那研发就算是失败的研发。美国《无形优势: 用知识产权将企业战略带到更高层次》一书中说: “一个没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商务计划就仅仅是一场慈善活动。”传统的专利申请必须要聘请专利代理公司,很多企业全权委托专利代理公司办理专利申请事宜。这样做有很多优点,也存在一定弊端,因为专利代理公司的利益与企业的利益不是完全重合的。“专利创造”的方法一般是将专利申请规划、核心专利和基础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在企业内部由专业的专利管理工程师完成,外部的专利代理人只完成外围和一般专利的文件撰写和申请工作。很多跨国公司都有一个内部的专利管理人员团队,例如鸿海集团就有500多人的专利管理人员,这些人的任务就是管理企业专利,规划专利创造和申请工作。

传统专利申请的工作由公司的技术部负责提出,公司管理者听取技术人员的意见,决定申请专利。“专利创造”的方法需要专业的管理团队来决定专利的申请事宜,重要的专利申请布局还会听取技术、市场、销售部门的意见。

传统的专利申请工作是随机的,没有专利指导,没有整体规划,没有专利组合和专利布局; “专利创造”则是由企业的专利战略指导的,是有目的、有计划的过程。随机的专利好像散兵游勇,战斗力有限,有组织的专利则是专业军团,战斗力自然不同凡响。

传统的专利申请将专利管理部门作为成本中心来看待,认为专利的作用限于品牌效应,是研发的总结,专利申请和维持对公司来说都是巨大的成本支出; “专利创造”则将专利部门作为利润中心看待,积极运用专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开展对外的合作、专利并购、专利联盟工作,并将这些活动与专利申请和规划联系起来。

传统的专利申请将专利作为一个企业声誉的表征,产品质量的保证、企业品牌的塑造工具来看待; “专利创造”则将专利作为一个企业之间竞争的策略工具看待,将专利的申请和布局与企业的竞争能力联系起来,将专利作为赢得经营成功的杠杆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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