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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全面创新学”的重大意义

时间:2022-08-27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本著作首次提出“全面创新学”概念,其意义在于:第一,厘清了“创新理论”的形成及其演变脉络,有助于创新事业的全面继承与发展。

本著作首次提出“全面创新学”概念,其意义在于:

第一,厘清了“创新理论”的形成及其演变脉络,有助于创新事业的全面继承与发展。本书比较全面地概述了熊彼特创立的“创新理论”,即“经济发展理论”的基本要点,并强调熊氏的自然技术“创新”是“指一种生产函数的转移”并“引入生产体系使其技术体系发生变革”,获得“企业家利润”的过程。然而,学界对“经济系统中引入新的生产函数”的不同理解,就出现了技术创新的“经济学内涵”即“经济行为”说和“创造”论与“技术的实际采用或首次应用”(厄特巴克,1974)或“首次商业转化”(弗里曼,1973)的分歧。从而形成或造成了“创新理论”发展过程中的两条不同的路径、两种不同的技术创新观——《技术创新学》[1]的“经济行为”说和“创造新东西”论与《技术创新论》[2]的“技术-经济学内涵”、“全面技术创新”、“全面科技创新”、“创新的认识论内涵”和《全面创新学》的长期纷争。

本书没有停留在学术观点的引用和综述,而是重点考察不同学术观点演变的脉络,从中汲取思维方式方面的经验教训,避免了“就事论事”的直觉,有助于促进“创新理论”及其实践的新发展。

第二,赋予科学创新和技术创新的认识论内涵,充实并完善了我国的哲学认识论。大家知道,我国的哲学认识论长期存在着一个误区:一方面讲认识过程中的两个阶段、两次飞跃,即“由物质到精神,由精神到物质”,并明确指出“只到理性认识为止的认识论,还只说到非十分重要的那一半”;另一方面,在谈到“由精神到物质”时,又说“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此外再无别的检验真理的办法”。显然,在认识过程中没有“思维具体再现”的“第二条道路”(马克思语),没有样品、样机、模型“开始制造出来”变成“为我之物”(恩格斯语),没有“技术实践的检验”(列宁语)。这样,我国的“自然认识论即科学认识论”和“社会认识论”都取消了“第二条道路”,成为一种单向度的认识论。还有许多学者认为“科学哲学即自然认识论或科学认识论”,而“技术哲学是自然改造论或人类改造自然的哲学”。显然,将诸如技术研究、技术创新、技术哲学都划归为改造世界的范畴或“经济行为”,就把它们排斥在认识世界之外,于是就导致单向度的认识论。

我们根据马克思的“全部认识论”包括两条逻辑运动方向相反的“道路”,提出认识是由科学认识(“第一条道路”)和技术认识(“第二条道路”)构成的一个完整的过程。其中,技术创新成果的“首次商业性应用”或样品、样机的试生产成功,即表明该项技术创新活动的终结,又标志着包括科学认识和技术认识“两条道路”的这个具体认识过程的完成。尔后的批量“生产生活”才是“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革命实践”。显然,没有经过技术创新活动这个“技术实践检验”(包括社会试验)的任何科学技术认识、工艺流程、路线方针政策和举措,直接地进行批量生产或者在全社会实施的教训是十分惨痛的。如“一切向钱看”的主张一下子成为全社会的价值追求,造成了“假、冒、伪、劣、毒”的盛行。如今若不采取坚决措施割掉这个毒瘤,“中国梦”是难以实现的。

第三,树立“全面创新”观有助于解决“分割思维”、文化对立和对抗这个“世界性难题”。“分割思维”和“文化对抗”是传统工业社会发展观的产物。工业社会的“分割思维”既分割事物之间的联系(如分割自然科技、人文科技、社会科技即“做事”、“做人”、“处世”之间的密不可分的关系),又分割实践与实践者、认识与认识者之间的关系,还分割事物(世界)与外部环境之间的关系,总是以一种孤立和封闭的方式来把握对象。如有人认为“自然科学就是唯一正确的知识”,“自然科技能够独自解决人类面临的所有难题”。其实,这是一种现代迷信。

“文化分裂”是斯诺发现但未解决的一个“世界性难题”。马克思、恩格斯早在1845—1846年的《论费尔巴哈》一文中就明确地指出:社会活动中,“三个世界”是“同时存在着”并同时变化发展着的,“从历史的最初时期起,从第一批人出现时,三者就同时存在着,而且就是现在也还在历史上起着作用”[3]。德国著名的物理学家普朗克在《世界物质图像的统一性》一书中也指出:“科学是内在的整体。它被分割为单独的部门不是取决于事物的本质,而是取决于人类认识的局限性。实际上存在着从物理学到化学,通过生物学和人类学(属于人文科学门类——引者注)到社会科学的连续链条。这是一个任何一处都不能被打断的链条。如果这个链条被打断了,就是瞎子摸象,只看到局部而看不到整体。”因此,克服自然技术创新这个“工业社会里内在固有的”文化分裂痼疾,大力开展全面创新不仅是我国而且是全球人民的共同职责和任务。

第四,全面创新及其驱动全面发展,才有人类的全面解放。我国社会科学界有学者在阐述马克思的“解放理论”时说:在马克思的解放意向中“要破除分工,着力点在于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因此,“为了实现个人的解放,就必须通过发展自然科技,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国家,建立新的共同体”[4]。我们知道,人类的全面解放是指从自然分工、技术分工和社会分工中解放出来,而发展并运用自然科技只能破除技术分工对“现实的个人发展的限制”,怎么会直接地“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国家”呢?马克思明确地指出过:“自然科学通过工业日益在实践上进入人的生活,改造人的生活,并为人的解放做准备,尽管它不得不直接地完成非人化。”[5]自然科技“进入人的生活”还只是“为人的解放做准备”,怎么能说是实现解放的“根本路径”呢?其实,关于实现个人的解放,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国家,建立新的共同体问题,马克思早就有明确的阐述。他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因此……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即人和自我或“人同自身”——引者注)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6]显然,人类的全面解放是三大基本矛盾的“真正解决”过程和结果,而“人和自然界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即经济发展也是三大基本矛盾“真正解决”的整合效应,而且只是为个人的全面解放提供物质基础(见图0-3)。

图0-3 人的解放与三大基本矛盾的“真正解决”示意图

示“人通过人的劳动”发生交互/反馈作用。

如图0-3所示,“整个世界”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人和自我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过程和结果。科学发展观也指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亦即促进“三大基本矛盾”的“真正解决”。显然,要实现人的全面解放,单靠“通过发展自然科技”只是一种想像,根本不能“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和国家,建立新的共同体”。

第五,“全面创新学”的创建是顺应“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新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标志着人类迈向“全面创新”时代。关于马克思的“全面发展”理论与胡锦涛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及其之间的关系以及“科学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等问题,我们在《迈向“全面发展”》一书中比较详细地探讨过[7],在此不再赘述。

“科学发展”就是“坚持以人为本”(即“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的“全面发展”(即“三大基本矛盾”的“真正解决”)。因此,“科学发展观”就是当代的马克思主义。目前,诸如“全面小康社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和谐”等等,日渐成为社会主义中国的主流话语。我们认为这不是偶然现象,而是对当今社会的时代特点和发展趋势的一种正确把握,是对传统工业社会“片面发展”(马克思语)观念和行为的一种科学反思。正是基于此,我们提出“全面创新”和“全面创新学”及其全面驱动“五个方面”的发展,如同全面科技、全面生产生活一样,都是“五位一体”(见图0-4)。

如图0-4所示的“五位一体”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如今人类社会已经开始进入“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即由传统的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社会)的“片面发展”经过社会主义社会过渡到共产主义社会的“全面发展”。作为社会主义的中国已经率先并要继续高举“全面发展”(即“科学发展”)的这面伟大的旗帜,为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我们撰写这本专著的唯一企求,就是我国率先将自然技术创新的“经济学内涵”或“经济行为”和“创造”论变革为自然认识论内涵,并实施全面创新驱动“五个方面”的同时、协调、可持续发展战略,开创“以人民为中心”的全面创新驱动全面发展的新时代。

图0-4 “全面发展”的五位一体示意图

示“人通过人的劳动”形成有机整体。

[1] 傅家骥主编:《技术创新学》,清华大学出版社1998年。

[2] 陈文化:《腾飞之路——技术创新论》,湖南大学出版社,1999年。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33-34页。

[4] 杨楹,李志强:《论马克思思想解放理论的内在逻辑》,《哲学研究》,2006年,第8期。

[5]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85页

[6] 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77页

[7] 详见全继业、陈文化:《迈向“全面发展”》,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2年,第1-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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