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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节目形态构成

时间:2022-08-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表1-2电视节目形态的内外之分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了正反合三段式的辩证法,认为辩证是由正题、反题和合题所组成的。纵观电视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如今的电视节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创生、分化和变异着,如真人秀节目就带动了这种强限定下呈现的丰富多彩的面貌。表1-3 电视节目形态的正反之辩电视节目形态的形成是通过编码和解码的机制所构建的。

在本节中,笔者将通过五种解构方法来分析电视节目形态的构成,其中包括宏观—中观—微观之解、动静之解、内外之分、正反之辩和信息之分。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形态的构成能够使我们全方位地理解形态的特征和功能,更准确地观察和预测到形态在规定的时间和空间内的变化。

做研究一般都会从多个层面分析一个事物的特征,物理学普遍把物质细分为三个层级——宏观、中观和微观,这三个层面的构成要素虽不太一样,但相互间却有着紧密的关系。如果从这三个层面分析形态,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理解笔者在上一节中所梳理的形态、类型、模式和元素的关系。从宏观层面看,电视节目形态是由若干个基本节目形态组成;从中观层面看,电视节目类型和模式的变化和交界组成了形态;从微观层面看,电视节目形态构成的最小单位是元素符号[32]

形态一词在许多字典中的意思是指事物的形状神态或形状姿态,这种解释一般指的是事物的运动和静止状态的综合体。物理学中把运动和静止状态视为所有物质存在的基本状态,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这其中包括该物质的所有变化及其过程,而静止指的是事物的位置或性质未变的状态。所以,运动是绝对的,它包括宏观和微观;静止是相对的,它的判定需要参照物的参照。把运动和静止的概念纳入电视节目形态的结构中进行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节目形态的研究包含对静(形式、形状、样子)和动(状态、态势)的研究,“形”关注的主要是电视的构成元素、相互作用及其意义;而“态”关注的是我们看到的和听到的,即元素的走势(表1-1)。

表1-1 电视节目形态的动静之解

在本章第一节中提到,电视节目形态必须具有相对稳定的内部和外部结构,而它的内部和外部结构在如今对电视节目形态的分析中大多指的是其内容和形式。内容和形式密不可分,这是因为内容决定形式,而形式服务内容。内容包含着文化、民族、时间和空间的因素,在节目形态创新中所谓的“本土化”创新,一般都是在内容层面的创新。不同文化、民族、时代和地域的受众对内容有着不同的需求,所以内容变化可以迎合不同的受众;形式指的是节目的组成方式、排列方式或者说是程序,它包含着节目的所有固定化元素,而这些固定化元素取决于生产者,它不承载任何先天或节目本质的因素,它是被塑造出来的。形式是跨时空的,所以与内容不同的是,形式可以不断地被套用,而原创的创新方式一般是建立在形式上的。表1-2显示的是形态的内外之分。

表1-2电视节目形态的内外之分

黑格尔在逻辑学中提出了正反合三段式的辩证法,认为辩证是由正题、反题和合题所组成的。正题必然地派生出它的对立面——反题,并且与反题构成对立,最终两者被扬弃而达到统一的合题。借用黑格尔正反合的规律去辩证形态,它包含着限定性和丰富性的特征,而形态本身中和了两者的特征,形成一种平衡的状态。节目形态的限定性就是指制作者通过自觉的控制对电视节目内容与形式作出的比较明确的限定,限定性是电视节目形态的基本要义,没有限定性就谈不上节目形态。形态创新,也就是对限定方式的创新。限定性主要呈现在节目形态的规则和结构上,这种范围的规定,一方面能够使电视大量地分化成不同的形态,使得每个节目设定各自的特征以便相互区别,共同生存;另一方面可以避免节目之间的同质化,通过这些差异,受众能够更迅速地辨识节目,使节目在更大程度上得到市场的认可。限定的目的其实并不是要让电视节目千篇一律,反之,它是为了使节目在保持稳定特征的同时更加丰富多彩。纵观电视的发展史,我们可以发现如今的电视节目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在创生、分化和变异着,如真人秀节目就带动了这种强限定下呈现的丰富多彩的面貌。节目的意境、气势和神韵都是变数极大的因素,这些变数就如同人的情绪,它是一种精神、内涵。也正是这些变数,使得真人秀节目当中充满悬念,令人无法预测,也让观众有所期待。电视节目形态的限定性和丰富性虽然看起来是对立的,但限定性保证了丰富性,而丰富性是限定性的修辞,让不同形态之间在保持稳定的同时也存在着差异[33](表1-3)。

表1-3 电视节目形态的正反之辩

电视节目形态的形成是通过编码和解码的机制所构建的。根据德国姚斯教授在1967年提出的接受美学中的观点,他认为所有的艺术作品的核心是从受众出发的,就是说艺术作品完成以后如果没有受众的参与,也只是个半成品。因此,制作者在制作节目时除了要考虑自己要传递的信息外,也要考虑到受众的审美接受机制。这两者在相互建构和生成的过程中会形成一种双向构建的关系,也就是现代主体间性哲学思维强调的“视角融合”和接受美学强调的“期待视野”的综合[34]。从传播学的角度分析,“视角融合”可以被看作是编码的一种参照,它是节目制作方在设计形态时所要考虑的因素,而“期待视野”则是受众解码过程中的一种期待。形态让编码者有一个特定的编码方向,也让解码者根据所设定的形态有一定的解码预案。电视节目作为一种主要由收视率决定其存活的视听载体,它依靠着制作方即电视台和受众而存在,因此双方的长期互动是必然的(表1-4)。

表1-4 电视节目形态的信息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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