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势在必行

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势在必行

时间:2022-08-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势在必行朱 鸿[摘 要]本文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缓解农业生产资金不足、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等方面,阐述了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大意义,并从不同方位的形式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设性意见。

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势在必行

朱 鸿

(江西省萍乡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江西,萍乡337000)

[摘 要]本文从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缓解农业生产资金不足、促进农村经济进一步发展等方面,阐述了开展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大意义,并从不同方位的形式提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龙头企业;使用权流转;土地收益权;农产品结构

无论是为了应对全球经济一体化所带来的来自发达国家农产品的冲击,还是为了国家粮食安全,或者是为了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都需要提高我国农业的现代化水平,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实行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更是势在必行。

1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重大意义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我国素有“精耕细作、惜土如金”的传统,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耕作成本的提高,土地撂荒现象不断出现,有的地方甚至有所加重。以江西省萍乡市为例,从1998年开始,全市早稻种植面积除2004年外都是呈下降趋势,种植面积从1997年的51.07万亩减少到2007年的31.4万亩,十年间共减少19.67万亩,平均每年减少近2万亩,另外还有1.74万亩耕地被常年撂荒。农村承包地撂荒有多方面原因,每户种植面积小、效益低仍是主要原因。因此实行土地集约化经营,使土地向种粮大户和农业龙头企业集中即可以解决土地撂荒问题,提高土地利用率。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首先,分散式经营农民要用零售价才能购买到生产资料和原材料,仅此一项,“个体农业”就比“规模农业”的成本要增加20%以上。其次是管理成本,规模生产可以投入机械化生产,而个体生产只能靠农民自已投入较多的时间进行田间管理。第三是分户经营由于生产规模太小,农产品只能依靠中间商出售,中间商要从中赚取30%以上的差价。所以,与规模农业的“低进高出”相比,分户经营的特征是“高进低出”,正是这一进一出限制了农民的收入。因此,农村土地集约经营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民收入。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增强抗风险的能力。农户分户经营方面,由于是个体经营,个体发展,规模小,在遇到天灾时,无法有效组织大规模的抗险救灾行动。在个别农户遇到困难时,也往往只能依靠宗亲关系进行救助,而不能在集体的框架下由大家帮助解决。分散经营无法建立起完善的公共福利机制,也就导致了个体的抗风险能力的降低。而集约化经营,与分散经营、粗放经营相比,集约化经营是一种更能适应现代化要求的经营模式。它用现代化的技术进行生产,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进行管理因而抗风险能力更强。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有效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问题。由于分户经营实行的是家家户户式的经营模式,在生产力过剩后,剩余劳动力无法在农村内部消化,出现了忙时忙得不可开交,闲时闲得无所事事,这样,农村潜在的生产力积极因素就在分散经营的框架下被消耗掉了。农业集约化经营,将“小生产”与“大市场”、城市和乡村、现代工业和落后农业联为一体,把上述生产专业化、产品商品化、服务社会化等进行有机整合,促使农产品的“生产一加工一运输一销售”链相互衔接,相互促进,协调发展,良性循环。而农产品加工业一般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其产业链是农民就业的主要途径之一,可有效缓解就业压力,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

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可缓解农村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现象。由于分户经营,分散经营,规模小,底子薄,可谓单兵作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导致农村发展资金严重不足。而集约化经营规模和竞争优势明显,可以通过公司加农户的形式或成立农业龙头企业,运用市场经济运作手段可有效地缓解农村生产发展资金不足的现象,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2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设想

按照依法有偿自愿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产业化发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农业生产要素市场化包括农用土地经营的市场化。实现农用土地“均田制”向“股田制”转化,是农业走向集约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因此,必须加快培育农村土地市场,实现农地流转的市场化。建立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基点在于:在不改变原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性质的前提下将土地折价入股或租赁,农户土地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使土地收益和分配股份化、市场化,从而保证农民承包土地的收益。由于分散经营的模式存在艰难适应市场变化的缺陷,农户的利益只能依赖目前单一市场功能的“龙头企业”,而这种带有明显“中介”性质的组织和农户之间并未能达成“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共识,脆弱的信用关系常常因为市场价格变化的不利影响而相互毁约,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

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土地收益权实现土地资源重组。在保证集体对土地的所有权的前提下,改变土地分散经营的格局,从整体上对土地资源进行综合规划和利用,引导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并通过向村民配置股权或租赁等市场化运作方式,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换为土地收益权,进一步明确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地位,明确产权关系和利益分配关系,保障村民承包经营土地的收益权,这样就可以实现土地资源的重组。由于农民土地经营权转化成土地收益权,承包期内农田基本建设投入有了保障,大规模高效率利用土地成为可能。土地资源的重组还可以引发劳动力资源的重组,因为土地经营权转化成土地收益权后,保障了农民对土地的收益,为部分有资金有门路的村民放弃对土地的“依恋”提供了条件。他们从被“束缚”的状态中脱离出来,一心一意从事第二、三产业,加快了农村过剩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同时可实现劳动力资源的优化组合。

调整农产品结构,以点带面推广一村一品。在巩固粮食生产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用工业化理念指导农业,用标准化生产带动农业,用市场化运作拉动产业,积极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因地制宜,找准切入点。以萍乡市对此开展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为例,如着力推广“一村一品”,打造“农业特色板块”,实施以点带面,加快建设包括杜仲公司、一村火腿、湘东杨梅、无公害蔬菜种植等各类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并为各村发展特色农业提供科技、信息、市场等各项服务,有力促进特色农业的发展。做到县区有示范区、乡镇有示范点、村有示范户。逐步扩大示范基地规模,通过基地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推行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鼓励和支持各乡(镇)创建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优势农产品和出品农产品生产基地,加快特色效益农业发展。推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区域集中,努力形成“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特色农业发展新格局。

加强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的宣传,转变农民分户经营的观念。一方面是加强农业集约化经营相关政策的宣传,另一方面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入手,从而增强农民集约化理念。为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速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在加快农村“扫盲”和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扩大实用技术培训,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培训体系。通过加强农业教育,提高农民文化科技素质,开发好人力资源,打破贫困落后的恶性循环,采用现代经营方式来管理农村土地,走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之路,促使农业和农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