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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会计队伍管理工作的思考

时间:2022-07-2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笔者认为财政机关不应当充当现代会计队伍的“公公婆婆”,但是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事务,它必须做好会计工作的服务者、管理者和监督者。

江苏省南通市财政局 黄叔明 江苏省如皋市财政局 彭深海 吴晓燕

无论会计的职能如何延伸和拓展,会计核算始终是会计最基本和最主要的职能,因此会计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必须紧扣会计核算及其所产生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坚持诚信为基。自古以来,诚信就是中华民族倡导的传统美德,无疑也是会计工作和会计人员的立身之本,职业之道。但是,现实生活中必须清醒地看到,会计队伍中还存在着很多与我国的文化传统和职业操守相悖离的问题和不足,需要引起会计管理工作者的重视和思考。

一、会计信息失真,长期困扰会计队伍建设

1.会计信息失真、会计造假问题愈演愈烈

企业和投资者之间,企业和企业之间,企业和金融机构之间,企业和政府的工商税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严重错位,引起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对会计管理工作的不满。有些企业财务上弄虚作假甚至于恶意规避债务,即使是一些上市公司,也存在虚假包装上市、恶意圈钱等现象,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造成资本市场的混乱和萎缩。诚信纳税本来是企业应尽的责任,正确处理企业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是公民和法人的应尽义务。

2.会计信息失真成为企业乃至整个社会诚信缺失的一个重要表现形式

会计信息失真的背后是企业在市场经济转型中,过度和片面的追求逐利性导致企业的诚信缺失,会计诚信的缺失成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和主要表现形式。因失信而得益,守信往往则意味着成本的增加和机会的丧失,以至于诚信缺失对企业、对社会都不再是个别现象,而是拥有着庞大的群体。综观国内近年来发生的诸多企业危机事件,都和诚信危机有关。从江苏三友的股权转让事件,到对四川长虹虚假销售的举报,反映出一些企业的诚信修养多么欠缺!“民无信不立,商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在发达国家,缺乏诚信是企业的极大缺陷,撒谎则是非常严重的丑闻。诚信问题绝对不是一个大而虚的问题,信用是企业的立身之本,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假如诚信成为一种稀缺资源,那么所谓“完善的市场经济”只能是海市蜃楼而已。

3.会计人员的诚实守信缺乏有力的环境支撑

一些企业领导受利益驱动,不惜要求、强迫企业会计人员做假,这便使会计人员陷入了两难的境地。要讲诚信,就要付出与领导甚至是利益共同的小团体对着干的代价,而要按领导要求做,就要违背会计职业道德、违背诚信、违背法律、欺诈消费者或有关部门。而管理职能的弱化和手段的落后,使守法的会计人员得不到应有支持和援助,形成了会计人员与企业和主要经营管理者之间畸形的关系:会计人员“挺得住的站不住,站得往的挺不住”,这一怪状使会计人员处于附庸的生存环境。缺乏良好的生存环境使会计队伍良莠不齐,一些即使严重违背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害群之马没有能够得到及时的清除和惩治,严重影响了会计队伍的整体形象和社会公信度。

二、会计管理法规的滞后和管理职能的偏差

会计法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机关负责管理本辖区内的会计管理工作,但是目前财政机关和具体从事会计管理工作的人员,对做好会计管理工作认识上存在着偏差,同时相关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脱离实际的现象,造成了会计管理工作不到位,会计诚信建设推进不力。

1.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的认识上存在误差

会计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财政机关负责本辖区内的会计管理工作。很明显,会计行业中出现的很多问题,财政机关是负有责任的。有人会说,“你这是计划经济时代的思想,现在已经是市场经济了,企业也变成了社会的独立主体,原先的‘公公婆婆’都甩掉了,会计工作同样也是如此,现在的财政部门只是依法做好服务工作而已”。市场经济的基础是法制经济,一切活动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任何超出法律规定的行为和活动都必须得到有效的遏制和制止。会计工作同样如此。笔者认为财政机关不应当充当现代会计队伍的“公公婆婆”,但是财政部门管理全国的会计事务,它必须做好会计工作的服务者、管理者和监督者。三者缺一不可,必须是一个有机的统一。当前,上自财政部下至基层财政所,在转变角色做好会计队伍的服务者上都取得了公认的成绩,但在做好会计队伍的管理者和监督者上都存在明显的不足。财政部在制定会计政策、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加强中国的会计工作与世界的趋同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对全国上千万会计工作者的管理上和会计秩序的有效监督上,思考和研究得还远远不够:国家在全国开展了会计领军人才建设,为会计工作培养领航者、指导者和标兵,这是值得提倡的,但是对造成财务丑闻的害群之马的打击和制裁呢,人们看不到。强调服务,简化会计管理的程序与手续,方便会计人员是对的,但我们对会计人员有效引导和对坚持原则的会计工作者的关心与支持呢,人们看不到。当一个有良知的会计人员在坚持会计职业道德准则时,他们有可能是孤军奋战,他们的勇气更多是来自他们的自身修养和道德操守,而不是法律的支持和威慑,法律让位于道德,这不是一种前进,而是财政部门在会计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严重的误差和滞后。

还有一种错误的认识是“会计不诚信是社会和企业造成的,财政部门无能为力”。会计法规定单位的负责人对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于是不少人就觉得会计资料的不真实和不完整就是企业负责人的事,其实企业的诚信和会计的诚信是互为表里的,社会的不诚信导致环境的恶化影响了会计的诚信,但是会计的不诚信也进一步加重和恶化社会的诚信环境和氛围,社会的不诚信,会计是重要表现形式。因而,不能把会计的不诚信推给社会,不因为会计法将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的责任定位于单位负责人而减轻财政部门对其管理监督检查的责任以及推动整个社会上会计诚信的责任,诚信社会建设需要政府对社会诚信、财政部门对会计诚信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

2.会计管理法规严重脱离实际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太宽松。在加强服务简化程序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要求会计人员每年必须继续教育24小时,会计人员不自觉参加怎么办?现行会计法律法规没有一个有力度的约束规定。市场经济需要一个完善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会计信息失真、会计人员做假,现行制度的缺陷是不是也从中给了他们以造假的空间了呢?同时,再完善的制度还需要严格的执行,当前,会计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除了基层管理者的不努力之外,制度中没有给基层必要的履行职责的抓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当会计制度和准则与世界趋同和接轨之后,如果执行不到位,制度得不到很好的落实,人们不会因为制度的趋同就承认制度的接轨。缺不了必要的执行抓手,仅仅依靠上千万会计从业者的自觉和现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是不行的。因此,只有相关的管理要求而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约束性、惩罚性法律法规是不能有效解决问题的。

3.对会计法律法规执行监督检查不到位

财政部门的同志也经常抱怨:现在企业服税务不服财政,财政部门的人到企业去企业爱理不理的,财政缺少手段。笔者认为财政对任何单位的会计管理都不缺少手段而是缺少作为。按照现行会计法的规定财政机关有足够的权力对任何单位和企业进行检查。会计法没有规定哪个企业哪个行业的会计财政机关不能管理和检查,而是财政部门的管理和检查不到位,遇到阻力没有动真碰硬,回避矛盾敷衍了事。思想上怕得罪人,导致结果上对会计法律法规执行不严格。

4.财政部门对会计管理工作的重视不够

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收入的再分配,围绕这一主旋律进行的收支管理是其运行的主线,对照这一条主线,会计管理工作与其关联度相对较弱,在财政部门内部不可否认地存在着会计管理处室和其工作人员相对边缘化倾向,多多少少影响了会计工作管理者的积极性和职责履行,甚至有的财政部门在全年总结中从头到尾都看不到会计管理工作的一句话,既说明具体从事会计管理工作的同志努力很不够,也说明财政部门领导的不重视。常言道“有为才有位”,当前,会计管理工作中存在着报名、考试、培训等具体事务性的事做得多,着力研究解决社会中存在的会计问题的事做得少,服务性的事做得多,监督检查的事做得少,认为会计不诚信是社会不诚信造成的多,认识到社会不诚信与会计不诚信互为因果的少,嘴上批评会计诚信不足的多,踏踏实实采取措施抓会计诚信的少的现象。只有从根本上改变这一思想状况,才能在会计管理工作上有所作为。

三、创新举措,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建立会计诚信体系

1.完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为加强会计队伍建设提供法律保障

修订完善会计法,加大对会计信息失真和提供虚假会计报告的打击力度。将企业的会计信用等级列为会计法的法定内容。会计法规定了企业必须有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会计核算等,但是没有规定对核算结果的考核评价,是一个重大的缺漏。企业的会计信用等级评定,就是对企业执行会计核算和基础工作的全面考核,是对现行会计法的一个完善。建议在会计法中专章进行明确要求,以明确会计诚信法律责任,使诚信不单纯是一种道德要求,更是一种法律规范和法律约束。修订完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恢复从业资格的年检制度,改变现在从业资格取得后一劳永逸的做法,必须明确规定会计从业资格的后续管理和有效期限,进一步拓宽从业资格的取消条件,加大出口的疏通力度,以便将违规违纪者得到处罚,促使会计人员时刻绷紧坚守财经法纪这根弦,加大会计人员违规违纪的成本,促使会计人员不敢违法,解决会计人员往往屈从于利益做假的问题,提高会计从业队伍的纯洁性。修订完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办法,加大对不按要求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处罚力度,对在一定限期内不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吊销其从业资格证书。

2.提高会计管理工作者自身业务素质,增强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责任感

(1)要摆正位置,处理好会计管理与财政收支工作的关系。会计管理工作与财政收支工作看起来关联度不大,实际二者是相互关联、相互促进的。良好的社会会计工作氛围,有利于促进财政收入的应收尽收以及提高财政支出的真实性,相反,财政部门履行收支分配的职能又为做好会计管理工作提供了较好的平台。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会计管理是夯实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财政收支真实有效的法制和制度保障,会计管理工作者应该通过自身的努力,使会计管理工作与财政收支工作的关联度尽可能更大一些。

(2)要真抓实干,加强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和使命感。会计管理工作相对比较独立,独立承担着光荣而艰巨的会计管理任务,承担会计管理工作的处室与财政部门其他处室相比具有更强的工作独立性,因此,只要在思想上进一步增强会计管理工作的主动性,以敢于动真碰硬的精神,以真抓实干的工作实绩做好会计管理工作,其发挥作用的空间和舞台会越来越大、越走越宽。财政机关的领导要引导、教育和鼓励我们的会计管理工作者,从推进诚信社会建设的高度来重视和关心会计管理工作,在人员、经费上支持会计管理工作,要切实增强会计管理人员做好会计管理工作的光荣感、责任感、使命感和自豪感。

(3)要加强学习,提高财政部门自身会计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作为会计工作的管理者,必须掌握过硬的会计业务知识。当前社会,经济知识的快速更新、会计准则的修改完善,要求财政会计管理工作者主动加强学习,不断适应专业知识的发展变化,成为辖区内会计工作的行家里手,成为令人信服的会计管理工作者。

3.动真碰硬扎实工作,切实做好会计队伍管理工作

(1)以会计从业资格证管理为抓手,加强会计队伍的源头管理。建议参照公安部门对驾驶证、行驶证的管理模式来加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即在发放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到期后旧证无效,必须换发新证。也许有人会问:这是否合法?笔者认为仅管目前我们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没有这一条规定,但如此操作,并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是针对证件而非资格,证件存在有效期是正常的,合法的资格到期自然更换新证。如此,不仅能强化证件管理,更主要的能够对在证件有效期内存在的违法乱纪事件以及没有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处理形成有效的抓手。会计管理工作者可以根据会计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补课合格后换发新证、经法定程序取消当事人资格等措施加强源头管理,促使会计人员必须时时绷紧坚守财经法纪这根弦,不敢轻意违反财经法规。笔者相信如此大胆实践后的有效性对我国会计法律法规的完善会更具有现实的推动作用。

(2)以会计继续教育为抓手,加强会计队伍诚信建设。会计人员的职业准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对会计诚信的理解和认识。一个缺乏诚信的会计人员,很难遵守依法办事、客观公正的职业道德。因此,我们要将会计诚信教育作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队伍建设的第一内容。会计诚信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会计人员公正、客观、正确、谨慎的职业道德,使外在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转化为会计人员内在的品质,最终形成良好的会计职业人格,提高会计诚信度和公信力,自觉维护会计职业道德。会计诚信教育的重点是会计诚信信念建立、诚信文化建设、诚信制度完善的教育上。会计诚信信念建立是会计诚信的前提,会计诚信文化建设是会计诚信的纽带,会计诚信制度是完善会计诚信的机制,它们都是维系会计诚信重要基础,切实使会计人员把会计诚信作为的最重要的工作准则和最基本的工作要求。

(3)以会计法执法监督检查为抓手,加强对做假造假会计人员打击和惩罚。会计法和违反财政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对违反会计法的行为都规定了一些处罚措施。但规定只能是纸上的东西,要落实到实处,还需要人的努力。我们必须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职责,组织力量,加大对做假造假行为打击力度,并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严惩。诚然,打击不是目的,但它却是切实履行好职能必不可少的手段。事实上这几年财政系统自上而下也组织了一些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曝光并处理了一些违法行为,但是这并没有形成相应的社会反响,对披露的一些东西人们已经习以为常,见怪不怪了。这反映了我们检查的面不够宽,披露的问题不够深,处理的力度不够重,不足以遏制和打击弄虚作假的行为。为此财政机关要整合内部监督检查的力量,甚至不排除借助纪检、公安、检察、税务、审计和社会中介等的外部力量,拓宽监督检查的深度和广度,加大对整个面上会计违法行为的打击和惩治力度,使之成为保障会计管理职能到位的有力措施,给违法人员以震撼和威慑,强化和维护法律应有的尊严。

(4)以会计信用等级评定为抓手,加强对企业诚信的管理。通过会计法的修订,规定每个企业必须两到三年内申报一次会计信用等级,由财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评定。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是效果并不显著,原因是申报评定的都是一些会计基础工作相对较好的单位,一些会计基础工作比较差的企业为了不自讨没趣而不申报,达不到促进会计基础工作较差的单位提高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会计诚信度的目的。如果进行法定评定,也有利于大多数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不做假账,能为会计人员坚持会计道德准则提供法律的帮助和支持,改变会计人员坚持原则仅仅是道德约束的窘境,变为法律的意志和要求。这样能通过企业的诚信强化会计人员的诚信,通过企业的诚信反推社会的诚信。假如能真正解决企业的会计信用等级问题,会在很大程度上改变社会的诚信问题,它将推进诚信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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