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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双重匹配视角下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研究

时间:2022-07-2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大学商学院课题组课题组组长:申 韬课题组成员:徐敏喆 蔡 琦 钟碧兰 谢 菲 梁海森      李怡静 高 见 宁学江 谢建宁 黄照温摘 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打造对中国和东盟双边金融合作提出更高要求。

广西大学商学院课题组

课题组组长:申 韬

课题组成员:徐敏喆 蔡 琦 钟碧兰 谢 菲 梁海森

      李怡静 高 见 宁学江 谢建宁 黄照温

摘 要: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构想提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版的打造对中国和东盟双边金融合作提出更高要求。作为中国对外开放的西南、中南战略支点,现阶段广西与东盟各国金融合作“双高、双低”现象(高起点、高投入、低效率、低产出)突出,究其主要原因在于现有相关金融合作方案未能切实立足于广西—东盟双边实际发展需求。随着广西与东盟经济合作的深入推进以及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发展,本课题以需求双重匹配——广西和东盟各国金融合作需求在时间、空间上的相互匹配为切入点,首先,深入分析广西—东盟金融合作现状、存在问题;其次,运用聚类分析法,实证研究东盟各国金融发展水平,结合广西和东盟各国未来经济发展规划,基于三大类别深度剖析双边金融合作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最后,在以上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基础上,以确保双边需求相互匹配为导向,提出具有较强针对性和建设意义的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具体路径。

关键词:需求匹配;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

继中国—东盟框架确立,习近平总书记于2013年提出“一带一路”战略构想。为明确国家战略方向,2015年国家发改委、外交部、商务部联合发布《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要求广西发挥毗邻东盟各国的地缘优势,加速“双核驱动”战略重大项目建设,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互联互通海陆国际要道,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鉴于金融在建设海上丝绸之路过程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广西金融对外开放和巩固、创新双边金融合作机制是着力打造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战略的核心。在共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背景下,广西—东盟区域金融一体化的逐步形成,双边金融合作将推升到一个历史性、全局性的新高度。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金融合作取得一系列丰硕成果。银行业方面,截至2015年末,7家中资银行在东盟国家设立25家营业机构,其中5家子行、18家分行和2家代表处。中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东盟区域的布局已形成以新加坡为中心,向其他东盟国家辐射的趋势。同时,受益于我国逐步放开外资银行准入条件,目前新加坡、泰国、菲律宾三国在华共设立7家外资法人银行,并下设39家分行和43家支行。[1]此外,泰国、马来西亚、印尼三国商业银行已在中国内地开设多家分支机构。证券业方面,中新合作持续领跑,“中新”示范项目步入“深水区”,2016年重庆企业获批可在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新加坡企业拟在华发行10亿人民币债券。保险业方面,新加坡、菲律宾已在华设立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015年9月,首届中国—东盟保险合作与发展论坛举办,开启双边共谋跨境保险市场合作新局面,为中国—东盟金融市场协同发展注入“强心剂”。以上金融合作三大领域的现有合作为进一步推进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奠定下深厚、长远的现实基础。

目前,中国—东盟金融合作虽处在初级阶段,但已逐步形成区域内互助和救援机制,双边金融市场合作成效显著,具备深化货币合作的基础与条件。随着广西—东盟金融合作上升到新高度,合作重点逐步过渡到建立区域汇率协调和稳定机制。

(二)研究意义

首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举办以来,双边金融合作制度框架已逐步形成,中国—东盟金融合作进入“深水区”。作为中国面向东盟的桥头堡,广西是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的战略支点,是深化区域金融合作的关键平台渠道,广西的双边金融合作需求日益旺盛。但是,受制于区域内国家和省区间较大的金融发展水平差异和现阶段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规划缺乏精准定位两大主导性因素影响,导致双边合作高投入、高起点、低效率、低产出,双边合作效果差强人意。本课题将广西—东盟金融合作界定为广义区域金融合作范畴,研究国家政府之间的顶层制度设计和金融市场、金融机构之间的基层互动合作,以需求双重匹配为研究视角的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理论层面上,本研究从需求双重匹配视角切入,以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为核心内容,通过系统梳理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重点考察广西和东盟各国的金融发展水平,在此基础上结合其经济发展规划,分析区域内国家和地区经济、金融发展的实际需求,从而确定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选择的理论基础。本课题研究以需求双重匹配为研究视角,展开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研究,着力解决现有合作并未切实考虑东盟国家的实际需求,导致东盟国家双边合作的金融合作需求不足,缺乏应有的积极主动性的问题,拓宽广西—东盟各国金融合作的研究思路,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乃至区域金融合作的研究体系。

现实层面上,广西—东盟金融长效合作具体路径的提出,不仅有利于巩固广西与东盟国家各领域合作机制的丰硕成果,提升广西—东盟金融合作效益和效率,有利于推动双边金融主体的全方位货币金融合作,建立广西—东盟共同金融市场,确保中国—东盟“一轴两翼”合作格局,而且对进一步深化广西沿边金融改革,构建以东盟为首要方向的开放合作新格局,打造广西成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新门户、新枢纽,实现“一带一路”战略目标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现阶段广西—东盟金融合作现状和存在主要问题

(一)现阶段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取得的成绩

1.博览会金融平台作用日益显现

2003年,时任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七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提出,从2004年起每年在中国广西南宁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至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已成功举办十三届,不仅成为具有吸引力、影响力的国际性经贸交流盛会,而且成为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的重要平台。

首先,中国—东盟金融展会,丰富博览会主题和类型。随着中国—东盟经贸合作的不断深入,金融主题在博览会中的地位愈加重要,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经济的冲击,强烈呼吁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在此背景下,2009年第六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中,新增了金融合作展览,方便参会各方了解中国—东盟金融合作最新政策,推广金融产品和服务理念,深入进行金融业务交流合作,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经贸发展。其次,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深化中国—东盟金融高层人文与交流合作机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主办的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截至2016年已经举办8届,参与方包括中国和东盟各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会计事务所等,涵盖金融业务各个领域。通过论坛,中国和东盟各国加强沟通与联系,增进互信与合作,深化中国—东盟金融合作多边协调机制。再次,中国—东盟博览会成为东盟国家和中国其他省份洽谈合作的平台。自博览会举办以来,河南、上海等诸多省市借由广西开展与东盟的多领域金融合作,例如上海在博览会上宣传自身金融优势和特点,鼓励东盟国家在上海开展债券融资。

通过博览会的一系列活动,广西一方面成为中国和东盟高层金融交流、政策协商的根据地,推动中国和东盟各国双边和多边合作,另一方面也发挥桥梁作用,成为东盟各国金融机构打开中国市场,中国金融机构走向东盟的重要平台。

2.广西—东盟金融合作机制逐步完善

2016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伙伴关系的25周年,经过20多年的努力,中国和东盟建立了密切的金融合作机制,广西在与东盟的金融合作中,不仅享受了上述合作机制的便利,还不断加以丰富。广西和东盟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包括两廊一圈、大湄公河、泛北部湾等次区域合作机制。其中,泛北部湾此区域合作机制在广西得到长足的发展,已建立了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论坛和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市长论坛两个机制,泛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的专家组和中方秘书处,还在广西商务厅成立了专门负责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协调与发展的东盟二处等机构。广西—东盟金融合作作为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的重要内容,随着泛北部湾机制的常态化,得到不断深化。

表3-1 中国和东盟参与金融合作机制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课题组.《新形势下的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背景、现状,及展望(上)》,广西金融研究,2008。

3.沿边金融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

2013年11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印发《云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2014年1月广西正式启动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自治区政府发布《广西关于建设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实施意见》,先行先试、创新发展沿边金融、跨境金融、地方金融,发动“金融引擎”,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撬动广西作为“一带一路”有机衔接重要门户的“金融支点”。已取得的成绩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试点业务范围不断扩大。2013年7月,广西在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先开展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2014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业务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个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区域拓展至整个沿边金融试验区,业务种类也延伸至跨境电商结算领域。至此,广西沿边金融试验区跨境人民币结算试点业务从传统边贸拓展到整个经常项目以及资本项目投融资结算领域,业务主体由企业拓展到个人,结算方式由银行柜台结算延伸到电子商务,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得到充分发挥。

第二,试点业务不断创新。跨境人民币贷款率先获得突破,2014年11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正式批准同意广西开展跨境人民币贷款试点工作。11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中国银行(泰国)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新加坡分行等3家境外银行与广西投资集团、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广西方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桂浆纸业有限公司、钦州市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家企业签订了总额为7.7亿元跨境人民币贷款协议。2015年广西实现跨境人民币贷款57亿元,成为继上海自贸区、深圳前海等地之后中国第五个人民币回流地。综合融资成本比境内同期基准利率约低1个百分点,主要投向港口贸易、基础设施建设、清洁能源等符合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导向的领域。在国家控制信贷规模的情况下,试验区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试点,有利于企业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实现人民币投融资循环,并大大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升人民币在东南亚地区的辐射力、竞争力、影响力。其次,通过进一步简化外汇收支事项审批手续、开展经常项目跨境外汇资金轧差净额结算试点、开展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推进跨境保险合作、实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改革、扩大短期外债指标规模等,不断深化跨境金融创新。此外,2015年12月17日,中国农业银行广西东兴支行与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芒街市分行签署现钞调运协议,合作办理越南盾现钞调运业务,成为沿边金融试验区的另一项突破。

第三,配套服务日臻完善。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和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打造,跨境金融信息的需求日益增加,2015年11月26日,南宁跨境金融信息服务基地挂牌成立,该平台金融要闻、汇率变动股市期货、保险、债券、数据中心、专题分析、金融百科等栏目,为国内外金融机构、跨境贸易及投资的企业提供一个金融信息共享平台。

4.人民币结算广度和深度不断提升。

从广度上看,国内各大商业银行纷纷以广西作为桥头堡,设立直属总行的跨境人民币业务平台。工、农、中、建、交行总行以及广西北部湾银行,均在南宁成立了中国—东盟跨境人民币业务中心,提供人民币兑部分东盟国家货币的汇率挂牌、兑换交易及资金清算等金融服务。此外,浦发银行也在南宁设立了离岸业务创新中心。上述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的设立,拓宽了广西与东盟的结算清算网络,加强了融资、资金交易跨境金融合作,加快了跨境人民币产品研发,有效支持广西—东盟经贸合作。截至当前,东盟十国均与广西开展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数据显示,广西年度跨境人民币结算金额已经从2010年的126亿元增长至2015年的1722.83亿元,从2010年6月至2015年12月末,广西跨境人民币收付结算量达到5454.25亿元。人民币成为广西第一大跨境支付货币,在广西本外币跨境收支中的比重上升至53.11%。

图3-1 2010—2015年广西跨境人民币结算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

从深度上看,广西是人民币国际化的先导区,依托良好的经贸基础,广西积极创新并推广“东兴模式”,取得优异成绩。“东兴模式”开始于2014年4月,东盟货币信息服务平台的上线运行,使人民币形成对越南盾柜台挂牌的“抱团定价”“轮值定价”,人民币兑越南盾汇率市场化机制的创立,不仅增加中方银行的汇率议价能力和定价话语权,还实现了各市场参与方的互利共赢,银行增加了跨境结算业务利润,企业和个人节约了换汇成本。更重要的是,跨境结算业务从“地摊银行”回归正规银行体系,有利于监管部门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风险监控,降低系统性风险。“东兴模式”取得成功之后,广西将经验推广到崇左、百色等中越边境地区,逐步形成广西市场的统一汇率报价,夯实中方银行越南盾汇率定价的主导性,构建起统一、高效的人民币与越南盾汇率“零售市场”价格发现体系,并为做大做强人民币对越南盾银行间区域交易市场奠定坚实基础。

5.金融机构间合作逐步扩大

金融监管机构合作方面,经过不懈的努力和沟通,广西与老挝、柬埔寨、越南、缅甸4国央行已经建立良好关系,随着跨境金融交流机制的深化完善,广西正在着手推动建设常态化联系机制。2016年6月广西金融代表团应邀访问老挝、柬埔寨、越南央行,老挝、柬埔寨央行均表示支持本国货币在广西直接挂牌交易,支持广西金融机构设立银行业分支机构、合资证券公司,加快金融业双向开放。越南央行则表示将认真评估广西提出的扩大本币结算业务和地域范围、开展现钞跨境调运、加强反洗钱合作等建议,进一步促进双方贸易和投资便利化。

商业性金融机构方面,来自东盟的越南西贡商信银行、新加坡星展银行先后在广西设立分支机构,上述银行落户,积极开拓了东盟和广西的金融项目,为广西金融业注入新活力。广西北部湾银行积极挖掘东盟市场,先后与越南投资与发展银行谅山省分行、芒街分行和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银行芒街分行签订边贸结算合作协议,成为柬埔寨加华银行的跨境人民币清算行,涉及东盟的国际业务已拓展到境外投资、外商直接投资、外债、海外代付等诸多新的领域。邮储广西区分行将东兴市支行作为跨境人民币结算特色支行,为中越边境红木家具生产、销售和海产品养殖、贸易、加工等特色行业客户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打造沿边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能力。作为我国对外合作的主力银行和中国—东盟银联体发起者,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牵头在东盟发起项目合作,同时积极支持广西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为中马钦州“两国双园”、东兴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凭祥边贸设施等项目建设提供融资融智服务。

表3-2 东盟在广西金融机构情况[2]

资料来源:根据网络资料整理

除此之外,广西还积极推动针对东盟的国际投贷资金,设立了规模200亿元人民币的广西北部湾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这是广西本土首只跨境人民币基金。该基金首期规模20亿元,资金主要来源于广西区政府、国有企业、商业银行、社会资本,委托建银国际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联合成立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主要投放于广西与东盟合作的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产业园区建设和跨境投资企业的经营发展。

(二)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中国—东盟政治互信不足的宏观影响

作为中国的南部省份,广西与东盟开展金融合作主要在中国—东盟合作的框架下进行。但在近年来,中国和东盟的政治互信遭遇不少挑战。其一是美国提出“重返亚太”之后,刻意渲染地区紧张。东盟传统的二元格局,即安全上依靠美国,经济上依靠中国正在悄无声息地改变。一方面,一些东盟国家不情愿与中国展开金融合作,担心中国金融机构的进入会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特别是对于中国的信贷资金,东盟国家忧心其中是否会附加自身不能承担的附加条件。此外,不少东盟国家由于自身资金有限,也更愿意采取PPP等模式与中国展开金融合作。另一方面,一些东盟国家也担心会在中国和美国之间选边站,包括对中国提出的“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东盟国家都具有不同的想法。东盟国家担心接受中国资金,扩大与中国的金融合作,将引发西方的不满,陷自身于危险的境地。因此,广西和东盟的金融合作过程中,东盟更愿意从自身能否获得长久实际利益的角度出发,审慎评估双方合作的深度与广度,平衡各方关系,选择合作伙伴。其二是南海问题升级,政治问题具有不断向经济领域蔓延的态势。2012年中菲黄岩岛事件发生后,菲律宾不顾中国的反对,最终走向国际仲裁的道路。在东盟内部,菲律宾联合越南,希望东盟整体对南海问题发声,向中国施压。无论是东盟内部会议,还是10+1、10+3会议,南海议题都过多占据空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合作议题的谈判。同时,因为南海为题,中国和东盟的合作机制存在沟通不到位,运行不畅的情况,原有合作停滞不前,计划合作受到不利影响。作为广西与东盟金融合作重要伙伴的越南,是南海问题发酵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受国内民族主义和民粹主义的影响,越南相关金融部门无法在不受政治干扰的情况下和广西展开金融合作。2016年7月12日,国际仲裁庭发布一边倒向菲律宾的南海仲裁裁决之后,越南国内也有声音希望仿效菲律宾,提起对中国的新一轮仲裁。如果菲律宾一味要求中国执行裁决,同时越南提起新仲裁,中国—东盟关系将面临新一轮的巨大冲击,广西与越南及其他东盟国家之间的金融合作将不可避免地面临严峻考验。

2.合作互利共赢意识有待加强

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和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经历黄金十年,双方通过自贸区建设,实现了国内经济巨大发展。广西凭借国家的优惠政策和良好的区位地理优势,走在中国—东盟合作前列,但同时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广西—东盟金融合作。

其一是利益分配不均衡。就目前中国—东盟合作成果而言,虽使东盟国家获益,但同时拉大中国和东盟各国的经济差距,造成的表象是东盟获益远低于中国(见表3-3)。东盟担心继续加大与中国的合作,经济差距继续性拉大,对于进一步加深合作的意愿并不强烈。受到国际经济不景气和自贸区建设暴露出的利益问题后果显现的影响,2015年中国与东盟十国贸易总额为4721.5亿美元,同比下降1.7%,为中国—东盟自贸区建设以来出现的首次下降。据商务部数据,2016年1—5月,中国与东盟国家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735.7亿美元,同比下降7.1%,预计贸易总额下降情况将趋于更加严重。中国和东盟的贸易往来是广西和东盟金融合作的基础,双边贸易总额持续下降对于广西—东盟并不扎实的金融合作基础的影响不可小觑。

表3-3 2002—2015年中国和东盟GDP和贸易情况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商务部亚洲司

其二是双方市场开放程度不对等。金融合作持续性效果的获得依赖于双方互利共赢,重在双向、对等,“引进”和“输出”齐头并进。由于资本雄厚,体系健全、运作规范,广西银行业凭借自身区位地理和雄厚实力具有开拓东盟市场的先天优势。但东盟国家经济基础差异悬殊,进入广西市场开展金融合作存在较大难度,以越南为例,即使是越南国内具备实力的大型银行——西贡商信银行(注:西贡商信银行是越南的首家股份制银行,也是越南最大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该行在全球有近万家代理银行,业务涉及储蓄、借贷、证券、金融投资、基金管理、保险等领域,被联合国有关部门评为越南200强企业之一。),都很难满足中国银行业的一系列市场准入条件。虽然广西金融部门和中央积极协调相关事宜,但受制于国内相关法律法规约束,越南大部分银行仍然无法在中国开办具体业务,中国金融市场对于他们成为一个可望不可即的蛋糕。因此,近年来,越南在广西进一步开放金融市场、深化边境金融的态度上,始终保持观望态势,付诸实践的积极性普遍不高。

3.法律法规、准入情况差异性悬殊

东盟十国的法律法规、市场准入条件差异性较大,增加了金融合作难度。例如,文莱属于伊斯兰金融国家,根据伊斯兰教教义开展金融活动,禁止各种形式的利息。柬埔寨、老挝等国由于金融发展水平有限,并未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广西与这些国家进行金融合作,需要充分考虑资金的安全性,注意金融风险管控。而缅甸、泰国、马来西亚近来存在不同程度的政局不稳定趋势,广西与这些国家金融领域的各项合作需要避免过多牵扯政治因素,及时关注政策法规变化。菲律宾相关法律则规定,外国资本进入本国合办公司,最多只能持股40%,加上银行业被大型财团垄断,证券业、保险业发展发展程度不高,限制了广西金融企业在菲的经营活动空间。东盟国家法律法规、准入情况巨大的差异性要求广西金融机构走出去之时,需要更全面、精密地做好项目调研和准备,同时与当地政府积极、有效沟通。

4.金融资源错配现象严重

第一,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分布不均衡。从金融合作的地理分布来看,除了地理位置相近的越南,主要合作对象是其他金融业较为发达的东盟国家,如新加坡。广西与其他金融业较为落后的东盟国家开展的金融合作较少,层次、水平非常有限。从单个东盟国家金融合作的领域来看,通常与大型项目、逐利性项目相伴产生,存在一定程度的政治因素影响,而东盟国家市场化金融业务合作中,有效带动、引导缺乏,主动投资积极性并不强烈。此外,广西与东盟的金融合作,涉及东盟民生,深入群众生活的项目也较少。因此,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倾向于“上层路线”,缺乏一定的普惠性,并未真正让当地居民获得实惠,认为中国企业仅仅为利益而来,不愿予以合作的思维对广西和东盟开展长期金融合作尤为不利。

表3-3 中国对东盟FD I分布情况(单位:百万美元)

数据来源:中国商务部

第二,未能充分满足东盟国家的金融需求。东盟国家金融业发展程度不一,金融合作的需求各不相同,但现阶段广西和东盟金融合作方式集中于单一的货币结算、货币兑换和信贷投放等业务,没有关注国别需求差异性,未能从长远发展予以规划新加坡、马来西亚等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更多是希望依托广西市场,拓展中国其他省区金融业的大市场,充分发挥自身在金融服务业优势。由于国内金融基础设施不完善,金融生态环境一般,柬埔寨、菲律宾、老挝、缅甸等国家,更关注合作过程中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先进经营管理经验和本土金融人才培养。越南等国与广西金融合作过程中合作性与竞争性并存,双方利益共同点的积极开拓成为双方合作的基础。

5.综合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

人才是推进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必不可少的支柱,但是当前广西东盟金融人才储备仍有较大空白。第一,小语种人才缺乏。东盟国家的语言环境差异较大,部分东盟国家民众受教育程度有限,不仅官方语言属于小语种,生活中更多使用当地语言,而国内能够承担培养任务的学校有限,小语种人才数量紧缺,而熟练运用小语种语言同时掌握金融业运作的综合型专业人才更为缺乏,更进一步提升小语种人才的难度。但是,广西金融机构在此类地区开展金融活动,通过语言考验仅仅是第一步。第二,东盟国别研究人才缺乏。长期以来,与发达的西方国家国别研究相比,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东南亚国别研究一直处于非主流状态,受重视程度严重不足。现有东南亚国别研究主要集中在国际关系、华人华侨领域。广西与东盟国家开展金融合作中熟练掌握东盟国家小语种和英语,具有深厚经济、金融专业知识,熟悉当地政治、法律、文化习俗和宗教的综合型专业人才培养成为重中之重。

纵观广西—东盟金融合作历程,双边合作确实取得了一系列重大成果。就目前状况而言,广西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需求尤为旺盛,力争与东盟国家展开全方位合作,在广度上着力拓宽合作领域,在深度上积极推进合作机制。然而,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显示,广西现阶段仍然未能充分挖掘与东盟各国金融合作动力所在,合作意愿与东盟国家的现实需求和潜在需求并未能实现双重匹配,合作过程中对各自合作需求理解不足、偏差或错位等现象,大大抑制了东盟国家在金融领域取得长足进展,导致广西—东盟金融合作陷入滞涩的窘境。为冲破现存广西—东盟金融合作瓶颈,需要深度分析东盟国家的经济发展方向和金融合作需求,只有双方合作需求、意愿相互匹配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双边金融合作的持续、稳步纵深推进。

三、东盟国家金融合作需求深度分析

(一)东盟国家金融发展水平指标构建

1.指标体系构建

金融业发展是一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本课题借助spss19.0,采用因子分析方法分别对2006—2015年东盟十国金融业发展水平的截面数据进行评价。所有数据源于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及全球金融发展数据库,指标变量主要涉及东盟十国的银行业、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水平,如表4-1所示。

表4-1 因子分析指标

2.因子分析

(1)数据KMO检验和Bartlett检验

在对指标变量进行因子分析前,需对数据之间的相关性进行检验,若变量之间相互独立,则无法进行公因子的提取,以至于无法进行因子分析,因此需要采用KMO检验对指标变量间的相关度进行检验。一般认为统计量的结果大于0.5,则可以进行因子分析,本文对2006—2015年的截面数据进行检验后,检验显示10个截面KMO值均介于0.515—0.736之间,适合进行因子分析,且Bartlett检验概率均小于0.05,拒绝Bartlett检验零假设,说明选取的指标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

(2)公共因子提取

对2006—2015年各年份样本数据构造因子变量,采用截面数据样本协方差矩阵,依次计算矩阵特征值、特征向量,并通过方差最大化因子旋转,按照因子旋转后特征值大于1这一原则对每一年份的截面数据提取2个公因子,各年份截面数据公因子总贡献率如表4-2所示,各年份提取的公因子的因子总方差贡献率介于74.96%~90.27%,提取的公因子较好地对原指标变量表示的东盟十国的金融业发展水平进行概括。

表4-2 2006—2015年截面数据因子总方差贡献率

为合理解释公因子1、2的含义,以2006年的数据为例,对公因子1、2的含义进行解释,从表4-3中可以看出公因子1在x1、x2、x6即上市公司的市场资本总额、股票交易总额和保险公司资产占GDP比重上具有较大的因子载荷量,其中,x1和x2反映东盟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情况,x6反映东盟国家保险市场的发展情况,可以定义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公因子2在x3、x4、x5即不良贷款率、资本资产比率、银行部门提供的国内信贷占GDP的百分比具有较大的因子载荷量,三个变量能够从不同角度反映东盟国家银行业的发展情况,可以定义为银行机构的发展水平。

表4-3 2006年各指标旋转后在公因子上的载荷量

(3)综合得分的计算

为了分析东盟各国金融发展水平状况,本文运用线性回归的方法得到2006—2015年各年份截面指标数据的成分得分系数矩阵,以第一个时间截面2006年为例,公因子1、2的得分公式由表4-4可得:

表4-4 2006年截面数据成分得分系数矩阵

F2006(1)=0.306x1+0.354x2-0.212x3-0.038x4-0.065x5+0.474x6

F2006(2)=0.018x1-0.046x2+0.475x3+0.336x4+0.331x5-0.230x6

进而求得2006年因子得分函数为:F2006=0.504 F2006(1)+0.496 F2006(2),同理可得出2007-2015年各年因子得分函数,据此可以求得各地区金融发展水平综合因子得分,如4-5所示:

表4-5 东盟十国2006—2015年截面数据因子分析的综合因子得分

3.因子分析结论

通过表4-5可知东盟十国在2006—2015年间的任何一个年份的综合因子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差距较大,且其中文莱、越南、柬埔寨、缅甸及老挝五国的得分为负值,表明东盟区域内各国金融业发展存在明显差距。从各因子来看,可以发现文莱、越南、柬埔寨、缅甸及老挝五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水平得分均为负值,说明这些国家的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水平较弱,同时银行业发展水平得分也低于其他五国。但是,从表4-5可知,东盟十国在2006—2015年间任何一个年度的金融发展水平综合因子得分均不相同,且各截面数据是相互独立互不关联的,因此,无法直接对每年得分进行加总后进行分类。基于以上分析,本课题以东盟十国2006—2015年各年的金融发展水平综合得分为依据,通过聚类分析对东盟十国的金融发展水平进行分类评价。

(二)东盟国家金融发展水平聚类分析

1.东盟国家金融发展水平聚类分析

SPSS的聚类方法主要有三种:K-均值聚类、两阶段聚类和系统聚类三种,本课题采用系统聚类方式,对2006—2015年东盟十国金融发展水平得分采用组间链接方式,个体间采用平方Euclidean距离进行聚类分析,得到结构如图4-1所示,依据树状图将东盟十国分为I类、II类和III类,具体结果见表4-6。

图4-1 2006—2015年东盟十国金融发展水平聚类结果

表4-6 东盟十国金融发展水平聚类结果

2.结果分析

(1)I类国家(金融整体发展水平较高国家)——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东盟十国中金融整体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主要包括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三国。首先,在证券市场发展方面,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三国的证券市场已经具有一定规模,且证券市场的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在国民经济中占比较大。其次,在银行业发展方面,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三国银行业整体发展水平较高,银行业的不良贷款率较低,资本资产比率较高,银行业抗风险能力较强,稳定性较高。银行业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较大。最后,在保险业发展方面,新加坡、泰国和马来西亚三国的保险业发展较为成熟,保险机构种类较为齐全。

(2)II类国家(金融整体发展水平适中国家)——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东盟十国中金融业处于发展完善阶段的国家,包括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五国。首先,在证券市场发展方面,文莱和柬埔寨两国的证券市场尚未发展起来,交易量极小,而越南、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这三国的证券市场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证券市场监管较为薄弱,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作用不大。其次,在银行业发展方面,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五国的银行业正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中,银行业不良贷款率呈现逐步降低趋势,银行抗风险能力不断增强,稳定性不断提高,但离完善的银行体系仍有一定距离。最后,在保险业发展方面,越南、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和菲律宾五国的保险业仍处于发展阶段,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3)III类国家(金融整体发展水平较低国家)——缅甸、老挝:东盟十国中金融业欠发达的国家,主要包括缅甸和老挝两国。首先,在证券市场发展方面,老挝和缅甸两国尚未形成证券市场,企业的筹融资主要依赖银行信贷。其次,在银行业发展方面,老挝和缅甸两国的银行业发展水平较低,银行风险控制水平落后,不良贷款率长期居高不下,相关信息披露程度较低。最后,在保险业发展方面,缅甸和老挝两国的保险市场规模小、产品结构单一。

(三)东盟国家与广西的金融合作需求分析

2015年,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进出口总额达1803亿元,同比增长19.6%,东盟已经连续15年成为广西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为巩固广西与东盟现阶段合作,挖掘未来双边金融合作潜力,广西应充分分析东盟各国经济发展规划,依据各国经济规划的重点不同,有侧重的进行双边金融合作,为广西与东盟各国未来的金融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契机。2015年马来西亚政府公布《第十一个马来西亚计划(2016—2020)》,马来西亚计划在2016—2020期间,大力发展吉隆坡、新山、古晋和亚庇这四大城市,积极完善马来西亚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槟城交通基建、马新高铁、新街场-淡江高架大道、吉隆坡118大楼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改善原有医疗设施,升级当地医院诊所,发展马来西亚广大农村地区,完善马来西亚农村的电力供应。越南在近期也公布了2016—2020年国家经济规划,在2016—2020年间,越南政府将大力推动农业、物流、金融、商务等领域的发展,积极推动民营资本,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改变原有经济增长模式,大力发展高附加值产业,增加国民经济活力。老挝在2015年制定的《第八个全国五年社会经济发展计划(2016—2020年)》指出通过发展基础设施、自然资源、能源、旅游等重点领域,推动老挝经济稳步发展,在未来5年内,老挝要进一步完善国内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包括首都万象通往越南、泰国等国的多条铁路干线,同时推进国内公路、桥梁等建设,完善老挝交通运输网,通过建设水电站,充分利用老挝优质的水利资源,同时建设沙湾—色诺经济特区、金三角经济特区等12个经济开发区,吸引外国资本对老挝进行投资。广西应借助其与东盟国家在地理上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通过分析不同东盟国家在金融市场规模、抗风险能力、资本市场发展程度方面的差异性,重视不同金融发展水平国家的在经济规划各方面面临的现实需要和潜在需求,有针对性、分层次的与各类东盟国家开展金融合作。

1.I类国家与广西的金融合作需求分析

(1)主动学习、吸收先进的金融机构管理方式

广西金融业发展水平远不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因此,广西应利用好中国—东盟自贸区门户这一优势,吸收学习这些国家的先进经验。在银行业方面,广西银行业应通过建立合作交流平台的方式,定期派遣银行管理人员前往先进国家进行学习交流,吸收这些国家的银行在资产质量控制、贷款风险管控、金融产品研发和业务创新方面的经验,并结合广西自身实际,完善现有银行业管控机制,促进广西银行业健康发展。在证券、保险业方面,相较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广西区内证券、保险机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2015年底广西区内仅有1家证券公司、1家基金公司,35家上市公司;保险市场主体仅有37家,从业人员仅有13.5万人。因此,广西政府应加大金融业开放力度,吸引东盟国家优质的证券、基金、保险机构进入广西金融改革试验区,这不仅可以激励广西现有证券、保险机构提升现有管理水平、形成业内良性竞争,而且可以完善广西现有金融业体系,推进沿边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同时,广西金融监管部门应利于中国—东盟金融发展领袖论坛这一平台,积极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金融监管部门建立定期对话交流机制,学习先进金融机构监管经验,不断改进广西金融业的监管机制,促进广西金融业更好、更快发展。

(2)率先开展双边货币合作业务试点

东盟作为广西重要的贸易伙伴,在贸易过程中,不断加强与东盟国家的货币合作,有利于双边贸易、投资活动的蓬勃发展,减少美元波动对双边贸易投资活动的影响,有效维护区域内的金融稳定。新加坡是国际金融中心,也是重要的人民币离岸业务交易中心,截至2015年底,新加坡国内人民币存款达1.89万亿元,同时,中国也分别与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签署3000亿元和1800亿元人民币互换协议。因此,广西可以借助中国—东盟自贸区这一平台,依托人民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国已具有的优势,率先开展多种类、多层次的双边货币合作业务试点。首先,广西应抓住沿边金融改革开放的机遇,争取更多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跨境金融合作项目,积极探索双边跨境人民币贷款、境外资本股权投资等业务试点,拓展广西各类企业的融资渠道,促进广西经济的发展。其次,随着工商银行、中国银行等银行的中国—东盟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心在广西挂牌成立,广西应鼓励外贸企业在贸易合作中采用人民币进行结算,提高人民币的回流速度,降低广西外贸企业面临的汇率风险,同时扩大人民币在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的影响力。最后,借助中马钦州产业园、中泰崇左产业园等平台,在人民币已与新加坡元、泰铢、林吉特实现直接交易的背景下,打造国际金融合作平台,支持广西与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在医药、生物技术、互联网、智能制造业方面的合作,推进人民币区域化的实现。

(3)双边金融合作领域有待持续拓展

在“一带一路”战略的带动下,广西与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的经贸往来将日益密切,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贸交流的重要枢纽,应在《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共同宣言》的基础上,鼓励双边金融机构开展更为深入的合作。首先,鼓励双边银行机构互设分支机构,由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华人华企众多,且在医药、生物技术等领域具有领先优势,使广西区内许多企业也倾向于与新加坡、马来西亚等地的企业进行合作。因此,深化拓展与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银行在结算、信贷、担保、产品创新等方面的跨境金融合作,不但推动双边金融合作进一步深入,而且能有效服务双方企业的贸易投资合作。其次,推动区域内的资本市场合作,促进双边证券、保险机构合作,加快区域资本市场建设,加强出口保险领域的合作,降低外贸企业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完善中国—东盟自贸区的经贸合作。最后,完善双边企业信息共享机制,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拥有健全的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广西监管部门可以加强与他们在信息披露机制建设方面的合作,构建双边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便于双方金融机构及时全面地掌握企业信用状况,降低银企双方的融资成本和风险水平,改善广西区内企业融资难的现状。

2.II类国家与广西的金融合作需求分析

(1)双边银行间业务合作需求旺盛

广西与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的金融业发展结构相似,证券、保险业发展水平较低,银行是主要的金融服务提供商。随着双边贸易、投资发展势头日益强劲,对双方银行机构间的深入合作需求更为迫切。首先,推进广西商业银行在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设立分支机构。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东盟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集中在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等国,在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较少,为满足双边贸易结算、投融资需求,广西应利用自身地缘优势和政策优势,完善广西区内银行与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银行的代理行机制,健全双边货币兑换机制,更好地满足双方在农产品、自然资源、能源等方面的贸易结算需求。其次,鼓励双边银行业分支机构开展差异性跨境金融服务。双方的商业银行可以依据双边贸易的特点及自身银行的优势开展富有地域特色的跨境金融业务,既可以包括扩大结算、贸易融资和担保等基础业务,又可以包括跨地区的银团贷款、融资代理业务等创新银行业务,实现银行业对双边实体经济发展的支持,满足双边贸易投资的金融需求,推动双边经贸合作双赢的实现。

(2)双边金融监管部门信息交流平台有待完善

由于广西与越南、文莱等国家的金融监管机制尚未健全,在推动双方金融机构深入合作的同时,双边金融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合作,对金融合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沟通和交流,防止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发生。一是构建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平台。信贷、担保和结算业务是广西与越南、菲律宾等国金融合作的主要内容,因此,双方监管部门应通过构建金融监管信息交流平台,通过网络及时对双边金融合作进行监控,同时定期、不定期地举行多边会谈,及时反映金融合作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而建立长效金融监管合作机制,逐渐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化,监管范围的一体化。二是在统一监管标准的基础上,各国依据标准对跨境资金流动进行实时监管,对银行机构从事的跨境金融业务进行规范,提升区域内金融风险处理应急机制,提升区域内金融合作的危机感,共同维护区域内的金融稳定。

(3)金融支持双边中小企业发展

广西与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经济的对外依存度仍然较高,经济发展转型压力较大,要想实现经济的持续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发展成为重中之重,但资金问题成为阻碍双边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原因。随着双边经贸合作日益深入,潜在双边贸易市场不断扩大,为双方中小企业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完善双边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体系,有利于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潜力,改变原有经济增长方式,促进双边经贸合作的深入。相较于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具有市场敏感度高,风险评估能力强的优势,特别是对一些细分市场,中小企业的优势更为明显。因此,广西可以与越南、文莱、印度尼西亚等国共同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基金”,为区域内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改变中小企业融资难的现状,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发展困境,培育经济新兴增长点。同时,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自身信息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境外市场信息,通过贴息贷款、抵押担保等方式对在双边经贸合作中从事口岸边贸、农业技术合作等方面潜力较大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实现中小企业的跨越式发展。此外,双方应逐步开放金融市场,降低金融机构设立准入门槛,更好的实现区域内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资金支持。

3.III类国家与广西的金融合作需求分析

(1)提供金融便利性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现阶段,老挝和缅甸两国都急需完善电网、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具有资金需求量大、投资风险高、时间周期长的特点,再加上老挝、缅甸国内的金融市场不完善,融资成本高的制约,导致缅甸、老挝国内难以依靠自身力量独立完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广西作为“一带一路”门户,应抓住这一契机,利用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为缅甸、老挝两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提供金融便利性支持。首先,广西政府应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广西区内银行对投资缅甸、老挝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企业提供出口信贷支持,帮助老挝、缅甸顺利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奠定双边贸易深入发展的基础。其次,鼓励广西区内有实力的银行直接为缅甸、老挝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跨境人民币贷款,完善缅甸、老挝在公路、电网、铁路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扩大人民币在两国的影响力。最后,设立“中老、中缅投资合作基金”,借助广西区政府信用,吸收资金,投入老挝、缅甸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有效解决他们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面临的融资难问题,完善老挝、缅甸铁路、公路布局,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更好实施。

(2)金融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需求迫切

相较于广西,缅甸和老挝本身的金融业基础更为薄弱,金融业结构单一,发展水平较低。因此,广西作为中国与东盟国家经济交流的门户,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对缅甸、老挝的金融业进行援助,提升其金融业发展水平和金融竞争能力,增强其金融合作意愿。首先,要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通过设立金融技术援助基金,帮助缅甸和柬埔寨完善金融体系建设,在现有金融体系的基础上,推动证券业和保险业发展,完善其国内金融体系,协调各金融部门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促进缅甸、老挝两国的金融业发展,维护区域金融稳定。其次,形成金融业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广西应同缅甸、老挝的金融监管当局、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高等院校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定期组织金融从业人员前往来广西进行学习培训,派遣留学生前往广西高校的金融专业进行进修,提高其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缓解金融合作中面临的金融发展水平不平衡的问题,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的有序进行。

(3)跨境金融业务市场潜力巨大

2015年起,中国与缅甸、老挝实现进出口零关税,有效地带动了广西与缅甸、老挝的贸易潜力,广西应利用北部湾自由贸易试验区优势,充分挖掘中老、中缅边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市场的巨大潜力。目前,仅有中国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两家银行在缅甸、老挝设立分支机构,但随着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中国与缅甸、老挝在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教育、卫生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入,人民币将会在缅甸、老挝两国被更为普遍的接受。因此,广西应利用自身区位优势,积极推进人民币与缅甸元、基普交易结算中心建设,便利广西与缅甸、老挝间的边贸交易,提升广西在中国—东盟经贸合作中的地位,同时提高人民币在缅甸、老挝两国的影响力,取代当地地摊银行的地位,使中缅、中老两国贸易结算业务不断正规化。同时,鼓励广西各类银行赴老挝、缅甸设立分支机构,除办理一般的结算业务外,还可以向当地居民提供人民币贷款、存款业务,为当地民众提供资金保值增值渠道,扩大人民币在东盟区域内的流通量,为人民币区域化的实现奠定良好基础。

四、需求双重匹配视角下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

(一)消除顶层和基层合作意愿错配问题

1.依据经贸发展现状和需求,实现资金互融互通

随着广西与东盟经济合作的深入推进以及贸易方式的多样化发展,金融合作过程中坚持需求双重匹配原则,在经贸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为实体经济融通资金,依据参与主体的金融需求,从工程承包、直接投资和边境小额贸易等方面提供融资支持,有效消除顶层和基层合作意愿错配问题。

第一,为广西企业获取工程承包融资提供便利支持,满足广西对东盟国家不断扩大的工程承包和劳务输出需求。广西企业先后在越南和缅甸等国家承包道路、通讯和电力等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根据广西商务厅统计,2014年广西新签对外承包工程合同金额8.6亿美元,同比增长170%。因此,针对大型海外工程承包项目资金需求量巨大的特点,采用融资租赁、买方信贷或卖方信贷等方式筹集资金和购置大型设备更符合企业需求。除了国家进出口银行和大型商业银行及时为企业出具保函外,广西相关部门可为企业融资提供更多便利,例如扩大政府专项优惠贷款力度,保障企业工程项目按时推进。虽然广西企业面向东盟国家开展工程承包项目的数量逐年增加,但是与世界百强企业相比,广西企业的整体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仍然偏低,为了扩大企业对外工程承包意愿,推动“一带一路”战略的有效实施,不仅需要引导企业有效获取、积极利用和按时偿还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而且需要帮助企业及时掌握最新经贸政策,让企业获取有效咨询建议,顺利完成项目。

第二,广西与东盟各国相互扩大直接投资优惠政策,满足双向直接投资对特定地域和行业的要求,打造互利共赢格局。广西对东盟的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越南、老挝、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等国,涉及运输、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建设和矿产开发等,而东盟国家在广西的投资主要集中于房地产、批发零售和制造业。广西和东盟国家在保持原有投资政策的基础上,还可以综合国家发展规划和实际投资需求,配合“一带一路”项目建设,对重点发展领域调整税费缴纳比例,吸引企业持续投资生产。此外,由于广西与大部分东盟国家的气候和地形条件相类似,经济和产业结构也存在一定相似性,均以劳动密集型的农业和轻工业为主导,为了加深双方投资合作,对于互补性领域和高新技术领域的直接投资需给予更大力度的金融政策支持。

第三,提供更便捷的小额贷款和小额汇兑结算服务,满足边境旺盛的小额贸易和边民互市贸易需求。广西与越南东北部接壤,拥有25个国家一、二类口岸,26个中越边民互市点,边境小额贸易发展迅速,2015年交易数额排名全国第一。随着2016年新版《广西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商品管理规定》出台,2016年上半年边民互市贸易增速高达32.3%,对此,广西城市商业银行和越南股份制商业银行可以进一步加强合作,依据边境特色产业开发更多针对小额贸易的小型贷款,支持边境企业开展边境加工贸易,实现从“过路经济”到“加工增值”的经济方式转变。此外,中国工商银行和中国银行等在建设现有南宁市区域性人民币清算平台的基础上,可以增加服务网点,提高小额汇兑结算效率,方便跨境合作区的边民和边境企业进行结算,更好地配合广西“十三五”规划对口岸经济发展的要求,促进沿边经济发展。

第四,推动跨境电子支付方式创新,支持新型贸易业态发展。2015年,《广西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中国—东盟跨境电商产业园落户南宁,广西与东盟国家的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步入快车道。随着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和个人的实时结算需求量不断增加,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和缅甸等东盟国家代表在2016年中国—东盟产能合作高层论坛上建议共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合作,满足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跨境电子商务需求。为了配合中国—东盟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中国农业银行率先积极建设跨境电商结算平台,努力实现实时结售汇、跨境人民币结算和自动汇入汇款。在推进广西与东盟共同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过程中,各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需要重视支付方式创新,满足中国—东盟电子商务企业对实时汇兑结算的需求,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平台的订单分析处理能力,促进新型贸易健康发展。21世纪“电商丝路”建设需要东盟各国进一步深化跨境电商结算合作,共同促进跨境电子支付方式创新。

2.开设意见征求窗口,完善交流模式,提高金融配置效率

当前,广西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涉及货币合作、监管合作以及业务合作等方面,李克强总理在广西视察期间指出,广西未来应着重发展成西南、中南地区对外开放发展的新的战略支点,实现这一目标需依托合理、高效的金融配置。相关政策制定部门既要把握方向,统筹协调,也需要主动开设意见征求窗口,定时举办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合理采纳具有建设性的基层意见,不断完善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银企合作、金融监管合作与金融援助的方式方法,提高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体系的金融配置效率,促进广西与东盟国家间形成互信共赢的区域开放格局。

此外,东盟国家在金融合作领域的顶层部署也需充分征询基层意见。越南、柬埔寨和菲律宾等东盟国家的金融业发展相对滞后,通过主动开设意见征求窗口,广泛调动各类企业建言献策,听取专业学者的意见建议,积极探索、完善政府与各成员国、国际金融组织以及基层企业间的交流模式,对监管层做好相关顶层设计将是有益参考,有助于匹配顶层与基层的合作意愿,规范行业发展,提升合作效率,减少无效配置。

3.企业积极参与公共合作平台,反馈合理需求

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举办至今,参展客商已超过52万人次,参展企业达到2.5万家,中国与东盟国家围绕经济、金融、贸易和旅游等领域合作问题举办了300场以上的会议及交流论坛,并颁布了26份以“南宁倡议”等命名的会议成果文件[3],方便沟通交流、增进共识和共谋发展的重要渠道正实现制度化和常态化。中外参会企业除了宣传产品和谋求合作外,还应积极利用各项会议平台大胆“发声”,及时向政府相关单位和监管部门反馈合理需求和发展意见。2009—2015年,东盟国家领导人与中国企业CEO圆桌对话会议推动中国企业与东盟国家互相签订了270亿美元的合作金额,涉及合作项目领域广泛,该平台成为企业积极参与反馈合理需求的典型示范。未来广西企业继续保持参与平台的积极性,长效帮助相关部门了解基层企业的真实合作意愿和需求,双方就关切项目主动交流,增进合作共识,共谋发展大计,真正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区域合作机制,政府主导、民间促进,确保顶层计划更符合行业发展需求,更“接地气”。

(二)充分发挥现有合作机制作用,重点加强区域金融稳定合作

1.合理运用既有和最新相关金融政策,共同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

广西在新一轮开放格局中被定位为我国沿边开放发展的先导区,肩负推进中国—东盟互联互通合作的重要使命,因此,广西在开展对外金融合作过程中需充分发挥自身政策优势和区位优势,合理利用各项金融政策促进金融业发展。

首先,积极利用既有的少数民族地区优惠政策促进金融业发展。在西部大开发政策、沿海沿边地区开放政策以及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基础上减轻外贸企业和相关金融机构的税费负担,简化相关业务办理流程,促进区域金融发展与合作。其次,发挥泛北部湾经济合作区建设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升级的政策优势,在原有合作基础上积极探索金融合作新机制和新模式,通过加快南宁—新加坡经济走廊和中越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不断拓宽广西与东盟国家的金融合作领域。最后,依据广西区位优势,突出“点、线、面”结合的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策略。受广西各市县地形特点、交通条件、人口稠密度、经济发达程度和金融业发展基础影响,沿边交界地区金融发展水平较低,而南宁、柳州等重点城市经济基础较好,金融发展相对活跃,桂东南的梧州与广东毗邻,非公经济受辐射带动较大,钦州、北海和防城港等沿海港口城市对外贸易活动不断增长,金融发展潜力相对巨大。广西金融资源分布的区域局限性决定了广西—东盟开展区域金融合作不应只着眼于边境地区,需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南宁、柳州两“点”的金融业,随着“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深入实施,再带动钦州、北海和防城港“一线”,使沿海口岸成为未来广西—东盟金融合作的重点区域,最后全“面”开花,深入贯彻广西“双核驱动”和“三区统筹”战略,促进区域金融合作持续发展。

东盟国家需充分发挥现有合作机制,共同加强金融合作能力建设,促进金融业健康、持续发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参与了东亚及太平洋央行行长会议、东新奥央行组织、“10+3”财长机制、亚太经合组织财长机制和亚欧会议财长机制五个区域性金融合作机制,虽然受历史、政治和经济等原因影响,东盟十国金融发展水平和政府金融合作能力存在一定区别,但在现有合作机制下,各国可以继续增进金融交流,探讨有效合作路径,不断提高金融合作能力建设,共同促进金融业发展。

2.多渠道保障区域金融合作优惠政策和项目落地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以来取得一系列有效合作成果,随着自贸区合作升级和南宁渠道建设,亟须更多渠道保障区域金融合作优惠政策和项目落地。

第一,加强政治互信,提高对话频率,努力实现合作共赢局面。中国与东盟国家需突出在区域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发展等方面的共同利益,减少摩擦与分歧,加强双方政治互信基础,提高现有对话平台交换合作意见的频率,快速适应不断变化的区域经济、金融形势,确保达成有效合作共识,保障区域金融合作优惠政策和项目落地,共同实现合作共赢局面。

第二,继续发挥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商务与投资峰会的“助推器”功能。根据博览会秘书处统计,来自中国和东盟国家的59位领导人出席了前12届会议,均达成务实有效的合作协议框架。未来继续发挥该“助推器”作用,通过大会各项论坛和对话机制有效拓展各国金融领域的合作内容,争取更广泛的国家政策及财政支持,确保相关部门开展密切合作,保障区域金融合作有效落实。

第三,积极发挥经济合作区作用,通过加快合作区内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最大程度保障金融合作项目实施,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目前中国—印尼经贸合作区、中国—东盟商务区、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和“凭祥—谅山”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有序开展,随着基础设施和信息网络等服务不断完善,将吸引大批客商投资,有利于深化经贸、金融合作关系和承接产业转移。

第四,推进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建设。2016年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于南宁成立,广西开启了面向东盟的统一产权市场建设工作,旨在更好地提升区域性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功能、区域性融资服务功能和区域性资产定价功能。加快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有利于广西—东盟的区域资本化运作和企业并购重组,也是便利投资资本退出的重要部署,深入推进区域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对区域金融合作起到良好的保障作用。

3.突出维护区域金融安全稳定的监管合作

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爆发频率加快,区域金融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所在,尤其是东盟国家在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性,处理金融安全危机的能力参差不齐,这对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安全形成严峻挑战。区域内金融监管合作需不断总结过往经验,同时积极推进银行、保险和资本市场的全方位金融监管合作体系形成。中国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已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发起亚洲区域保险监管合作机制的形式加强中国—东盟金融安全监管合作,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和老挝等国分别参与到了上述合作机制中,这为进一步推动区域性金融安全合作奠定了良好条件。

广西虽然属于地方性政府,但是其“门户”位置在与东盟的金融合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广西可在坚持中央方针政策下,依据自身情况积极开展与东盟的区域金融安全合作,打造金融监管信息共享智库,推动更大范围和更深层次的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加强同东盟国家在金融安全领域的合作,为创造和谐、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区域金融环境贡献力量。东盟国家在遵守共同合作机制目标的情况下,结合自身发展目标,积极开展区域性金融安全网构建工作。目前东盟国家贷款增速过快,不良贷款率上升,风险增大,而且监管方法相对滞后,监控力度不足,亟须完善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体系,推进细则出台,适时调整金融机构准入制度,加大法律监管力度,并充分发挥监管当局作用,主动拓宽区域金融监管合作内容,不断提高监管水平。

4.借势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

(1)加快区域性金融磋商、讨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为了拓宽中国—东盟金融领域共谋合作与发展的交流平台,从2009年起,中国—东盟博览会与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同期在南宁举行。根据博览会秘书处统计,自首届论坛举办以来,中国和东盟各国专家学者、金融精英人士共3000人(次)以上围绕加快区域性金融磋商和讨论机制建设互相交换意见,就深化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合作达成了重要共识。第七届论坛举办期间广西党委书记彭清华提出,借助该论坛契机,广西将以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探索与东盟国家的金融沟通和协调机制,逐步扩大金融领域的对外开放和交流合作,从而为中国—东盟区域金融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持。除了中国和东盟等周边国家的银行、证券、保险和投资机构负责人及专家学者参会,来自欧美的金融领域人士也积极参会,境内外众多新闻媒体对论坛相关内容进行宣传、报道,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作为国际性金融磋商和讨论会议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未来可以充分借势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面向各成员国和发达国家邀请更多金融部门相关领导、金融机构负责人和金融领域知名专家学者参与论坛,同时积极利用中国—东盟银行家圆桌会议机制共谋对策,加快广西—东盟区域金融磋商、讨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2)不断深化务实合作,推进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金融合作是中国—东盟合作的重要内容,第一至第七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的主题均围绕“合作”而设立,《共同宣言》等多个论坛共识文件也对金融合作和金融服务的与时俱进提出了更高要求。借势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不断深化广西和各国政府、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间的务实合作,加快推进广西—东盟区域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有助于区域金融市场融合发展,为广西—东盟经贸合作提供有效服务,实现互利共赢。

根据已确定的2016年第八届金融论坛主题内容,一方面,可以加强探讨跨境征信合作和服务“互联互通”的金融务实开放合作。加强广西—东盟的跨境征信管理交流和务实合作,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就征信条例和监管方式积极交换意见;大型评级机构间逐步推广评级结果互认,减少重复跨境评级认定工作;探索信用信息跨境流动与共享方式,确保在安全利用企业和个人跨境信用信息的基础上,更好地为金融领域服务,防范信用风险。广西—东盟区域互联互通顺应区域内经济、贸易和人文交往需求,随着各方沟通往来密切,互通领域不断扩大,金融服务合作可以突出跨境保险业务,增强广西和东盟国家在建设合作、商品运输、出口信用和旅游等方面的保障。

另一方面,可以推进广西—东盟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通过区域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股权交易市场、货币结算一体化平台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体系建设,优化金融发展环境,规范区域金融市场发展,承接区域产业转移,服务经济技术合作。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创新,积极探索一体化跨境金融服务模式,并设立区域性投贷基金,为广西和东盟国家企业开展相关投融资业务服务。未来继续发挥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的品牌力量,助力区域金融务实合作和区域性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是实现区域金融发展的重要路径。

(三)坚持国别需求导向,精准定位合作突破口

1.加强广西与I类国家的合作关系,实现局部金融一体化

根据第四章模型结果可知,目前东盟各国经济、金融发展水平差距较大。运用区域经济发展梯度转移理论解释该结果,主要是因为东盟I~Ⅲ类国家的生产活动分别处于工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所以形成差异化的实际金融合作需求和潜在金融发展需求。如果仍然坚持同质化合作模式,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广西发展与东盟各国的金融合作关系,因此,需从东盟各国金融发展层级出发,坚持按国别金融需求作为合作导向。

从梯度转移理论视角理解I类国家定位,新加坡、马来西亚和泰国的主导产业处于创新和发展期,其经济和金融发展水平在东盟国家中排第一梯度。高梯度国家和地区往往在不懈地创新和开放中获得发展,新加坡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高,金融衍生品丰富,泰国和马来西亚是“先进新兴市场”中法律法规相对完善的国家,拥有大量上市公司,三国已实现证券交易所连接,相互证券投资十分便利。广西与I类国家经贸联系相对紧密,金融关联度较高,对加快金融一体化需求迫切。因此,广西需积极向金融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学习,重点了解其较领先的金融政策、金融管理方式和协调机制,及时弥补自身金融机制存在的不足,并积极与I类国家开展交流合作,引领东盟区域合作发展新格局。

Shin和Wang(2004)利用区域金融合作程度来解释金融一体化程度。目前广西与I类国家在信息交流、监管合作、金融市场融合和维护汇率稳定等方面的合作不断深化并且前景广阔,新加坡和马来西亚竞相向广西企业抛出前往上市的优惠条件,由此可以预见,局部金融一体化目标具有高度实现可能。这将为东盟区域内其他国家的金融合作形成示范和激励作用,并逐步朝推进广西—东盟区域金融一体化方向发展。

2.以核心集群金融一体化方式逐步推进广西与Ⅱ类国家合作

在区域经济发展梯度转移理论中,中、低梯度地区通过承接高梯度地区的产业转移和扩散获取发展机会,文莱、越南、菲律宾、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五个Ⅱ类国家正是属于此类中梯度地区。Ⅱ类国家与广西产业合作关系密切,经贸往来相对频繁,其中越南长期是广西在东盟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马来西亚—中国关丹产业园和中国—马来西亚钦州产业园建设使两国园区内以及周边的相关产业联动积极,但是Ⅱ类国家的金融业几乎以银行业为主,银行贷款对核心产业发展的贡献力巨大,直接融资比重很低,资本市场发展相对缓慢,不平衡的金融体系将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摩根史丹利亚洲投资管理执行总裁詹姆斯认为,同级市场间增强金融合作有助于发挥市场活力。广西与文莱、越南、菲律宾、柬埔寨和印度尼西亚的经济发展差距小,金融重合度较高,双边金融领域部门业务合作需求旺盛,谋求合作共赢符合区域发展需求和各国共同利益。虽然Ⅱ类国家金融市场规模较小,但是广西作为与东盟对接的前沿和窗口,可以依据美国经济学家赫希曼提出的不平衡增长理论,选择与东盟Ⅱ类国家在生产制造、贸易加工和农业技术等产业关联度较强部门开展投资和合作,发挥金融资源的最大化作用,互相放宽投融资门槛,扩大自贸区减免税政策受益范围,为核心产业集群化发展创造优势环境,助力跨国企业兼并重组,扩大规模经济效应,以此为契机围绕产业集群提高与Ⅱ类国家的金融一体化合作。

通常在经济发达地区,证券市场作为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良性金融系统表现为银行系统与资本市场均衡发展。东盟的金融市场状况差距较大,既存在新加坡一类成熟市场,也存在越南等处于建设阶段的金融市场。因此,不断拓宽广西与Ⅱ类国家的投资合作领域,加快印度尼西亚、越南和菲律宾接入东盟区域性股票市场平台,增加金融监管信息交流,逐步实现广西与Ⅱ类国家核心集群金融协同发展,将使众多企业和投资者获益,形成将近2万亿美元总市值的东盟一体化资本市场[4]

3.推进广西对Ⅲ类国家的金融技术援助和双边金融领域部门合作

缅甸和老挝的经济发展水平在东盟国家中排名最靠后,人均国民收入较低,其主导产业部门处于梯度推进理论中的衰退阶段,产业发展缺乏活力,但是近年两国存贷款业务量出现一定幅度上升,源于政府鼓励私人企业投资银行,多家私人银行建立,业务结算量增加,银行结算业务市场潜力凸显,金融基础设施建设需求迫切,亟须获得各类金融便利性支持。为了配合双方经贸交往,建立更密切的经济合作关系,广西需精准定位缅甸和老挝的金融合作需求,增加对Ⅲ类国家的金融技术援助,帮助其提高金融基础设施水平,建立中国—东盟区域短期流动资金困难援助制度,着力化解投资贸易难题,弥补现存合作机制在救助、帮扶方面的不足和短板。广西提供金融技术援助有利于双边金融领域部门加强合作,并带动Ⅲ类国家积极参与区域金融合作,最终形成以I、Ⅱ、Ⅲ类国家具体合作需求为导向的多层次区域合作体系,丰富区域金融合作成果,为其他区域的金融合作提供有益借鉴。

4.优化区域内货币结算方式,逐步推进人民币区域一体化进程

从2009年中国国务院提出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以规避汇率风险至今,广西的结算规模获得跨越式发展,位居八省之首。根据汇丰银行调查,目前中国、新加坡、美国等七国对跨境人民币使用意愿普遍升高,而且随着广西范围内开展跨境人民币支付业务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数量增加,坊间高度期望广西推进东盟国家货币银行间挂牌交易。为了优化结算模式,简化手续流程,人民银行南宁中支开启了跨境人民币业务统一清算平台的搭建工作,目前该业务平台已统一、高效地整合工行、中行等国有大型银行以及参与结算的商业银行的自有系统和1000余家境外代理行的资源,使银行在“了解”和“尽职”基础上能直接办理合规业务,极大缩短资金入账时间,为企业节约资金成本。建设和完善由广西牵头的广西—东盟区域货币结算平台是优化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直接有效方式,有利于逐步推进人民币区域一体化。

根据区域一体化五阶段理论分析,中国—东盟区域合作朝着第二阶段自由贸易区的高级方向迈进,未来在不断完善广西与东盟国家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人民币区域一体化进程有助于构建中国—东盟区域一体化合作新格局。随着边贸往来高速发展,中国与越南、缅甸和老挝等交界地区在一定数额内愿意自由使用人民币结算、支付和兑换,东盟“旅游热”同样带动越南等国零售业接受人民币付款,人民币区域一体化获得了有利的发展环境。根据复旦大学教授甘当善的建议,可以持续发展人民币跨境使用主体范围,推动人民币离岸市场发展,并且创新跨境人民币存贷业务之外的其他人民币产品,丰富人民币用途,增强跨境人民币使用意愿,逐步推进人民币区域一体化进程。

(四)实行机构层面“走出去”“请进来”双向推进

1.鼓励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开拓区域市场

第八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已将“金融双向开放”列为讨论主题,由此可见,广西以及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加速挺进对方市场有利于金融合作开创新高度。2010年10月,中国—东盟银行联合体成立,双方就加深银行业合作取得重大成果。截至2015年底,中国银行在除文莱外的9个东盟国家均开设了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在越南、柬埔寨等国设立了办事处,银联卡在各东盟国家内实现受理。随着金融双向开放程度加深,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将扮演更积极、重要的融资作用;广西地方性金融机构也应结合外贸产业发展特点,大胆、主动地走向东盟市场,增加分支机构和合作机构数量,开展银团贷款、股权合作和其他融资代理业务,并尝试开展东道国货币储蓄、贷款和清算等业务。地方性金融机构积极“走出去”的过程中,需坚持深耕力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创新业务种类,增加资产规模,切实为区域客户提供金融服务,努力赢得区域市场口碑,保障区域金融合作成果。

2.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通过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加快发展广西银行业,因此,吸引东盟金融机构入桂设立分支机构以及构建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符合该发展要求。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能够吸引更多“外来”金融机构入桂,2008年,新加坡星展银行成为首家在南宁开设分行的东盟国家法人银行,不仅为跨国企业在广西发展提供金融服务,而且通过境内外联动为广西企业在境外投资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推进,更多东盟国家银行将被吸引到广西开展相关业务和金融合作。加大力度完善广西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发挥支付结算和托管等金融服务的最优功能,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有助于东盟金融机构和港澳台金融机构携带大量资金入桂发展,为广西和东盟贸易商及投资商提供更高效的金融服务。通过深入实施“引金入桂”战略,合理配置金融资源,提高广西与东盟的金融合作效率,在此基础上沿着南宁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目标发展,不断扩大南宁在东盟国家的影响力,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金融支持。

(五)产、管、金结合,确保信息对称、沟通顺畅,有效控制风险

1.建立产、管、金创新一体化配合模式

借鉴传统的产、学、研模式创新广西—东盟金融合作路径,建立产、管、金创新一体化配合模式,即根据产业主体需求、管理目标和金融支持机制的紧密配合,形成互利共赢的创新一体化配合模式。广西与东盟国家金融机构可以综合双方企业在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综合发挥金融的支持作用优势,走出广西与东盟金融合作的新型路径,优化金融配置与生产和管理的配合,促进产业成果转化和管理方法提升。

通过选取东兴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和凭祥边境自由贸易示范区为先行试点,率先在部分企业中建立产、管、金创新一体化配合模式,针对企业所属行业特点,创新适合生产需求的金融产品,深化金融、产业和管理一体化配合效果,大幅度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实现三方一体化互助合作。之后视效果逐步在中马、中泰以及中印尼等产业园区推广,充分运用金融服务企业发展,增强企业产品的区域竞争力。

2.提升区域经济、金融业信息共享与专业人才交流互动

市场经济活动中,信息不对导致称逆向选择风险增加,提升区域经济、金融业信息共享有利于双方构建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首先,从规范广西和东盟区域的经济、金融信息统计口径及报告格式着手,统一信息呈现样式,有利于区域内主体主动查询和获取所需信息;其次,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数据的采集和共享,逐步扩大到担保、未分配利润、证券投资和或有负债等其他数据的分享交流,便于广西—东盟区域金融合作和协调监管工作顺利进行;另外,建立广西—东盟信息交流中心,将南宁建设成为区域信息共享枢纽,并积极鼓励国内外智库在南宁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区域信息共享工作不断发展完善。

广西与东盟国家山水相邻,人文历史渊源较为深厚,人文交流被列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内容,运用人才交流互动夯实金融合作具备扎实基础。通过建立、健全广西—东盟区域金融专业人才的沟通联系机制,提高专业信息分享交流频率。例如,广西可利用与东盟国家的友好城市关系将访问交流常态化,积极学习新加坡先进的人才管理经验,并将自身金融人才交流机制向柬埔寨、老挝和缅甸等国家介绍推广,实现经验互补,共同提升区域金融人才队伍水平。开展人才培训合作,提高金融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学术水平,与区域金融发展接轨。例如,考虑选址新加坡设立金融实践基地,丰富广西—东盟区域金融从业人员实战经验。在南宁合作设立中国—东盟金融学院或干部培训学院,邀请著名高校和研究院合作办学,创新金融人才培养机制,为广西和东盟国家培养更多本土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3.完善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和行业自律制度,增强共同抵御区域性金融危机能力

1997年和2008年的两次金融危机均对中国和东盟金融市场产生较为严重的冲击,反映出金融机构在内控管理和风险控制方面仍然存在较大的提高空间。区域性金融危机严重威胁各国金融体系的安全,极大地破坏区域经济发展,中国和东盟国家领导人多次公开表示将就防范和降低区域金融风险加强合作,《清迈倡议》就是形成的重要共识文件之一。2016年“亚洲研究论坛——清迈协定的多边主义和亚洲合作”会议进一步探讨了维护金融市场稳定的约束机制和制度安排,众多参会者提到,完善的金融机构内控管理制度和行业自律机制有助于从内部防范金融风险。因此,未来应从优化金融机构内部治理制度,加快信息传达,落实监督职责和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广西和东盟金融机构的内控管理合作与协调。支持老挝、缅甸等金融水平较低的国家建立健全银行业协会,在广西—东盟区域内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行业自律制度和内控文化,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提高金融机构风险控制水平。以此为基础,不断增强广西和东盟国家共同抵御区域性金融危机的能力,制定更清晰的金融合作路径,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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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徐坡岭,刘来会.“一带一路”愿景下资金融通的突破点[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05):55-66

[42]苏必庆.第五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策划会综述[EB/OL].广西新闻网http://news.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30619/newgx51c113c8-7844597.shtm l

【注释】

[1]数据来源:根据各家商业银行年报和官方网站资料整理

[2]截至2015年末,广西共有4家外资银行:星展银行南宁分行、汇丰银行南宁分行、南洋商业银行南宁分行、东亚银行南宁分行。

[3]数据来源:第13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将于9月11日—14日在南宁举办[EB/OL].中国新闻网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6-07/19/c_129158934.htm

[4]数据来源:苏必庆.深化金融合作促进区域发展——第五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策划会综述[N].广西日报,2013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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