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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会检查企业的哪些资料和信息

时间:2022-07-2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小明的公司最近接到税务局发来的检查通知书,大家都有点小紧张,毕竟从来没有接受过税务检查。而企业接到税务局发来的检查通知书后,需要知道税务局会检查企业的哪些资料和信息,企业需要如何进行资料的准备。这一点税务局一般会检查企业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重要和主要资产的台账和卡片,并抽查或盘点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主要检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以及税单和税款缴纳情况。

小明的公司最近接到税务局发来的检查通知书,大家都有点小紧张,毕竟从来没有接受过税务检查。小明不知道需要做一些什么准备,税务局又会检查些什么资料和信息呢?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主席令2013年第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

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税务检查虽然不是常事,但也不是什么很意外的事,因为税务检查本来就包括专项检查和日常检查等形}。而企业接到税务局发来的检查通知书后,需要知道税务局会检查企业的哪些资料和信息,企业需要如何进行资料的准备。

税务局会检查企业的哪些资料和信息?

主要包括以下资料和信息:

1.检查企业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具有扣缴义务的企业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包括现金、银行存款,下同)、固定资产卡片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其中总账、日记账应当采用订本},其他账簿可采用活页}。

记账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发票和报销单据等)和记账凭证(会计编制的用于记账的凭证)。

报表包括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各种税务申报表等。

有关资料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备查簿及其他会计资料等。

2.到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企业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

这一点税务局一般会检查企业包括固定资产在内的重要和主要资产的台账和卡片,并抽查或盘点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检查企业原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仓库,抽查或盘点库存情况等。

3.责成企业、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

主要检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以及税单和税款缴纳情况。

4.询问企业、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

这一点主要根据检查的目的和要求来进行询问,一般在检查通知书中会提出要求。

5.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企业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

主要检查企业资料或者货物传递和运输的相关单据和资料,用来校验和核对企业保存的资料。

6.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指定专人凭全国统一格}的检查存款账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账户的企业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税务局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局查询所获得的资料,不得用于税收以外的用途,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

一般情况下,税务局只能检查企业账簿中的银行存款数据和银行对账单及余额调节表,如果需要去金融机构检查企业实际资金情况,需要走专门的审批程序,并需要对检查过程中掌握的企业资金信息加以保密。

税务检查的方式和时间要求

一般来说,税务局可以在企业、扣缴义务人的业务场所进行税务检查。

但是如有必要,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后,可以将企业、扣缴义务人以前会计年度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税务局检查。但是税务局必须向企业、扣缴义务人开资料调查清单,并在3个月内完整退还给企业、扣缴义务人。

如有特殊情况的,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税务局可以将企业、扣缴义务人当年的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调回检查,但是税务局必须在30日内退还。

企业当年的会计资料需要随着经营管理及时编制凭证、登记账簿并纳税申报,如果超过30日不归还,将影响企业正常财务工作。这里的30日是30个自然日,不是工作日的概念。

企业需要如何配合税务检查

企业、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必须接受税务局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有义务向税务局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不得拒绝、隐瞒。

税务局调查税务违法案件时,要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进行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可以吗?答案是可以的。

税务局对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企业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人的迹象的,可以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税务局进行税务检查时的限制性规定

税务局派出的人员到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无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或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的,企业有权拒绝税务检查。

由于税务检查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因此税务局应当建立科学的检查制度,统筹安排检查工作,严格控制对企业、扣缴义务人的检查次数。

税务局应当制定合理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负责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的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规范选案程序和检查行为。

税务局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后才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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