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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园区建设

时间:2022-07-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一、概要  截至2013年12月底,试验区运行3个多月,实施了98项改革措施,包括制度创新、服务业开放、功能拓展和制度保障四个方面。

上海财经大学自由贸易区研究院

一、概要

  截至2013年12月底,试验区运行3个多月,实施了98项改革措施,包括制度创新、服务业开放、功能拓展和制度保障四个方面。

  在制度创新方面,围绕国务院《总体方案》,上海市、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委、证监委、保监委、交通运输部、文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颁发了实施意见,如“一行三会”五十条、央行三十条。试验区实行外商准入负面清单和前国民待遇管理,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改变海关监管模式,促进贸易转型。企业注册成立实行备案管理,注册资金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先照后证,取消企业年检制度,建立企业信息平台,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在服务业开放方面,《总体方案》明确的23项开放措施中,已有15项可以实施,4项需在相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调整后实施(游戏游艺设备生产销售、演出经纪、娱乐场所、增值电信),还有4项需进一步协调推进(国际运输管理、国际船舶管理、有限牌照银行、律师服务)。

  在功能拓展方面,离岸产权交易中心、高端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大宗商品交易中心、“跨境通”电子商务平台等相继建设和运行。人民币跨境使用试点项目已经启动。

  在制度保障方面,试验区成立了工商分局、质量技术监督分局、自由贸易区法庭与派驻检察室、仲裁院、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海关缉私分局、金融机构联合征信体系、口岸大通关信息平台、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构等。

  管委会积极推进各项制度改革,实施亚太营运商计划,调整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编制人才白皮书,开展国际合作交流,与迪拜空港自由区等建立了合作交流机制。

  展望2014年,试验区改革重点工作有:金融改革和突破;负面清单(2014版);新制度的立法;行政管理改革深化;洋山港地区的功能建设;提升园区综合配套;形成新的产业体系;首期改革的评估;探索制度创新升级版等。上海将争取进一步扩大服务业开放,争取国家将更多事项放在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试验区的改革将是动态的和可持续的,可以中长期看好。

二、重要事件

  1.上海自贸试验区规章制度生效首日引发企业关注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决议,从2013年10月1日0时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等办法正式施行。

  10月1日是国庆长假首日,但考虑到国际资本市场并不休息,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大厅取消了国庆休假,照常开放提供业务咨询服务,以便企业了解试验区的新政、新规。企业关注的热点集中表现在试验区内的各项改革措施、企业如何备案注册、如何用年度报告公示代替企业年检、注册资金如何实缴制变为认缴制等。

  高效的审批流程和开放的准入政策吸引了很多海内外投资者。试验区挂牌3天来,已有900多家企业提交了“名称查询”申请,已经超过往年全年数量的1.5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官方网站也出现访问量爆发性增长的情况,每天的网站访问人数达到1.4万,是以往平日的7倍;网页点击量高达190万次,是以往平日的38倍,成了上海最热的政务网站。

  2.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引进来的重要战略基地

  2013年10月4日,作为我国实施文化走出去国家战略首块试验田的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组织的中国影视企业代表团从上海启程,参加戛纳秋季电视节。此次不仅将展示中国优秀文化产品,还将向世界宣传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文化服务领域的开放新举措,让更多的文化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在自贸试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利用贸易便利,促进了文化交流的大繁荣。自贸试验区挂牌前后,基地新增企业数量和注册规模都呈井喷式增长,9月份就新增入驻企业15家,新增企业注册资本108.45亿元人民币。上海百家合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方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盛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作为自贸试验区首批入驻企业,都在文贸基地顺利挂牌。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明确加快对外文化贸易基地建设,并在试验区内取消了外资演出经纪机构的股比限制,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允许设立外商独资娱乐场所等措施,也促进了中外文化的交流。

  利用自贸试验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还将打造国际文化贸易的服务创新平台、信息咨询平台、展示推介平台、人才培训平台和改革试验平台,进一步提升基地服务全国的能力。

  3.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先入区、后报关”模式试点

  2013年10月9日,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先入区、后报关”的监管新模式,货物入区进库平均时间从6分钟缩短至30秒。试验区海关卡口经过全面升级改造,与试验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联网对接,当车辆过卡时,能够在系统中一次性完成全部检验程序。目前,上海海关已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先入区、后报关”模式。新模式下企业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大大缩短,物流成本减少,为仓储物流企业规避大宗商品行情变化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

  4.上海自贸试验区4个工作日可完成注册登记

  上海自贸试验区取消了大量的前置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工商实行一口受理后无论是内资、外资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从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备案证明等手续全部办妥最快可在4个工作日内完成,相较过去至少20个工作日,办理时间大为缩短,方便了企业,也降低了企业的商务成本,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5.上海市工商局公布监管新规 明确年报作假企业将被纳入不良信用体系

  2013年10月21日,市工商局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企业登记管理的规定》,明确试验区内登记的企业须主动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年度报告被抽查时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有违法行为、申报不实隐瞒真实情况或虚假承诺的,将被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纳入不良信用体系。如企业行为违反登记管理规定,将面临处罚。此外,《规定》中还降低了外商投资广告企业的审批准入门槛。

  6.上海自贸试验区仲裁院成立

  2013年10月22日,坐落于外高桥大厦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揭牌。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由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设立,将为自贸试验区内当事人提供零距离仲裁咨询、立案、开庭审理等仲裁法律服务。仲裁院的成立是自贸试验区法制环境建设的重大举措之一,是上海自贸试验区争议解决及法律保障的重要制度性安排,将不断提升上海商事仲裁专业化、国际化程度,与国际仲裁规则和水平相接轨。

  7.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将设立离岸产权交易中心 首个产权项目已签约

  2013年10月23日,作为自贸试验区首批入驻企业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表示,将在试验区内设立离岸产权交易中心,为境内外各类企业提供市场化综合服务,促进生产要素资源优化配置。上海联交所离岸产权交易中心将下设三大服务平台:跨境投资并购交易服务平台、跨境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和跨境企业产权投融资服务平台。上海浦东航空实业发展公司整体产权转让项目在自贸试验区正式签约,成为试验区挂牌以来成交的首个产权项目。此次产权转让项目主要用于仓储、展示、办公等。

  8.上海自贸试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启动

  2013年10月23日,自由贸易试验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分别听取了上海市发展改革研究院和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关于产业规划、形态规划编制准备工作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制定总体规划是贯彻落实《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要求,规划编制要求起点高、时间紧、任务重,市发改院和市规划院要保持密切沟通,加强合作、资源共享,协力推进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议就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规划编制的原则、内容、框架以及时间进度等具体内容作了深入的研讨。

  9.上海自贸试验区进口设备可获免税

  2013年10月24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公布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有关进口税收政策,明确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

  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进口飞机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和《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口飞机进口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对设在试验区内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

  在现行政策框架下,对试验区内生产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进口所需的机器、设备等货物予以免税,但生活性服务业等企业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的货物除外。此外,在严格执行货物进口税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10.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宽进严管”营商环境

  2013年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着力创新投资准入制度,在“宽进”基础上,加强在备案管理、商事登记等方面的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自贸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与“宽进”对应的是“严管”。自贸试验区将坚持把好备案管理制度五道关,包括投资主体告知承诺、备案信息网上公示、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和适时启动安全、反垄断审查机制。区内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登记机关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试验区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三大制度,充分体现出“宽进严管”的要求。

  “宽进”的实质意义在于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严管”的实质意义在于政府能够提供并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探索,始终保持改革创新与风险防范的吻合,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11.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初显成效,试验区条例进入起草阶段

  2013年10月31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启动一个多月来,按照《总体方案》要求,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全面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和改革措施,取得了良好开局。投资管理制度落地实施,自贸试验区实行工商一口受理;各项监管制度试点起步,海关会同检验检疫完成“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试点。同时,上海海关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检验检疫公布了进境货物预检验及核销管理、“即查即放”现场查验模式等18项具体制度。服务业扩大开放逐步落实,23条开放措施中,12项已可以实施;法制保障抓紧完善,试验区条例已进入起草阶段。

  12.上海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运行平稳,调整将越来越开放

  2013年11月4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挂牌后,施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借鉴国际通行规则,研究制定试验区外商投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负面清单,是实行更加积极主动开放战略的重要探索,也是试验区试行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关键举措。经过一个多月的实践,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运行平稳,并初步展示其优越性。这标志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具有提高外资准入透明度、促进投资便利化、转变政府职能三大亮点。

  目前的负面清单还存在不足,今后对负面清单的调整工作有可能是对现有措施的删减,也有可能是对个别目前只能做原则表述门类的细化展开,这些调整会对负面清单的长短产生影响,但是调整的方向是越来越开放。本次发布的是2013版负面清单,今后还会有2014版、2015版,试验区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的工作,将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成熟。

  13.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与派驻检察室成立

  2013年11月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挂牌成立。自贸区法庭将集中受理、审理依法应当由浦东新区法院管辖的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联的商事(含金融)、知识产权和房地产案件,并根据自贸区建设和运行的实际,对受案范围作必要调整。

  自贸区法庭将履行三大主要职责:一是为自贸区建设和运行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二是规范裁判尺度、确保法律正确有效实施;三是积极参与自贸区的纠纷化解,支持改革创新,加强风险预警。

  自贸区法庭还将致力于完善立案工作机制和线上线下诉讼服务;强化司法裁判与商事调解、知识产权调解、商事仲裁等各类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有效对接;构建涉自贸区纠纷动向和风险预警机制;选拔并培育一批精通国内外法律、有较强审判能力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审理涉自贸区案件。

  11月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派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检察室正式成立。市检察院派驻自贸区检察室具备基层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包括办理自贸区内的刑事案件,查处自贸区内的职务犯罪,履行相应的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及金融、航运、商贸等领域犯罪预防工作等七项职能。

  派驻检察室将与自贸区管委会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并突出与自贸区国际化的金融、商贸活动相匹配的专业检察属性,初步配备具有国际贸易、金融、商贸等专业知识的十余名检察官,积极为自贸区探索金融创新突破等改革提供专业化的检察法律服务。

  14.上海海关探索实施企业在自贸试验区内自行运输方式

  2013年11月11日,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内实施区内货物流转自行运输,是继“先进区、后报关”之后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探索实施的又一新动作。在自贸试验区,海关会根据企业的诚信情况给予相应的监管服务措施,只有诚信才能享受到更多的便利,这也引导着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以获得海关更多的支持。

  15.上海自贸试验区将成为我国大宗商品贸易中心

  2013年11月13日,自贸试验区的成立及其贸易细则的颁布,不仅可以通过提升转口功能和物流功能吸引大量高端制造、加工、贸易、仓储物流企业在此落户,而且可以有效解决目前受国际上大多数国家对我国大宗商品反倾销案、反补贴案影响下进出口受阻问题。而企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大宗商品贸易,不仅可以减少税率负担,也可以有效降低企业自身的成本。上海有望成为亚太地区的供应链枢纽,并建成世界领先的大宗商品交易中心,与国际接轨,与跨国公司竞争。

  16.上海自贸试验区将设高端进口商品直销中心和艺术品交易中心

  为了落实自贸试验区“允许在特定区域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的创新功能,外高桥集团将在自贸试验区试点打造专业贸易平台的“升级版”。

  目前,外高桥集团在区外“森兰商都”打造高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未来,外高桥集团将依托自贸试验区现有的250万平方米保税仓库,以森兰·外高桥为载体,通过内外联动,将保税区内的“库”与区外森兰的“店”有效结合,由传统的仓储物流向采购、批发、零售、模式化运营等更广阔的商品空间发展,从而推动国际贸易全产业链的延伸与发展。此外,总投资超过15亿元的上海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二期和三期目前已完成规划设计,总面积10万平方米的国际艺术港将把上海浦东打造成亚太地区新兴艺术品交易中心。

  17.上海自贸试验区供电中心实行一站式送电服务

  2013年11月15日,自贸试验区内第一家公共事业配套机构自贸试验区供电服务中心设立,近期试行一站式送电服务,现场勘查、方案制定、项目施工、验收、装表、送电一气呵成。不仅大大缩短了客户申请办理时间,也加快了送电速度。此外,自贸试验区供电服务中心还推出了“1+2”(即一个项目,现场查勘、竣工验收两次现场服务,就完成接电)、一对一跟踪、微信等一系列优质服务新举措。

  自贸试验区供电服务中心还将尝试开设“网上营业厅”,延伸新的服务功能,并逐步开展光伏太阳能、电动车等新能源项目。

  18.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将建联合征信体系

  2013年11月17日,在复旦大学自贸论坛上,上海银监局副局长马立新指出,上海自贸试验区内有望建立一套征信体系,把现有的央行征信系统和包括工商在内的其他信用平台的信息都集合在一起。同时,证监、保监等系统也有一些新的提法。

  马立新表示,对银行业而言,有几个内容可以在自贸试验区内先行先试,一是产品,二是监管,但最根本的还是银行的管理制度。银行业必须保持弹性,因风险而变,因客户而变,因环境而变。试验区将对具有跨境投资特征和需求的企业带来机会。

  上海证监局副局长朱健表示,自贸试验区可以建设现有资本市场体系覆盖不到的市场以及现有市场所没有的内容。与之相伴,市场主体也可以借助自贸试验区进行业务锻炼和风控能力提升。

  上海保监局局长裴光指出,保监会把上海自贸试验区保险市场定位为离岸保险市场试验区、重点险种创新试验田和保险资金海外投资基地。这将对外币保险业务、外币再保险业务、外币投资、保险辅助业务等构成利好。

  19.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启动

  2013年11月18日,自贸试验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实质性启动。由海关总署牵头建设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跨境通”正式试运行,箱包、化妆品等首批百件商品上线,引来不少消费者下单。在跨境通网站上,商品总价包括价格和关税两部分。关税额占商品价格的10%~50%不等。网站销售的商品分自贸专区和直邮专区两个通道。自贸专区的商品已抵达自贸试验区的保税仓库,消费者下单后就能从仓库发货,主要有箱包类产品。直邮专区的商品则由海外发货,送到消费者手中最快要3~4天,主要有护肤品等。相比国外代购,客户在跨境通平台上购买商品可以避免买到假货,并且到货快,还可以解决售后服务问题。但是,目前跨境通平台上的货物还不多,且在交易类型上只设置了进口通道,尚未设置出口通道。

  20.上海自贸试验区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成立

  为更好地服务自由贸易试验区,2013年11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暨上海文化创意产业法律服务平台知识产权调解中心在自贸试验区揭牌成立。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将为企业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灵活处理各种商事纠纷以及知识产权纠纷的服务。

  国际商事联合调解庭以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上海文化创意产业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是独立的第三方调解机构。此外,调解庭还邀请了英国有效争议解决中心、欧盟国际仲裁协会、新加坡(国家)调解中心、香港国际仲裁协会、香港调解会、美国JMS公司等世界著名调解机构一起合作,通过商事调解这一符合国际规范和惯例的法律资源,帮助中外当事人高效处理商事纠纷,特别是国际商事纠纷。

  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将与自贸试验区法庭建立调解确认程序,使联合调解庭的调解书能在中国及与中国签订民商事司法协助协定的国家和地区执行。

  21.上海自贸试验区实施亚太营运商计划,推进落实金融监管制度

  2013年11月21日,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实施亚太营运商计划,以推动首批20家亚太营运商获得集团总部授权,建立整合贸易、物流、结算功能的亚太营运中心,打造具有国际水准的贸易便利化环境。市商务委正着手制定《上海市集聚贸易型总部促进贸易发展的若干规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向相关委办局征求意见。

  目前,商务部门已完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建设总体方案》中期研究,并指导宝钢集团、易贸集团、申能集团上海石油交易所、华通铂银、上海大宗钢铁电子交易中心分别完成铁矿石、液体化工品、液化天然气、白银、钢材5个品种在区内建设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的实施方案。

  与此同时,自贸试验区正在推动投资管理制度落地。据自贸试验区管委会透露,上海海关确定了6家区内企业试点凭舱单“先入区、后报关”模式,并已完成14票业务运作,货物入区通关时间可缩短2~3天,平均节约物流成本10%左右。有关部门将进一步探索简化进境备案申报要素,争取年内形成操作方案。

  22.上海海关在自贸试验区设两个缉私分局

  2013年11月27日,为更好适应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的运行特点及上海关区各口岸现场业务量的逐年递增,加强对新形势下走私风险的防控,上海海关于11月27日挂牌成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海关缉私分局”和“上海浦江海关缉私分局”。

  新设立的两个缉私分局将贴近海关业务一线,加强业务现场警力,探索上海自贸试验区背景下的缉私工作新举措,加大对黄、赌、毒等各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的监控和打击,与海关正面监管形成配套,维护和保障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23.“启运港退税”政策将在自贸试验区扩围

  2013年11月28日,已在洋山港部分航线上试点的“启运港退税”政策将在自贸试验区扩围。目前,“启运港退税”政策已在青岛—洋山港、武汉—洋山港两条航线上试点,只要是境外货物在洋山港中转,一经确认货物从启运港离港,就可以办理退税事宜。据市建交委相关人士介绍,此次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将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范围,使更多的货物尤其是长江沿岸货物进一步使用“启运港退税”政策,进一步发挥政策规模效应,使上海更好地服务于长江流域。

  24.上海自贸试验区医疗服务开放 加快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2013年9月2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正式发布,从六大领域扩大了自贸试验区服务业开放措施。医疗服务作为其中之一,设立外商独资医疗机构已获许可。11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规定符合条件的外商独资医疗机构40个工作日内即可完成申请办理,最低投资总额2 000万元人民币,经营期限20年。医疗服务业的开放、外商独资医疗机构的进入,将极大地促进国内医改,多元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将逐步形成。

  25.央行金融支持“30条”带来多项突破

  2013年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正式发布。金融支持试验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金融管理模式。金融支持试验区建设的意义,在于立足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指导思想,按照先行先试、风险可控、稳步推进的原则,把扩大金融开放与深化金融改革结合起来,把培育金融国际化功能与拓展金融创新空间结合起来,形成与国际规则接轨的金融制度框架,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

  26.自贸试验区启动首批人民币跨境使用新型业务

  在2013年12月5日举行的“金融支持自贸试验区实体经济推进会”上,上海地区的7家商业银行和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的7家企业分别签署业务合作协议,标志着首批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和跨境人民币借款业务启动。这也是12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支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出台后第一批落地的试点项目。

  自贸试验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二是推动自贸试验区总部经济和新型贸易业态发展;三是为自贸试验区更加广泛的经济活动提供投融资及汇兑便利。

  接下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将按照市领导的要求,积极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和有关金融监管部门,逐步有序推出投融资汇兑便利、利率市场化、外汇管理改革等各项改革措施,共同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工作,为实体经济的发展搭建高标准、国际化的平台。

  27.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迪拜空港自由区签署合作备忘录

  2013年12月5日下午,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与迪拜空港自由区管理局总裁扎鲁尼共同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就加强两个区域之间的工作交流、开展有关项目合作、共同推进自由贸易园区事业发展等形成共识与机制。

  签约仪式后,双方对国际自由贸易园区发展趋势、深化双方交流与合作、园区管理与发展、进一步发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迪拜空港自由区在经济全球一体化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迪拜空港自由区管理局代表团一行在访问自贸试验区期间还参观考察了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

  28.上海自贸试验区2014年起每年发人才白皮书

  2013年12月6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人才需求”圆桌会议天在自贸试验区管委会举行召开,专业院校和行业企业方面的代表分析了自贸人才供需关系,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人才建设面临国际竞争环境,对人才综合性要求极高,包括对商业道德的要求。

  自贸试验区建设责任重大且时间紧迫,急需得到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尤其对投资、金融、法律、管理、知识服务等方面的经贸人才提出了迫切需求。为应对自贸试验区人才紧缺性,上海对外经贸大学、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市教委学生事务中心三方签约,在区内设立经贸人才培养基地,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才需求白皮书》,明年春季起面向上海各高校学生举办上海自贸试验区专场招聘会。

  29.上海自贸试验区推进口岸大通关信息化建设

  2013年12月10日,上海市口岸办与中国电信上海公司就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口岸大通关信息化建设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双方将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政府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和口岸大通关建设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市口岸办统筹协调、综合服务的职能,借助中国电信雄厚的基础资源、领先的信息技术,积极参与和支撑上海自贸试验区口岸大通关信息化建设,双方将重点在口岸查验单位移动办公、移动监管、通关平台、视频调度等信息化项目进行广泛合作。

  30.“先进区、后报关”企业增至47家

  上海自贸试验区“一线放开”范围扩大, “先进区、后报关”试点企业由6家增加到47家。资信高、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诚信守法的企业优先加入试点。

  “先进区、后报关”扩大试点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有意向的企业需在了解“先进区、后报关”的基础上,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向海关申请加入试点,由上海海关对有意向的企业进行综合评估。此次新增试点企业以AA类的经营单位、仓储企业以及部分条件成熟的A类生产企业为主;经营的商品主要以供应国内外的配送分拨零配件、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冷冻冷藏货物以及大宗期货交割商品等为主。海关将建立联系人制度,进一步畅通海关与试点企业的联系。

  “先进区、后报关”模式是海关“一线放开”创新监管制度的积极尝试,截至2013年12月17日,上海海关共办理“先进区、后报关”业务97起,货值1.4亿美元,重量1.68万吨。

  31.上海自贸试验区调整区内的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

  试验区管委会正在调整产业规划和形态规划。将在国际贸易、金融服务、航运服务、专业服务和高端制造这五大产业导向上做好服务。在搭建贸易平台方面,将着力建设“面向国际、服务国内”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做大做强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总体考虑是要进一步提升园区的服务业比重,加快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深化功能创新拓展、资源要素配置等方面的试点。自贸试验区内将发展新型贸易。从原来传统的货物贸易,向服务贸易、离岸贸易等新型业态发展,包括跨境维修、国际检测、信息服务、离岸服务外包等内容。预计2014年年初,将向社会公布调整方案。

  32.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贸试验区分局挂牌成立

  2013年12月25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自贸试验区分局正式挂牌成立。以“改革创新、先试先行”为原则,成立自贸试验区分局,以更好地适应试验区建立后各类业务的快速发展,并严控质量综合监管上可能出现的风险。

  自贸试验区分局将建立产品质量综合监管模式、成立特种设备应急处置机构、简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制度审批环节、取消中小企业计量检测保证能力评定等行政审批事项、改革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等,并通过10个方面的举措做好自贸试验区的质监改革工作。

  33.上海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平台投入运营

  2013年12月28日,自贸试验区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平台“跨境通”启动仪式在衡山宾馆举行。试点平台是面向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开放性平台,包含了导购门户网站、报关报检、个人行邮税网上征缴、跨境外汇支付等系统。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约5 000平方米的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中心已投入运行。

  “跨境通”已经与联想控股、国旅中免集团、中国银联、中国电信号百控股、东方网、森兰外高桥、东方国际、韩国现代百货、天下牧场、现代产业开发公司等合作伙伴展开业务合作,并与亿贝、亚马逊等大型电商企业进行了深入的洽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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