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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计价利好来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农资连锁商机到 标准计价利好来近年来,我国连锁经营业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成为现代商业和服务业的普遍选择。若在自由连锁和加盟连锁形式下,主要应遵循双方自愿、互利并尽可能简化定价手续和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的原则。在商品采购成本上加一定的利润作为配送价格,能保证总店有钱可赚,特别适于自由连锁和加盟连锁形式的商品配送的计价。

农资连锁商机到 标准计价利好来

近年来,我国连锁经营业得到了政府大力支持,成为现代商业和服务业的普遍选择。据悉,农业部今后将重点扶持如下5种农资连锁模式:支持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创新服务,开展种子、农机具、农药、化肥、饲料等农资供应销售连锁经营;支持流通型龙头企业直接开办连锁超市或连锁商店;支持加工型企业配合连锁经营,搞好农产品和农资的集中配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按照连锁经营的需要,发展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提高产品质量,形成批量,统一向连锁经营企业直供直销农产品;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配送中心,为其它连锁经营企业搞好配送服务,或依托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这些政策支持主要体现在,对象必须以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技术部门所办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主体,对经营管理者有必要的培训,对农产品与农资系列要制定标准,建立全国联网的“绿色通道”,让更多的名优农资品牌走进农产品与农资连锁超市,政府将建立对农产品与农资连锁的制度支持。

据此,连锁经营企业应紧密配合,积极创造条件,完善内部核算制度。首要是确定连锁企业总店或总公司配送给各分店商品的计价标准,但不能为了抢占市场份额而盲目定价。

确定连锁经营企业内部商品配送价格,如在直营连锁形式下,主要应遵循便于管理、利于考核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原则。若在自由连锁和加盟连锁形式下,主要应遵循双方自愿、互利并尽可能简化定价手续和保持价格相对稳定的原则。经剖析连锁经营成败案例,内部配送商品计价标准的解决方法有以下四种可供选择:

1.成本计价法。总店以统一采购的商品成本价作为配送商品的配送价格。这种最流行的计价标准虽然简便易行,但其结果必然是总店无利可图,虚夸分店盈利能力,只适应于正规连锁形式下的内部核算。

2.成本加一定比例的毛利法。在商品采购成本上加一定的利润作为配送价格,能保证总店有钱可赚,特别适于自由连锁和加盟连锁形式的商品配送的计价。但由于这种计价因素较多,透明度不高,难以保证分店利益和连锁企业整体利益。

3.以商品的市场售价计价法。这是一种在对商品存货实行售价金额核算的制度下,各分店的商品账成为按售价登记收入、销售而表示的永续盘存记录,有助于分店的存货日常监管。尤其是在商品售价相对稳定的正规连锁店,使用这一计价标准的效率较高。

4.按协议计价法。按总店与分店之间的协议定价,商品配送价格低于市场售价,其结果有可能使协议双方都比较满意。但因配送活动频繁、商品种类多、价格复杂,离不开连锁总店与各分店之间良好的协调机制和履约态度。

(本文发表于《中国乡镇企业报》200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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