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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农村金融“十不”说不

时间:2022-07-2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对农村金融“十不”说不防范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历来是农村金融工作重点。本文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透视,提请有关方面引起重视。当事故发生后,个别保险业务人员在理赔时常常从保险企业利润出发,不依法保护投保户利益。

对农村金融“十不”说不

防范农村金融风险,促进农村金融体系的健康运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历来是农村金融工作重点。本文针对目前农村金融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透视,提请有关方面引起重视。

一、欠债不还钱,不对。当前一些乡镇不但沉淀金融资产难以搅动,就是每年新增贷款也多有拖欠。逃废金融债务行为是从拖欠逾期贷款开始的。在一些乡镇出现从无意到故意的赖账,严重干扰着农村金融工作秩序,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签约不规范,不行。农村借贷的君子协议、口头承诺,导致日后无据,即使签约也极不规范。有的借贷双方,把借款利息并入本金,或者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给到期还款埋下隐患。有的农信社为了扩股收储,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从本金中强行扣除,违反自愿原则。

三、担保不可靠,不妥。在乡村借贷活动中,仅凭村组干部或借款人亲友、熟人一颗印章就办成了数目可观的借款担保手续,而无任何经济实力,也有以牲畜、农舍等作抵押的,待借款到期无力偿还时,抵押权人却不能处置那些违法抵押物。

四、诉讼不守时,不成。这种情况多发生在一些承包企业。由于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在讨回应收款起诉中,因超过了法定诉讼时效而丧失了胜诉权,大批货款被排斥在法律保护之外。

五、集资不合法,不准。由于非法集资的利率高于合法金融机构利率,对农民产生了一定的吸引力,往往上当受骗。并且,非法集资在当前又以更隐蔽的方式出现,需要我们提高识别能力。

六、存贷不顾息,不该。农村储户存款时一般不精打细算。如未能将长期不用的活期储蓄转为定期储蓄,损失利息不予计较。有的储户因缺少申请银行存单质押贷款知识,要钱急用,只好提前支取自己的定期存款,相比之下,失去更多利息收入。

七、结算不了解,不好。恪守信用、坚持银行支付结算制度,是现代理财的新时尚。有人使用信用卡结算,透支后不及时补足,而是一拖再拖,到头来支付的是高出银行存款好几倍的利息。有的办事人员不熟悉银行票据使用规范,无意中开具空头支票、远期支票,受到银行行政处罚,无可奈何。

八、假币不留情,不安。农村储户缺乏反假币知识,很难用肉眼看清、用手摸准,挣来的血汗钱,换得银行一纸“假币没收单”,有苦难言。

九、穷死不借钱,不必。长期以来,农民不敢借钱,只得长年累月节衣缩食,不肯欠债。一些个体经营业户,也不举债经营,更不超前消费。其实,“债”在生产上规模中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适度负债,可以融通资金,启动项目,加快发展步伐。

十、“保险”不保险,不办。在农村保险活动中,不时发生保户索赔因不在理赔范畴内的事件,被保险人权益受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究其原因,一些农村保险代办机构运作不规范,虚夸保险功能并掩盖某些免责条款,诱导保险消费。有的农户在保险知识欠缺情况下,盲目投保。当事故发生后,个别保险业务人员在理赔时常常从保险企业利润出发,不依法保护投保户利益。

(本文发表于《中国乡镇企业报》200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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