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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实践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3.2 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实践历史实践已经证明,投资银行与证券市场息息相关,相得益彰;同样,中国投资银行的成长壮大也离不开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足发展。也正是在这个舞台上,中国投资银行展开了自己富有创造性的业务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实施使中国投资银行真正地产生出来,独立地营运自己的业务。

13.2 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实践

历史实践已经证明,投资银行与证券市场息息相关,相得益彰;同样,中国投资银行的成长壮大也离不开中国证券市场的长足发展。因此,要深入了解中国投资银行的成长过程和发展全貌,就必须进一步了解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实践。

13.2.1 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程

中国真正的证券市场是在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在此之前,虽然国债发行已有近十年的历史,但基本上只有发行市场,没有转让市场,而且国债发行由政府主持,依靠思想动员和行政手段向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和社会大众售卖。按照财政部的规定,1985年以前国债券不得自由买卖,1985年以后可以用于抵押和贴现;国债券的真正流通是从1988年试点,1990年后才在全国全面放开。从股票市场来看,虽然从1984年下半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张股票(北京天桥百货股份)发行,1985年上海电子音响股份紧随其后,但股票的上市交易一直没有规范的市场。1986年9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个股票交易机构工商银行上海静安股票交易柜台宣告成立,从这个简陋的小柜台起步,中国的股票交易活动才一步一步开展起来。直至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宣告正式开业,1991年7月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宣告正式开业,中国规范的股票交易市场才算真正建立起来。

从深沪两个证券交易所的成立,到全国证券市场的形成,中国的证券市场经历了一个从小到大、日趋完善的发展过程。在深沪两市建立之初,上市交易的股票不足10只,且上市公司的规模小、交易金额低、投资者数量少、整个交易范围仅局限在上海和深圳两地。其后,邓小平同志南方讲话吹响了全国全面试点股份制改革的号角,特别是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和《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的通过,极大地激励了全国广大投资者的热情,中国证券市场从此走上了迅猛发展的道路。到1992年底,深沪两市上市股票已达54只,仅上海证券交易所异地投资者的数量和比重就分别上升到40万人和40%。199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率先向全国性证券市场转化,上市公司数量从1992年的29家飞跃到106家,其中异地公司的数量已经占到1/3,股票交易金额从247亿元猛增至2470亿元。1993—1995年三年中,上海证交所新开户的投资者、异地投资者的比重均在70%以上;同时,1993—1994年,上海证券交易所开始和全国各地交易中心实行电脑联网,逐步将交易网络铺向全国每一个交易网点。到1996年,随着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完成向全国性交易市场转化以后,一个以深沪两市为中心,交易网点遍布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各省区的统一的证券市场形成了。

1996年以后,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开始逐步从量变走向质变。一方面,证券市场的发展规模随着交易客户和上市公司的迅速增多而急剧扩大;另一方面,随着各项市场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中国证券市场不断走向成熟。进入21世纪,深沪两市股票已逾千只,交易者已逾五千万户;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平均超过千亿元人民币,证券市场的年交易额自1999年突破三万亿元大关后,近几年虽有所回落,平均仍在两亿元之巨。更为重要的是,证券市场上的投资品种不断丰富,市场结构日趋合理。债券市场突破了国债单一品种,企业债券市场份额近年来逐年扩大;国有股和国有控股公司的法人股开始入市流通,国库券也开始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投资基金自1998年开发以来,基金数量不但逐步增多(到2003年底深沪两市上市基金已逾80只,到2009年底有望增至550只),而且开放式基金的比重也在日益攀升;股票主板市场正在日趋完善,二板市场开放之初交投活跃;基础金融工具的价格在不断归位和趋于平稳,衍生金融产品(股指期货和期权)的推出也已提到议事日程。上述种种变化已经表明,年轻的中国证券市场正在以更成熟的姿态跨入国际规范化证券市场行列。

中国证券市场发展的全过程给中国投资银行展示才华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历史舞台。也正是在这个舞台上,中国投资银行展开了自己富有创造性的业务实践。

13.2.2 中国投资银行的业务实践

与美国投资银行的发展经历极其相似,在与商业银行分家之前,中国投资银行与中国国有商业银行融合生长。可以说,那时的证券市场业务基本上由商业银行垄断经营,依附于商业银行的证券业务部门(如果说我们承认它是当时的中国投资银行的话),其业务也只是由该商业银行来掌管,投资银行很难有自己的自主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实施使中国投资银行真正地产生出来,独立地营运自己的业务。在这短短不到10年的自主发展时间里,中国投资银行(大部分都是由原来熟悉相关业务的商业银行家组建而成)凭借自己既有的经验,成功地开发了政策范围内所有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承销业务、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公司并购业务、国际业务、投资基金业务和资产管理业务,近年来又开发了网上业务和咨询代理业务等。下面主要介绍中国投资银行20世纪末期以来的一些主要业务实践。

1.证券发行承销实践

证券发行主要指债券和股票的发行。中国投资银行作为证券承销商,主要对财政部的国债发行和境内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进行承销。

(1)国债发行承销。中国从1981年开始发行国债,而且长达10年一直采取单一的行政分配方式。1991年中国国债发行采取了由中央承购包销、地方承购包销和行政分配三结合的方式。全年承销的国债占到当年国债发行总额的2/3(行政分配方式占1/3)。1993年中国建立了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国债发行完全由证券自营商承销。从此,中国国债发行方式开始与国际规范接轨。

国债一级自营商是指具备一定资格条件并经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共同审核批准的证券公司、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国债一级自营商可以直接向财政部承购国债,并通过证券一、二级市场的分销和零售业务,完成国债的发行任务。一级自营商对国债的承购自1995年试行,1996年全面推行市场化的投标方式,财政部对当年共计八个可上市流通的国债品种全部采用“基数承销、差额招标、竞争定价、余额包销”的招标方式。从此,中国的国债发行完全实现市场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债一级自营商管理办法》及《国债一级自营商资格审查与确认实施办法》,中国投资银行要开展国债承销业务,首先必须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然后与已经具备资格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共同竞标,在同等竞争条件下争取相应的承销份额。按照监管要求,中国投资银行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必备条件有:①具有法定最低限额以上的实收货币资本;②有能力且自愿履行国债一级自营商的各项义务;③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且前两年中无违法和违章经营的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④在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之前,有参与国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业务一年以上的良好经营业绩。已被批准具备国债一级承销商的投资银行(包括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除享受参加每期由财政部组织的国债发行承销竞标的权利外,在企业发行股票一次超过8000万股时,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取得担任主承销商的资格,同时可优先取得直接与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公开市场操作的资格,优先取得从事国债投资基金业务的资格,以及自动取得同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国债回购交易等业务的资格。

自国债一级自营商制度实施以来,作为中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营机构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积极申请成为国债一级自营商。已取得资格的中国投资银行和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后年份每期国债发行事务中,都积极参与国债发行承销,成功地实践了国债承销业务。

(2)股票发行承销。中国投资银行在取得证券一级自营商资格以后,除有条件承销国债发行之外,也同时具备承销股票发行业务的资格。自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股份制改革在全国铺开以后,取得证券一级自营商资格的中国投资银行成为承销公司股票发行的唯一承销商,成功地开展了国内股份制企业及上市公司的股票发行承销业务。

由于中国绝大部分公司在上市之前尚未成为股份有限公司,而且以国有企业为多,所以这类中国企业的股票发行和上市都要经历“改制—报审—承销—发行—上市”等一系列步骤。《证券法》颁布以后,中国证券市场的股票发行承销制度逐步向国际规范靠拢,审批制逐步向核准制和注册制演进。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投资银行的股票承销业务在经历了按上述步骤为发行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发行制度之后,也逐步朝国际规范的核准制和注册制方向过渡。在现时的股票承销业务中,中国投资银行需要承担如下工作:①股票承销前的尽职调查,包括对发行公司、市场需求、现时发行政策进行全面调查,其中对发行公司的调查是核心。通过尽职调查,保证发行公司股票发行的一切事宜严格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市场需求,确保发行公告中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②股票发行和上市辅导,即投资银行对拟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培训、辅导和监管,以保证公司按《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组织制度和运行机制,促进上市公司转换经营机制、提高上市公司质量。③对公司进行资产整合和财务重组,一方面保证公司改制以及股票发行和上市符合国家政策和条件,另一方面保证未来的上市公司能够规范操作、高效率运行,成为一个高质量的上市公司。④准备募股文件,即投资银行在监管其合乎报批要求的前提下,帮助公司拟定和验证所有的募股文件。⑤发行和上市报批。⑥确定发行价格和募股方式。⑦实施股票发行承销。

2.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实践

中介上市证券在二级市场的交易以及直接投资上市证券的买卖,即中国投资银行继证券承销业务之后开发的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然而,中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比证券承销业务发展得要早,而且其业务量和操作频度比承销业务要大得多。可以说,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是中国投资银行的主营核心业务,也是其主要利润来源的业务。

除去起初的国有商业银行证券营业部不谈,中国早期的投资银行就是指在沪深两证券交易所申请有交易席位的会员机构,即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统称券商。根据中国《证券法》,经营证券经纪业务和自营业务的券商机构可划分为两类,即经纪类证券机构和综合类证券机构。经纪类机构只经营证券经纪业务,综合类机构两者兼营之。中国投资银行的证券经纪与自营业务实践无异于国际投资银行同类业务的操作规范,这里不必赘述。

3.公司并购业务实践

中国投资银行的公司并购业务是随中国的股份制改革实践发展起来的。由于公司并购行为多发生在国有企业改制和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活动过程中,因此,中国投资银行参与公司并购的方式与国际上大的投资银行该业务活动有较大区别,呈现出“中国式”特点:

第一,由于中国的股份制改革主要由政府推动,因此,大多数与之相关的资产重组方案由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设计,中国投资银行参与甚少。

第二,由于中国的国企改制性资产重组在国际上并无前车之鉴,许多相关案例都带有创新性和探索性,一些自发的、由投资银行参与的资产重组活动不乏操作上的非规范性特点。

第三,资产重组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前所述,包括收购兼并、吸收合并;转壳借壳、并壳让壳;投资参股、股份回购;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其间也不乏一些违规操作的案例,有的公司甚至借资产重组的名义,骗取上市资格。

第四,中国投资银行参与公司资产重组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在一级市场上参与拟上市公司的证券承销;二是在二级市场上通过经纪和自营业务参与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股份回购、国有股配售、股债息派发等事宜。由于公司并购活动前后非市场行为过多,中国投资银行参与全方位和全程服务的空间相对有限。

4.资产管理业务实践

中国投资银行的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大致如下:

第一个阶段是在1993年至1995年,该业务处于萌芽阶段。各证券公司为吸引客户,保障经纪业务的发展,开展代客理财形式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通过增加交易量而获取稳定的佣金收入。第二阶段是1996年至1997年,这一时期代客理财型资产管理业务迅速发展。大量的机构投资者特别是资金充裕的上市公司,将数以千万元计的自有资金托付给专业投资机构进行管理。与此同时,各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也已不单纯满足于收取佣金和管理费用,进而在保证委托人获取较高年收益率的前提下,将该部分委托资产作为自营业务的补充资金,以发挥其财务杠杆效应。由此,资产管理业务成为投资银行融资的重要手段。

中国投资银行资产管理业务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管理资产规模偏小,在市场中的影响力非常有限。截至目前,如果不考虑基金,中国的各大券商管理资产一般是几个亿,最多也不过20多亿元人民币。

(2)资产管理的客户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和某些特大型客户,中小散户投资者的比重较小;同时,由于券商目前资产管理的运作体制和操作技术的限制,中国券商对其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难以提供有效的服务。

(3)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单一,缺乏创新品种;同时,中国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范围基本上局限于国内,而且大多是全权委托型资产管理,投资品种主要是债券和股票,投资组合的应用、套利品种的设计尚未大规模地展开。

(4)组织结构设置上具有非独立性,表现在中国投资银行一般都是在公司内设立资产管理部来专门从事资产管理业务,有的投资银行甚至把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放在同一个部门操作,人员、资金、账户也没有严格的界限。

5.投资基金业务实践

1997年11月14日,中国的第一部投资基金管理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标志着中国投资基金业进入一个法制化的发展阶段。1998年3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南方基金管理公司和国泰基金管理公司分别发起设立规模为20亿元的“基金开元”和“基金金泰”,拉开了证券投资基金试点的帷幕。经过近几年的发展,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在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开始逐步走向完善。截至2003年下半年,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国内证券基金达到了75只。其中,开放式基金21只,封闭式基金54只。此后,中国投资基金业发展迅速(截至2009年底,深沪两市上市基金已增至535只)。如果按投资风格划分,中国投资基金还可以分为平衡型、成长型、指数型、指标型、组合型、复合型等上十个品种。

中国投资银行参与证券投资基金的途径主要有三个:一是作为基金的发起人,自我发起和设立证券投资基金,进而对基金进行经营;二是接受基金发起人的委托,出任基金管理人,帮助其管理基金、提供投资咨询、设计投资组合、提高投资收益;三是作为基金的承销人,帮助其他基金发行人发售基金股份或受益凭证,募集投资者的资金。另外,在二级市场上,中国投资银行也以经纪商和自营商的身份参与上市基金的买卖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务。

6.网上业务实践

随着因特网的普及和网络技术的提高,中国投资银行的网上业务也迅速发展起来。中国投资银行的网上业务主要局限在以经纪商的身份参与网上证券交易,而一级市场上的网上证券发行则由发行公司自办。一些网络公司及网站替代了投资银行的角色,发行公司通过网站直接发布发行公告和进行网上路演,同时也邀请有承销关系的投资银行负责人参加,直接在网上竞价认购新发行的股票。

1999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时报》策划推出为时两个小时的“清华紫光新股发行网上路演”,从此掀开了中国证券发行网上路演的新模式。此后,越来越多的发行公司用网上发行路演这一新方式,并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2001年1月10日,中国证监会颁布了《关于新股发行公司通过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新股发行公司在新股发行前必须通过互联网采用网上直播(至少包括图像直播和文字直播)的方式向投资者进行公司推介,也可以辅以现场推介,并规定“新股发行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限)和主承销商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公司推介活动,参加推介活动的上述人员在推介前应进行认真充分的准备,并向中国证监会书面承诺其向投资者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误导性陈述或有重大遗漏”。《通知》在对发行公司运用互联网进行公司推介时的行为进行规范的同时,对投资银行在公司股票发行网上业务中的地位、职能、责任和义务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为中国投资银行在其后更好地开展网上业务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法律保障。

中国投资银行的网上证券交易业务始于1997年。当年3月,中国华融信托投资公司湛江营业部首次推出“视聆通”多媒体公众信息网网上证券交易系统。次年,中国闽发证券、华夏证券、江苏证券等券商相继推出网上经纪系统,标志着中国投资银行网上经纪业务在国内正式起步。其后,国内几乎所有大的投资银行都陆续开发了网上经纪业务。2002年8月19日,中国证监委进一步核准了50家证券公司从事网上证券交易的资格。至此,中国内地具有网上证券交易资格的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已达73家。

近几年来,随着更多的证券经营机构开展网上证券交易委托业务,网上投资客户也迅速增加。2001年3月,中国投资者网上开户数仅有40多万户,一年后迅速增加到100多万户。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网上开户进行证券交易的投资客户已占到沪深两市开户总数的约1/5,与美国网上交易客户2002年的同比水平(20%)已基本持平。随着交易客户的增加,网上交易(成交)金额(双边计算)几乎成倍增长。2001年全国网上交易累计成交金额为3578亿元,与2000年相比,在沪深两市总交易金额减少约30%的情况下,网上交易金额增长了约一倍。2002年以后,沪深两个市场的交易状况没有太大的回升,但网上证券交易却仍然保持了良好的增长势头。

中国投资银行开展网上证券交易业务一般采用三种基本方式:

(1)委托代理方式,即由券商全权委托网上服务公司、资讯公司或软件系统开发商等负责开设网站,为客户提供投资资讯,而券商则以营业部的身份在后台为客户提供网上交易通道。具体由券商(营业部)和网络服务商ISP之间以数据专线形式建立点对点的数据链接,证券营业部通过ISP网站和因特网链接,交易客户的下单通过ISP网站送达证券营业部,再到证券交易所进行网上证券交易,交易客户同时从ISP网站上获取实时股市行情和成交结果。

(2)自建网站方式,即券商通过开设自己的网站,将证券营业部直接和因特网连接,券商在网站上直接为客户提供证券交易全程服务,包括信息报道、行情分析、模拟操作、交易委托和账户资金交付等。

(3)银证合作方式,即由券商与银行之间建立专线链接,并在银行主机房设立转账服务器,用于网上证券交易的查询、账户冻结、保证金划转等服务。采用这种方式即将证券交易者的资金账户与其银行储蓄账户合一,交易者在银行的任一网站上办理开户手续后,即通过银行柜台、电话银行、网上银行、银行卡等方式直接参与证券交易,并同时实现交易的银证转账结算。

7.国际业务实践

应该说,中国投资银行的国际业务是从中国开发B股市场时起步的。但由于当时中国还缺乏独立、有实力和有经验的投资银行,因此,在1992年和1993年,只有极少数证券经营机构涉足B股的发行、交易和清算业务。然而,既然开发了外资股市场,总要有机构从事这样的业务,少数大一些的证券经营机构开始在努力地探索和尝试中,通过B股和H股的发行与上市进军国际业务,继而涉足推荐国内企业在中国香港二板市场和国外证券市场上市,接受外汇资产管理,为境外企业在中国的兼并收购提供财务顾问等服务。1995年8月,市场促使中国建设银行与摩根斯坦利等公司合资成立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获准经营海外业务。其后,该公司在国际资产市场上帮助中国电信香港有限公司收购香港电信股票,交易额92亿港元,担任中国电信有限公司股票主承销商和国际协调人筹资42亿美元,取得了国际业务的初步成功。1996年,中国银行在伦敦成立了中银国际,开始从事海外资本市场的公司融资等商人银行业务;1998年,中银国际总部迁至香港,并与中银集团的其他证券从业机构进行重组,进一步扩展国际业务。1998年3月,中国工商银行与香港东亚银行联合收购国民西敏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联合组建工商东亚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也开始涉足国际证券投资业务。至此,中国国际化的投资银行集团已经形成,一方面为中国银证再次合作和混业经营的发展开创了先河;另一方面也为中国投资银行的业务真正进入国际市场,实现国内业务和国际业务共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投资银行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开展的国际业务主要包括:

(1)为中国企业提供外资股承销、私募配售、重组并购及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海外融资服务。

(2)接受国内工商企业、政府、金融机构或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等发行主体的委托,在国际金融市场负责组织安排债券的发行工作。

(3)接受境内个人或机构投资者买卖B股股票的委托,并与境外投资银行签订代理协议,接受境外B股投资者的委托,为投资者提供经纪服务,包括为海外投资者和投资银行提供从事B股交易的技术支持和资讯及咨询服务。

(4)开展海外基金与受托资产管理业务。

(5)受托外国公司在境内证券市场上存托凭证(DR即depository receipts)的发行承销及市场交易经纪服务。

(6)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OFII(qualified foreign institutional investors)在境内投资资本向本币的转换、在境内进行证券投资、投资资本利得、股息经审核批准向外汇的转换及汇出业务,以及为QFII提供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服务。

(7)受聘担任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为境内上市公司的外资并购提供涉外财务顾问服务。

13.2.3 中国投资银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中国投资银行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发展到今天,仅不到20年时间。从自身的纵向发展比较,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在这较短的时间里已经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与国际投资银行业横向比较,中国投资银行还有很大的差距,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足。

1.资本金规模小、竞争实力不强

作为一个资金密集型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的资本金规模代表其实力和地位。中国投资银行目前的资本金规模与国际大投资银行比较相差十分悬殊。从1999年下半年开始,依照《证券法》的要求,中国投资银行必须通过增资扩股,将资本金补足到最低限额。然而,从2007年6月底的统计资料看,中国前10家最大投资银行的资本金加总起来共371.125亿元人民币,而美国的国际顶级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公司和高盛公司资本金(2004年统计)分别高达963.59亿美元和798亿美元。现将中外投资银行(前10名)的资本金规模比较如表13-1所示。

表13-1 中外投资银行注册资本金规模比较

(中国投行数据统计截至2007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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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注:外国投资银行的资本金数额为2000年底统计数据)。

中国投资银行不但资本金规模小,而且融资渠道狭窄、融资结构欠合理。据统计,中国投资银行(主要指证券公司)的资金50%左右来源于客户的保证金,40%左右来源于拆借性融资,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一旦证券市场形势看淡,则资金流失严重。而美国大的投资银行融资渠道宽广,不但有广泛的国际市场融资,而且有强大的国内市场融资,更有利的情况是,它们的融资大部分来源于共同基金、养老基金、保险机构资金,以及各种代管资金,流动性风险相对小得多。可见,中国投资银行不论是资本金规模,还是资金来源结构状况,都反映出其竞争能力相对较弱的特点。随着中国金融的全面开放,外国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国内,金融机构竞争将更加激烈,加之中国投资银行也要逐步扩展国际市场业务,如果不尽快提升竞争能力,其发展将会受到更大的约束。

2.业务品种单一,创新能力低下

受限于中国目前仍然还是分业经营的金融体制,中国投资银行的经营仍然主要局限于单一的证券一、二级市场业务。而外国投资银行早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就注重发展的公司并购、资产管理、投资基金、金融工程以及财务顾问和投资咨询等业务,在中国投资银行业内都较少开展。一些较大的投资银行近年来虽然也在努力尝试开发一些新的业务,但受制于各种因素,业务开展缓慢,在整个经营中所占比重依然少得可怜。我们这里仅以中美投资银行在创新业务方面的比较就足以看出差距:据统计资料可知,美国投资银行传统业务(包括证券承销、经纪和自营)收入已由1980年的35.4%降到2000年的13%,而新型业务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兼并收入、私募收入、资产管理收入及金融衍生品交易收入)由1980年的10.8%迅速上升到2000年的40.3%,超过此时期传统业务的最高收入,成为投资银行的主要盈利来源。反观中国,仅以华夏证券作代表即可看出区别:华夏证券是中国十大投资银行之一,近年来业务发展较快,但传统业务收入居高不下,其最高份额76.96%,比美国投资银行历史上最高份额35.4%的一倍还多;而新型业务收入主要是利息,创新性业务收入几乎为零(主要因为创新成本往往大于其收益)。

另外,中国投资银行业务创新能力偏低还表现在,现有的创新业务多属于吸纳和仿效性品种,原创性品种很少;创新业务多属数量性扩张,创新品种的质量档次偏低。由于创新能力低下,在当代国内外竞争压力逐年升级的环境里,中国投资银行要有长足发展是很艰难的。

3.管理技术落后、专业人才缺乏

现代化的投资银行要在竞争中求发展,关键在于拥有先进的管理技术和强化管理职能。先进的管理技术不仅仅依赖先进的科学技术工具和手段,关键还在于先进的管理知识和技能。对投资银行而言,先进的管理一方面包括对业务的组织、拓展及业务质量的提高(主要依赖金融创新),另一方面包括对经营风险(主要是金融风险)的分析监测与控制。中国投资银行毕竟年轻,管理经验少,无论是管理模式还是风险监控方面,与国际上具有几十年发展经验的老牌投资银行相比,仍然存在相当大的差距,表现在:

(1)在人力资源管理上习惯运用传统的管理体制模式以及行政手段,缺乏以人为本的市场竞争与激励机制。

(2)在业务管理上缺乏创新意识和创新性的市场应变与竞争能力。

(3)在风险管理上依旧依赖传统的主观判断和定性分析,缺乏现代风险管理经验和技术。不说经济发达国家20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如火如荼,仅就风险管理的金融工程技术而言,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已经发展到十分复杂和纯熟的程度。但中国投资银行(包括其他金融机构)目前对金融工程技术仅停留在学习、吸收和消化阶段,基本谈不上能够灵活运用。21世纪金融市场风云变幻,金融风险不断增大,中国投资银行如果不能尽快掌握现代化的金融工程技术,要想在这样的环境里求生存也同样是非常艰难的。

当然,管理技术的落后根源于中国投资银行缺乏现代化的管理人才。中国投资银行发展历史短暂,其重要功能还未充分显现出来。无论是政府、社会公众还是证券业自身,也还没有充分意识到人才的重要性,加之中国长期以来计划经济模式和以公有制为主的体制还未能脱胎换骨,没有完全市场化的经济运作机制也很难形成一个完全市场化的用人机制和经理市场。这样,本来就稀缺的人才也难找到合适的位置和真正发挥才能。另外,近些年来,证券业的忽冷忽热也导致了投资银行的专业人才流动性加大,投资银行本身也无心和无力投入大成本培养专业人才,这也是人才缺乏的一个重要原因。从目前的情况看,如何吸引人才、培养人才和稳定人才,已经成为中国投资银行面临的越来越重要也是越来越棘手的问题。

4.国际化程度低、发展空间狭窄

随着世界经济的全球化和金融市场的一体化发展,投资银行的国际化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各国的投资银行也正是通过国际化来扩展自己的市场份额,寻求各自的发展空间。然而,中国投资银行由于起步较晚,其发展同时受中国金融的非完全对外开放和人民币非国际化等因素的制约,其国际化程度和发达国家投资银行相比较,不能同日而语。表现在:

(1)除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西敏证券外,中国目前几乎再无其他国际化的投资银行。

(2)国内投资银行在国际上设立的分支机构极少,且布点地域狭窄,目前主要集中于中国香港地区和新加坡。

(3)国际业务开展缓慢,目前尚处于初始发展阶段,且很多业务由外国投行或商业银行委托办理,中国投资银行独立办理和开创国际业务的能力还十分有限。

(4)从业务种类看,目前国内投资银行的国际业务仅是B股、H股、N股等外资股的承销,对于海外上市股票以及发债融资业务,由于国内投资银行缺乏分销网络、缺乏经验、缺乏人才以及实力不济,大多被外国公司或合资公司所垄断,反映出中国投资银行在国际市场上的业务竞争能力还十分有限。

(5)国际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过低(1%~3%),新增盈利点匮乏,与国际上大的跨国投资银行差距日益扩大。考察的数据表明,1988—2000年美国的美林公司、高盛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等跨国投资银行,其海外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都在40%左右,且都有连年增长之势。

以上情况已充分表明,中国投资银行在国际化发展道路上的困难还相当大,任务相当艰巨,要能在国际投资银行界和国际金融市场占有一席之地,还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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