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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区域结构特点

时间:2022-07-1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外商投资区域结构特点_中国外商投资发展报告2.2.1 外商投资区域结构特点1.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一直呈现出非常明显的非均衡性。表2-2 2010年东部、中部、西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中国外资统计。2010年中国利用外资恢复并超过危机前水平,中西部利用外资虽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增速较快,但利用外资比重与2009年相比也仅略有增加。

2.2.1 外商投资区域结构特点

1.中国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地区分布一直呈现出非常明显的非均衡性。

外商投资绝大部分集中在东部地区,中部和西部地区所占份额很少。截止到2009年,东部地区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569282个和8194.8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83.31%和82.52%;中部地区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72853个和784.97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10.56%和7.9%;西部地区累计批准外商投资项目数和实际利用外资金额分别为41100个和474.68亿美元,所占比重分别为6.01%和4.78。2010年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增速略有加快,但所占份额仍远远低于东部地区。(1)

表2-1 截止到2009年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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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有关部门项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吸收外商直接投资数据。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西藏。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外资统计(2010年)》。

表2-2 2010年东部、中部、西部外商直接投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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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2011年中国外资统计。

2.金融危机后尚未形成外资从东部向西部的大规模转移

2009年中国利用外资自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以来首次出现整体下降的情况,但并未形成从东部向西部大规模转移趋势。2010年中国利用外资恢复并超过危机前水平,中西部利用外资虽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较小,增速较快,但利用外资比重与2009年相比也仅略有增加。2010年全年,东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22992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898.5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16.7%和15.8%;中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3056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68.6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16.4%和28.6%;西部地区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1358家,实际利用外资金额90.2亿美元,同比分别增加22.3%和26.9%。东、中、西部地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的比重分别为85%、6.5%和8.5%,分别比上年同期降低1.2个百分点、增加0.6个百分点和增加0.6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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