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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分配机制

时间:2022-07-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利益分配机制是指各个合作的成员作为利益主体对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利益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各方可以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方式产生系统协同效应,以多方的优势互补实现系统创新。

(1)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利益分配机制的特征。

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利益分配机制是指各个合作的成员作为利益主体对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形成的有形的和无形的利益进行分配的制度安排。根据研究人员大量的深度访谈和实地调研情况,总结特征如下:

1)协调性。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涉及的主体包括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它们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一般需要通过结合各方协商谈判来确定利益分配的支付方式、具体的分配方案,以及各方利益分配比例。具体来说,合作的多个成员进行群体决策。在决策过程中各个成员从自身的利益角度提出初始的利益分配方案,而核心成员则引导其他成员对各个利益方提出的初始方案进行选择或修改,直到得到一个合作各方都相对满意的方案。[9]

2)复杂性。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合作各方可以通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等方式产生系统协同效应,以多方的优势互补实现系统创新。高校和科研院所拥有人才、科研设备、知识和技术方面的优势,企业拥有市场、资金、营销渠道和管理方面的优势,而用户则有市场需求方面的优势。因此,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的各个主体存在显著的优势差异。在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要结合合作各方投入的资源的理念、方式和方法。其中企业应以有形资产为主,而高校和科研院所则应以无形资产为主进行评估。[10]

3)动态性。两化融合发展的不断加速,加之产学研合作进程的不断推进,使得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这个系统的条件和结果不断地发生着改变。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的预期投入和实际投入会出现较大的差别,可能出现初始制定的利益分配方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之后难以达到各方的利益要求。这就需要对已经执行的利益分配方案及时进行修订和调整。因此,在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对利益分配方案做出动态的评价和调整,以全程保证利益分配机制的合理性。

(2)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利益分配机制的主要方式。

在产学研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已经形成的利益分配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固定报酬模式。固定报酬模式是指一部分成员 (通常是两化融合企业)根据其他成员 (通常是高校)承担的任务和风险,按照事先协议从联盟总收益中支付给这些成员固定的报酬,而企业则得到剩余的部分,同时也承担全部风险。这种利益分配模式接近市场交易模式。

固定报酬模式下既可以是一次性付清,也可以是分期付清。这种方式比较简单,容易操作,但存在很多不完善的地方。这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企业很难对此项技术成果所带来的效益做出较为准确的估计,因此在计算款价时,很难体现 “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果项目失败,学研方的收益有保证,而企业损失则比较惨重。[11]

在这种利益分配方式下,高校和科研院所一次性收取固定报酬,达成交易,一次性的合作关系即告终止,而产方的技术开发、市场开发与高校和科研院所无关,不利于企业对技术的掌握与改进,势必增大风险。[12]

2)提成支付模式。提成支付模式是指合作各成员按照一定的比例从合作收益中获得自己应得的份额。提成支付模式按照提成的依据可以细分为按照产品产量提成,按照销售额提成,以及按照利润提成3种。[13]由于产量不能准确地反映合作的经济利益,在实践中这种方式采用得很少。从理论上讲,提成与利润挂钩,且利润是反映经济效益的最好指标;但是实际操作上,利润的核算容易产生争议,且企业在核算经济效益方面比学、研方更有信息优势,因此这种支付方式也没有被普遍采用。

按照销售额提成是采用比较普遍的方式。提成支付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固定报酬的缺陷,但是操作起来相对复杂,需要技术、市场等多方面的信息,且对于不愿意承担风险的高校和科研院所而言,前期的投资回收较慢;但是这种方式通过利益驱动很好地将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中的各个主体有机地联系起来,有利于技术成果的商品化并依据市场需求对技术进行持续的改进升级,从而有利于各方持续开展合作。

3)混合支付模式。混合支付模式是指产学研合作促进两化融合人才队伍建设过程中由技术转让合同的受让方 (通常是两化融合企业)先支付一定金额作为入门费,然后再按照提成支付的方式支付技术转让方 (通常是学、研方)。通常入门费的金额较低,作为企业对高校和科研院所研发经费的补偿。在合作之初高校、科研院所就可以获得合作带来的一部分利益,待产品面向市场之后再以合同中规定的比例支付给学研方提成费。

可以看出,混合支付模式实际上就是前两种方式的混合。一部分成员既得到一笔固定报酬,同时也从合作总收益中分成。当然,也可以这样理解,即前两种都是混合支付模式的特例。混合支付模式既避免了固定报酬模式给两化融合企业带来的资金压力,又将两化融合企业和高校及科研院所的利益绑在一起,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由于按照产值提成和利润提成都有弊端,所以目前国外产学研合作使用的最广泛的利益分配方式就是入门费加销售额提成的方式。

特别值得说明的是,在混合支付模式中有一种比较特殊的支付模式——按股分利。按股分利是指产学研各方主体按投资的比例进行利益分配。这种投资既可以是资金、设备、厂房的投入,也可以是先进的技术成果、商标权、专利权等的投入。

按股分利能较好地体现 “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在这种分配方式中,企业一般以资金、设备、厂房等入股,而高校和科研院所则不仅直接参与研发工作,而且能以技术、仪器设备和资金入股。因此,合作的成败与各成员自身的利益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当产、学、研发挥的作用比较好时就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就能按比例分享较高的利润;而发生亏损时,各方均要承担一定的风险。[14]

小案例5.1

校企联合, 利益共享

2002年,广东温氏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简称温氏集团)和华南农业大学共同投资成立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在禽流感防治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2004年,华南农业大学将肇庆大华农生物药品有限公司转让给温氏集团。2002年5月,华南农业大学与温氏集团建立养猪场,华南农业大学占6.67%的股份,2008年产值达29亿多元。2007年12月,华南农业大学与中科院广州分院、中山大学等科研院校,以温氏集团为依托,合作共建全省第二家校企合作的研究院——广州温氏集团研究院。2008年温室集团年产值已超150亿元,同时也为高校带来了经费,扩大了高校的社会影响力[15]

[资料来源:刘芳,李欣,王浩.农业高校产学研合作机制研究——以华南大学为例[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2):20-24]

[1] http://baike.baidu.com/view/4719481.htm?fr=aladdin.

[2] 肖潇: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企业两化融合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4-03.

[3] 同上.

[4] 陈凤琴: 建立基于RS&LS的图书馆自组织管理研究.现代情报,2007-08.

[5] 肖潇: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企业两化融合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4-03.

[6] 同上.

[7] 肖潇: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企业两化融合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4-03.

[8] 肖潇: 基于生态系统理论的企业两化融合机制研究.北京交通大学,2014-03.

[9] 董彪: 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策略与方法研究.哈尔滨理工大学,2006-03.

[10] 杨峰: 风险投资嵌入式产学研合作战略联盟研究.浙江大学,2008-06.

[11] 李廉水: 论产学研合作创新的利益分配机制.软科学,1997(05).

[12] 董彪: 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策略与方法研究.哈尔滨理工大学,2006-03.

[13] 代利利: 基于理事会制度的高校协同创新中心利益分配机制研究.浙江工业大学,2014-04.

[14] 马辉: 合作研发的伙伴选择及运行机制研究.西安电子科技大学,2006-01.

[15] 刘芳, 李欣, 王浩: 农业高校产学研合作机制研究——以华南大学为例.科技进步与对策,2009(1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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