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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的概念与特点

时间:2022-07-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保险的概念一般来说,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机动车辆保险作为保险中的一种,它是以各类机动车辆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保险人按照等价交换关系建立的机动车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一种商业行为。

1.保险的概念

一般来说,保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保险泛指保险人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专门用途的保险基金,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为社会的安定发展而建立物质准备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它一般包括由国家政府部门经办的社会保险,由专门的保险公司按商业原则经营的商业保险,以及由被保险人集资合办的合作保险等多种保险形式。狭义的保险特指商业保险,即按商业经营原则,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采用科学的计算方法,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对遭受约定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而建立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

2.保险的特点

(1)保险是一种合同关系;

(2)承保的风险事故是否发生或何时发生是不确定的;

(3)承保的风险事故是无法预见或难以控制的;

(4)承保的风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承担赔偿、给付责任

3.机动车辆保险的含义与特点

(1)机动车辆保险的含义:

机动车辆保险是指保险人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形式建立保险基金,并将它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车辆的经济损失,或在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赔偿损失,负担责任赔偿的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机动车辆保险作为保险中的一种,它是以各类机动车辆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属于财产保险,可分为基本险和附加险,基本险包括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二者可以合并承保,也可以单独承保。附加险是针对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部分责任免除而设置的,如全车盗抢险和车上责任险等。

(2)机动车辆保险包括几层含义:

①它是一种商业保险行为。保险人按照等价交换关系建立的机动车辆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因此机动车辆保险属于一种商业行为。

②它是一种法律合同行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要以各类机动车辆及其责任为保险标的签订书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险合同,比如要填制保险单,否则机动车辆保险没有存在的法律依据。

③它是一种权利义务行为。在投保人与保险人所共同签订的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确定了违约责任,要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共同遵守。

④它是一种以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为条件的损失补偿或保险金给付的保险行为。

(3)特点:

①保险标的出险率较高;

②业务量大,投保率高;

③扩大保险利益;

④被保险人自负责任与无赔款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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