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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商品价格的创新

时间:2022-07-0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基于商品价格的创新,其中必然包含经营模式的创新。苏宁在价格方面的创新来自对生产商的关怀,满足了生产商的生产需求。市场上看不到的价格创新则来自各种“通道费”。能收到各项名目通道费的零售商必然是已经进入较高层次的商业模式,其社会影响力足以支撑其收取此项费用来增厚利润而又不会被市场抛弃,供应商抱怨归抱怨,他们依然能从零售商处得到他们想要的附加价值。

基于商品价格的创新,其中必然包含经营模式的创新。当所有的零售商都以唯一的套利方式经营时,第一个以提取佣金方式经营或以收取租金方式经营的零售商无疑是一种创新。就像我国历史上1984年起第一家生产企业进驻零售店的“引厂进店”模式,在当时的市场条件下就是一个创新,从套利经营的风险中到完全无风险的销售分成。但是那种经营方式很快就被模仿,无法成为企业独有的竞争优势,因而不能直接进入较高层次的商业模式,依然要从基本层开始成长进入较高级层。比如苏宁云商集团,最早时只销售一类商品——空调,还受到当时南京八大国有商场的排挤。单枪匹马的苏宁为了能给消费者提供最低的商品价格,在销售淡季时打款给生产商,生产商在最需要生产资金时得到苏宁的预付款,因而苏宁使得到低于供给八大国有商场的价格,苏宁再以低于八大商场的售价销售给消费者。在这样实力差距如此大的商战中苏宁获胜,依靠的就是价格优势。

苏宁在价格方面的创新来自对生产商的关怀,满足了生产商的生产需求。所以,任何一方面的创新并非别出心裁地变化一种形式,而是真心诚意地满足市场各方面的需求。

零售企业依靠价格创新的市场外在表现就是“低价”,相同商品价格低于对手,争取到更多的消费者光顾。市场上看不到的价格创新则来自各种“通道费”。零售企业的“通道费”名誉虽然不好,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质疑甚至指责,甚至呼吁政府对此费用进行监管。但笔者认为,这是零售商的价格创新之举。能收到各项名目通道费的零售商必然是已经进入较高层次的商业模式,其社会影响力足以支撑其收取此项费用来增厚利润而又不会被市场抛弃,供应商抱怨归抱怨,他们依然能从零售商处得到他们想要的附加价值。

双边市场的形成也是零售企业价格创新的表现形式。并不局限于大规模销售平台,即一方面拥有大规模消费者,另一方面拥有大规模供应商。单一品类商品也能实现双边市场效应。规模经济与双边市场的形成是相互作用的结果,两者缺一不可,由此带来的消费者剩余最大化,是零售企业开展价格战的前提。当然,如果存在需求,零售商也可以通过向消费者收取高价来实现利润(见图2-3)。

图2-3 售价6800元的大苹果

还有一些会员制俱乐部零售商,比如好市多公司以低价格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同时也都向会员收取小额的年费,成功迎合了小型企业主的喜好。克罗格公司在商品价格上曾有一句名言:“在降价的道路上走得越远越好,这样你的对手就够不着你的喉咙了”。克罗格还用降价来吸引顾客,他把销售价定得仅仅略高于成本。用他自己的话说:“贴着骨头的肉最香,顾客闻着味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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