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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盟的价值维度

时间:2022-07-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联盟的价值维度_以人为本_重建经济学的伦理之维:论阿马蒂亚森的经济伦理思想二、联盟的价值维度——以人为本人在主流经济学中要么被看成只关心财富最大化的理性自利者,要么被遮蔽于数量化的函数关系中。首先,“以人为本”是对“主体性”的彰显。最后,“以人为本”是融合经济伦理研究不同方法的结合点。在人的价值维度视野下,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正确关系是一种合作模式,它们相互依赖,有着同等重要性。

二、联盟的价值维度——以人为本

人在主流经济学中要么被看成只关心财富最大化的理性自利者,要么被遮蔽于数量化的函数关系中。森的研究是改变这种趋势的一种努力,他试图建立一门“人的发展科学”。森宽泛的研究思路使人重返经济学的舞台,树立以人为评值尺度。而这样的人不是效用最大化者,而是有着潜能、内在价值和生活在相互依赖环境中的主体。发展的目的也不只是经济指标,而是改善人的生活,经济学的真正目的应该指向人的能力发展。“从这种宽泛的方法中产生了更广泛的和人文的经济学”,这是对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的回复,“经济学再次理解和解决现实世界的重要问题。经济学再次关注伦理问题。职业经济学家的作用也变得更有效。经济学家不再是狭隘的技术专家或者社会无能的傻瓜,一旦经济学家采纳了可行能力观,他们将再次成为尘世的哲学家”。(7)经济学从本质上说不能以纯粹“物”为指标,而应该关注“人”——他的行为、制度、生活和环境等等,进而解决社会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改善人的生活。

循着森的指引,“以人为本”有着别样丰富的内涵。

首先,“以人为本”是对“主体性”的彰显。

作为主体,人应该有权利运用理性,能过上有理由珍视生活的自由,绝不同于正统经济学设计的那种追逐最大满足、被动和自私的生物。主体是生活于历史、社会和制度之中且拥有价值维度的人。这样的人不是纯粹“需要”的客体或抽象的消费者,而是行动者和能动者。“以人为本”的“人”不只是经济学中的商品、服务、效用和财富的享有者,也非仅仅被约束权利和过程自由划定在小圈子里的无助者,而是那些生活在相互依赖性中的能动主体。作为主体,每个人应该享有自由和自主,个人的努力和社会的安排都应围绕个人自由和实际机会的扩大而展开。

其次,“以人为本”以实质自由或可行能力为评值标准。

实质自由是一个规范的要求,表达了“人的价值高于一切”的理念,这确立了伦理学在经济学中的地位。人的价值体现于人的活动中,反映了人过何种生活的机会。任何社会性评价都以人的广泛能动性为参照,物质性的商品和心理感受的效用无法替代。首先考虑人的自由,其次才是人对经济的贡献,如何衡量人的贡献取决于如何维持人的自由,而不是反过来根据人的贡献来决定如何维持人的尊严。另一方面,实质自由并没有形而上学的玄妙性,即无法从经验事实中得到证实和分析。实质自由指向可行能力及相关功能性活动,这些都是实在的生活要素。各种工具自由的存在,使得经济学的分析既有了价值判断的层面,还具备了使价值要素成为经济分析对象的可能性。可行能力评值标准,使经济学不囿于商品和福利的量度,伦理学也不可能躲进内省和纯粹内在之领域。

最后,“以人为本”是融合经济伦理研究不同方法的结合点。

当前经济伦理研究有三种推理范式,即连接经济学和伦理学的三类路径。一种进路是“工具性的”,第二种进路是“内在性的”,第三种是“实证的”。“内在”或“直接”路线赋予伦理以内在价值,直接关注各种伦理要求(比如正义)。“工具推理”路线强调道德在经济活动中的手段意义,经济需要道德的理由在于道德是经济目标的有效实现手段。“实证”或“演化”的路线试图以利己人性为逻辑起点,论证在互相博弈的人类历史过程中能自发演化出伦理规范。在“演化”意义上,一个人即便不关心道德,也会认识到遵守规则对自己生存竞争的有利。

三种推理哪一种是更好的方法呢?根据森的观点,应该反对坠入道德在经济活动中是内在还是外在的、直接的还是衍生的两分法陷阱中,它们都可以作为思考经济伦理的视角。以为经济伦理只是内在地生发于自明的道德自律主体,或者以为道德仅仅作为经济活动的衍生物而有价值,这两种观念都将导致经济学和伦理学之关系显现为外在的和暂时的。一方面,即便出于直接理由关切伦理,它能否长期生存下来也离不开其所产生的后果,伦理的进化过程是经济伦理必须考虑的事实。另一方面,伦理的产生也绝不是工具作用和演化进程所能充分解释的,必须认识到理性思考所起的独立作用,作为主体的人具有缜密审慎考察的能力,他会扪心自问“应该怎样生活”?因此,需要一个综合的框架来包容内省、服从惯例、进化选择和公共讨论等等。

走出工具性和内在性二元对立的出路,恐怕在相互疏远的经济学和伦理学中难以找到。不如寻求它们联系的共同点,恰当的逻辑可能点或许在理性和自由的人身上。相对于人而言,两门学科自身没有独立位置,它们在分析问题时所惯用的内在价值和工具价值概念,都是对人而言的价值。既然人是发展的首要目标,同时他的发展又能成为推动其他方面发展的手段;既然人的各种自由有着内在意义,同时运用这些自由又能产生外在意义;既然合理审查是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同时利用理性又有助于辨明各种问题和政策的恰当选择;那么,联盟的“价值维度”就应融工具价值和内在价值于一体。一方面,重视人的主体地位,他是否过上了自己有理由珍视的生活,构成基本的评值信息。另一面,人的理性、自由和能动性推动着各种目标和社会成就的实现,人自身价值的弘扬同时也是外在价值实现的前提。

联盟“价值维度”建立的主体是进行合理审查的主体,他是一种社会的存在,在相互依赖性中不可能不受社会价值观的影响。他们并非只是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而制定出来的价值“工具”,价值纬度嵌入了人之存在中且成为人存在的特性。不过,人类的特性在于思考他们“应该过何种生活”,评判伦理和经济的标准处在开放和动态的过程中。如果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试图沉溺于自己所限制的“理想类型”中,那么就必定否定了人的自由和理性,所面对的要么是数学模型,要么是道德无措乏力,从而违背或失去一门社会科学的职责。因此,提出经济学的伦理维度问题,是要促使经济学家和伦理学家都应该重视“人”,回到人的生活才是关注的焦点,生活是人的生活,人的生活必须是自己的生活,不是为了某一门学科存在的生活。不是经济学,也不是伦理学具有首要性,而是作为具有理性和自由的人的存在具有首要地位,这应该成为贯穿于两门学科的首要价值。

在人的价值维度视野下,经济学和伦理学的正确关系是一种合作模式,它们相互依赖,有着同等重要性。两门学科都不可能互相凌驾于对方之上,既不能忽视经济学作为一种分析手段的贡献,也不能把伦理和道德仅作为经济发展的工具。经济伦理的出路不是简单的经济学+伦理学,它们无非是“人”的科学。只要记住这一点,即便在它们各自的疆界范围之内,也能恰当地分析社会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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