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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赛事经济学中的体育赛事

时间:2022-06-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国外有的学者认为,体育赛事是具有竞技性的,以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的特殊事件。在体育学的体育赛事的构成中已包括劳动的投入和组织者的投入。经济学的“体育赛事”的投入资金是以自主调节方式配置,投资者认为有预期的利润才会投入,因此这些投入资金,可采用经济学中的资本概念。根据上述体育赛事的概念,体育赛事的本质属性应该扩展为五个:运动、比赛、表演、交易和事件。

一、体育赛事经济学中的体育赛事

并非所有的体育赛事都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由于经济学重点研究自主调节,即交易对资源配置的作用,因此有交易,或者将来可能有交易的体育赛事才属于经济学讨论的范围。例如学校内每年举办的校运会,很多毫无商业行为,经费由学校全额拨出,既不卖票,也没有广告权出让,纯粹是通过指令性调节,以达到检验学校体育运动水平,增强凝聚力和学生的竞争意识的赛事,不属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其中哪怕是有少量的广告权出售,则可列入经济学研究的范围。因此,体育赛事经济学中所指的体育赛事是以人体运动为载体,用比较决定胜负,最终给出公开排名,存在参与主体自主调节资源配置的事件,或者简单讲存在或可能以交易来进行资源配置的体育赛事。这种看法接近于实际部门提出的体育赛事定义。如《上海市体育管理办法》(1999年3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发布)认为:“体育竞赛是指采用售票、收报名费、接受赞助或获取广告收入等形式举办,由举办人自负盈亏的体育运动项目竞赛活动。”国外有的学者认为,体育赛事是具有竞技性的,以提供竞赛产品和相关服务的特殊事件。如果将产品理解为商品(即有交易),同上述概念也基本吻合。

概括以上提出的经济学所称的体育赛事的概念,则经济学的体育赛事相对于体育学的体育赛事不论是基本构成还是本质属性都应该增加有关交易的内容。

体育赛事如果作为一个经济现象,其特点是必须有投入和为人们所需要的,或通俗讲人们愿意支付一定价格获取的产品。在体育学的体育赛事的构成中已包括劳动的投入和组织者的投入。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投入要素一样,但经济学所指的“体育赛事”中的劳动者(运动员和教练)至少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获取一定的经济收入,而不是纯粹的尽义务或凭兴趣。组织者(以后统一称为承办方)也不仅是对赛事进行组织,而且还必须承担风险,同时也有获取收益的目的。除此之外,承办方还必须投入资金,尽管体育学中的“体育赛事”也需要投入资金,但这些资金是通过划拨方式配置的。经济学的“体育赛事”的投入资金是以自主调节方式配置,投资者认为有预期的利润才会投入,因此这些投入资金,可采用经济学中的资本概念。体育赛事的产品很多,核心产品是表演服务,其他产品是在此基础上衍生出来的,此时竞技者、教练、裁判是表演者,服务对象就是观众。为此,经济学所指的体育赛事(以后各章所指的体育赛事如无特别指出,均指经济学意义的体育赛事)的基本构成一共是十大要素:比赛项目、竞技者、裁判、承办方、观众、资本、赛场、技战术、举办时间和举办地点。这个提法如扣除作为事件要素中的举办时间和地点,除去作为服务对象的观众。其投入物仍然可归结于经济学中的劳动、资本、土地、组织和知识五个要素。其中运动员、裁判可归于劳动这个要素,比赛项目、技战术(相当于工业项目的制造技术、经营管理技术)可归结于知识这一要素。但知识这一要素的内涵不仅是技战术和比赛项目,它包括与体育赛事相关的知识体系,包括制度、经验、理论、方法、消息等全部知识。

根据上述体育赛事的概念,体育赛事的本质属性应该扩展为五个:运动、比赛、表演、交易和事件。其中表演服务是体育赛事的核心和基础性的产品,交易是它的资源配置的基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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